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375-2023 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规范(重庆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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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7.040 CCS X 08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13752023 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规范 (本稿完成日期:)2023-03-15 发布 2023-05-15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1375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机构及人员要求.2 5 场所及设备设施要求.3 6 食品采购.3 7 食品贮存.4 8 食品配送.5 9 质量控制.7 10 风险管理.7 11 服务改进.8 附录 A(资料性)供应商食品安全承诺书示例.9 附录 B(资料性)蔬菜类食品外观质量验收推荐标准.

2、10 参考文献.11 DB50/T 1375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百姓之家农业发展公司、重庆重报电商物流有限公司、重庆渝教科贸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交运优

3、链云食城供应链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程、彭川、陈宏果、戴彩霞、余能超、向曾辉、李小双、陈思亮、唐跃武、游达、康栋梁、潘玉梅、何国平、谢建星、王川、李模、马嘉峻、赵秀娟、张艳、姚波。DB50/T 13752023 1 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集中配送服务的机构及人员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食品配送、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和服务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经营环节集中配送服务,不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

4、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5737 食品塑料周转箱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5、T 183542021 物流术语 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GB/T 27341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T 40475 冷藏保温车选型技术要求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JJF 16472017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 DB50/T 1126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南 DB50/T 11272021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 DB50/T 13422022 预制菜生产加工行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

6、8354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DB50/T 13752023 2 3.1 食品集中配送 centralized distribution of food 根据客户要求,在固定场所对食品进行进货查验、分类贮存、整理、拣选计量、集货、组配货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经营服务活动。3.2 食用农产品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注1:来源于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注2:直接获得或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初级加工,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

7、和化学性质。3.3 预包装食品 prepackaged food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来源:GB 77182011,2.1 3.4 预制菜 preprocessed dish 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禽肉、水产品、蛋类、豆类、谷薯等)及相关食品配料为主要原料,经过生产和加工(包括清洗、解冻、切分、调配、熟制、杀菌等全部或部分加工以及不同顺序的加工)并经包装后,在一定条件下贮存和运输的食品。来源:DB50/T 13422022,3.1 4 机构及人员要

8、求 4.1 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在食品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责任书、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信息。4.2 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关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岗位培训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其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追溯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检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4.3 宜通过符合 GB/T 22000 或 GB/T 27341 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4 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根据企业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配备食

9、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配备与服务要求和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按 GB 316212014 第 9 章的规定进行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DB50/T 13752023 3 4.5 与食品接触的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5 场所及设备设施要求 5.1 场所要求 5.1.1 选址和环境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地面应硬化、平坦、防滑,易于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应有积水。5.1.2 根据配送食品类别、配送能力需求以及作业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规划设置进货查验、贮存、整理、分拣、集货、装载等室内功能区域,各功能

10、区域划分明显,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作业过程导致食品发生交叉污染。5.1.3 专用操作间或室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入口合理设置更衣室和清洁消毒卫生设施。5.1.4 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5 排水系统畅通、便于清洁维护,有防止逆流设计,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等装置。5.1.6 快速检测实验室应符合 DB50/T 1126 的要求。5.2 设施设备要求 5.2.1 应根据食品品种和作业需要,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监控等设施设备,保持设施设备完好。5.2.2 应配备与作业需要相适应的贮存、整理、分拣、计量、包

11、装及周转等设备设施,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使用要求,按规定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检定。5.2.3 宜根据食品贮存需求,配备冷藏冷冻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校准温控设施。5.2.4 冷链运输车辆应符合 GB/T 40475 的规定。其他运输车辆应符合食品运输卫生条件且货舱设有温度调节设施。6 食品采购 6.1 采购管理 6.1.1 应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核验供应商资质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留存复印件,进行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录 A 的示例)。6.1.2 应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保持供应商资质材料在有效期内,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生产经营场所,对供应商履约、质量

12、保证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动态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6.1.3 应根据客户需求,结合服务群体特点、节假日需求、季节变化等合理制定采购计划。6.1.4 临时就近采购的,应索取相关购货凭证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商家名称、地址、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及价格等。6.1.5 应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按下列要求做好食品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采购预包装食品、预制菜,应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6.1.6 食用农产品采购记录和相关凭证

