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技术规范书(2015版)-通用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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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绝缘导线防雷击断线装置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序号名称编号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1. 本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的技术规范书,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3.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2、。4.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2 项目需求部分”时,应严格按“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3.1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目 录1. 总则62. 工作范围6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74. 使用条件75. 技术要求86. 调试与验收107. 检验规则148. 技术文件要求与培训149. 包装、运输、安装及质量保证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1. 总

3、则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的功能、性能、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招标技术文件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本招标技术文

4、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1.5 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7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投标方应

5、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1.9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2. 工作范围2.1 范围和界限2.1.1 本规范书适应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项目,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交付,现场安装和试验的指导、监督以及试运行工作。2.1.2 运输运输条件详见专用部分。2.1.3 现场安装和试验在投标方的技术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投标方协助招标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 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

6、题, 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2.1.4 投标方应协助招标方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2.1.5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运。设备投运并稳定运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业主)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签署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1.6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2.1.7 本标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和运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条款3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7、。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除本标书特殊规定外,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选用本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 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投标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标书规定的标准,并从招标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主要引用标准如下:标准号标准名称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775.3绝缘子试验方法 第3部分:机械试验方法GB/T 2900.19电工各词术语 高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GB/T 16927.1高电压试验

8、技术 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 11032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DL/T 815交流输电线路用复合外套金属氧化物避雷器JB/T 89525kV及以下交流系统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4. 使用条件本技术规范书要采购的10kV架空绝缘线路的防雷击过电压断线保护装置,卖方应对所提供的设备绝缘水平、温升等相关性能参数在工程实际外部条件下进行校验、核对,使所供设备满足实际外部条件要求及全工况运行要求。4.1 正常使用条件4.1.1 空气温度 -15354.1.2 海拔高度: 2500m4.1.3 环境相对湿度(在25时)日平均值: 95%月平均值: 90%4.1.4 污染等级:级4.1.5

9、 安装地点: 户外4.2 工程条件4.2.1 系统概况:额定电压:10kV;额定频率:50Hz;接地方式: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4.2.2设计寿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证使用寿命30年以上。5. 技术要求5.1 10kV架空绝缘导线防止雷击断线过电压保护装置的技术参数除应满足应遵循的国家、行业标准外,还应满足表5.1要求。表5.1序号名 称单 位要 求 值1型 号XHQ5-12.7/362系统标称电压kV(r.m.s)103系统最高电压11.54额定电压12.75标称放电电流kA56额定频率Hz5078/20s标称放电电流下的残压kV (峰值)3684/10s大电流冲击耐受能力kA(峰值) 65

10、92ms方波冲击电流耐受能力A(峰值)15010工频参考电流mA111工频参考电压不小于kV12.712直流1mA参考电压kV18130.75Ur下的局部放电量pC3014a)雷电冲击外绝缘耐受电压kV(峰值)60b)工频1min外绝缘湿耐受电压kV(r.m.s)2514爬电比距mm/kV2515额定弯曲负荷kN1.016串联间隙mm1005171.2/50s冲击放电电压kV11018工频放电电压(串联间隙)kV5019IP防护等级IP67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标准执行: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DL/T 815 交流输电线路用复合外套金属

11、氧化物避雷器JB/T 8952 35kV及以下交流系统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5.2 设计与结构要求5.2.1 防雷装备使用范围原有线路安装在雷击多发地段密集安装。在空旷地带、山坡高处、水源附近、大风区域应安装防雷装置。周边有高大建筑等防雷屏蔽的建筑设施的可不安装。5.2.2 接地要求为保证用电质量。防雷装置必需安装接地。接地电阻30。5.2.3 防雷装置结构 10kV架空绝缘线路的防雷装置,采用不需破坏绝缘导线,安装在线路针式或柱式绝缘子上的引流环+氧化锌限流元件组合装置,引流环应为不锈钢材料。由氧化锌限流元件和环形电极串联间隙组成。样机外形和安装尺寸参照图1图1:10kV架空绝缘线

