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工程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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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工程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1、为加强PPP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国家、行业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计量支付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制定本制度。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监管投资的PPP工程项目。3、计量支付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和及时的原则。第二章 职责分工1、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计量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对总监办的计量工作进行管理,负责纠正不规范的计量行为,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费用。2、总监办根据项目管理公司相关文件和合同规定,负责日常计量工作

2、;负责对承包人填报的计量文件进行签认。3、承包人负责提请工程中间验收和计量申请、工程支付申请,负责对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对验收与计量支付资料质疑进行解释,负责提取工程款。第三章 工程计量相关规定1、工程计量程序1.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填报中间检验申请单,向总监办申请工程计量。1.2总监办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照设计图纸现场测量的已完工程量,填写工程计量表,并在计量前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参加。如承包人未按时参加,视同认可计量。但总监办未通知承包人参加的,计量无效。1.3如总监办未能在7天内进行计量,则从第8天起,视同认可承包人在计量申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1.4对承

3、包人计量申请中超出图纸、工程量清单数量范围工程量不予支付,对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1.5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在支付前,对计量工程量进行进一步复核。如发现有差错,应退回总监办重新复核。2、工程计量范围2.1工程计量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预付款或工程变更指令中增补的项目。2.2工程实行总价或单价承包办法,总价承包或单价承包工程量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一次。3、工程计量依据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行业工程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指令、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质量合格证书、联测记录、现场签证和其它相关资料。4、计量原则4.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进行计量。

4、4.2计算口径要一致,避免重复列项。4.3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4.4工程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4.5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且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分项工程未经检验合格,不予计量。4.6计量数量必须是实测资料的计算结果,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进行准确计量的项目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包干项目除外。4.7设计变更工程无变更指令的不予计量,无变更指令的不予支付。4.8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4.9当清单数量与实际完成数量不相符时,承包人应申报变更,经批

5、复后,按批复的调整数量和单价进行支付。4.10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支付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总监办可应承包人的请求增加或减少支付的次数。4.11如果月支付款项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项少于合同价的2%,该月不予支付,上述款项将按月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款项达到以上限额(如合同另有规定,按合同执行)。4.12当承包人出现法律诉讼或其他纠纷,执法机关通知项目管理公司进行资产保全等措施时,项目管理公司将依法配合。4.13计量支付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质量义务,即使承包人获得了计量确认后的付款,但其质量义务并未解除。4.14建立计量支付台账,汇总已计量的数量,如超清单,暂停办理支付,待

6、核实确认计量无误,且修正清单后再办理支付。5、工程计量方法均摊法、凭证法、估价法、断面法、图执法、分解计量法。第四章 现场工程签证管理1、现场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由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公司、业主单位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施工中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的零星工程、零星用工、料、机数量的证明材料。2、现场签证管理必须坚持“先签证、后施工”的原则。3、现场签证签证的主要内容:3.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工程主体施工无关的工、料、机使用。3.2与永久工程无关,不包含在施工图中的零星工程。3.3新增的临时设施项目。3.4基础开挖等隐蔽工程签证。3.5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员、机械窝工产生的经济损失。3.6因承包

7、人失误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出具的经甲方、总监办同意的技术补救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签证。3.7甲方失误造成乙方技术补救的现场签证。3.8合同约定必须签证的情形。4、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对现场工程签证要严格控制,同时对必须的现场工程签证要严格审核,防止滥用现场签证制度。第五章 联测规定1、现场联测工作是重要计量项目计量的基础工作,由总监办负责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公司、业主单位共同进行。2、联测程序2.1申请承包人做好准备工作,提前48小时向总监办提出联测申请。2.2条件审查总监办负责检查承包人为联测准备的条件,并组织联测工作。2.3记录联测记录必须在现场由参加联测的各方代表签署。参与联测

8、各方留存一份。承包人应在联测的现场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完成联测成果的编制。联测成果文件包括:联测的前期准备、联测小组构成、联测过程、联测记录、工程现场照片和其它有关资料等。2.4成果审定总监办应在收到承包人编制的联测成果后,24小时内完成审查工作,报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应在收到总监办报送的审查意见后24小时内完成联测成果的审定。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管理1、工程款支付分日常支付、工程交工结算支付、工程竣工决算支付,其中日常支付分工程量清单内支付和工程量清单外支付两种。2、工程量清单内支付主要是对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并已计量的工程实体数量的费用进行支付,支付时间从承包人申请到工程款支付应在28天