13、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预包装食品、预制菜的采购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DB50/T 13752023 4 6.2 进货查验 6.2.1 一般要求 6.2.1.1 应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相关证明。6.2.1.2 应查验食品的感官性状等外观质量安全状况,蔬菜类食品外观质量验收可参照附录 B 执行。6.2.1.3 进口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应查验对应批次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及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做到每批次货证相符。6.2.1.4 进货查验合格的,根据供应商送货清单核验食品产地信息、供应商信息、数量

14、、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记录并予以入库。6.2.1.5 进货查验不合格的,应对该批次实行退货,督促供应商采取无害化措施进行处置。6.2.2 食用农产品 6.2.2.1 从产地采购的食用农产品应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购货凭证和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文件等,从批发市场采购的还应查验该市场或市场经营户提供的对应批次销售凭证。6.2.2.2 采购按规定需要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的肉类,还应查验对应批次有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应查验并留存“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规定的证明材料;

15、采购禽肉,应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脚环标识;采购其他肉类及肉禽制品,应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6.2.2.3 源头供应和自行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还应查验检测报告并确认符合下列要求: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要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采购的鲜(冻)畜、禽产品应符合 GB 2707 的要求;采购的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 GB 2733 的要求;其他鲜(冻)食用农产品应符合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6.2.2.4 食用农产品供应商未能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容不全的,应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

16、6.2.2.3 的要求。6.2.3 预包装食品及预制菜 6.2.3.1 预包装食品应查验包装完好状态、对应批次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有效保质期不宜低于 2/3。6.2.3.2 预制菜应按内容物类别参照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查验要求进行。7 食品贮存 7.1 应根据食品种类、规格、批次、质量状况等的不同合理规划库位,温度应控制在合理区间。食品贮存分区及推荐温度见表 1。7.2 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离地离墙存放,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7.3 食用农产品和散装称重食品的标识应能区分食品名称、保质期、贮存日期、生产者或

17、供应商的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DB50/T 13752023 5 表1 食品贮存分区及推荐温度 贮存区域 控温区间 常温区 35 恒温库 15 25 冷藏库 0 10 冷冻库-18 7.4 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巡查库存产品的保质期限,分开存放并标识有效保质期低于 1/3 的食品,及时处理感官性状出现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7.5 食品贮存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不得混用。7.6 虫害防治应按 GB 316212014 中 5.95.11 的规定执行。8 食品配送 8.1 订单调度 8.1.1 应记录客户的采购需求,与客户确认食品名称、数量、质量等级、产地、配送

18、时间、签收地点等订单信息,客户的特殊要求应予以注明。8.1.2 应根据配送订单,制定食品组配、食品运输、交接签收等计划,根据先急后缓、同票同车等原则合理安排配送车辆。8.1.3 针对临时订单,应结合库存情况制定零星采购、食品组配、食品运输、交接签收等计划,并及时下达给相关人员执行。8.2 食品组配 8.2.1 预处理 8.2.1.1 整理 8.2.1.1.1 根据客户需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下列整理:去皮、去壳等;去毛、去鳞、去内脏、去鳃等;剔骨、分割、切片、切段、切丝等。8.2.1.1.2 食用农产品的整理以及预制菜配菜的切割、称重、拼配等,应防止产生交叉污染。8.2.1.1.3 食品散装称重应

19、在独立操作间进行,单件包装允净含量应符合 JJF 10702005 中 4.3 的规定。8.2.1.1.4 根据食品的类型、形状、特性及防交叉污染需求选用符合 GB 9683、GB 4806.7 的食品容器或包装材料包装,食品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77182011 的规定。8.2.1.1.5 食品盛放容器应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不得混用。工器具应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每次使用前后按 GB 14934 的要求进行清洁和消毒。8.2.1.2 分拣 8.2.1.2.1 应按客户订单要求分拣,并做好记录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质量等级、数量、日期和供应商等信息。宜按食品贮存温度高低

20、合理确定分拣顺序。DB50/T 13752023 6 8.2.1.2.2 食用农产品应计量称重,计量称重的负偏差应符合 JJF 16472017 中表 1 的规定。8.2.1.2.3 食用农产品应采用符合 GB/T 5737 要求的食品周转箱分类装箱,其他食品宜采用食品周转箱装箱。存放温度差异较大的食品不应混放,易产生交叉污染的食品应做好分类装箱或分隔措施。8.2.1.2.4 合理控制周转箱内食品品种、重量和装箱容量,采取措施避免食品装运过程中挤压损坏。8.2.1.2.5 冷链运输食品分拣时,应采取下列控温措施:采用保温箱运输的,应提前对保温箱进行预冷后装箱,并采用冰袋或覆冰保冷;采用专用冷链