12、路的防雷击过电压断线保护装置示意图5.3 铭牌5.3.1 保护器名称及型号5.3.2 保护器额定电压5.3.3 保护器直流1mA参考电压5.3.4 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残压5.3.5 制造厂名及商标5.3.6 制造年月及编号6. 调试和验收6.1 现场调试6.1.1 设备运到现场安装完毕,招标方应通知投标方人员到场参加设备调试。投标方应派出有经验的专家提供技术服务。6.1.2 在调试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存在元器件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情况,投标方应负责更换。6.2 现场验收6.2.1 现场验收应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设备准备投入试运行时进行,并出具书面测试报告。6.2.2 备品备件、文档资料均作为

13、验收的一部分。6.2.3 现场验收本体IP防护等级6.3 监造6.3.1合同生效后,招标方采取自行或委托监造单位派出监造代表依照技术协议的约定以及招标方的监造作业指导书,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组织的监造(含出厂试验见证),按监造代表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监造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6.3.2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投标方应及时向监造代表、项目管理单位报送相关信息,监造代表及招标方相关人员有权参与、跟踪检查整改工作

14、并提出意见,投标方根据监造代表的意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6.3.3由投标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专用条款有要求时,还应提供由招标方监造代表签署的监造记录和试验报告。招标方组织驻厂监造的,合同货物在监造代表签署“合同货物出厂见证表”后方可出厂。6.3.6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了监造或者是否签署了监造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投标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招标方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6.3.4招标方可在厂内对合同货物的原材料、元器件、关键工艺、成品等进行检测,分为招标方自行实施、招标方见证投标方实

15、施和招标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等方式。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无偿提供合格的试验仪器、配合人员和其他必要条件。6.3.5合同货物试验过程中,试验不合格的,投标方应将处理过程及原因如实填写,交给招标方。6.4 抽检6.4.1招标方有权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对于实施南方电网公司组织送样检测的合同货物,其抽检技术标准须按照送样检测时的技术标准执行。若送样检测技术标准与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有差异的,应按照较高标准执行。6.4.2到货抽检是货物到达现场后,招标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包括招标方自行实施和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两种方式

16、。如抽检的货物不合格产品的数量超过规定值(按GB/T2828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时,扩大抽检范围,视检测结果及合同相关约定,作修理、更换、退货、削价、赔偿损失、终止合同等处理。第一次抽检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若需要扩大抽检范围做第二次抽检,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6.4.3 专项抽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选定的物资品类产品进行专项抽样送检,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机构到现场检测,或在供应商待发货的仓库中选择样品。专项抽检开始前,招标方以公告的形式约定对专项抽检不合格供应商的处理方式。6.4.4招标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实施抽检的,如抽检的货物不符

17、合合同要求,招标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或GB/T2828等国家相关规定,扩大抽检范围,视检测结果及合同相关约定,作修理、更换、退货、削价、赔偿损失、终止合同等处理。第一次抽检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若需要扩大抽检范围做第二次抽检,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6.4.5抽检中发现合同货物存在缺陷需要修理或更换时,修理和更换两种措施的使用次数限制为1次,即经修理、更换后仍然检测不合格的,采取退货处理。修理、更换、退货三种处理措施的适用范围均为被检设备所在合同。6.4.6抽检中发现存在缺陷的设备经修理或更换后,应在原有的质保期基础上顺延质保期年限:紧急缺陷顺延3年,重大缺陷顺延2年,一般缺陷顺延1年。7.

18、 检验规则试验除非卖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已按下述要求进行过设计试验(型式试验),否则按合同供应的全部组装的保护器(或部件)都必须进行下列设计试验,这些试验应能证明按合同供应的保护器在各方面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7.1 试验分类试验类型包括型式试验、特殊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型式试验是在一台有代表性的避雷器上所进行的试验,以证明被代表的避雷器也符合规定要求。如果避雷器在额定值和结构方面完全相同,则认为其中一台可以代表。若一台避雷器在额定值或其他特性与其余避雷器的差异不大时,对其所做的型式试验也可认为有效,其差异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制造厂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特殊试验为除型式试验和出

19、厂试验外,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确定的试验。出厂试验为每台环形电极+氧化锌避雷器复合装置都要进行的试验。交接试验为环形电极+氧化锌避雷器复合装置安装完毕后进行的现场试验。7.2 型式试验除非卖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已按下述要求进行过设计试验(型式试验),否则按合同供应的全部组装的保护器(或部件)都必须进行下列设计试验,这些试验应能证明按合同供应的保护器在各方面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7.2.1 外观检查;7.2.2 直流1mA参考电压试验;7.2.3 0.75倍直流1mA参考电压下泄漏电流试验;7.2.4 工频参考电压试验;7.2.5 局部放电试验;7.2.6 复合外套绝缘耐受试验;7.2.7 机械性能试