9、内支付完毕。2.1工程量清单内支付程序为:2.1.1承包人依据变更设计指令、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工程计量表,编制计量支付汇总表、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报总监办。2.1.2总监办接到计量支付汇总表和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后,须在7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填写工程支付证书上报项目管理公司。2.1.3项目管理公司接到工程支付证书等计量资料后,于7日内审核完毕,报业主单位审核后,填写工程支付单下发至承包人、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2.1.4承包人接到工程支付单后,于14日内到项目管理公司支取工程款。2.2工程计量不能超过工程量清单数量,如发生工程变更,应当在完成边设计及变更设计手续并调整工程量清单数量后方能

10、计量。2.3工程计量控制措施一般有::2.3.1校核施工图设计数量。在施工图下达后90天内,总监办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中的工程数量进行校核,形成书面文件,报项目管理公司审定。2.3.2确定重要计量项目的控制数量:2.3.2.1重要计量项目主要包括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用材料、回填、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和其它需要启动特别程序的项目。2.3.2.2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用材料、回填控制数量的确定:依据联测成果和施工图纸,按照每个工点单独确定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宜材料)控制数量。2.3.2.3土石方开挖数量控制:依据联测成果和施工图纸,按照每个工点单独确定控制数量。2.3.2.4土方填筑数量

11、控制:依据设计图纸或联测成果,按照原地面以上填方和原地面以下填方分别确定控制数量。对河(沟)塘土方填筑,按照每个工点单独确定控制数量。2.3.2.5职责:对于重要计量项目的控制数量,由总监办负责组织联测和计算,设计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审批,承包人负责相关配合工作。2.3.2.6成果和资料:对于各计量单元的控制数量,作为设计变更工作的依据和调整工程量清单的依据。2.3.2.7计量和支付:对于清除淤泥或其它不适用材料、回填和原地面以下土方填筑,实行按控制数量总量包干,一次支付;对于土方开挖和原地面以上土方填筑,实行总量包干控制,分期计量支付。2.3.3变更工程量清单:总监办会同设计单位按

12、照设计变更管理实施制度的规定,提出工程量清单变更意见,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和业主批准执行。2.3.4编制工程量现清单。根据中标工程量清单和审批的设计变更指令,总监办在每月20日前完成工程量清单的调整工作,形成最新的工程量现清单报项目管理公司核备,作为工程计量申报的控制依据。3、工程量清单外支付包括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保留金、暂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1开工预付款开工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但一般遵循以下规则:3.1.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为保证承包人在开工后正常进场,在承包人向项目管理公司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和开工预付款保函后,项目管理公司应支付给承包人总量为合同价一定百分比的开工预

13、付款(按招标文件规定,一般为10%)。该开工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和开工预付款保函后,项目管理公司即可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在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场开工,并经总监办确认后,项目管理公司支付给承包人余下的30开工预付款。3.1.2开工预付款扣回在支付证明总价超过合同价格的30后的下一个支付证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工期不足6个月的,开工预付款在合同工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扣完。3.2材料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但一般遵循以下

14、规则:3.2.1材料预付款支付对钢材、水泥、柴油,经总监办按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同意进场,并已到达工地,承包人妥善保存,且承包人已出具上述材料费用凭证和付款单据,项目管理公司向承包人支付上述材料到现场总价的70的材料预付款,计入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在工程预计完工前三个月,将不再支付材料预付款。3.2.2材料预付款扣回材料预付款在材料用于工程实体,并经检验合格予以计量支付后扣除。3.3保留金保留金从第一次支付开始,按每期支付证明总价的10扣留,扣留总额至变更后的合同价的5为止。在整个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返还全部保留金。3.4暂支付为了加速承包人的资金周转,加快工程进

15、度,对于个别工程量大、检测周期长的清单项目,在全部实体工程按规定的施工工艺完成后,检测报告出来之前,旁站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有质量问题,且附有中间检验申请单,承包人可先按工程实体70%的比例申报计量支付。待该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结束以及检测报告完成后,再计其余的30。具体项目有:预制砼相应项目的钢筋工程按同比例计列。3.5工人工资保障金为规范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权利,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管理公司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每年春节后第一个月,视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返还剩余的保障金。4、工程交工结算支付4.1在工程交工(法人)验收完成并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14天内

16、,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工程计量汇总资料设计变更资料,计算工程总工程量工程款,扣除已计量工程款和5%保留金,其余资金通过填写交工结算申请报总监办。4.2总监办接到交工结算申请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填写工程交工结算支付证书报项目管理公司。4.3项目管理公司接到工程交工结算支付证书等资料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报业主单位审批后,填写工程支付单下发至承包人、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4.4承包人接到工程支付单后14天内支取工程交工结算款。5、工程竣工决算支付5.1承包人在竣工(政府)验收完成并下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14天内,承包人工程竣工决算申请书报总监办,申请拨付缺陷责任期发生的剩余工程款和保

