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理论与实务3第三章基本报关制度第一节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制度精编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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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关理论与实务(3)第三章第三章基本报关制度基本报关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制度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制度一、概述(一)含义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是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划分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这里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是相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而言的,因为这些货物都需要经过前期和和后续的监管阶段。(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1、在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按规定缴纳税费。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需要提交许可证的

2、,要提交许可证。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货物在放行时,应缴清进出口税费并经审单、查验完毕。“放行”是一般进出口结关制度的最后环节,放行即意味着办结了各项海关手续。4、货物进出口后可自由流通自由流通:指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交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由处置,出口货物须运离关境。(三)一般进出口货物的适用范围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2、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转为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暂准进出境货物;3、易货、补偿贸易进出口的货物4、不准予保税寄售代销贸易货物5、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6、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7、外国旅行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货物8、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9、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p

3、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p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p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装货物(一)进出口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1、申报地点: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可以在指运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海关申报。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要改变使用目的

4、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贸易的时候,报关的地点是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2、申报的时间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经海关批准允许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申报。特殊货物,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网络)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3、申报单证(2大类单证:主要单证、随附

5、单证)(1)主要单证:报关单(2)基本单证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3)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原产地证明书、出口收汇核销单、贸易合同、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主要单证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随附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4、申报前看货取样(仅对于进口货物而言)目的:准确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便于正确申报。方法: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要正确填写。注意在记录和清单上签字确认。5、申报方式电子数据申报方式(主要有4种)终端申报方式;委托EDI 申报方

6、式;自行EDI 方式;网上申报方式。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10内,打印纸质报关单,随付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二)配合查验1、海关查验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1)查验地点:海关监管区或装卸现场(大宗散货、危险品、鲜活商品、落驳运输的货物;特殊情况海关可以派员到监管区外进行查验(2)查验时间: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确定时间,一般为正常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申请也可以在其它时间查验。特殊商品海关可以安排优先实施查验。

7、(3)复验和径行开验复验(第2次查验):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依法对已经完成查验的货物进行复验。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查验人员不得参加同一票货物的复验。径行开验是指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开拆包装查验。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或其他见证人到场,并在海关的查验记录上签字。2、配合查验:(1)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2)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3)需要做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局的取样清单(4)确认查验结果,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3、货物损坏及赔偿:根据海关法和海关行政赔偿办法的规定,在查验过程中,或者证实海关在径行开验过程中,海关在依法

8、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因为查验人员的责任导致被查验的货物、物品损坏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的内容:A、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人搬运货物、开箱、封箱不慎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B、易腐、易失效物品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变质失效的 C、正常磨损 D、查验之前已经损坏的或查验之后发生的损坏E、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等F、正常查验时未提出异议的,事后发现损坏,海关不负责赔偿。货物损坏赔偿的实施A、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B、两个月内确定赔偿金额,填制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书送达当事人C、当事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凭通知书向海关领取赔款D

9、、当事人对赔偿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赔偿决定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缴纳税费经海关审核报关单,并查验货物无误后,海关根据申报的货物计算税费打印纳税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凭海关签发的缴税通知书和收费单据在限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或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四)提取或装运货物1、进口: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是其代理人,凭着加盖“海关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提货。2、出口:凭着加盖“海关放行章”的出口货物装货凭证办理将货物装运手续。第二节第二节保税货物的

10、报关制度保税货物的报关制度一、概述(一)保税货物的含义 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加工装配类:专为加工、装配出口产品而从国外进口且海关批准保税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以及用这些材料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存储类:(1)存储后复运出境的保税货物:转口贸易货物、保说仓库中存储的国际运输船舶、航空器在国际运输中所需要的燃料、物料等(2)存储后进入国内市场的保税货物:进口寄售用于维修外国商品的领配件、经海关批准存入保税仓库的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货物贸易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等。(二)保税货物的特征1、经海关批准,可暂免纳税2、保税货物进

