煤矿安全规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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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平安规程2023地质保障和防治水局部主要名词解释薄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1.3m 以下的煤层。中厚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1.33.5m 的煤层。厚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3.5m 以上的煤层。主要名词解释近水平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8 以下的煤层。缓倾斜煤层倾斜煤层急倾斜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825 的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2545 的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45以上 的煤层。主要名词解释近近距距离离煤煤层层:煤层群层间距离较小,开采时相互有较大影响的煤层。井井巷巷:为进行采掘工作在煤层或岩层内所开凿的一切空硐。水水平平:沿煤层走向某一标高布置运输大巷或总回风巷的水平面。石石门门:与煤层走向正交或斜交的岩石水平巷道。

2、主要名词解释老老空空: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的井巷的总称。采采空空区区:回采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冲冲击击地地压压(岩岩爆爆):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主要名词解释石石门门揭揭煤煤: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水水淹淹区区域域: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老空的总称。冲冲击击地地压压(岩岩爆爆):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主要名词解释水水淹淹区区域域: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

3、老空的总称。矿矿井井正正常常涌涌水水量量: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矿矿井井最最大大涌涌水水量量: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顶峰值。主要与人为条件和降雨量有关。平平安安水水头头值值: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说明附附则则 第七百二十一条 条款中出现的“必须”“严禁”“应当”“可以”等说明如下:表示很很严严格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一般用“必须”,反面词用“严禁”;表示严严格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一般用“应当”,反面词一般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允许许选选择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以”。第二编第二编 地质保障地质保障 第22-33条

4、,共12条,与 煤 矿 平 安 规 程(2023)相比,全为新增内容。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 第二十三条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 第二十四条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及生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5、定义:勘探是指查明矿藏分布情况,测定义:勘探是指查明矿藏分布情况,测定矿体的位置、形状、大小、成矿规律、定矿体的位置、形状、大小、成矿规律、岩石性质、地质构造等情况。岩石性质、地质构造等情况。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 第二十五条 井筒设计前,必须按以下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一)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当增加检查孔数量。布置在25m范围内正确布置在井筒范围内错误深度规定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二)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

6、板以下30m。检查孔的数量和布置应当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布置在25m范围内正确布置在井筒范围内错误深度规定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三)井筒检查孔必须全孔取芯,全孔数字测井;必须分含水层(组)进行抽水试验,分煤层采测煤层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煤样;采测钻孔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参数,查明地质构造和岩(土)层特征;详细编录钻孔完整地质剖面。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二十六条 新建矿井开工前必须复查井筒检查孔资料;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情况,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主要井巷揭煤、过地质构造及含水层技术方案;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

7、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二十七条 井筒施工期间应当验证井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当发现影响施工的异常地质因素时,应当采取探测和预防措施。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二十八条 煤矿建设、生产阶段,必须对揭露的煤层、断层、褶皱、岩浆岩体、陷落柱、含水岩层,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出水点等进行观测及描述,综合分析,实施地质预测、预报。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二十九条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三十条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

8、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定。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三十一条 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威胁的定义威胁的定义1、用武力、权势胁迫例句:他们经常威胁弱者。2、使面临危险例句:1991年,洪水的泛滥一度威胁这座建筑物。用武力逼迫或恫吓使人屈服。威逼胁迫。用威力使人服从。危危险险的的定定义义 危险是警告词,指某一系统、产品、或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状态,还有是一

9、些机械类的一些危害。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三十二条 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井工开采形成的老空区威胁露天煤矿平安时,煤矿应当制定平安措施。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29条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每个矿井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提出普查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审定总工程师冲突,凤矿报告已由集团公司已审定。第第二二编编 地地质质保保障障第三十三生产矿井应

10、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解解 释释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78条 基建矿井移交生产后,应在3年内编写生产地质报告,之后每5年修编1次。生产地质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对生产地质报告修编:1、地质构造、煤层、瓦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质等发生了较大变化;2、煤炭资源/储量变化超过前期保有资源/储量的25%;3、煤矿改扩建之前。第第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煤矿平安规程(2023)第七章 防治水:共5节44条(282-325条)煤矿平安规程(2023)第六章 防治水:共5节44条(251-294条)第第

11、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第二百八十二条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此条为煤矿防治水规第3条照搬过来。一般规定解解释释防治水十六字原则科学地概括了水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有疑必探”是指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解解释释“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先治后采”