17、留金。5.2总监办接到工程竣工决算申请书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填写工程竣工决算支付证书报项目管理公司。5.3项目管理公司接到工程竣工决算支付证书等资料后,于14天内审核完毕,报业主单位审批后,填写工程支付单下发至承包人、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5.4承包人接到工程支付单后14天内支取工程竣工决算款。6、对承包人的所有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和计量批复费用等均应通过计量支付办理,一般情况下不再采取其他方式付款或借款。预付款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扣款必须按合同规定足额扣回,禁止发生超付款现象。第七章 计量支付的有关要求1、承包人的计量支付应设专人负责。2、承包人的计量支付申请资料,应严格按

18、照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基本表格及用表说明进行,编制“财务支付月报”及“工程计量支付月报”,二者单独成册,财务支付月报一式六份,业主、项目管理公司计划部、工程处、财务处、总监办、承包人各留存一份,工程计量支付月报一式三份,项目管理公司、总监办、承包人各留存一份。财务支付月报由E表组成,工程计量支付月报由相关A表、B表组成,必须附齐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中间检验申请单或工程检验认可书(属特殊规定的除外),工程计量表应附有简图、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过程和说明,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3、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填写内容要准确规范,表格齐全。4、资料填报要求:4.1所有计量的序号、单位和精度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细目保持一致。表中量

19、纲精度要求:A:长度(米)、面积(平方米)、面积(公顷)、体积(立方米),上述量纲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B:长度(千米)、面积(千平方米)、体积(千立方米)、重量(吨),上述量纲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三位。C:重量(千克),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一位。D:货币(元)要求保留整数位,单价要求小数点后二位。4.2填写表格数字一律应用计算机填写,不得涂改。4.3表格重复份数可以复印,但表中签字(或盖章)不得复印,必须逐张填写。4.4注意报表的保密性,不得将报表丢失或复制给其它单位、个人。4.5报表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正常进行。5、装订要求5.1财务支付月报按照E表顺序装订5.2工程计量支付月报

20、5.2.1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5.2.2计量支付数量汇总表5.2.3工程计量表5.2.4工程检验认可书5.2.5中间检验申请单5.2.6工程报验单如果承包人或总监办在办理计量支付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项目管理公司将退回补办,直至符合要求,方予办理。6、计量支付上报时间要求6.1每月25日之前,承包人应将计量支付申请资料报总监办审核。6.2总监办在收到计量支付申请资料7日之内把承包人的申请资料和总监办审查意见同时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处。如有问题应立即退回重办,以保证按有关规定及时计量支付。6.3项目管理公司工程部工程管理处在收到计量支付申请4日内审查完毕送交工程部计划处。6.4项目管理公司工程

21、部计划处在收到计量支付申请3日内审查完毕,然后报项目管理公司领导审签下发承包人、总监办、财务部。6.5承包人在14天内完成工程款支取工作。6.6各单位、部门需严格遵守时间规定,超出时间规定的,下一流程单位、部门可拒收计量支付申请资料,计量支付延至下期,后果由超出时间的单位、部门负责。7、计量支付资料编号7.1工程计量支付月报和财务支付月报按“工程名-年-月-流水号”进行编号,例如“-20090701”意为项目第一期计量,计量时间为2009年7月。7.2其余附表按顺序编号,如E1-001、E1-0028、计量支付相关资料封面格式见项目工程用表。9、总监办、项目管理公司对有问题的计量支付申请应立即

22、要求澄清,无法澄清的应及时退回,写明退回的原因。承包人接到退回的资料,应立即按要求予以纠正重报,以保证计量支付的及时进行,延误本期上报计量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10、为尽量避免数据调整,施工单位上报计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每次编报前,要先与总监办沟通。11、经批准的计量支付作为本期向承包人付款和下期编制计量支付的依据,相关数字应吻合,否则计量支付不予办理。12、总监办对承包人上报的计量支付的审查应规范整齐,不得草率、随意。第八章 计量支付工作的检查与监督1、计量支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审计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2、总监办应制定计量工作制度,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加强计量工作管理。3、项目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总监办的计量工作进行检查,纠正总监办在计量工作中的错误行为,追究相应责任。4、业主通过内部审计、巡查等方式对计量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九章 附则1、本制度相关规定如与招标文件或合同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或合同为准。2、本制度工程项目公司负责解释。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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