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审计培训dwmk.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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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投资审计 目标 1.了解国家审计概况 2.掌握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项目审计法律法规 3.掌握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的内容、技巧及方法 4.了解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如何廉正意识目录 一、中国审计概况 二、国家及地方关于工程项目审计的法律法规 三、审计常见问题处理方式 四、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 五、国家建设项目审的方法、技巧 六、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综合实例 七、审计体会 八、工程建设领域廉正建设 一、中国审计概况(一)中国审计体系(二)中国审计历史沿革(三)中国国家审计组织架构(四)审计监督基本权限(一)中国审计体系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民间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三种审计组织构成。内部审计

2、:内向性、广泛性、及时性、针对性和经常性民间审计:委托性、公正性和有偿性国家审计:法定性和强制性(一)中国审计体系(续)三种审计组织分工协作、相互联系。三者的共同目的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三者各有侧重,国家审计机关的目标侧重于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民间审计组织的目标侧重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于市场经济;内部审计机构的目标是促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二)中国审计历史沿革 1、西方注册会计师的发展历程2、中国审计历史沿革起源于意大利 形成于英国 催化剂:南海公司事件发展于美国 16世纪意大利商业城市威尼斯出

3、现了最早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中,有的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管理,出现了两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客观上希望能有一个独立的第三者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于是产生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初需要。注册会计师审计虽然起源于意大利,但它对后来注册会计师审计事业的发展影响不大。意大利工业革命开始后的18世纪下半叶,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得到了迅速发展,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企业主希望有外部独立的会计师来检查他们所雇佣的管理人员是否忠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于是,英国出现了第一批以查账为职业的独立会计师。股份公司的兴起使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大多数股东已完全脱离经营管理。股东及潜在的市场投

4、资者非常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以便做出是否继续持有或购买公司股票的决定。了解公司经营成果等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依据财务报告来进行的。因此,在客观上进一步产生了由独立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的需求。年苏格兰爱丁堡创立了第一个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团体爱丁堡会计师协会,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诞生。英 国南海事件 南海公司成立于1710年。1713年与西班牙政府签订协议,取得从非洲贩卖黑奴到美洲的垄断权,引发投机热潮。1720年该公司散布消息,承诺高达60%的股利,公司股价在4-7月由120英镑涨到1050英镑。不久投资者发现一切都是骗局,股价开始下跌。8-9月从900英镑跌落到

5、190英镑,公司最终破产。该公司破产使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巨大损失,英国议会在公众的强大压力下,聘请了会计师查尔斯 斯内尔(Charles Snell)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在检查之后,他以会计师名义出具了“查账报告书”,从而成为第一位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过程 1918年第一位注册会计师谢霖 第一家事务所正则会计师事务所 1980年开始恢复,1988年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7年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999年2月发布了第三批独立审计准则,于1999年7月1日开始施行 2006年发布,2007年1月执行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审计准则体系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演进与发展2

6、、中国审计历史沿革国家审计的萌芽:3000年前的西周时期的宰夫隋唐时期,在刑部之下设“比部”,建立了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公元992年,宋代设立审计院,是中国审计机构定名之始,“审计”一词正式出现;南京国民党政府:政治腐败,徒具形式1949年10月至1983年8月的34年间,中国一直未设立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实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2、中国审计历史沿革国家审计的萌芽:3000年前的西周时期的宰夫隋唐时期,在刑部之下设“比部”,建立了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公元992年,宋代设立审计院,是中国审计机构定名之始,“审计”

7、一词正式出现;南京国民党政府:政治腐败,徒具形式1949年10月至1983年8月的34年间,中国一直未设立独立的政府审计机关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实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3、中国国家审计组织体系一、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中国大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审计厅(局),地级市和县区级设审计局。地方审计机关共有工作人员约8万人。二、国家审计署#审计署机关:12个司,编制260人#审计署驻部委派出审计局:25个驻部委派出审计局,编制不到200人#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18个特派员办事处,行政首长是特派员,与审计署各业务司对

8、应设置业务处室,编制不到2000人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审计范围:云南、贵州两省,共设14个处室。4、审计监督基本权限1、要求报送资料权;2、检查权;3、调查取证权;4、行政强制措施权;5、提请协助权;6、移送权;7、处理处罚权;8、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二、国家及地方关于工程项目审计的法律法规(一)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二)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三)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四)其他法律、法规(一)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9、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共七章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一)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关于审计机关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一般情况下,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办理交办的紧急审计事项,或者发现被审计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需要突击审计,以及遇有其他不宜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的特殊情况,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审计机关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的,应当事先得到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二)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10、法实施条例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共七章五十六条。第二十一条接受审计监督的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对国家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三)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2008年4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

