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新税法政策、征管及操作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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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新税法政策、征管及操作培训,主讲人:XXX,a,a,2,3,Part 01,个税概述,个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定义,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主要职能:调节收入分配;组织税收收入。,4,个税概述 我国个税法发展历程,我国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6,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

2、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问1: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7,纳税人识别号,8,9,Part 02,改革主要内容,主要变化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10,经营所得,主要变化1 简并所得项目,确定综合所得范围,11,主要变化1 综合所得 征税范围,概念解释,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

3、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13,主要变化2 完善扣除模式,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本扣除费用,1,六 万 元,专项扣除,2,专项附加扣除,3,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4,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年金,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主要变化2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

4、准到5000元/月,14,专项扣除,专项扣除(维持不变),15,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结合总局最新消息),16,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请以最终实际公布文件为准,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17,(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及规定,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如何分配?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2.在境

5、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3.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4.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能否扣除?因病休学呢?,5.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子女教育扣除有关问题,18,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19,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20,2请解释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的学历教育扣除的区别?,4.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没有取得学历证书可以扣48个月吗?48个月后,换了个专业再

6、读,能否作为第二次继续教育再扣除?,继续教育扣除有关问题,1.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3.电工证是非学历教育吗?如何判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21,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22,(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自负15000元的基础上),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23,(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自付15000元的基础上),1.为什么要设置扣除上限?,2.对大病有范围界定吗?,3.子女和配偶生病,纳税人是否可扣?,4.为什么大病医疗支出在纳税人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扣除?

7、,大病医疗扣除有关问题,24,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25,(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每月1000元,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26,(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每月1000元,2.如何判断贷款所购房产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标准?,3.贷款利息扣除是一直扣吗?有年限要求吗?,4.首套贷款利率有全国统一标准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有关问题,1.夫妻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如何扣除?,5.纳税人应当保留什么资料备查?,27,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28,(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

8、容,每月800、1000或1200元,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29,(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每月800、1000或1200元,1.为什么住房租金分地区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而房贷利息按照统一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有关问题,2.纳税人在南京工作,但是在南京郊县租房,可以扣除吗?,30,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31,(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主要内容,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

9、均摊; 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每月2000元,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32,(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其他规定,每月2000元,1.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是谁?,2.为什么没有将配偶的父母纳入扣除范围?,3.实施赡养老人扣除需要哪些部门协同配合?,赡养老人扣除有关问题,33,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34,(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办理子女教育扣除需提供以下等信息,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接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起止时间就读学校全称就读国家(地区)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50%或

10、100%)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 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接受教育的资料。,提供资料,03,自行判断,01,申报扣除,02,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35,纳税人方面,办理税前扣除,并计算应纳税款,03,员工向单位财务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接收,01,在发放工资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将员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填写至扣缴报告表,02,主要变化2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征求意见稿),36,扣缴单位方面,问2: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理?,37,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办理专

11、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六条,38,39,问3: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温馨提示,问4:扣缴义务人应为纳税人办理哪些其他事项?,40,问5:我是单位财务,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41,其他扣除,其他扣除(维持不变),42,改革前(左)改革后(右)个税税率表对比,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4

12、3,某员工2018年10月9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为230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方法1:超额累进原理分段计算23000-5000=18000=3000+9000+6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03+9000*0.10+6000*0.20=2190(元)方法2:速算扣除数法直接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000-5000)*0.2-1410=2190(元),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综合所得,7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收入额,45,46,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收入额的确定,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工资

13、、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修订情况,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47,注意:对非居民个人而言,没有综合所得和预扣预缴的概念。,48,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累计预扣法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

14、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49,累计预扣法的具体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月份数计算。,50,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

15、资、薪金所得,提供扣缴客户端,由单位录入当月收入、扣除等金额后,自动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自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起累计至当期的应纳税款、扣减已纳税款后,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当期应纳的税款。,51,累计预扣的好处,可以实现只有一处工资薪金且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税款的全年精准计算,个人则无须办理年度自行汇缴补退税,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52,【例】2019年1-6月,员工均在同一单位工作,每个月工资18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3200元,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

16、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不考虑其他情况,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则:,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8000*6-3200*6-5000*6-2500*6)*10%-2520-1130=730,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初稿),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2019年1月1日后):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20%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预扣率

17、和速算扣除数见附表二),附表二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53,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初稿)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预缴环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额(2019年1月1日前)或应预扣预缴税额(2019年1月1日后)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收入-80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收入(1-20%)

18、20%,54,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初稿)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预扣预缴环节,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额(2019年1月1日前)或应预扣预缴税额(2019年1月1日后)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收入-800)(1-3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收入(1-20%)(1-30%)20%

19、,55,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预扣预缴-稿酬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再减按70%(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代扣代缴-向非居民个人支付,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57,改革前(左)改革后(右)个税税率表对比,主要变化3 优化税率结构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58,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收入额,其他各项分类所

20、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不变,59,此次改革突出“四项分类所得改为综合征税”。下图中其他各项分类所得,其计税方法和征税规定保持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8年版)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满一年,无居民概念,满183天,有居民概念,60

21、,主要变化4 完善涉外税收政策 居民个人与非居民,61,纳税调整,主要变化4 完善涉外税收政策 新增反避税条款,主要变化5 变革征管方式,旧税法,新税法,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VS,以代扣代缴为主,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

22、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

23、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

24、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62,01,03,05,04,02,主要变化5 变革征管方式 自行申报时间要求,6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对工资日常预扣预缴时因没有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而多预缴的税款,纳税人可以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予以退还,64,主要变化5 变革征管方式,主要变化5 变革征管方式 哪些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自行申报,年度汇算清缴,(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累计专

25、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6)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的,(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65,(4)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而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5)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66,66,主要变化6 健全社会配套 部门协作,67,主要变化6 健全社会配套 部门协作,征管流程概述,服务提示:“一人式”归集,预设主管机关,推送清册汇缴申报:提供预填服务,自行或委托进行年度申报税款补缴:提供第三方协议、银联、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电子退税:依纳税

26、人申请,系统加工人工审核,电子退税,自行申报:报送专扣信息,依法自主申报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扣缴申报,代缴税款申报管理:咨询辅导,办税服务,促进遵从,建立全国自然人纳税信用库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确定和发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开展过程服务:完善监控指标体系,全流程监控,自动提示预扣预缴环节: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事后抽查汇算清缴以后:全面风险管理,两级分析,三级应对反避税管理:对有跨境交易的自然人实施反避税管理,01 实名认证,03 汇算清缴,05 信用管理,04 后续管理,02 纳税申报,68,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69,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谢谢观看,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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