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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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 X X 建筑施工有限公司2022年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含31个规章制度,WORD版,可编辑文件编制编制日期年 月日文件接收部门口 总 经 理 口 管 代行政部品质部物流部财务部业务部口_文件审核审核日期年 月 日文件批准批准日期年 月 日文件编号受控状态接收人员发布日期2022年1 1月1 6日口受控口非受控发放编号管理制度更改履历表序号更改人更改原因更改内容版本号2目录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14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7特种设备管理制度.3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43安全技术管理制度.76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80临时设施管理制度.90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97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112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16安全生产奖励举报管理制度.125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35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38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措施管理制度.147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156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162领导带班管理制度.168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7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8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8安全生产会议例会管理制度.198监督检查管理制度.20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13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220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28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234

3、奖惩考核管理制度.23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4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250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554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及全体员工,并定期考核、评审和改进。确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目标的可测量性,并能够实现,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发布、传达、评审,与修订、回顾等方面的管理。3职责3.1总经理3.1.1 批准、签发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3.1.2 确保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实现所需安全

4、费用的投入。3.2主管副总经理3.2.1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目标。3.2.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审定安全目标实施计划,确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3.2.3 为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实现合理配置必须的资源。3.3综合部3.3.1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具体工作。3.3.2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评审、修订会5议。3.3.3 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培训和宣传、公示活动。3.3.4 收集各单位、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安全绩效。3.3.5 负责下发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文件,并建立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档案。3.4 安全部3.4.1

5、协助领导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至各基层单位及各部门,并明确规定目标责任、完成期限、检查考评的内容、标准和方法。3.4.2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与目标的保证措施。3.4.3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贯彻和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和指导。3.4.4负责评价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效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沟通与回顾,提出修正与更新意见。3.4.5 负责对方针、目标纳入职工培训计划,并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相关方和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绩效。3.5 各基层单位、各部门3.5.1 组织培训,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方针。3.5.2 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

6、目标的分解,针对安全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保证措施,明确责任、任务,以及完成期限、检6查考核的标准和方法。3.5.3 对安全目标、措施在工作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绩效,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3.5.4 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目标、措施的完成情况。3.6 各 项 目(岗位)负责人3.6.1 组织项目安全活动、安全会议认真宣传、学习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目标,及时将本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目标、计划、措施、安全工作及考核办法传达给本项目的全体员工。3.6.2 认真组织学习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努力完成岗位安全目标、

7、各项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3.6.3 参与本单位和岗位安全目标、计划、措施完成效果的检查、评估,不断改进。3.7 其它从业人员3.7.1 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必须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其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3.7.2 全体从业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完成本单位安全目标、计划、措施以及对促进公司安全方针和目标实现的重要作用。3.7.3 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 到“三不伤害”,积极主动参与安7全管理工作。3.7.4参加目标考核,积极努力完成本职责岗位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

8、实现。4管理内容4.1 安全生产方针4.1.1 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4.1.2 必须结合公司实际,表达公司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念,服从公司发展战略要求,能够让员工理解和接受。4.1.3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要组织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职工代表参加讨论,研究形成初稿,经公司总经理初审后,送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定。4.1.4 安全生产方针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4.1.5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应以文件形式逐级下发传达,并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方针传达到最基层员工。4.1.6安全生产方针每年至少进

9、行一次评审、修订。4.1.7收集并妥善保存安全方针制定、评审、修订的资料、文件。4.2安全生产目标4.2.1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8(1)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与公司的职业健康风险相适应;(4)与公司其他方针和目标有着同等,甚至第一位的重要性;(5)公众易于获取。4.2.2 公司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

10、有效完成。4.2.3 各级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和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完成。4.3 目标制定依据4.3.1制定安全目标以已经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4.3.2 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标准。4.3.3 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4.3.4 公司以往的安全生产业绩及相关方的观点。4.3.5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的风险和可采取的安全措施。4.3.6 可选的技术方案。4.3.7 财务、安全生产运行及其他业务的能力。4.4 目标的制定程序4.4.1 综合部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总体安全生产目标方案,传达至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职工代表等进9行讨论

11、,并收集、分析提出的修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方案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送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定,总经理批准后下发。4.4.2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要有完成时限,指标尽量量化并可满足检查、评价和考核的要求,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并有足够的资源保证。4.5安全目标实施4.5.1 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公司总体安全目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措施,将公司总体安全目标分解至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已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期限、责任人,实施过程的管理和实施效果评价、考核办法等,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4.5.2 每年底发布次年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至各基层单位、各部