21、运输车辆运输的,控制出库到运输的时间间隔。8.2.1.2.6 食品周转箱、保温箱等盛放容器应分类管理、分开使用,每次配送完成后应清洁和消毒。8.2.1.2.7 食品分拣作业完成后,应按 GB 14934 的要求对作业区及工器具进行清洁和消毒。8.2.2 集货 8.2.2.1 分拣完成的食品宜采用标准托盘码放,按食品运输计划的发运路线进行分堆、并堆等作业。8.2.2.2 应根据配送订单指定专人核对食品品种、名称、数量等信息。核对发现差错时,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8.3 食品运输 8.3.1 出车准备 8.3.1.1 运输车辆应采用具有防雨、防尘设施的专用运输车辆。8.3.1.2 装载前应确

22、认运输车辆类型、清洁卫生、设备完好情况及维修状况。冷链运输车辆的制冷系统和除霜系统运转正常、货舱内无结露产生。8.3.1.3 应根据食品的运输温度要求,提前对冷链运输车辆的货舱等进行预冷处理,装载之前的内温应满足相应食品的运输需要。8.3.1.4 委托运输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服务商,签订委托运输协议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运输车辆要求。8.3.2 食品装载 8.3.2.1 同一运输车辆运输不同品类食品及多点装卸时,应根据食品特性做好分装、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离地存放在符合食品贮存温度要求的区域。8.3.2.2 在装车时应根据食品重量、体积、耐挤压程度和特性等合理合筐与叠放。8.3.2.

23、3 未采用外包装纸箱包装的食品,应采用食品周转箱,按照“先卸后上”与“重下轻上”的原则放置于标准托盘上,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保持码放稳固。8.3.2.4 应控制冷链运输食品装载作业时间,装载期间温度升高幅度不超过 3。8.3.3 运输过程控制 8.3.3.1 应防止运输过程中产生食品挤压、雨淋、受潮、暴晒和污染等风险。8.3.3.2 货舱门应保持关闭状态并上锁。除遇突发事件外,不应在配送交付地之外开启。8.3.3.3 货舱温度应满足相应类别食品运输要求,运输过程中保持温度恒定,在炎热或寒冷气候条件下进行运输时,应采取必要的控温保护措施。8.3.3.4 冷链运输车辆应对温度进行全程监控,并留存运输过

24、程温度监控记录。8.3.4 卸货 8.3.4.1 上车搬运时,宜穿戴鞋套或使用其它防止食品发生交叉污染的防护工具。DB50/T 13752023 7 8.3.4.2 应轻搬轻放,不得任意摔掷,避免食品受到机械性损伤。8.3.4.3 冷链运输食品卸货前应查验并记录货舱温度,卸货时应减少冷链运输车货舱门开启次数和时间。8.3.4.4 冷链运输车因故中断卸货作业,应关闭货舱门,保持制冷系统正常运转。8.4 交接签收 8.4.1 应在订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接食品,按配送订单与客户逐一点验,记录配送食品差异情况,由接收人签字确认。8.4.2 交付的冷链食品和预制菜等有特殊贮存要求的食品应向客户做出提醒,

25、临期食品应书面告知。8.4.3 肉类食品应提供 6.2.2.2 规定的检验检疫票证,其他食品提供批次检测报告。8.4.4 宜提供电子化票证的在线查询,不能提供电子化票证的应提供票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8.4.5 因延迟配送、食品质量问题、突发情况、漏发少发等原因引发退货和重新配送时,应及时与客户保持沟通与联系,妥善处理。9 质量控制 9.1 源头管理 9.1.1 应建立安全稳定的食品供应链,供应商管理的内容应符合 6.1.16.1.2 的要求。9.1.2 宜指导食用农产品直供基地开展种养殖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合理施肥、安全用药。9.1.3 宜建立产地快速检测实验室,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9

26、.2 检验检测 9.2.1 应合理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和检验人员。检测设备和辅助设备应按要求保管、定期维护并及时更新。检测试剂应按储存条件储存,且在保质期内。9.2.2 应制定食品检测和快速检测计划,按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食用农产品检测的留样应不少于 48h。9.2.3 根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内的食品品种,确定检测项目,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可参考 DB50/T 11272021 附录 C 的相关要求。9.2.4 每年应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食品抽样检测结果比对,抽样检验结果应公示并告知相应供应商。9.3 追溯管理 9.3.1 应落实食品追溯

