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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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织金县振兴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目 录1、振兴煤矿安全办公会制度.32、振兴煤矿安全质量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43、振兴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4、振兴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85、振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16、振兴煤矿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制度.1 67、振兴煤矿井巷维修制度.1 98、振兴煤矿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2 09、振兴煤矿矿井入井检身制度.2 11 0、振兴煤矿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2 21 1、振兴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 41 2、振兴煤矿调度值班制度.2 51 3、振兴煤矿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2 61 4、振兴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2 71 5、振兴煤矿防突管

2、理制度.2 91 6、振兴煤矿安全检查制度.301 7、振兴煤矿瓦检员交接班制度.311 8、振兴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21 9、振兴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342 0、振兴煤矿瓦斯管理及检查制度.352 1、振兴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372 2、振兴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92 3、振兴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 12 4、振兴煤矿瓦斯报表审批制度.4 22 5、振兴煤矿“一炮三检查”管理制度.4 42 6、振兴煤矿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井下部分).4 62 7、振兴煤矿瓦斯监测中心站管理规定(地面部份).4 82 8、振兴煤矿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4 92 9、振兴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5 23

3、0、振兴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5331、振兴煤矿班前会议制度.5432、振兴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5533、振兴煤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5634、振兴煤矿粉尘检测制度.5735、振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5836、振兴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6037、振兴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6238、振兴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6439、振兴煤矿安全举报制度.6540、振兴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741、振兴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6942、振兴煤矿水害隐患排查制度.7143、振兴煤矿劳动用工制度.7344、振兴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7545、振兴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4、7746、振兴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公示制度.7947、振兴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举报制度.81振兴煤矿安全办公会制度一、矿每旬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二、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矿级领导成员参加,有关科室、单位的负责人列席参加。三、安全办公会议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有具体内容,解决实际问题。其内容主要包括:(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二)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三)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四)对发

5、生的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五)对上次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落实解决情况进行调度,未按时落实解决的拿出处理意见。四、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决定的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要上报下发。五、矿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季度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每年召开一次大型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下达下年度的安全、质量奋斗目标,制定全年的安全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六、安全科对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振兴煤矿安全质量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一、矿级领导(一)安全

6、质量管理目标1.井下单位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13 级非人身事故;2.地面单位实现“两无两杜绝”,即无火灾事故,无有毒有害 气 体(液体)泄 漏(火工品丢失或被盗)、爆炸事故;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上的生产责任事故;3.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合格,机电设备杜绝失爆。(二)考核范围矿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三)考核奖惩1.实行季度考核奖惩;2.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按矿规定进行奖励;3.杜绝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13 级非人身事故,但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不合格的,按奖励标准的50%奖励;4.安全为否决指标,每发生一名生产责任死亡事故或一起13 级非人身事故,对上述奖励人员按奖励数

7、额给予同等处罚;5.年度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对考核范围内的人员加奖两个季度的安全奖,同时对矿长加奖1000元。二、井下单位(一)安全质量管理目标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13 级非人身事故;2.消灭事故隐患和严重“三违”现象;3.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合格,机电设备杜绝失爆。;4.无被上级领导停头停面。(二)考核范围1.井下单位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2.井下单位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三)考核奖惩1.实行月度考核兑现奖惩。2.月度单位消灭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13 级非人身事故,对井下单位队长奖励400元,副队长奖励300元;对井下辅助单位队长奖励200元,副队长奖励150元。下井天数、抓“

8、三违”考核指标完不成的,不享受奖励。发生重伤事故或13级非人身事故的,对上述人员按奖励同等数额加倍处罚。另责任人当月只开岗位技能工资,且不予补发。3.对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按照职责范围考核。职责范围内杜绝轻伤事故和1 3 级非人身事故,本人完成下井天数考核指标的,奖 励 1 0 0 元。出现轻伤事故的,除不得奖励外,按奖励同等数额扣罚。出现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1 3 级非人身事故的按奖励标准同等数额加倍扣罚。责任人当月只开岗位技能工资,且不予补发。三、其他1、由矿长向企业法人;矿管理人员、井下班组长、特作人员向矿长;职工向班组长,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2、每月全矿职工交纳5 0 元安全风