12、门,并采取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传达,务必使所有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措施。4.5.3 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应针对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安全工作,编制安全目标实施(或工作)计划,向相关管理人员和项目逐层分解,并明确完成的时间、检查、考核的办法,形成安全目标工作计划,上报安全部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传达,务必使所有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安全措施。4.5.4各单位应适时跟踪检查安全计划、措施和安全工作任务实施过程,评价完成效果,及时改进管理,促进本单位安全目标和任务的完成。104.6安全方针、目标的评审、修订和更新4.6.1评审时机(1)每年对安全生产方

13、针、目标至少组织一次评审;(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总体安全目标评审:a.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影响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时;b.公司管理机制,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更,影像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时;c.其他影响公司安全方针、总体安全目标正常运行事件发生。(3)本年度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执行情况,可作为年度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评审依据。4.6.2评审组织由综合部提出公司安全方针或安全总体目标评审申请报告,阐述评审的理由,以及评审的组织和资料准备等事项,报总经理后组织实施。4.6.3评审方式(1)两种方式a.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

14、会会议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并责成综合部进行修订;b.由总经理指定主管部门和人员组织评审,提出安全生产方针、总体安全目标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经总经理审定后提交公司安全生11产委员会讨论决策。(2)经评审、修订的公司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4.6.4 评审报告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的评审应形成评审报告(评审表),参加评审的人员应签字确认。4.6.5 经评审、修订的公司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并收回原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文件,建立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文件发放记录。4.6.6 公司通过各种文件宣传形式,及时将经评审、修订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传达至所有单位和

15、人员。确保所有使用单位和人员持有公司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最有效版本。4.6.7 建立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的评审管理台账,保持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的评审记录、资料。4.6.8 公司安全方针和总体目标文件管理执行公司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4.7 安全方针和目标管理4.7.1 公司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及各项目、各岗位责任人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4.7.2 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1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责任分明,事事落实到人,上至管

16、理人员、负责人,下至每位职工,人人肩负安全重担。4.7.3 实行过程管理。在进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强调过程管理和阶段的完成。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各部室、各基层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予具体指导,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对于暂时无力解决的整体性问题,要及时逐级汇报。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各项安全生产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发生。4.7.4 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4.7.

17、5 坚 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戈U、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4.7.6 坚 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是全员性的工作,必须贯彻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互相监督,制 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4.7.7 坚 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的原则。安全工作是衡量各13级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基层单位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

18、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4.7.8安全目标检查考核(1)组织对公司安全目标和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的评价和考核,总结经验,寻找改进的方面,制定次年的安全生产目标;(2)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评价本单位安全计划、措施和各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寻找改进方面;(3)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安全目标、计划和工作实施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促进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安全目标、计划和工作的完成;(4)安全目标的检查、评价采取季度检查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的形式,考核结果与安全绩效工资挂钩兑现。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

19、强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保证公司各级机关和各基层单位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包括夜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在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组织、领导、指挥能力,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健全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42 范围2.1 公司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期的值班。2.2 基层单位日常管理、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期的值班。2.3 特殊岗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值班,如:门卫警卫、现场库房等。3 职责3.1 综合部负责公司及领导值班管理工作。3.2 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作业现场等安全值班管理工作。4 管理内容4.1 值班安排4.1.1 公司的值班由综合部安排。基层单位的值班表应书面上报公司

20、综合部,公司值班表由公司综合部上报上级单位。4.1.2 基层单位的行政、生产、技术、经营等负责人,均应轮流承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值班任务,基层单位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按周或月,排好顺序轮流值班。4.1.3 基层单位遇有特殊任务,日夜两班或三班作业时,应加派值班,保证每班都有值班员。4.1.4 基层单位的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期的值班,应书面上报公司综合部。4.2 安全生产值班员的职责4.2.1 在值班期间,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其管辖范围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组织抢救、只会保护现场、上报处理。154.2.2 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等活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方针、

21、规章,使所负责范围内有一个浓厚的安全生产气氛。4.2.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或项目新进场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检查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并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活动。4.2.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所负责范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合格,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检 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是否认真,检 查“四口”(通道口、空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以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的防护是否完善,检查现场布置和物资堆放是否安全,检查施工人员是否遵章守纪,检查职工有否违章作业,检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是否安全,消防、保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等

22、。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并严格执行安全纪律。4.2.5 对值班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要认真参加事故处理,本 着“四不放过”原则,以实例教育职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4.2.6 经常听取意见,针对值班期内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反映情况,并提出积极建议,改进安全管理工作。4.2.8 值班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因故离开岗位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替班人员,重要时期不离岗脱岗。特殊岗位人员,任何时间都不得脱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164.2.7公司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基层单位的各种信息,帮助解决基层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