11、督,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三)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下列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二)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未超过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或者运营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

12、)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第四条审计机关负责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安排和预计完工项目情况抄送同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当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抄送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三)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第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以及效益和管理情况进行审

13、计监督。第十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包括对下列事项真实性、合法性或者有效性的审计监督:(一)建设程序执行的情况;(二)项目法人、资本金、招标投标、合同、监理等建设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三)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的情况;(四)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的情况;(五)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转出投资、待核销投资,尾工工程投资、结余资金的情况;(三)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六)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采购和管理的情况;(七)编制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和明细表的情况;(八)基建收入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的情况;(九)投资包干指标完成和包干结余

14、资金分配的情况;(十)项目债权债务的情况;(十一)项目各种税费计提和缴纳的情况;(十二)工程质量管理的情况;(十三)经济、社会、环保等投资效益的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三)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时,具有下列权限:(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概(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三)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15、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者竣工决算,并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保留的待结价款在结算审计后结清。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四)其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3、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

16、1996105号);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5、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6、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7、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8、其他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一 诉讼的典型和普遍的是:工程价款审计核减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问题。以发生在某省某市的一起价款结算纠纷案为例:2001年,该市审计局对本市烟草局办公大楼装修等工程进行审计,发现已结算支付工程价款1047万元不实,审计核减242万元,并决定将多付工程款予以全额收缴财政。1、烟草局在执行审计决定时要求施工单位退款遭拒的情况下,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审计决定判令

17、施工方返还多付的工程款。2、结果法院认为烟草局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且施工单位不是审计机关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所以审计决定对其不具法律约束力,判决烟草局败诉。烟草局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官司败诉后,烟草局以追不回多付的工程款为由迟迟不肯执行审计决定,后经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42万元多付工程款才如数上缴财政。案例一三、审计常见问题处理方式 1、审计报告 2、审计决定 3、审计信息 4、审计移送处理1、审计报告 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

18、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报告的法律效力在于对事实的评价,而没有对被审计单位作出改正行为的强制执行力。1、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一种评价,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行为,则必须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向相关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审计机关没有作出审计决定或向相关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只出具审计报告,则说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或者被审计单位即使存在上述行为,但审计机关认为无需进行处理、处罚。因

19、此,即使审计报告中针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处罚意见,如调整帐目、调减投资额等,如果没有作出审计决定,那么被审计单位只需认可报告内容,无须按照报告要求作出改正行为的义务。2、审计决定 审计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审计决定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2、审计决定 审计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

20、履行”的规定,审计决定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具有明确的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当事人不予履行或履行不及时,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可见法律没有赋予审计报告有此效力,因此审计决定的强制执行效力是审计报告无法代替的。3、审计信息 审计信息指审计人员在全面审查相关单位的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手段,加工处理得出来的各种情报、资料,是审计工作情况、做法、经验和成果的具体反映。审计人员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将对具体事项审计的结果整理成为一定的审计信息,反馈给决策使用单位,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增强决策者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信息作为信息的一种,是单位

21、管理部门决策支持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真实性、可靠性、相关性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审计信息质量的制约因素,在对不同类型的因素进行区分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措施,对于建立审计信息质量标准,提高审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审计信息的特征 第一,审计信息具有社会性。审计信息是一种人类社会信息,来源于社会审计活动及其相关的人类活动,比如政治活动、行政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不论在信息内容、传递手段及信息目的上都有不同于自然信息之处。第二,审计信息具有经济性。这是就审计信息的内容而言。由于审计是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这就决定了审计组织为了有效地实施对经济活动的监督,就必须掌握有关经济

22、运行情况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分析,了解经济运行的偏差,以确定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审计信息的特征 第三,审计信息具有广泛性和多种适用性。由于审计组织星罗棋布遍及全国,能对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它不仅能掌握各个具体单位、组织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而且能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以至整个国家出发,了解经济运行的情况。因此而得到不同单位组织、不同环节、不同部门和不同层次的审计信息,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经济管理组织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审计信息的特征 第四,审计信息具有时效性。这主要是指审计信息反映的情况针对性强,切中时弊,恰到好处。如果所收集的信息虽然“内容无限真”,但反映迟缓,错失良机,就会成