12、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如井下巷道穿越导水断层时必须预先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防止突水造成灾害。解解释释“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如井下巷道穿越导水断层时必须预先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防止突水造成灾害。解解释释五项治理措施是水害治理的基本技术方法。“防”主要指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防水墙等,防隔水煤(岩)柱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开采破坏;“堵”主要指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

13、裂隙和陷落柱等通道;解解释释“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排”主要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水仓和供电系统等必须配套;“截”主要指加强地表水(河流、水库、洪水等)的截流治理。第第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第二百八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藏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一般规定2023对对照照条条款款第二百五十一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

14、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第第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第二百八十四条 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一般规定2023对对照照条条款款第二百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

15、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2023对对照照条条款款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第第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第二百八十五条 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一般规定第第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第二百八十六条 矿井应当对主要含水层进行长期水位、水质动态观测,设置矿井和各出水点涌水量观测点,建立涌水量观测成果等防治水基础台账,并开

16、展水位动态预测分析工作。一般规定第第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第二百八十七条 矿井应当编制以下防治水图件,并至少每半年修订1次:(一)矿井充水性图。(二)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一般规定第第三三编编 井井工工煤煤矿矿第二百八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者裂隙渗水、钻孔喷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

17、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一般规定2023对对照照条条款款第二百六十六条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第二节地面防治水第二百五十三条 煤矿企煤矿企业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藏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平安时

18、,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前方可恢复生产。第二百八十九条 煤矿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受雨季降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藏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平安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消除前方可恢复生产。地面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煤矿企业、矿井矿井应当查清矿区矿区及其附近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

19、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煤矿企业、矿井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第二百九十条 煤矿煤矿应当查清井田井田及周边周边地面水系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煤矿煤矿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发出预警。地面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五十五条 矿

20、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上下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建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平安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第二百九十一条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上下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建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平安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未修改)地面防治水第

21、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五十六条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涉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时,必须采取平安防范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开采和破坏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二)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建泄水沟渠,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杜绝积水渗入井下。(三)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修建堤坝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四)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妥善疏导,防止渗入井下。(五)对于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及时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及时填塞。进行填塞工作时,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六)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平安时,及时撤出

22、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措施。第二百九十二条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涉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或者积水或者积水时,必须采取平安防范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一)当地表出现威胁矿井生产平安的积水区时,当地表出现威胁矿井生产平安的积水区时,应当修建泄水沟渠或者排水设施,防止积水渗入应当修建泄水沟渠或者排水设施,防止积水渗入井下。井下。(二二)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应当修建堤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应当修建堤坝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坝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三三)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应当妥善疏导,防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应当妥善疏导,防止渗入井下。止渗入井下。(四四)对于

23、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当及时堵漏或者对于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当及时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应当及时填塞,填塞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应当及时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平安措施。工作必须有平安措施。地面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一条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平安。第二百九十三条 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有专业人员观测地

24、面积水与观测地面积水与洪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和井田和井田范围范围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采空塌陷采空塌陷、井上下连通的井上下连通的钻孔钻孔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地面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五十六条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涉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时,必须采取平安防范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六)当有滑坡、泥石流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平安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平安时,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时,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滑坡、的人员

25、,并采取防止滑坡、泥石流措施。泥石流措施。第二百九十四条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涉及区域的地表出现滑坡或者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平安时,应当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防治措施。地面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五十七条 严禁将矸石、炉灰炉灰、垃圾等等杂杂物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沟渠。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第二百九十五条 严禁将矸石、杂杂物物、垃圾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和沟渠等等。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

26、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应当及当及时报时报告告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防止地表水防止地表水进进入井下入井下。地面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五十八条 使用中的钻孔,应当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并将封孔资料和实施负责人的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第二百九十六条 使用中的钻孔,应当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并将封孔资料和实施负责人的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未修改)(未修改)地面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二百五十九条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

27、柱。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确定。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第二百九十七条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严禁在设计设计确定确定的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条 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

28、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积水水范范围围、底板标高和积水量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探水探水线线的位置。第二百九十八条 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地表水体和水患异常区等水体和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积水水线线、探水探水线线和警戒和警戒线线的位置。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二条 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前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29、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第二百九十九条 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前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水体下开采的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强含水含水层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且水患威胁胁未消未消除的除的急倾斜煤层。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三条 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

30、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并执行本规程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第三百条 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制定制定专项专项平安技平安技术术措施措施。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四条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第三百零一条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平安进行平安性论证,性论证,确保无溃浆(砂)威胁。严禁顶水作业。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五条