27、管理制度,严格索证索票,明确专人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并保留进货票据、检验检疫证明等溯源凭证,做好食品追溯相关的记录。9.3.2 列入“渝溯源”追溯管理的食品应按规定节点录入信息。9.3.3 每月开展食品追溯内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公示检查结果。9.3.4 宜建立和完善具备食品安全追溯功能的信息化系统。10 风险管理 10.1 已经配送的食品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应采取下列措施:主动通知该批次食品涉及的所有客户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DB50/T 13752023 8 立即依据配送订单实施召回并报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召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10.2 发现不安全食品、或知悉相关食品生产

28、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时,应立即清理、封存、记录和标识,不得用于配送。10.3 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记录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并立即进行整改。10.4 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应按期整改并进行报告。10.5 应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措施。10.6 应每年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1 服务改进 11.1 应建立有效的投诉渠道并保持畅通,接到客户投诉应及时响应并如实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对象反馈处置结果。11.2 应每年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覆盖所有客户单位,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DB50/T 137520

29、23 9 A A 附 录 A(资料性)供应商食品安全承诺书示例 供应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流通食品安全,我单位向社会、广大消费者和客户单位郑重承诺:第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二、从事食品经营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0、。第三、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时,恪守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规范,不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建立良好农业规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符合国家法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供应食用农产品具备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文件,有购销货记录,保证产品可追溯。第四、从事食品生产时,认真履行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良好生产规范,落实进货查验,对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严格把关,生产条件、设施设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风

31、险管理、生产工艺等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不让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进、销、存凭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第五、落实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杜绝一切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中片面追求利润、忽视产品质量安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第六、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保证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 月 日 DB50/T 13752023 10 B B 附 录 B(资料性)蔬菜类食品外观质量验收推荐标准 表B.1给出了食品进货查验

32、过程中蔬菜类食品的外观质量验收推荐标准。表B.1 蔬菜类食品外观质量验收标准表 分类 代表性食品 感官验收推荐标准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等,以其膨大的直根为食用部分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肉质甜脆;表皮无争缩、刀伤、开裂、体软、褐斑、发糠、泥土 白菜类/荠菜类/甘蓝类 白菜(大白菜、小白菜)、芥菜(根芥菜大头菜、叶芥菜苦菜等)、甘蓝(包菜、紫甘蓝、花菜、西兰花、)等,以柔嫩的叶丛或叶球为食用部分。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无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泥土,无苔 茄果类 茄子、蕃茄、辣椒等,同属茄科

33、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 豆类 豇豆、毛豆、豌豆、蚕豆等,大都使用新鲜的种子及豆荚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瓜类 冬瓜、南瓜、甜瓜、苦瓜、丝瓜等,茎为蔓性,雌雄同株异花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葱蒜类 洋葱、大葱、韭菜、大蒜等,叶鞘基部能膨大而形成鳞茎,所以也叫做“鳞茎类”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叶肥挺,根株均匀;无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泥土

34、绿叶蔬菜 莴苣、芹菜、菠菜、茼蒿、苋菜等,以其幼嫩的绿叶或嫩茎为食用部分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分充足、脆嫩薄,棵株挺直,叶子无褪色边或褐斑、发黄、干软、卷曲、脱叶 薯芋类 包括一些地下根及地下茎的蔬菜,如马铃薯、山药、芋、姜等 色正,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无腐烂、破皮、坑眼多、畸形、泥多发软 水生蔬菜 藕、茭白、荸荠、菱、水芹等,一些生长在沼泽和浅水地区的蔬菜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多年生蔬菜 香椿、金针菜、竹笋、芦笋、百合等,一次繁殖以后可以连续采收 完整清洁,壳肉紧贴、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无冰冻、霉烂、风干、刀伤、壳皮卷曲、离肉、有黑

35、斑、根大、肉老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苗、蚕豆芽苗、苜蓿芽等 芽苗无挤压、变形、发黑、软烂 食用菌类 蘑菇、香菇、草菇、木耳等,人工栽培和野生或半野生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DB50/T 13752023 11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4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5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2 号)6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销售责任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健全完善食品销售安全自查制度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0191 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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