23、为“明日黄花”,使信息失去使用价值。此外,时效性一般还包括着信息的先兆性,与审计有关的各种事项在变化之前总有迹象表现出来,即发生先兆性信息,以便对经济活动进行及时监督,对审计活动进行迅速控制,查错防弊,防患于未然。第五,审计信息具有可信性。由于审计组织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能独立客观地检查评价经济运行的状况,从而使审计信息具有可信性的特征。审计信息的种类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了七种。审计要情、重要信息要目、审计署值班信息、审计简报、审计信息转送函、审计工作动态和审计工作通讯。审计要情 一般反映性质严重、金额巨大、影响恶劣、涉及当事人级别高或身份特殊、情况紧

24、急的经济犯罪案件和环境破坏、损失浪费、失职渎职等重大违法违规,而且限于审计手段不足而无法处理、彻查,或移交有关部门后未得到应有查处,需请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给有关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尽速调查处理的问题。审计要情 反映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个案(指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为同一主体,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侵害的应为同一客体。下同)问题金额一般应在1000万元以上,且造成损失应在100万元以上,但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违法犯罪个案问题金额一般应在1亿元以上,且造成损失应在1000万元以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国家工作人员应为司局级以上。性质恶劣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重要信息要

25、目 一般反映需要中央领导同志了解、掌握的情况或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1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情况和问题;2宏观调控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方面的情况;3体制性、制度性的问题;4影响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5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6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以及署领导明确批示要以重要信息要目反映的正面信息;7审计提出的重大建议;8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利用审计结果取得的重大成果;9需要中央领导同志了解和掌握的其他重要情况。审计署值班信息 一般反映审计发现的可能或已经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紧急情况、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等。审计简报 一般反映审计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成果、突出困难,被审计单位对

26、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经审计核实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被审计单位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遵纪守法的典型,以及国际审计重要动态。审计信息转送函 一般反映审计发现的需要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了解、掌握或参阅的情况(不包括需要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地市级以下政府部门了解或参阅的情况。这类情况应由实施审计的署派出机构或地方审计机关自行办理转送)。除非情况紧急,一般应在署领导批办或在请示署领导同意的前提下,在审计项目结束后集中转送。其他(六)审计工作动态一般反映供署领导参阅的信息。(七)审计工作通讯一般反映供在审计系统内交流、参阅的信息。4、审计移送 审计移送处理

27、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违反国家规定或有关法律,审计机关依法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移送处理的案件,是无法用货币单位进行计量的非货币指标。审计移送处理的几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只有当发现有关人员或单位涉嫌犯罪时才进行移送处理。有些审计人员认为只有在发现刑事案件线索即有关人员或单位涉嫌犯罪时才涉及移送处理问题,其实,移送司法机关只是移送处理的一个方面,移送还应该包括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单位)、监管部门或各级政府等。因此审计机关在作出移送处理时,应针对不同的移送对象撰写内容不同的移送处理文书;对于涉嫌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根据受案范围的不同移送公安机关

28、或检察机关;没有涉嫌犯罪,但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应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干部管理部门查处;应由主管部门(单位)、监管部门或各级政府进行处理的其他问题,应移送有关部门(单位)或政府。误区二:只要有违法违纪线索就可以移送 这一点集中体现在移送司法机关的情况中。有些审计人员认为只要可以称作案件线索的就可以立刻移送。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明确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的罪行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及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需向司法机关移送。审计法规定“被审计

29、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法律法规强调了审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同时也明确了移送案件线索所应具备的条件,那就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并构成犯罪。而认定构成犯罪需要主体特征、主观方面、客体特征和客观方面等四个要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不够成犯罪,也就不能作出移送处理的决定。误区三:移送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就可以从移送事项中完全抽离 还有相当的审计人员认为已经移送的事项在受理移送的部门接手后,作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就应该完全退出对该事项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实际上,对此问题应该从更高的角度考虑,移送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

30、,移送制度设计的目标是通过各执法和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和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为了达成这一目的,移送后的沟通、协调也非常重要,特别是一些情况复杂的事项,审计移送司法机关后还需要审计人员协作配合。误区四:移送处理的事项可以通过审计要情再反映 审计移送处理书和审计报告的关系,审计署关于6号令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审法发200548号)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需要移送处理的事项,一般应写入审计报告,并注明该问题已(将)移送处理。对于一些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内容(主要指涉嫌犯罪的事项),可不写入审计报告。”而对于移送处理书和审计要情在反