31、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溶洞、含水层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构造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第三百零二条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充水溶充水溶洞洞、强强或者极或者极强强含水含水层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和封封闭闭不良不良钻钻孔孔等通道通道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留设设防隔水煤防隔水煤(岩岩)柱等柱等防治水措施。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八十七条 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开采期间各项平安防范措施。第三百零三条对于煤层顶、

32、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制定并落实实水害防治水害防治措施措施。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八条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平安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当导水裂缝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平安掘进和采煤时,应当超前进行钻探,待彻底疏放水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第三百零四条煤层顶板存煤层顶板存在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含水层或在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含水层或者其他水体威胁时,应当实测者其他水体威胁时,应当实测垮落带、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当导水裂隙

33、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者老空积水等水体影响采掘平安时,应当超前进行钻探疏放或者注浆改造注浆改造含水层,待疏放水完毕或者注浆改造等工程结束、消除突水威消除突水威胁后胁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九条 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当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制定专项平安技术措施。专项平安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第三百零五条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应当大于实际水头值;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

34、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制定专项平安技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将269、270两条合并)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七十条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用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测,保证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有效防止底板突水。上述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第三百零五条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七十一条 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方可可开开始始向向有有突突水水危危险

35、险地地区区开开拓拓掘进。掘进。第三百零六条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必须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拓掘方可开拓掘进进。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七十二条 煤系顶、底部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和主要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水威威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第三百零七条煤层顶、底板分布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轨轨道巷道巷和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胁水害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对已经不具备石门隔离开对已经不具备石门隔离开采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采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平安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平安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工程师审

36、批。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七十三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具有独立供电系统安设具有独立供电系统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措施,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省略第三百零八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由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操作地面直接供电操作,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

37、,应当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不具备设置防水闸门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透透)水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防水闸门应符合以下要求:省略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七十四条 井下防水闸墙的设置应当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情况决定,防水闸墙的设计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前方可施工,投入使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竣工验收。第三百零九条井下防水闸墙的设置应当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条件确定,防水闸墙的设计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前方可施工,投入使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竣工验收。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七十六条 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

38、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第三百一十条井巷揭穿含水层或者或者或者或者地质构造带等可能突水地段可能突水地段可能突水地段可能突水地段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和水压水压(位位)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井下防治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四节井下排水第二百七十八条 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排水能确保矿井排水能力充足

39、。力充足。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满足矿井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满足矿井排水的要求。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

40、、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第三百一十一条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的需要。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当

41、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够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井下排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七十九条 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操作闸门。第三百一十二条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 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操

42、作闸门。排水系统集中操作的主要排水系统集中操作的主要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但必须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但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井下排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八十条 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 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 h的正常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大于1 000 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以按照下式计算:2(Q+3 000)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Q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

43、采区正常涌水量。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对水砂充填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当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第三百一十三条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 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计算:V 2(Q 3000)式中V 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Q 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水仓进口处应当设置箅子。对水砂充

44、填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当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未修改)(未修改)井下排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八十一条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第三百一十四条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配电设备和线路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之之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

45、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提交联提交联合排水试验报告。合排水试验报告。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井下排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无。第三百一十五条大型、特大型矿井排水系统可以根据井下生产布局及涌水情况分区建设,每个排水分区可以实现独立排水,但泵房设计、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一十一条至第三百一十四条要求。井下排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八十四条 井下采区、巷道有突水或者可能积水的,应当优先施工安装防、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第三百一十六条井下采区、巷道有突水危险或者可能积水的,应当优先施工安装防、排水系统

46、,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未修改)(未修改)井下排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五节探放水第二百八十六条 采掘工作面遇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第三百一十七条在地面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物探、应当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文地质条件。采掘工作面遇有以下情况

47、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实施超前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一)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区或者相邻煤矿时。探放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八十六条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三、翻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七、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八、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第三百一十七条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三、翻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导水通道时。五

4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七、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八、接近其他可能突(透透)水的区域时。探放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六十七条 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同时应当配合其他方法(如物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第二百八十五条(局部)探放水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平安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第三百一十八

49、条采掘工作面超超前探放水前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同时配合物探、化探等其他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井下探放水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探放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采取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平安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平安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探放水第三编第三编 井工煤矿井工煤矿新旧第二百八十八条(局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巩固的立柱和拦板。(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三)在

50、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 ,人员撤离通道畅通。(四)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第三百一十九条 井下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应当遵守遵守以下规定:(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巩固的立柱和拦板,严严禁空顶、空帮作业。禁空顶、空帮作业。(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放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应当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三)在打钻地点或者其附近安设专用 ,保证人员撤离通道畅通。(四)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孔位置,与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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