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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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第一篇: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 阅读:14748 | 更新:2022-08-02 13:0 4对于上班族来讲,很多人都在交纳社保的时候交了一份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为保证失业人员刚好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群供应最基本保障 工具/原料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2、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 接着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方法/步骤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

3、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 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ND 留意事项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1.根据有关规定,具备了所在单位和本人依据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

4、一年。 2.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 其次篇: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深圳失业保险金 领取方法 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实力;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供应的材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

5、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供应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四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应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供应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确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确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五计发标准和停发情形 1、计发标准: 1失

6、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缺乏二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2、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参加了社会保险视为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值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5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

7、的。 二、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方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供应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确定书。 三、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方法 一申领条件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有其他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二申领程序 1、填写深圳市失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金申领审核表; 2、经社保机构失业保险社保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不

8、超过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0%计发。 四、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失业员工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须供应市公安机关认可的其次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在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打印制证单后制卡。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三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依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依据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

9、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折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值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刚好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

10、,并书面 告知其依据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应当在回京落户之日起60日内,依据本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

11、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不属于199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实施范围,依据本规定新参

12、加失业保险的单位的职工,本规定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实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依据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进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同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其次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

13、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其次十一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淌的,失业保险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 其次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夫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其次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殴或交通事故等行为致伤、致残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

14、以补助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60%至80%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

15、8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按前款规定赐予补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医疗费仍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赐予一次性补助。但补助标准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支配生育规定生育或实行支配生育措施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赐予补助。 其次十四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有供给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失业人员死亡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供给人数发给。供

16、给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给两人的,给付9个月;供给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给付12个月。 其次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依据规定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篇:苏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苏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2022-02-26 11:55:57 向日葵保险网 :苏州市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不仅要符合领取的条件,还有确定的期限。而在申请程序上除符合条件外,还必需供应一些证件资料,在确定时间内办理。 一、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可以领取失

17、业金。 二、享受期限: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享受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从2007年7月1日起分别为620元、400元。 四、申请程序: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于7个工作日内,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暂住证、第一期和最终一期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等证

18、件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单位递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打印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并粘贴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 3用人单位将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及职工失业证明书、苏州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化通知书等材料交给失业人员,并告知其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结果。 4失业人员在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的60天内,持参加过职业指导教化的职工失业证明书、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

19、失业人员到单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5失业人员在2个月内到街道镇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邮政储蓄存折。 6失业人员于每月20日后,持邮政储蓄存折到就近邮政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四篇: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以下流程办理: 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

20、内四区用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状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依据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核定个人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出具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3日内送达解聘职工个人。 个人进行失业登记。 已解聘备案的人员应持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并自终

21、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争议处理调解裁决文书、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回执、本人户口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指定银行的结算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五市三区为求职证。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的同时,可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确认书,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核准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每月15日前核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的,个人可自核准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核准申领失

22、业保险金申请的,失业人员自核准的次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因以下状况,本人不能申领的,可托付家庭其他成年成员持本人的书面托付书以及被托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代办申领手续: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失业人员患严峻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第一个月内凭婴儿诞生证。以上状况消逝后,应由本人按时申领。 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

23、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个人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补发,并自动顺延至下个月。连续两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于每月28日后凭银行卡存折到代发银行储蓄所提取现金。 第五篇: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何? 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 何? 发布日期:2009-04-27阅读次数:24702字体:大

24、中 小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的失业保险核定标准为:缴费不满10年的,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对2022年7月1日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6页 共26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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