11、境后,只能用于存储或加工装配3、保税货物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4、保税货物在境内的存储或加工装配,依法受海关监管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为止。(三)保税货物适用范围1、保税加工货物经海关批准,保税进境后在境内加工或装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的货物。2、保税存储货物经海关批准,保税进境后在境内存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的货物。二、保税加工(一)保税加工的形式1、来料加工境外厂商提供原材料,委托境内工厂加工,产品由外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这种方式,我方是不用占用资金的。境外企业经营企业原料产品2、进料加工境内企业付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完成加工,成品销往境外。进料加工一般是从国外购进原

12、料,加工生产出成品再销往国外。境外企业A经营企业原料产品境外企业B(二)保税加工的经营方式1、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签约后,委托有加工能力的企业加工或装配2、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与加工企业联合签约,加工企业完成加工或装配后,直接将产品复运出口。3、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由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对外独立签约自完成加工或装配后将产品复出口。(三)保税加工的管理1、物理围网监管关境内、关境线上海关进行封闭式监管出口加工区:实施多年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2、非物理围网(1)纸质手册管理(加工贸易纸质登记手册进行备案,最终凭以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13、(2)计算机联网监管(海关和加工贸易企业联网)A、电子帐册(以企业为单位):针对大企业B、电子手册(以合同为单位):针对小企业(四)纸质手册管理下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加工贸易(进料、来料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1、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加工成品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账。指定银行:加工生产企业主管海关所在地中国银行分(支)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核心是对企业和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对部分企业进口的开展加工贸易的部分料件,银行按照有关料件的进口税

14、征收保证金。2、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分类管理(1)加工贸易商品的分类管理A、禁止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商品。B、限制类是指进口料件属国内外价差大且海关不易监管的敏感商品。C、允许类是指除禁止类和限制类以外的其他商品。加工贸易商品的分类目录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确定并适时调整,由外经贸部对外公布。(2)加工贸易企业的分类管理将加工贸易企业分为AA、A、B、C、D五类。(3)加工贸易地区的分类管理分为:东部和中西部东部: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中西部:东部地区以外的中国其他地区3

15、、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运作程序商务审批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台账开设指定的中国银行手册核发主管海关进出口报关加工生产企业合同核销主管海关台帐销帐指定的中国银行(1)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合同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规定,认真审查合同的商务内容u审查单位的资信状况u根据加工企业的有效注册证件,审查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严禁搞“三无”(无工厂、无工人、无设备)加工贸易u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2)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加工贸易合同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后,经营单位须在加工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u需要开设:主管海

16、关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签发台帐开设银行保证金联系单交经营单位,向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开设银行保证金台账手续。u不需要开设:直接领取加工贸易手册或其他备案凭证(3)中国银行开设保证金台账中国银行审核后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设立保证金台账,并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书,交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及主管海关,由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凭以向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4)主管海关核发登记手册主管海关根据中国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或保证金收存凭证及其他有关单证,向经营单位或企业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加工料件进口时,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提交报关单、发票、提单、登记手册及其他单证保税通关,在规定的加

17、工期限内,将加工贸易合同产品复运出境。(5)进出口报关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暂缓缴税提货装货u保税加工的期限:1年+1年u保税加工的许可证管理: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原油、成品油等个别规定商品以外,免交进口许可证件;出口成品时,需交出口许可的,交验出口许可证件。u异地加工:指一直属海关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的业务形式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两者管理类型不同时,按较低类别管理(6)主管海关核销合同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或企业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加工贸易合同或最后一批加工产品出口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办理合同

18、核销手续。经海关审核确认后,签发:u不开设台帐:核销结案通知书u开设台帐: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联系单,交由经营单位或企业到银行办理台账销账手续。(7)台账销账经营单位或企业持主管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联系单向原设立台账的银行办理保证金台账的销账手续,领取应该退还的保证金及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海关与中国银行按月对保证金台账的设立、核销情况进行对账。领取银行保证金台帐销帐通知单4、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分类运作不转、空转、实转u不转:不设台帐和保证金u空转:设台帐不付保证金u实转:设台帐并付保证金分类管理管理内容 限制类商品 允许类商品东部 中西部 东部 中西部AA类企业纸质手册 半实转