9、险抵压金,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和总结,并评选安全先进及落后者各三名,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先进者的奖励由落后者负担。4、全年全矿如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矿将如数返还安全风险金,并给予1:1的奖励,否则,将扣除安全风验抵压金。5、从吨煤中提取0.5 元做为矿安全专项基金,对矿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给予5 0 2 0 0 元的奖励。6、加 强 对“三违”人员的思想教育,对“三违”人员实行教育和处罚并举,按情节轻重以10500元不等的罚款。振兴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一)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三)安全科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统计和上报工作。二、隐患的认定标准(-)煤矿安全隐患系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临近地区所存在的危机矿井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二)隐患的排查由总工程师和安全矿长具体负责,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三)安全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级。(四)安全隐患分井下和井上两部分。1.井下安全隐患的分类;通风、瓦斯、煤 尘、火灾、放炮、水害、运输、机电、顶板、防突和其他。2.井上安全隐患的种类分:安全管理、电气

11、安全、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广场劳动卫生等。三、隐患的排查(一)矿长为隐患排查确认工作小组长,每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一次。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负责制,自下而上层层排查治理。(二)当班发现隐患,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重大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要立即停止工作,制定措施整改。四、隐患的治理(一)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 到“五落实”。(二)对于隐患治理的检查验收,由各分口负责人组织安监、技术、机电、通防、调度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要做好专项记录。(三)对安全隐患治理实行跟踪管理,

12、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和复查情况由安全科负责建立台帐,分类编号管理。(四)认真总结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按规定将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上报。五、考核处罚(-)上级领导查出重大隐患或给予停产整顿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1.被上级领导查出重大隐患或给予停产整顿的,对矿长罚款1000元/次,对矿分管领导、区队干部罚没当月工资。2、被上级领导查出重大隐患或给予停产整顿的,对当班安全员、班组长及责任人罚没当月工资并停职学习。(二)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1.对区队队长罚款200元/次,对有关责任者罚款100元/次。2.对当

13、班安全员罚款200元/次。附贝!J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振兴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总则(一)为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正规生产、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加强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在矿长领导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三)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主管矿井技术工作。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二、规程措施的编制(一)所有施工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措施(包括各类设计,以下略)的编制,都 必 须 以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B、安全生产法和

14、 国家其它有关的技术政策、质量标准及上级颁发的各种专业技术安全规定为依据。(二)凡需报上级审批的规程措施,必须提前一周编制好;凡需本矿审批的规程措施,必须提前三天编制好,报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审批;规 程 提 前3天下发生产区队,措施提前1天下发生产区队。现场出现变化,应及时补充措施,因未及时补充措施而影响安全造成事故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下,如遇地质构造、井下发生事故时,可由在现场的矿领导、队长、安全员及现场有关负责施工人员共同研究应急安全措 施,现场施工人员应按应急安全措施施工。但现场有领导时,领导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不得离岗。若当班处理不完时,必须及时

15、补充措施下发到施工区队,否则不得再进行施工。(三)规程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摒 呈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否则重新编写。规程措施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切实指导现场生产,发现与现场不符,责令重新编制。要求规程措施内容齐全,叙述流畅,条文清理,图符清楚,纸面清洁无涂改现象。三、规程措施的审批(一)在审批审查规程措施时,必须按正常的审批程序审批,审批人员除在规程措施上签字外,必要时签上审批意见。(二)审批人员要认真、仔细、及时审批已编制完的规程措施,发现有重要失误,应及时通知编制人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审批完毕后应签上实际审批日期。(三)所有通用措施,每年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16、一次修改补充,使其更加完善。四、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必须技术人员分班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传达,所有听传达人员听后必须进行签字。因故未听传达人员必须进行补传达。(二)一般施工措施、补充措施和通用措施,由区队长(或区队值班干部)在施工前向工人传达,但传达人员和听传达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字,不得漏签或代签。(三)安监人员也要按业务分工,学习辖区范围内的规程措施,并在规程措施上签名。(四)施工单位要妥善保存所使用的规程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发现丢失一份规程措施或传达记录 不 全(无传达记录),对区队长按规定处罚。五、监督检查(一)技术科每周一次组织对规程措施进行自我检查,并建立自查记录,

17、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二)技术科每周对各区队的规程措施传达贯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三)搞好现场的规程措施兑现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凡发现不按规程措施施工的,有权停止作业,责令整改,并追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的责任。(四)所有规程措施,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查,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和与现场实际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补充,使其更加完善。(五)总工程师、技术科长每天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技术分析会,对重要工程及较难施工的地点研究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和安全注意事项,特殊情况下,技术人员在现场盯上与施工

18、单位一起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规程措施的现场兑现,实现安全生产。六、其它本制度与矿及上级有关文件或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振兴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 例 和 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 二 条:安全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既是上级安监机构的要求,也是矿实现安全生产的需要,因此,必须坚