20、验;7.2.8 爬电比距检查;7.2.9 残压试验;7.2.10 方波和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7.2.11 动作负载试验;7.2.12 间隙距离测量;7.2.13 放电电压试验;7.2.14 雷电冲击伏秒特性试验;7.2.15密封试验;7.2.16 热机试验和沸水煮试验;7.2.17 复合外套起痕和电蚀损试验。7.3 出厂试验7.3.1 外观检查;7.3.2 残压试验;7.3.3 直流1mA参考电压试验残压试验;7.3.4 0.75倍直流1mA参考电压下泄漏电流试验;7.3.5 工频参考电压试验;7.3.6 局部放电试验;7.3.7 密封试验。7.4 抽样试验卖方应提供该产品的抽样试验报告。7.

21、4.1 方波冲击电流耐受试验;7.4.2 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7.4.3 机械性能试验;7.4.4 放电电压试验。抽样数量按有关标准,并提供试验报告。7.5 现场试验在现场安装保护器前,买方将对每一支保护器进行下列现场试验:7.5.1 外观检查:检查外观、铭牌及其附件有无缺少或损坏;7.5.2 直流1mA参考电压试验;7.5.3 0.75倍直流1mA参考电压下泄漏电流试验;8. 技术文件要求与培训8.1 一般要求8.1.1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内容正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8.1.2 投标方应承诺在签订合同后

22、 天内提供用于设计、安装、运维使用的文件、图纸及设备操作维护手册等。8.1.3 投标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全部文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由投标方采购供货的第三方设备的技术手册的准确性由投标方负责。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8.2 投标方在投标阶段应提交的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资料及说明8.2.1 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的一般说明,包括外形尺寸、重量等。8.2.2 详细说明10kV 架空绝缘线路防雷装置的机械及电气性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8.2.3 关键技术、制造工艺和生产控制。8.2.4 具有类似设备安装地点名称

23、、投运时间、运行情况的记录。8.3 其他文件资料投标方应承诺在签订合同 天内(项目单位填写)提供以下所列(但不限于下列资料、图纸、文件,投标方应承诺提供招标方提出的所有所需资料、图纸、文件供工程设计、安装、运维使用)的图纸、资料、文件纸质版6套,电子版光盘2套(含AutoCAD图)。8.3.1技术数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8.3.2 同型产品通过型式试验的最新说明文件及试验报告。8.3.3 设备适用的标准说明。8.3.4 提供图纸计划(及生产制造、交货进度计划)。8.3.5 图纸和技术文件。8.3.6 说明书 8.3.6.1概述。8.3.6.2安装、维护与检查说明。8.3.6.3所有其他组、部件的

24、说明。8.3.6.4其他说明资料。8.3.6.5维护、检修手册。8.3.7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与运行有关、证明为合格品的设备、其他组、部件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特殊试验报告等)8.4 设计联络8.4.1 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 天内(项目单位填写)向招标方提供正式版的用于设计、设备监造和检验、现场安装和调试以及运行维护方面的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向招标方设计代表提供拷贝磁盘2份(图纸至少为AutoCAD R2000版、文字资料至少为Word 97版)。8.4.2投标方应按设计需要随时开展设计联络工作,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以保证招标方工期要求。8.4.3投标方

25、提供的图纸必须经招标方代表确认。9. 包装、运输、安装及质量保证9.1 设备本体(含所有零部件)与资料分开单独包装,防止受潮,保证设备及其资料完好无损。9.2 交付的设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投标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9.3 在包装箱上应以不褪色的醒目标志标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毛重、外形尺寸、运输警示标识等。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能有重号。9.4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应随设备同时装运,但必须单独包装,并明显标

26、记。9.5 制造厂在安装和启动时应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安装指导服务,提出技术建议,并有对运行人员提供相关培训的义务。制造厂应提供设备专用工具。设备在使用期内,制造厂应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备品备件。9.6 投标方应对其整套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三年的“三包”质量保证。之后如发生产品损坏,投标方应及时为本套装置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投标价提供。9.7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外, 投标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9.8 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9.9 投标方应遵守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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