19、空转 不转 不转电子半实转 空转 不转 不转电子帐册 半实转 空转 不转 不转A类企业纸质手册 半实转 空转 空转 空转电子化手册 半实转 空转 不转 不转电子帐册 半实转 空转 不转 不转分类管理管理内容 限制类商品 允许类商品东部 中西部 东部 中西部B类企业纸质手册 半实转 空转 空转 空转电子化手册 半实转 空转 空转 空转电子帐册 半实转 空转 空转 空转C类企业纸质手册 实转 实转 实转 实转电子化手册 实转 实转 实转 实转电子帐册 实转 实转 实转 实转D类企业不准 不准 不准 不准特殊监管区域类企业 不转 不转 不转 不转(五)电子帐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1、定义海关

20、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海关保税加工监管方式。电子帐册管理和电子手册管理电子帐册管理:是以“企业整体加工贸易业务”为单元实施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只设立一个电子帐册。电子手册管理:是以企业的“单个加工合同”为单元实施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2、特点电子帐册模式联网监管的基本管理原则是:“一次审批、分段备案、滚动核销、控制周转、联网核查”具有以下特点:(1)对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加工生产能力一次性审批。不再对加工贸易合同进行逐票审批。(2)

21、先备案进口料件、在生产成品出口前,再备案成品以及申报实际的单耗情况。(3)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电子帐册,实行滚动核销制度。取代以合同为单元的纸质手册。(4)对进出口保税货物的总价值按照企业生产能力进行周转量控制,取消对进出口保税货物备案数量控制。(5)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商务部门和海关申请办理审批、备案及变更等手续。(6)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7)纳入电子帐册的加工贸易货物全额保税。(8)凭电子身份认证卡实现全国口岸的通关。3、电子帐册的建立u第一个步骤: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的联网监管申请和审批u第二个步骤:加工贸易业务的申请和审批u第三个步骤:建立商品归并关系和电子帐册(1)联网监管申请和审

22、批由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联网监管的企业进行审批,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单证。电子帐册模式联网监管企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加工贸易资格,在海关注册,以出口生产为主守法,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并具有被核查功能的数据有足够的资产或资本为本企业实行联网监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供总担保(2)加工贸易业务的申请和审批u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商务主管部门总审定联网企业的加工贸易资格、业务范围和加工生产能力u企业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签发“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3、”(3)建立商品归并关系和电子帐册u联网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建立电子帐册,取代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u电子帐册包括:“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和“便捷通关电子帐册”。“经营范围电子帐册”不能直接报关,主要是用来检查控制“便捷通关电子帐册”进出口商品的范围。“便捷通关电子帐册”用于加工贸易货物的备案、通关和核销。u电子帐册是在商品归并关系确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商品归并关系就不能建立电子帐册。商品归并关系是指:海关与联网企业根据监管的需要按照中文品名、HS编码、价格、贸易管制等条件,将联网企业内部管理的“料号级”商品与电子帐册备案的“项号级

24、”商品归并或拆分,建立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对应关系。“料号级”商品指:企业进出口的保税料件和成品。“项号级”是办理“便捷通关电子帐册”时备案的内容。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归入同一个联网监管商品项号10位HS编码相同的商品名称相同的申报计量单位相同的规格型号虽不同但单价相差不大的4、报关程序备案报关报核销(1)备案u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备案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备案,备案内容为:经营单位名称和代码加工单位名称和代码批准证件编号加工生产能力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成品范围(商品编码前4位)u“便捷通关电子帐册”备案的内容企业基本情况表料件、成品部分单耗关系:包括

25、成品版本号,对应料件的净耗、耗损率等其他部分(例如说成品和单耗关系)可以同时备案也可以分阶段申请备案,但是料件的备案必须在相关料件进口前备案。成品和单耗关系最迟在相关成品出口前备案。海关可根据企业的加工能力设定电子帐册最大周转金额;并可对部分高风险或需要重点监管的料件设定最大周转数量。进口料件的金额、数量加上电子帐册剩余料件的金额、数量不得超过最大周转金额和最大周转数量。(2)报关纸质手册模式相同(3)报核销对电子帐册实行滚动核销的方式,按时间段进行核销。180天为一个报核周期,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u企业报核:预报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核销前,在电

