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章1372.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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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第二节 保险合同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第五节 保险机构的法律规定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1、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1)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赔偿保险金偿保险金的责任,(2)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承担给付保险金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商业保险行为。(1 1)实施的形式:)实施的形式: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2 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财产损

2、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保险、保证保险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害保险(3 3)是否转移保险责任:)是否转移保险责任:原保险和再保险原保险和再保险2、保险法的基本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2)保险利益原则;(3)近因原则;(4)保险补偿原则;(5)保险代位原则;(6)保险分摊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请思考:请思考:为什么确立这样的原则?为什么确立这样的原则?这一原则对当事人行为有什么要求?这一原则对当事人行为有什么要求?确立这一原则的原因:确立这一原则的原因:保险标的非常广泛,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状保险标的非常广泛,投保人对保险标

3、的的危险状况最了解。而保险人则只能依赖于投保人的告知和况最了解。而保险人则只能依赖于投保人的告知和陈述确定自己是否承保及确定何种费率。陈述确定自己是否承保及确定何种费率。保险合同多是格式合同,其条款往往由保险人单保险合同多是格式合同,其条款往往由保险人单方拟订,具有较高的技术性,普通投保人要充分了方拟订,具有较高的技术性,普通投保人要充分了解并掌握这种合同真实意思是很困难的。解并掌握这种合同真实意思是很困难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具体要求体现在: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未尽此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解除未尽此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自知道之日起解

4、除权:自知道之日起30日,自合同订立日,自合同订立之日之日2年内。年内。保险人:告知说明义务。保险人:告知说明义务。有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明确有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v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提出询问提出询问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实告知。投保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

5、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义务,足以影响足以影响足以影响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投保人故意不履行故意不履行故意不履行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

6、履行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对保险事故的对保险事故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费。保险人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

7、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保险人说明义务保险人说明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格式条款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说明合同的合同的内容。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或者其他

8、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 2)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请思考:请思考:为什么确立这样的原则?为什么确立这样的原则?这一原则对当事人行为有什么要求?这一原则对当事人行为有什么要求?确立这一原则的原因:确立这一原则的

9、原因:防止赌博和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防止赌博和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便于明确保险人所承担的财产保险补偿责便于明确保险人所承担的财产保险补偿责任。任。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投保利益的,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投保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无效。人身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订立时,对,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时,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3 3)近因原则)近因原则运输综合险中,因被盗造成货物冻损,赔偿

10、运输综合险中,因被盗造成货物冻损,赔偿吗?吗?意外伤害致残后因病死亡,怎么赔?意外伤害致残后因病死亡,怎么赔?所谓所谓近因,近因,不是指最初的原因,也不是不是指最初的原因,也不是最终的原因,而是导致结果发生起决定性最终的原因,而是导致结果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或最有力的原因。作用的或最有力的原因。近因原则的效力表现在:近因原则的效力表现在:如保险人承保如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构成产生保险标的损害的近因,保的危险构成产生保险标的损害的近因,保险人应承担对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险人应承担对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4 4)保险补偿原则)保险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保是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

11、时,依据保险合同约定通过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来险合同约定通过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来填补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所受的经济损填补被保险人遭遇保险事故所受的经济损失。失。适用于财产保险。适用于财产保险。要求:要求: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而获得额被保险人不能因为保险而获得额外的收益。外的收益。(5 5)保险代位原则)保险代位原则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第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第三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或保险标的损失负有三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或保险标的损失负有法律上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在法律上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在其已经承担其已经承担的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的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向该第三人追偿,

12、而该第三人追偿,而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保险代位原则作为保险补偿原则的派生原保险代位原则作为保险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 。(6 6)保险分摊原则)保险分摊原则 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的保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损失由参与承保的全体保险人保险标的的损失由参与承保的全体保险人共同分摊,并共同分摊,并要求被保险人所获保险赔偿

13、要求被保险人所获保险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损失总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损失。重复保险金额分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重复保险金额分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几种:各保险人具体分摊的保险赔偿金额,一般按各保险人具体分摊的保险赔偿金额,一般按照各自的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来确定,照各自的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来确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例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例外。(1 1)保险金额比例分摊。)保险金额比例分摊。(2 2)赔偿责任限额分摊。)赔偿责任限额分摊。(3 3)出单顺序责任分摊。)出单顺序责任分摊。(4 4)连带责任分摊。)连带责任分摊。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v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