31、映重大问题中的相互关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工作的意见(审法发200666号)的回答也很明确:“同一事项不得同时向多个部门(单位)、机关或政府移送,也不得既通过审计要情等形式反映,又通过审计移送处理书进行移送。”“审计署以审计要情形式上报有关案件线索和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查处的,也应比照上述不同情况,在审计要情中提出具体的审计建议。”三、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一)对建设项目审计的几种错误认识(二)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的内容(一)对建设项目审计的几种错误认识 1.审计无用论。2.审计就是找麻烦。3.审计就是查账。4.建设项目审计就是工程造价审计。5.国家审计只针对政府部门和业主,跟私营企业和个人没

32、关系(二)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的内容 1、审“工程”;2、审“财务”;3、审“管理”;4、审“效益”;5、审“质量”;1.审“工程”3.2.1.1 工程造价基本知识 3.2.1.2 单位工程预结算审计3.2.1.3 设计变更审计3.2.1.4 洽商索赔的审计3.2.1.5 设备材料采购审计3.2.1.1 工程造价基本知识 1.工程造价的特点 金额巨大;组成复杂;动态变化;影响因素较多。2.工程概预算分类 投资估算:是前期项目立项阶段的投资总额估算;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总费用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造价;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管理预算,考虑了节约因素;工程

33、结算:是施工单位编制的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全部实际成本的技术经济文件。3、造价管理的体系(1)定额计价:按生产要素:劳动定额、机械台班使用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工序定额、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按专业费用性质:建筑工程定额、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间接费定额、其他工程费用定额。按主编单位及执行范围: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2)清单计价 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3.2.1.2 单位工程预结算审计 1.工程量审计 2.定额套用或不按执行清单按时结算审计 3.各项费用审计 4.结算审核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

34、工程量审计 故意增列定额或清单子细目;工程量计算错误;相关定额或清单细目存在逻辑性错误。案例二:如某政府财政评审中心编制的某项目电缆手孔井工程量清单:挖土方72m3;C15混凝土垫层532m3;C20混凝土底板18m3;C20混凝土井壁15m3。2.定额套用或不按执行清单按时结算审计 哪条定额高就套哪条;具体表现为高套定额后修改其名称,误导审计人员。该执行清单计价,却将其变更为按定额重新组价;具体表现施工单位为争取中标,将某些清单细目单价报低后,为争取赢利将这些细目清单重新套用定额组价,理由这些清单价格过低。案例三某施工单位在承接某工程施工任务后,发现其原报价为350元/m2的车库雨棚真实成本

35、价格将达到850元/m2,且雨棚总面积达到6500m2。施工单位为减少亏损325万元,要求将车库雨棚套用定额重新组价。1)人工费审计审计直接费时,应首先审计人工费。重点注意审计人工费的计算标准是否正确,费用内容是否完整,工日数量的确定是否合理等相关内容。3.各项费用审计 例四:某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某一建设工程(综合办公楼)项目的施工,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照定额及当地造价文件规定计算工程造价,同时,查定额得知道,定额人工费标准为:22元/工日。在施工时,该承包商将该工程的某些单位工程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分包时谈定的工资为30元/工日,该单位报送竣工决算时,以此为由,要求将分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提

36、高到30元/工日。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予以揭示,并按照预决算要求进行费用调整。例五:在某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劳动力投入量唱高调?某合同段的审计,工程交工结算报告中第400章408-2-20桥梁工程为提前完成增加下构设备劳动力投入造价:43标准跨5000元/标准跨=215000元;408-3-20增加上构设备及劳动力投入造价:22.12标准跨10000元/标准跨=221,200元,两项合计工程造价43.62万元。审计从经验判断认为,劳动力投入有过高的异常。针对某合同段劳动力高投入的问题:审计组经过脑力激荡后,拟采取以下措施:结果:审计组将现场考核记录与财务账对照,并没有发