26、子帐册本次核销周期到期之日起30天内,将周期内的报关数据发送电子信息给海关,海关与动态的电子帐册比对。海关计算机反馈“同意报核”,企业提交单据:电子帐册报核总体情况表归并参数表(纸质文本,本期核销内有变更的)盘点表(企业保税进料)报关单(纸质)税款缴纳书(已征税的)财务报表(企业核销期内的)正式报核预报通过后,以预报核海关核准的报关数据为基础,填报本期保税进料应当留存数量、实际留存数量等内容,以电子抱文形式向海关正式申请报核。u海关核销对书面数据进行核算,确定是否平衡。并根据实际情况盘库相符的:通过正式审核,将本期的结余数作为下期期初数多:按实际库存量调整电子底帐的当期结余数量少:有正当理由,

27、按内销处理,无正当理由,对短缺部分,移交缉私部门处理结果:少,绝对不允许 多,可以,只要合理,则转入下期核销(六)出口加工区1、概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保税加工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功能:保税加工、以及为区内保税加工服务的储运业务海关监管:设卡监管、24小时监管、电子数据交换、全额保税、进出货物办理进出境手续2、报关程序采用电子帐册制,分为进出境报关和进出区报关(1)进出境报关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货物的进出所应办理的海关手续,采用备案制和报关制相结合。第一,境外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非自用的,采取备案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

28、单保税入,向主管海关备案。第二,境外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自用的,采取报关制,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交运单等单据办理进出境报关手续。A、生产、管理所需的设备、物资:免税入区B、自用的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纳税入区(2)进出区报关出口加工区与境内区外其他地区之间进出口货物报关境内区外货物运入出口加工区(视同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往境内区外(视同进口)由境内企业向海关报关,缴纳相关税费,限制类商品,须提交许可证件。区内企业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凭发票、装箱单、电子帐册等单证向加工区海关办理进(出)区报关手续(3)其他规定u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禁止类商品外,不实行进出口许可

29、证件管理,免于交验许可证件u加工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而适用电子帐册管理,实行电子帐册的累加、核扣、每6个月核销一次。u区内加工企业,不得将未经实质性加工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销往境内u加工区内从事仓储服务的企业,其仓储目的是为区内加工贸易服务,因此不得将从境外进口的仓储的原材料、零部件提供给境内企业。u加工区内企业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在区外进行产品的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但应自运出之日起2个月内运回加工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的,区内企业应于期限届满前7天内,向主管海关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以1次为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三、保税物流(一)经营形式进出

30、口货物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保税仓储货物。1、保税储存(复运出境)转口贸易货物、保税仓库中存储的供应给国际运输船舶、航空器在国际运输中所需的燃料、物料等。2、储存后进入国内市场进口寄售用于维修外国商品的零配件(不包括耐用消费品)、经海关批准准予存入保税仓库的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等。(二)保税物流货物的管理监管模式非物理围网: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物理围网: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1、设立审批保税物流货物必须存放在经过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专用场所或者特殊区域。(1)保税仓库、出口监管

31、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审批(2)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国务院审批2、准入保税除自用物资外,凡按照批准范围进入经过法定程序审批而设立的专用监管场所或者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境货物,或者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的货物,就意味着已经保税。3、纳税暂缓在远离海关监管场所征税时不同时征收缓税利息,保税加工内销征税时要征收缓税利息。4、监管延伸(1)监管地点延伸从进境地海关监管现场,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的货物从出口申报地海关现场,延伸到专用监管场所或者特殊监管区域(2)监管时间延伸保税仓库1年+1年出口监管仓库6个月+6个月保税物流中心A型1年+1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2年+1

