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合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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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合18篇第1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环境噪声现状20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

2、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

3、,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2)道路交通噪声:20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年相比略有降低。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20年

4、,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二、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

5、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年,西宁市环境

6、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三、存在的问题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

7、声环境监测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总结计划(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按照市、区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大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落实,现将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镇幅员面积5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余万,镇辖17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通过开展“秸秆禁烧行动、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道路扬尘管控

8、行动、散乱污综合整治、散煤禁烧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楼顶清尘行动”等,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数据得到有效改善。二、工作开展情况(一)秸秆禁烧。一是我镇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由镇班子成员、联村干部、村社区常干开展网格化禁烧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配备2部高倍望远镜,聘请2名专职禁烧瞭望员;秸秆禁烧得到了有效防控。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对我镇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租用1台宣传车每天在主要村道开展4个小时流动宣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发放禁烧宣传资料3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牌2块,横幅80余张,每天播放广播村村响禁烧宣传2小时以上;班子成员分别到辖区内8所学校开展禁烧宣讲,

9、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2万余份。三是强化巡查督导,投入1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巡查、整治工作;成立2个分片督查组,分2条线路每日开展巡查,涉及农户3000余户;每村落实2-3名巡查员对重点区域开展8小时以上巡查。四是强化综合利用,在八一、火花、羊湾等6个村开展试点,为5000亩土地1300余户农户发放堆腐物资:腐熟剂1万公斤、尿素1.25万公斤、薄膜2000公斤。五是强化教育处罚,通过公示栏、微信群、广播等每天通报禁烧情况;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对焚烧秸秆农户实行公开曝光,对两名焚烧秸秆村民分别处罚500元;约谈2个秸秆禁烧组织不力的两个村,并纳入年末考核。(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行动。我镇在前期摸排出2

10、条土路,分别位于革坪西延线和公兴村。目前革坪村合江组100米长土路已硬化、公兴村五组主道270米长土路已硬化。(三)建筑楼顶清尘行动。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核心区域和重点区域的金江、岷江2个社区共计17个小区的楼顶积尘摸排,建立责任人、责任物业单位进行楼顶清尘。对区二中核心管控区域100米范围的教学楼及食堂楼顶每周协调区教体局进行楼顶冲洗清尘。(四)“散乱污”综合整治。5月份对位于我镇长沙村的宜宾国杰商贸公司和北新公馆旁的杨从青水泥砂石销售点2家“散乱污”进行了整治。在6月底进行了“散乱污”小微企业即铝合金、广告、石材加工制作点摸排出91家,下一步将协同区经科局等部门进行整治。(五)散煤禁烧行动

11、。一是位于我镇辖区的4个蜂窝煤生产加工点已整治完成。二是开展摸排建成区内店铺经营性用煤143家、居民生活用煤121户,目前已协同区住建局对有产权的居民进行煤改气76家。(六)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我镇建成区内经摸排无家具厂使用喷漆作业。(七)餐饮油烟整治。对位于区二中国控监测点位重点区域餐饮进行摸排整治,有159家商铺存在油烟问题,目前已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整治。(八)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一是6月4日我镇在金沙江广场集中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二是我镇村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喇叭、端午节院坝会等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三、存在问题村民传统农耕意识还有待转变,我镇秸秆禁烧宣传力

12、度需进一步强化;个别村重视程度不够,村级主体意识不强。四、下一步工作总结计划坚持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坚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散煤整治、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建筑施工扬尘整治等的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第3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芜湖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13、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

14、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率先制订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出台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336号)目标任务

15、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2015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3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15年增长7.2%;全市地表水-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劣V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4

1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15年减少17.9%:2023年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氨氮化物要求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7.6%:2023年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15年排放量减少8%:2023年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氨氮要求较2015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15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

17、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

18、“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

19、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芜湖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

20、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一)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

21、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二)碧水攻坚战方面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

22、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三)净土攻坚战方面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芜湖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芜湖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

23、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三、2023年工作安排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