14、险权利义务的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协议。(1 1)投保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2 2)保险人:)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15、的保险公司。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3 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4 4)受益人:)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保险合同的订立(1)除法律

16、、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2)订立时,坚持保险利益原则;(3)保险合同成立:投保承保。注意:不以是否缴纳保险费,也不以是否签发了保险单为注意:不以是否缴纳保险费,也不以是否签发了保险单为条件,除非有约定。条件,除非有约定。2、保险合同的内容(1)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2)保险合同的解释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保险人与投保人、被

17、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通常理解予以解予以解释。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人的解释。的解释。3、保险合同的解除v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4、保险合同的变更v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5、索赔、理赔(1)及时通知并提供资料投

18、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因未及时通知导致难以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2)及时核定并赔付保险人未及时履行,除支付保险金外,还要赔偿损失;(3)先予支付保险人收到资料之日起60日不能确定数额。(4)索赔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人寿保险:人寿保险:5 5年;年;财产保险:财产保险:2 2年。年。(5)保险欺诈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险费;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金;险金;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对虚对虚报

19、部分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报部分不承担保险金的责任。以上情况,如已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支出费用以上情况,如已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支出费用的,应该退还。的,应该退还。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v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一、投保利益v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二)配偶、子女、父母;(三)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三)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五)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五)被保险

20、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投保v(1)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规定限制;v(2)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制;v(3)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三、保费交纳v可以一次性,也可以分期。vv效力中止或减少保险金额: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vv复效:2年内。v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支付。四、受益人的指定v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

21、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v数人:受益顺序和分额。五、受益人变更v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v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六、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的情形v(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v(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v(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v(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七、年龄条款v(1 1)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22、的年龄限制的,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保单的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但是现金价值,但是满满满满2 2 2 2年或者订立合同时明知年或者订立合同时明知年或者订立合同时明知年或者订立合同时明知的除外。的除外。v(2 2)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付保险费的,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险费的比例支付。v(3 3)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

23、的保险费的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八、投保人、受益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vv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vv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九、自杀条款v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v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十、故意犯罪条款v被

24、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v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十一、向第三者的索赔权v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第四节第四节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v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转让v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v因转让导致危险

25、程度显著增加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v未履行通知义务,因转让而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二、保险合同的解除v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三、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安防义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检查检查,及时,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

26、患的书面建议。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全应尽的责任的全应尽的责任的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增加保险费或者增加保险费或者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四、危险程度的增加v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

27、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除合同。v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五、超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vv超额保险:超额保险: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vv不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六、重复保险v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v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28、。v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七、防损、减损的义务v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v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用(施救费用),(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八、保险合同的终止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是否继续保险?v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v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

29、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v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九、损余处理支付了保险金后,标的权利归谁?v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v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十、代位求偿权v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赔偿金额赔偿金额赔偿金额范围内范围内范围内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v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

30、损害赔偿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vv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v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v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

31、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未经保未经保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vv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赔偿的权利的赔偿的权利的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v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

32、权利。v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案例:精神病家人的行为是否可赔?v张某投保了家庭财产险。一日,家中房屋及财产被烧毁。经调查,出险当天,张某及其妻外出,仅留一患精神分裂症的女儿,病情发作纵火所致。据当地医院证明,张女已患病7年,一直在家休息。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十一、调查费用的承担v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十二、责任险v可以向被保险人赔付,也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赔付;v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

33、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v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第五节第五节 保险机构的法律规定保险机构的法律规定v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v保险公司保险公司v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1 1、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职权:职权:(1 1)准入批准;)准入批准;(2 2)制定主要险种)制定主要险种 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

34、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 的基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3 3)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运行。)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运行。2 2、保险公司、保险公司v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义务不得同时兼营,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义务不得同时兼营,但是,财产保险公司经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是,财产保险公司经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业务。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业务。vv保险公司的资金限制:保险公司的资金限制:银行存款;买卖债券、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证

35、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v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注册资本为实缴的货币资本。民币二亿元。注册资本为实缴的货币资本。v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不得少于十年。3 3、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v保险代理人,指受保险人的委托,在授权范保险代理人,

36、指受保险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以保险人的名义办理保险业务,并向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报酬的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保险人收取报酬的人,包括单位和个人。v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4 4、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v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佣金的单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佣金的单位。位。v对因自己过错造成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对因自己过错造成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BY FAITH I BY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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