19、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 三 条:矿内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第 四 条:技术科负责全矿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招录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第二章 教育培训的内容及方式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新招录用前安全教育,车 间(区队)教育,岗位安全培训。(一)新招录用前安全教育培训。对新招录用的新工人以及调换工作工种岗位的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二)车间区队安全教育。新招工人或调换工种的人员在接受完岗前安全教育分配到车间区队后,车间区队必须对其进行与本职工作

20、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三)岗位安全培训。新招工人或调换工种的人员到达岗位开始工作前,由区队班组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主要由技术科组织进行的脱产安全教育培训;区队车间组织的业余安全教育;区队班组组织的班前班后安全教育等。第七条:井下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县、地区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技术科负责组织落实。第八条:地面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由技术科负责组织到有关机构培训。第九条: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地点进行培训。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职责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实效的原

21、则,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技能职业卫生的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第十一条: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一)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赋予煤矿职工的权力和义务;(-)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及与职工有关的安全知识;(四)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措施;(五)各种事故案例及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及预防措施;(六)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七)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方面的知识;(八)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技术科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1、新招工人(包括临时工)上岗前的培训;

22、2、调入、转岗、变岗人员的培训;3、本矿培训的全部工种;4、负责矿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调查、摸底、复核、换证、验印、上报、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的考试等工作;5、负责全员职工每年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6、制定矿所属单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配档表,编制教材、组织考试、考核、阅卷、整理保存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第十三条:培训教师由矿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担任。授课实行按劳取酬,每学时按6元计发酬金。第 四 章 培 训 时 间第十四条:参加煤矿工作的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其中理论学习60小时;参观和签订师徒合同等12小时。经考试合格且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老师带

23、领下,工作满四个月,方可独立工作。第十五条:因调动和变换工作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重新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然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六条:矿所属单位的全体职工,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训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等人的培训时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技术科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建立培训登记簿、签到簿和学习笔记,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试分数、试卷等资料全部装入个人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24、便于上级安监机构的检查和考核。第二十条:对新招用工人要有劳动合同书、体检表、培训档案、师徒合同等资料。第二十一条:井上、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要单独登记设卡、建档进行管理。第六章业余自学制度第二十二条: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适应矿发展的需要,矿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和自学,并为其提供必要条件,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矿将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三条:安全科、区队要充分利用安全学习日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纳入每月考核内容,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矿按规定进行处罚。第 七 章 处 罚第二十四条:技术科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好

25、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五条:未参加培训、培训时间达不到规定的、考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及不符合年龄规定的人员,一律不准分配工作。招工单位随便提供劳动力强行安排上岗,用工单位擅自录用并安排工作;按以下规定对单位和人员进行罚款。1、发现一名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即安排上岗工作的,对招工单位罚款1000元;用人单位主要领导或安排上岗工作的人员罚款200元,依次类推。2、发现一期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达不到标准,即安排工人上岗工作的,对招工单位罚款2000元;负责培训单位罚款200 元。3、培训不正规或考试不合格的工人,必须重新学习。否则,对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4、

26、新招收工人有违法行为的,不准录用。否则,每发现招用一名,罚招工单位1000元,依次类推。5、参加上级培训中心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人员,考试不及格或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无故不按时参加培训或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处理。6、新招工人分配工作,由培训中心提供个人培训档案,经劳资部调配员全面审核达到录用条件后,方可分配工作,并在工作介绍单上注明培训考核情况,用人单位方可安排上岗。否则,劳资部和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安排工作。第 八 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和执行罚款。以上罚款纳入安全奖励基金统一管理使用。第二十七条:新工人培训期间,由招工单位负责支付生活费;在职

27、职工参加培训、轮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资。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振兴煤矿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制度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设备、器材的进购管理1.矿井所用安全设备由供应科根据矿进购计划负责统一进购。2.所进购的安全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煤安标志O3.购置的安全设备到货后,由安全科负责组织供应、安监、技术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应科负责接收。供应科应将全部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实验验收报告等资料一并整理、建档登记保管

28、。4.购置设备到货经过验收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使用设备因选型、购置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闲置积压和浪费的,应严格分析,查清责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与维修管理(一)设备管理矿所有安全设备、器材一律由供应科负责管理,由供应科统一建档。(二)设备入井前的检查设备入井前,需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设备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下井。(三)设备使用期间的使用、检查、