37、现财务账上有该项目增加设备劳动力的支出费用,于是分别将工程和财务审计的结果向承包人通报,承包人不得不同意核减该款项。1、查阅监理日志;2、查阅施工单位施工日志和施工单位现场考核记录;3、查阅施工单位财务帐项;2)材料费审计 材料费审计的重点是审计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构成。审计时应注意施工单位是否另外增加了损耗量或提高了定额规定的损耗标准,是否扩大了材料价格的构成内容或提高了费用标准。例六:某外地施工单位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揽了某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该建设项目需要12钢筋150吨,项目所在地12钢筋价格为4500元/t,该施工单位在其公司所在地购买的12钢筋价格为5500元/t,该施工单位报送

38、的决算中,将12钢筋按其发票价格5500元/t计算,请问这是否正确。这是不正确的。显然应按工程所在地12钢筋4500/t计算,因此应审减工程结算价款15万元材料费审计案例 例七:在某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土工布用量何其多?某标段的土建工程,其中路基结算土工布,工程交工结算报告中分别计算土工布350g/m2规格的184036m2,价格为7元/m2,复合土工布53872m2,价格为15元/m2,按公路定额计算其损耗率为11.52,该两项目共结算用土工织物:土工布205238m2,复合土工布:60078m2。审计觉得该项工程款有问题,向施工方提出,对方又不接受;仅凭工程审计技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

39、下是无法驳倒施工方的;而且该土工布埋在路基下面,审计人员在完工通车的情况下审计,到现场察看也看不到,要开挖则破坏路面和路基,加上高速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此举也会影响交通,甚至可能出现安全问题。针对土工布用量的问题,一直因测量技术问题而存在是是非非的争论。1、结合施工图纸,抓材料用量分析;2、查阅施工单位的财务帐项;3、最终审计组经详细计算,发现确实多报,在铁的事实面前施工方不得不承认其弄虚作假,只好在审计取证表上签字同意审减。由此审计组顺藤摸瓜审查出全线路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全线仅土工布的问题就核减了650多万元。同时也发现使用规格与招投标文件中的规格不符,设计土工布的含量是350克/m2的,

40、而大部分采用的是150克、200克、250克不等,土工格栅由双向改为单向,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存在质量问题。3)机械费审计机械费的审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审计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和数量;二是审计施工机械的费用计算过程是否正确,注意施工单位是否把不该计入的有关费用列入竣工结算。比如:机械修理费、租赁费。在某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采石区剥离层要增量?某合同段的审计,工程施工过程中因采石区剥离层工程量比招标所列的工程量增加,承包方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经业主批复,同意支付索赔金额435万元。审计在查阅合同文件中,发现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规范已明确规定:1)在合同执行期间,劳务和材料或影响工

41、程施工成本的任何其他事项的价格不预调整。2)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考虑价格上涨风险,并计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目单价中;3)料场清理、剥离覆盖层、运输道路的修建、养护和防冲刷等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价格内,不单独计量。案例八 针对采石区剥离层要增量的问题,审计组经综合分析,认定该索赔事项不成立,不应支付该工程的索赔金额435万元。但施工方死活不同意核减,还以打官司起诉审计相威胁。结果:审计组只好将该情况业主向反馈,业主也觉得审计组是有理有据的,于是双方形成合力,做施工方的工作,经过多次摆事实、讲道理,施工方终于签字同意审减。4)其他直接费审计 其他直接费是指从性质上来看属于直接费,但在

42、定额中又未包含进去的一些费用。例如: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检验试验费等。例九:某施工企业在某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中,按照直接费的0.5%计算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问:是否正确?首先明确该项费用应该计算。该项目竣工结算应该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内容;其次,在此基础上审核该项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规定、费率是否合理、有无重复计算等相关问题。如上述内容符合规定,则该项费用计算正确。5)间接费、包干费、施工单位配合费、利润和税金审计。具体见:时现主编的建设项目审计。4.结算审核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应扣未施;2.工程量多计/重复;3.定额/清单子目错误/混用/高套;4.材料代换/

43、变更未减原预算;5.甲供材赚取材差;6.费率错误;7.变更计价不执行合同/招标原则;8.暂估价材料单价虚高;9.合同价格调整与合同/投标约定不符;10.隐蔽工程量虚假等。3.2.1.3 设计变更审计 一、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的定义 二、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三、变更审批程序 四、设计变更洽商的审计 五、案例分析一、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的定义 1、设计变更:指在已完成的施工设计图纸基础上所做的如下改变,设计变更一般由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提出。2、变更设计:一般是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提出对设计的修改。二、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控制原则:应控制在设计阶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必然造成