24、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25、为主体,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龙窝湖、奎湖、惠生联圩等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贯通工程,使水畅其流、生态涵养水源成为常态。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长江芜湖段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智慧长江(芜湖)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持续实施土壤污染

26、防治行动计划,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短板,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四是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科学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具体包括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20232030),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

27、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着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态名城。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23年)(陕政发201354号)、咸阳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23年1+14工作方案及泾阳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23年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经全县治污降霾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确定由我局牵头对全县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4月底

28、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5月底前,全县企业厂矿、学校食堂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6月底前,全县所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使用清洁能源;全县营业面积在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的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贾宏斌副主任:冯宝军成员单位:各乡镇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业发展局三、职责分工餐饮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由城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工业发展局、住建局相关职能

29、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任务如下:(一)各乡镇:负责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辖区的餐饮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6月1日前,对室外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配套油烟净化设备。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露天烧烤一律取缔。同时,依法取缔管辖内占道露天烧烤、煎、炸等各类经营摊点,防止因占道经营产生的油烟污染等问题。(二)县城管局:负责落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100以下(不含100)餐饮单位(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

30、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5月底前,对城区室外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对划定区域外的所有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摊群点一律予以取缔。(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城区100以上餐饮单位(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城区100以上餐饮单位(经营户)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营业执照办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台账。油烟净化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四)工业发展局:负责落实全县工业企业单位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全县工业企业单位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

31、源情况建立台账,加强治理工业企业餐饮造成的污染、确保油烟排放达标。(五)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县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全县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情况、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建立台账。(六)县住建局:加强新建餐饮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四、整治标准1、所有餐饮业单位(经营户)必须安装与本单位(经营户)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检测认可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且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2、在餐饮单位(经营户)建筑物内预设有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

32、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3、所有餐饮单位(经营户)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理维护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五、工作步骤(一)调查阶段(3月1日至4月底)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按照职能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厂矿、和餐饮经营服务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制定相应整治措施。4月底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二)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底)此阶段为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5月底前

33、,取缔户外占道经营的各类油烟污染餐饮经营摊点。6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餐饮单位(经营户)油烟整改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单位(经营户),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查封或强制拆除,没收其高污染燃料设施。(三)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底)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对辖区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县城管局将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城区开展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六、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餐饮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是解决污染扰民、为市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及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餐饮业大气污染整治,确保整治工

34、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2、建章立制,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从审批、管理、执法各个环节制定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程序。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安排财政支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照违法餐饮单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达标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业、查封、改变经营范围或限期搬迁,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3、多方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大气污染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市民注重健康、保护环境,督导所有餐饮经营场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调动公众广泛参与,营造全县人人皆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4

35、、加强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每周三下午16:00前报送工作进度,由城管局将汇总情况统一报送县治霾办。城管局电话:38958350、QQ:379074607.按照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管理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第5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工作开展如下。(一)加快推进相关治理工作。一是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进度。该工程于20xx年10月开工,投资约6000万元,扩建2.5万吨/日处理规模,同时对处理设施

36、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提标改造。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80%,预计6月底前完工。二是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县有3个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目前均在加快工程进度,确保20xx年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行,同时对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三是全面推进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已投入6000多万元开展城东片区、邱塘片区、杨桥片区管网建设工程,累计建成管网7.4公里;对城区雨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对发现的截污不到位、雨污合流问题立即进行整治。四是启动老赵店河、古襄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该项目计划总投资8500万元,通过截污纳管、底泥修复、曝气增氧、种植水生植物等措

37、施,建立河水生态系统,恢复水体自净能力,保证水质持续改善。目前工程已完成挂网招标,即将动工。五是加强畜禽养殖整治。以滁河、襄河沿线1050米为主要重点,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关闭拆除,已拆除襄河沿岸养殖场96家、滁河沿岸养殖场87家,全县禁养区累计拆除278家;同时加强对限养区、可养区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水质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依法严厉查处。六是大力开展农业面源防治工作。已组织开展滁、襄河流域8镇13个村的种植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成立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专业技术组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农户多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构建生态绿色农业生产体系,减少农