29、维修管理1.所 有 设 备 都 必 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 用)维护规程进行使用与维护。2.实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由小组长负责。3.各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 级“应知”、“应会”要求,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检查、实验,作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5.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

30、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6.设备维修工作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和定人定设备维修制相结合。维修人员对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要作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工作,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记录。矿 至 少 2 个月要组织一次设备集中检修。7.设备使用期间,矿领导、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对设备质量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有违规使用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四)设备井下交接使用管理根据井下现场实际,需要使用单位在井下进行设备交接的,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及交接双方单位领导等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后,办理有关设备交接手续。

31、设备严禁私自交接使用。(五)设备出、入井的检查验收1.井下现场使用的设备除合理备用外,其余闲置设备和停止使用的设备必须在三日内升井。2.升井的设备必须经验收后方可入库保存。经验收,对零部件丢失和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使用单位进行罚款处理。三、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振兴煤矿井巷维修制度1、巷道维修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对巷道维修地点进行瓦斯检测。回风流中CH41%浓度时,应先进行通风处理,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2、在架设有电缆,电器设施的巷道维修时;由电工切断电源开关并挂警示牌,对电缆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后开始维修。3、在运输斜井维修时,应在绞车停止运行,并使上

32、部用阻车器时进行施工。4、维修前,施工人员要认真检查巷道围岩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浮煤浮砰,清理杂物,畅通撤退线路。5、在撤换失效支架时,必须先支后撤,并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里面工作,支架时必须封帮接顶,确保施工地点安全。6、维修必须搞好个人防护、工具齐全,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观察周围顶板、两帮及支架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7、严禁空顶作业,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巷修不合格的不予验收。8、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和保安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确保巷修施工安全。9、采煤队工作面

33、出口、掘进队所施工巷道的维护维修,谁施工谁负责。区队干部必须每天对分管范围内巷道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10、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措施施工,并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11、矿井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振兴煤矿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为搞好上下井人员清点工作,完善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做到区队、矿灯房、自救器房“三统一”,特制定本制度。一、区队:由值班队长负责每班班前会后及时将实际出勤、下井人数向调度室汇报;每班开班后会时要对照上班时出勤、下井人数进行逐一查对,确定下井人员已全部上井后及时汇报调度室。二、矿灯房:由矿灯房收发灯人员负责及时将每班下井领灯人数和上井交灯人数逐一查对后汇报

34、调度室,对过班未及时交灯人员要查对清楚并向调度室说明,由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负责查明原因。三、自救器房:由自救器房收发自救器人员负责及时将每班下井领自救器人数和上井交自救器人数逐一查对后汇报调度室,对过班未及时交自救器人员要查对清楚并向调度室说明,由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负责查明原因。四、井口检身室:井口检身工要对每班上下井人数进行认真清点,每班下井完毕后及时将下井人数汇报调度室,上井完毕后及时将上井人数汇报调度室,对过班未及时上井人员要及时向调度室说明,由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负责查明原因五、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负责对每班区队、矿灯房、自救器房、井口检身室汇报的上下井人数作好记录,并进行认真查对,发现不符要

35、及时查明原因,对过班未及时上井人员要及时查明原因,对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振兴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井 口检身人员,负责对矿井上下井人员的安全检身工作。二、凡属本矿下井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入井检身管理。三、凡属本矿下井的管理人员,均要服从井口检身人员的管理,自觉进行入井检身。四、井口检身人员,要对各单位下井人员严格进行入井“三必须、三严禁”检查,并有权对违反人员进行处罚。五、井口检身人员要维持好上下井安全秩序,及时制止拥挤现象,清点好上下井人数,并搞好检身工作。六、井口检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搞好井口责任区环境卫生。振兴煤矿事

36、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一、为强化事故处理和统计报告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安全科具体负责组织对事故的分析、处理、通报、防范措施制定等工作。三、现场发生人身事故和13级非人身事故后,现场人员在积极进行现场救灾的同时要立即向施工单位和调度室、安全科做详细、具体汇报;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现场发生人身事故和1-3级非人身事故后,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救灾的同时,要立即向调度室、安全科汇报。四、调度室、安全科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实施事故抢救,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并分别立即汇报矿领导,由矿领导负责按程序及时向县安监局汇报。五、对施工

37、单位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任何人都有权向安全科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举报方式可采用打电话、传话、直接到安全科报告等形式。六、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由矿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施工单位配合进行分析。发生人身伤亡以下事故和13级非人身事故,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分口领导、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分析。七、事故分析要严肃认真,广泛调查了解现场作业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查清发生事故的经过及导致事故的原因,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对事故处理要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准原因,查出责任,制定出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八、对每一起事故,安全科都要严格 按 照 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要求,拿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做