44、浪费。在每一变更设计之前,必须实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并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如果变更后工程造价突破总概算,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防止通过变更设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工程造价。三、变更审批程序 要求: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应组织会议审查。同意方案,各方在相应的变更上签署意见;不同意方案,说明理由。四、设计变更洽商的审计 审核重点:程序的合法性审核;变更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核;洽商的时效性审核。变更造价的确认:适用投标合同报价的原则;参考投标合同报价的原则;重新组价(定额量、信息价、投标费率)。变更管理控制评审:审核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签批制度、(设计、建设方、监理)考核标准、变更台

45、帐等。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审批权限五、案例分析 案例十:某路合同段桥梁桩基未按设计施工问题 基本情况:部分桥梁桩基原设计为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变更为机械钻孔桩,增加结算价款341万元。审计采用了以下方法:1)查阅监理日志;2)查阅施工单位的原始施工日志和内部考核记录;3)找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代表做审计调查;4)查阅施工单位会计帐套;结果:1、实际又是采用挖孔桩施工部分增加结算价款216万元;2、采用钻孔桩施工部分增加结算价款125万元;3、原设计为机械钻孔桩,实际又采用人工挖孔桩施工部分由于未按实计量多计结算价款21万元。(计量不实资料虚假、变更单价程序违规、承包人转嫁人工

46、挖孔桩措施费报价风险等问题)对此方面的报价风险应在招标文件中有约定或双方另行按索赔办理。3.2.1.4 洽商索赔的审计 定义:根据合同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能够获得竣工时间延长和追加费用。对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 特点:依据合同,有明确的规定的程序和时效限制。争端、仲裁和诉讼等法律关系。(二)索赔管理的要求 索赔事件要有依据,应核查合同有关条款,避免支出不该发生的费用。签定停工索赔事件内容要明确,涉及到窝工、待机发生的工日及机械台班的,应有监理实际核查、记录具体数量(包括机械的规格型号,起止日期要明确)。若停工太长,应有索赔事件的处理措施,如调整工期,及时通知承包单位调整人力、机械,减少窝工

47、、待机损失。涉及到若干施工单位应分清范围,责任分明。(三)索赔费用的审计 审计重点:1.首先审核索赔事件记录是否详实,提供的索赔材料是否真实合法,签字手续是否齐全;2.检查索赔工程款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执行清单子目是否正确;3.注意办理反索赔文件,诸如拖延工期影响其他承包单位进场、施工、设备安装、验收等。(四)索赔案例 案例十一:在对某局办公楼竣工决算审计时发现:桩基础工程施工,因甲方桩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致使施工方施工机械停滞、工人待工。现施工方已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并附计算书:1、折旧年限为10年,机械购置费325万,折合机械停滞费为890元/天。2、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

48、算。结果:审计认为施工方的计算方法机械费合理,人工的窝工损失计算不对。索赔人工时: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计算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设备费可按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方企业自有,按机械折旧费计算。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按设备租赁费计算。案例十二:某高速路合同段立交箱梁单价变更索赔627万元。变更理由:业主200644号会议纪要精神,变更将立交C50砼连续箱梁单价从623.44元/方增加为12

49、38.3元/方。实际情况:因业主迟交施工用地造成箱梁施工增大措施费。存在问题:C50砼连续箱梁不属变更或新增工程,此单价变更违背合同约定;会议纪要不能更改原投标承诺;(3)应按索赔办理,却缺少完整索赔资料,且已过索赔时效期;(4)索赔费用的计算应先根据核定由于业主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再根据延误时间计算承包人造成的人员停工损失费、设备窝工费、材料费等等。3.2.1.5 设备材料采购审计 一、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和材料采购环节各项管理工作质量及绩效进行的审查和评价。二、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的目标:审查和评价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采购资料依据的充分

50、性与可靠性;采购环节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三、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内容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和材料采购环节的审计:计划、询价、认价、合同、验收、入库、保管及维护制度。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审计:出入库手续。设备和材料出售的审计:剩余或不适用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废料的销售情况。设备采购费用与会计核算。设备材料库存盘盈盘亏的审计。四、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注意问题 甲供材的供应价与施工合同价材差处理,防止赚取材差。甲供材供应量的定额量、清单报价量、实际领用量的考核。甲供材的计税处理。暂估价材料的计价和取费问题。退库物资及包装材料回收问题。2、审“财务”;3.2.1征地拆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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