23、映基层的情况。4.3 安全值班员的职权4.3.1安全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可佩戴统一制作的安全值班标志,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违章冒险作业应予制止;必要时有权决定罚款和暂停生产,并迅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对不听劝告的违章者,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并进行处罚。4.3.2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并立即向主管安全的领导报告。4.3.3凡进入现场人员,在安全生产问题上都必须听从安全值班员的意见和指挥。4.4 安全值班的交接班每个安全值班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移交时,必须做到:4.4.1 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存在和已解决的问题、下班应注意及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认真向下一班交代清楚。4.4.2 凡值班工作范

24、围内的各项工作没有做到而发生的事故,由当班值班员负责,如属于应由上一班移交却没移交的问题,并由此而发生的事故,则由上班值班员负责。4.4.3 按时交接,安全值班记录齐全。5 附件5.1本制 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5.2相关资料17 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单位名称值班岗位值班时间交接时间值班人接班人18值班主要是想记录:本班遗留问题交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三类人员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及转

25、岗教育等。3引用文件3.1 安全生产法;3.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193.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 11件规章的决定;3.5 建设部关于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4 管理规定4.1 本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2 本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6、、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4.3 公司安全部主管本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依法对本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及政府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4.4 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4.5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4.5.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依法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质证书。4.5.2 获得安全资质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20年必须接受安全再培训教育,再培

27、训教育时间参照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 30 学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 0 学时。4.5.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5.4 安全生产管

28、理人员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21(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6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4.6.1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基层单位(项目)、部 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4.6.2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已取得上岗资格的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再培训教育。4.6.3从

29、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4.6.4其他从业人员各类培训时间,参照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执行。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I,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4.6.5其他从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 5学时;(2)基 层 单 位(项 目)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 5学时;(3)部 门(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 0学时。4.6.6其他从业人员

30、每年安全再培训教育时间:(1)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22不得少于2 0 学时;(2)其他职工及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 5 学时。4.6.7其他从业人员其它需要安全培训教育时间:(1)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 0 学时;(2)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具体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确定。4.6.8其他从业人员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

31、识;(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等。4.6.9其他从业人员基层单位(项目)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所从事工作特点、工作环境、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强制性标准、危险因素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2)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3)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及有关事故案例;(4)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23(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6.1 0其他从业人员部门(班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岗位劳动纪律及岗位安全职责(或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

32、生事项;(3)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6.11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4.6.1 2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各分包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本公司相关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4.7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4.7.1公司下列人员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I: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4.

33、7.2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4.7.3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岗前24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以外,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实施。4.7.4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4.7.5 各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戈U,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大纲,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本单位

34、安全培训教育资金的投入。4.7.6 参照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从事本公司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3)经安全师资格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4.7.7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4.7.8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要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各分包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没有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的分包单位严禁进场作业,必须重新组织安全培训I。4.8

35、监督管理254.8.1公司安全部依法对各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工作。4.8.2公司安全部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4)三级安全教育、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换岗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5)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6)对各分包单位安全培训教育检查及进场前安全培训情况;(7)其他需要检查的内

36、容。4 .8.2各单位负责对各自的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不满足培训要求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4 .8.3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必须随时监督各分包单位陆续进场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对没经安全培训教育且进场的从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4.9罚则4.9.1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并 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的;26(2)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3)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4.9.2 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

37、处2 万元以下的罚款:(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2)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3)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4.9.3 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警告,并处3 万元以下的罚款:(1)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2)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发生触电及各种违章用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7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基层单位施工作业现场、办公区、生

38、活区及各种机械设备等的临时用电管理。3引用文件3.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 G J 5 9 2 0 1 1);3.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 G J 4 6 2 0 0 5);4管理内容4.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管理4.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 0 k W以上的工程,应 编 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水措施。4.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如下:(1)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 电 所(台)、配电箱位置及线路走向;(2)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确定线截面规格;(3)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

39、和供电系统图。4.1.3要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4.1.4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4.1.5公司总工办、安全部负责与 施工组织设计 同步实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作。284.1.5 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基层单位临时用电的贯彻情况实施与监督检查。4.2 电气专业人员管理4.2.1 从事电气作业的电气技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与本岗位相符合的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4.2.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持证电气技术人员完成。4.2.3 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1)熟悉电气设

40、备性能和安全运行、维护知识;(2)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各条款;(3)电气作业所用工具、仪表、仪器必须保证绝缘良好,并定期进行校核监测;(4)拉闸停电或合闸送电严禁口头约定,必须书面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并遵守挂标志牌制度。4.2.4电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2)负责维护设备的负荷线、电源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人员;(3)严禁带电移动用电设备或用电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4)电气设备用毕必须拉闸断电,工作结束锁好闸箱门(开关29箱)。4.3 临