38、好统计分析,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科长审查,矿长审批。九、对人身事故,安全科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报告报送保险部门,以便工伤确认。十、事故防范措施由安全科负责抓好督促落实,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对处理意见要公开,并进行通报。十一、事故处理要本着惩戒责任人、教育其他人的原则进行,对受到责任处理的人员,要征求和了解他们对处理意见的看法,做通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现消极情绪,确保安全生产。十二、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振兴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为明晰事故责任,避免因工作不负责任或粗心大意酿成事故,强化事故责任追究,惩处事故责任人,教育警示广

39、大干部职工,现场管理到位,规范操作,按章作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安全科具体负责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的认定、追究、通报及防范措施制定等工作。三、现场发生人身事故和13 级非人身事故后,在进行现场救护的同时,矿要派出专人对现场进行勘察,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四、事故分析要严肃认真,广泛调查了解现场作业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查清发生事故的经过及导致事故的原因,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对事故处理要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准原因,查出责任,找准责任者,追究有关人员事故责任。五、对施工单位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的,经查实,对事故责任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追

40、究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六、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由矿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施工单位配合进行分析。振兴煤矿调度值班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严格按 煤 矿“三大”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挥生产,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工作。二、及时调度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各生产环节的调度、协调和配合,保证安全生产。三、及时调度掌握现场安全情况,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四、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根据规定汇报程序,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根据领导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调动所需人力、物力,积极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五、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

41、部门和领导的指示、指令及时组织贯彻落实,对基层反映的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迅速上报。六、认真做好当天安全生产情况综合记录和各项专项调度记录,记录要清楚、资料齐全,并归档保管好。七、认真转变作风,以身作则,经常深入现场,熟悉安全生产情况,杜绝出现调度失误和影响安全生产现象发生。八、坚持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保证不脱岗、不喝酒。振兴煤矿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劳动保护方针,加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 .发放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范围和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

42、2.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措施,严格按标准规定的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防护用品,不得改发现金、衣料、高档服装及其它用品代替。3 .供应科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购买、领发、回收、保管、检查检验、奖惩等制度,保证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会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并宣传教育职工按规定佩戴和正确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4.供应科要建立防护用品收发帐册,将每次购进与发放防护用品的日期、品名、数量详细记入帐册,以备查考。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领取,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要建立登记卡片,实行一人一卡,凭卡发放。5 .购

43、置和使用特种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标准检查验收,凡未经国家法定机构技术鉴定,无检验部门发给“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一律不得购置和使用。对购置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特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防护用品是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必备护具,必须在生产劳动时间内穿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职工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者,应视不同情况,停发防护用品或顺延使用时间。振兴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 发(2 0 1 0)2 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 3

44、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地、县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机电矿长。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 少 于1 0次,其余副矿级 领 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 5次。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 班5:4 0、中 班1 3:4 0、夜

45、班2 1:4 0,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每 月 3 0 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 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

46、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带班人员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

47、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 0 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 0元/次。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 0元/次。振兴煤矿防突管理制度为做好我矿防突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加强矿井组织管理工作,配齐防突机构和人员,配足防突装备,搞好人员培训。2、加强防突日常

48、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技术基础工作,认真收集和分析突出原始资料。3、防突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并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各种培训。4、凡属于本矿范围内发生险情、灾情,所有矿领导、安监人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由矿长任现场抢险总指挥,组织有效抢救。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矿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的指挥,本矿车辆一律服从抢险救灾的需要。6、对抢险救灾所需物料、器材、仓库及其它单位无条件发给记账,待事故处理完后有关人员再补办手续。7、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矿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8、对不服从抢险救灾指挥工作的人员将给予罚款、降级、警告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9、机电维修人员必须定期对防突仪器

49、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够正常使用。振兴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制度1、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系统每天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矿属各生产单位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全面自检,每 班 各 班(组)在施工前,由 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现场巡回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记录备案。对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分管领导带队,各业务科室人员及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参加。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 按 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查现场管理

50、、查思想、查组织领导、查制度、查纪律作风、查安全学习、查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 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矿领导必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意拖延、逾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矿领导的责任。6、凡要求参加检查而又无故不参加者,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振兴煤矿瓦检员交接班制度一、交接办法瓦检员必须严格现场交接班,到现场后及时与上一班瓦检员进行交接手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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