32、年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没有限制5、“远离”结关实际结关的时间,每一批货物远离专用监管场所(三)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1、保税仓库的种类(1)公用型保税仓库(2)自用型保税仓库(3)专用型保税仓库2、保税仓库设立的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人民币(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4)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5)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6)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保税仓库的设立u保税仓库设立的步骤:

33、提交书面申请(如需修改,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主管海关审核(20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直属海关(20日内审查完毕)出具批准文件(设立之日起30天内)直属海关审批,海关总署备案u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由直属海关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验收。u保税仓库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仓库注册登记书,方可投入运营。3、保税仓库的功能 功能单一、只能存放货物。存放货物的范围:u加工贸易进口货物u转口货物u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u供应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u外商进境暂存货物u未办结海关手

34、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u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4、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1)进库报关管理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外,免领进口许可证。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经海关批准,可按转关运输程序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口岸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在口岸海关报关在主管海关报关(2)出库报关管理出库货物去向:u进入国内市场(进口报关)u复运出口(出口报关)。出口报关: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出仓手续仓库海关和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批准,可以由企业自行提取货物出仓到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出库后用于加工贸易的,按加工贸易货

35、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货物,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转为正式进口,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报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保税仓库内的寄售维修零配件申请以保修期内免税出仓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填“无代价抵偿货物”,并确认免税出仓的维修件在保修期内切不得超过原设备进口之日起3年,维修件由外商免费提供。5、海关对保税仓库的其他监管u保税期限: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下,延期后货物存储期超过2年的,由直属海关审批。u保税仓库的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得挪作它用

36、u储存期间发生损毁,仓库应向海关缴纳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u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分类、分级包装、简单拼装等可以))u仓库经营企业每月5日前,向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收、付、存情况,由主管海关核销(四)、保税区1、概念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督的特定区域。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也就是既有保税加工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2、保税区的报关程序(1)进出境报关境外与保税区之间货物的进出所应办理的海关手续,采用报关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u非自用的,采取备案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保税入区u自用的,采取报关制,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免税入区(

37、2)进出区报关境内与保税区之间货物进出所应办理的是海关手续u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区进区:报出口加工贸易: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提供有关的许可证件应征税:需缴纳关税,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出区:报进口,按不同流向填写不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入国内市场,按一般进口货物报关,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提交许可证件。用于加工贸易的,按加工贸易报关,填制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报关单,提供加工贸易手册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企业,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提供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和许可证件,免缴进口税。u外发加工进出区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生产的某一环节由其他企业代为加工的业务境内企业进区外发加工:凭外发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

38、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报关单,不缴纳税费。保税区企业出区外发加工:由境内加工企业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适用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加工期限最长6个月,情况特殊,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u设备进出区需向保税区海关备案,设备进区不填写报关单,不缴纳出口税;设备出区也不必填写报关单,但要报保税区海关销案。3、其他规定(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免交许可证件。(2)海关对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3)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

39、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第三节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制度一、概述(一)含义是指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三个特定)特定地区: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特定企业:由国务院限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特定用途: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二)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注意:不免进口环节消费税。2、若进口货物需要提交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义务

40、不能免除,另有规定的除外。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特定货物的监管期限: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5年(三)范围1、特定企业进口的货物2、特定用途进口的货物3、特定地区进口的货物二、报关程序(一)特定企业1、特定企业类型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2、特定企业的报关程序(1)备案登记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保税区海关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

41、明”。(2)进口报关机器设备进口时,外商投资企业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单据,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经海关审核,减免税通关。一般情况需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件的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件。(3)申请解除监管海关监管届满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原签发减免税证明的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签发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特殊情况u销售、转让:办理缴纳进口税费的手续u转让给同样享受优惠的企业:申领进口货物征免证明,办理货物结转手续u退运: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退运申报手续u放弃:向海关提出申请,按放弃货物处理u企业破产清算:向主管海关申

42、请,同意后按规定征收税款后,签发解除证明(二)特定用途1、类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享受免税优惠的特定用途货物主要包括:(1)国内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重点项目,包括三峡工程、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经批准后,凭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2)科教用品科教用品是指科学研究机构及学校等单位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专用品。办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申请时,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主管海关办理资格认定手续。海关审核后,签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在