38、业生产对两河水体的污染。(二)强化治理工作调度。一是县效能办、县政府督办室、县环委办于今年3月12日联合对县规建、水利、国土等部门及相关镇下达滁、襄河治理任务交办单,明确管网建设、畜禽养殖整治、河道治理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定期对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滁、襄河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调度,强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针对整治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立即予以现场调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限时解决;对工作推进较慢的单位,责令其严格按照整治方案,不折不扣加以完成,必要时移交县纪

39、委处理。(三)积极开展跨县、市水污染联防联控。20xx年4月19日,省环保厅和滁河流域三市(合肥市、马鞍山市、滁州市)五县(肥东县、巢湖市、含山县、和县、全椒县)在全椒县召开了滁河联防联控专题会议。经过省环保厅、合肥市政府、马鞍山市政府、滁州市政府充分协商,就滁河水体达标的协同治理机制达成了共识,明确了滁河污染责任和限批范围。针对滁州市政府草拟的滁河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其他县市在会上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目前已完成协议签订,并立即开展滁河同治工作。第6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控制:噪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1、控制噪声源,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

40、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是产生交通噪声的主要原因,所以严格并且合理控制机动车的数量和流量是降低城市交通噪声的重要途径,车辆在市区禁止鸣高音喇叭,并且积极推进城市公交事业的发展。建筑施工单位采取封闭施工,禁止在夜间施工扰民。娱乐场所降低噪声排放。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值。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声在传播中的能量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的,因此使噪声源远离需要安静的地方,可以达到降噪的目的。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包括改变声源的发射方向)是降低噪声尤其是高

41、频噪声的有效措施。建立隔声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土坡、山丘),以及利用其他隔声材料和隔声结构来阻挡噪声的传播。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应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将传播中的噪声声能转变为热能等。在城市建设中,采用合理的城市防噪声规划,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绿化降噪:绿化降噪主要是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其应选用矮的常绿灌木和常绿乔本植物以实现立体式绿化。绿化降噪的效果并不明显,但广泛的应用绿化及绿化隔离带,其主要作用在于给人以心理上降噪,美化环境,增加视觉和美学效果。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

42、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第7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切实解决我镇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确保我镇范围内餐饮业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攻坚行动方案、平邑县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辖区范围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油烟排放单位,非居民取暖燃煤单位(馒头房、煎饼坊、油坊等),依法取缔燃煤大灶,全部改为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

43、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确保油烟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取缔露天烧烤,严格执行“烧烤进店、炉具进院、油烟进管”三进要求。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或者使用正常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二、工作任务(一)已完成整治的餐饮场所。开展“回头看”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整治效果良好。(二)新增餐饮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管道。三、时间要求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镇区范围内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任务。四、职责分工环保所:加强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对油烟扰民问题调查处理。执法中队:负责辖区餐饮场所环境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

44、位;依法依规取缔露天烧烤。食药所: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对新增餐饮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禁批卫生许可证,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场所实施许可证禁审机制。工商所: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是否齐全,并对检查厨房设备、消防设备、卫生通风条件、卫生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等任副组长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小组。环保所综合协调,执法中队、食药所、乡建办、工商所、派出所全力配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人员调度,抓好工作落实。(二)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分类要求,于8月15日

45、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到人,包片到位,边查边改。环保所: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督促巡查中发现的应安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安装到位。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露天烧烤依法取缔到位,并于8月15日前建立工作台账,边查边改;加强辖区内餐饮业油烟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台账,抓好落实。食药所:按照行业监管原则加强餐饮业日常巡查监管,做好餐饮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统计上报工作。工商所:对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发出监督意见书,无照经营的经营户责令停业。(三)加强督导考核。镇督查室、环保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治理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督导确保任务完成。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

46、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贮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3、危险废物贮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4、应保持贮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

47、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4、速

48、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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