41、时用电技术防护措施4.3.1 新开工程施工现场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配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 N-S 接零保护系统。(1)保护零线(P E)由变压器的工作零线或总配电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测零线引出后,形成三项五线;(2)自总配电箱胡重复接地后,该供配电系统内保护零线(P E)及工作零线(N)应严格分开,禁止混用;(3)保护零线(P E)在总配电箱、线路中端及末端做重复性接地不应少于3 处,其每处接地电阻R W 1 0 Q;(4)保护零线(P E)截面不能小于工作零线(N)截面,且要采用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的多股铜芯线材;(5)在统一供配系统内严禁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另一部分设备采用接地保

42、护;(6)保护零线(P E)一律采用黄绿双色线。禁止用黄绿双色线作负荷线。4.3.2 配电箱、开关箱的制作、配置、接线、作用和维修保养。(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 m m,箱内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2)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其箱内电器配置、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a.总配电箱内必须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30和分路熔断器(电熔开关)。若实行第一级保护应装设总漏电保护器或分路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别接至专用端子板上再输出。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b.分配电箱内应装

43、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如总配电箱内装有漏电保护器,则分配电箱内可不装漏电保护器。C.开关箱是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的专用设置,其内部电气配置 实 行“一机、一闸、一保护”。(3)配电箱的使用与维护。a.施工现场中使用的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 m,小 于1.5 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0.6 m,小 于1.5 m ob.配电箱、开关箱应统一编号,箱内有接线系统图,分录标记,所控用电设备名称。c.配电箱、开关箱内外保持整洁、干燥且防雨,严禁放置杂物,箱门应配锁,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d.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

44、体底部,进出线应有防护措施,箱内电器、线路严禁带电部位裸露。e.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并置于明显易查部位。其箱内金属安装板、电器金属外壳应与箱体作可靠电气连接。4.3.3配电性、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选择。31(1)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根据线路长短、设备多少进行计算后,可选1 0 0 3 0 0 m A,动作时间W O.Is 的的灵敏度延时型漏电保护器。或对干、支路测定后的漏电电流,合理选择漏电保护器。(2)分配电箱内各路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可根据实测选择 5 0 7 5 m A,动作时间W O.Is。(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属末级保护,

45、其漏电动作电流应W3 0 m A,动作时间W O.Is。4.3.4 电焊机:(1)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 m,电焊机二次侧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 0 m,且进出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2)电焊机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3)电焊机一次侧应装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降压保护器或安装弧焊机触电保护器(一次和二次侧均能保护)。4.3.5 临时照明:(1)施工现场照明灯具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 m,其金属结构部分必须作接零保护,并在照明回路中安装漏电保护器。(2)用于局部照明的工作灯,必须根据使用场所选择不同等级的安全电压。其变电器必须使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3)每条照明线路的灯具(插座)室内不多于2

46、 0 只,室外不多于 1 0 只。(4)照明线路上的开关应能同时切断相线和零线,不得使用单32级开关。(5)照明开关应有明显的开闭位置,即上开、下闭。相邻开关插座相位应为左孔零线、右孔相线、上部孔为(P E)保护零线。(6)照明线路的熔体额定电流应为正常额定电流的1.5 倍,不应超过2 0 Ao4.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管理4.4.1 施工现场临时变压器必须设有安全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牌。4.4.2 电线或电缆敷设时在有可能受外力损伤的部位,应加有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防护措施。4.4.3 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其共用的电气线路、配电箱要有明显的责任分工。4.4.4 施工现场禁止私接乱接电线

47、和电缆,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并用瓷瓶、瓷夹等敷设。4.4.5 临时用电设施维护作业,必须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4.5 漏电保护器的管理4.5.1 为确保漏电保护器的安全运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 B 6 8 2 9-8 6),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认证,到指定或定点厂商购买。4.5.2 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334.5.3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由电气技工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其动作是否可靠,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运行记录,雨季应增加试验次数。4.5.4为检验漏电保护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每半年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实验

48、。特性试验项目如下:(1)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2)测试试验不动作电流值;(3)测试分断时间。4.5.5漏电保护器须经专门培训的电气技工按使用要求进行安装。4.5.6发现有问题的漏电保护器不得随意拆检,应送交生产厂家或培训认可的技术人员进行检修。4.6检查与考核4.6.1电气技工每周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6.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一次检查。4.6.3公司组织安全检查或电气专业检查按“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内容进行检查考核。4.6.4公司组织安全检查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有关检查记录进行考核。5附则345.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

49、责解释。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和保护环境,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种设备情况,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监督考核。3引用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2 公司设备管理办法;4管理内容4.1 职责4.1.1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统抓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4.1.2 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特种设备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负责组织公司特种设备的报检工作,并获得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354.1.1 特种

50、设备的使用部门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至少每季度一次的强制维护(特别保证安全装置的有效),收集和保管理部分资料,积极配合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4.2特种设备选购验收4.2.1 购买特种设备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不得购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已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4.2.2 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4.2.3 选购特种设备前,应由设备部门提出购买计划,并经主管负责人审批。4.2.4 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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