43、进口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合同等单证。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3)残疾人用品包括残疾人专用品及残疾人组织和单位进口的货物向主管海关提交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出具民政部门或残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出具)出具的证明函,海关凭以审核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2、特定用途的报关程序特定用途进口的货物经有关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主管海关办理备案登记并由主管海关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时,凭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减免税通关。进口后,在规定

44、的使用范围内接受海关的监管,直至监管期届满申请解除监管。(三)特定地区1、特定地区类型包括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2、特定地区报关程序第四节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制度一、暂准进出境货物概述(一)含义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可分为两大类:A、经海关暂时进境或者出境,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物。按这种分类包含9种不同类型的货物B、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按月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进出口税的暂准进出境货物。(二)特征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款2、免予提交进出

45、口许可证件但涉及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的货物提交许可证件的义务不能免除。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6个月)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三)适用范围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3、进行新闻报道或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5、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6、货样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8、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9、盛装货物的容器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12、海关批准

46、的其他暂时进出境二、程序(一)展览品1、范围进出境展览品包含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货物、物品、为示范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展览者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供展览品做示范宣传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说明书、广告等。与展出活动有关的物品也可以按展览品申报进境的。虽然在展览活动中使用,但不是展览品的货物。2、展览品的报关程序(1)进出境申报展览品进出境前,展览会主办单位应当将举办展览会的批准文件连同展览品清单一起送展进(出)境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展览品进(出)境时,展览会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展览品清单、提货单、发票、装箱单等单证,同时向海关提供担保申报

47、进(出)境。(一)使用ATA 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1、ATA 单证册在我国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的货物。2、ATA 单证册制度(1)ATA 单证册的含义 是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简称。暂准进口单证册是世界海关组织在有关条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有效期一年,(我国规定自货物进口之日起6 个月,超期须经海关批准)。(2)ATA 单证册的格式(3)ATA 单证册的使用 在国际上,ATA 单证册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一般是:国际商会国际局和各国海关批准的各国国际商会。在我国,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 单证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

48、。正常使用ATA 单证册过程 提出申请(持证人)交费,并提供担保 出证协会审核后签发ATA 单证 在出境国暂时出境 又暂时到进境国 进境国放行 完成特定使用目的后 在进境国复运出境 又复运回原来出境国(地区)未正常使用ATA 单证册的过程 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二是ATA 单证持证人未准遵守暂时进境国的有关规定,海关对于持证人罚款的问题。3、适用ATA 单证册的有效期 国际公约的规定是1 年,但是我国,规定的是6 个月,超过6 个月的,经直属海关批准,超过1 年的,需经海关总署批准。4、适用ATA 单证册的申报(1)进境申报:在中国国际商会以及其他商会,将ATA 单证册上

49、的内容预录入还与商会联网的ATA 单证电子审核系统,然后向展览会主管海关提交纸质ATA 单证、提货单等单证。(先电子预录入,后提交纸质ATA 单证)(2)出境申报 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纸质ATA 单证、装货单等单证。(3)过境申报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持ATA 单证向海关申报将货物通过我国转运至第三国参加展览会的,不必填制过境货物报关单。(4)担保和许可证 一般不需要提交许可证,也不许要另外再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除外。(5)ATA 单证册印刷文字与申报文字(要理解记忆。)ATA 单证册必须使用英语或法语,如需要可以同时使用第三种语言印刷。我国接受中文或英文的ATA 单证册的申报,用

50、英文填写的ATA 单证册,海关可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用其他文字填写的ATA 单证册,必须随附忠实原文的中文或英文译本。5、使用ATA 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结关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境展览品和出境展览品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和黄色进口单证上分别签注、留存单证正联,存根联随ATA 单证册其他各联退持证人,正式核销“结关”。(2)境内(外)展览展览品进(出)境后,应按照海关的规定在展览会举办地使用l进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览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l出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览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延长期限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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