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

上传人:老** 文档编号:88628193 上传时间:2023-04-2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状况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中心、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要求,制发了开江县司法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开江县司法局关于成立5类法治专业小组进一步有效效劳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防控举措,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效劳。依法依规审查县政府疫情防控文件、公告等21件; 通过网络、热线等方式供应法律效劳和涉疫法律事务询问20余人次,办理救济案件3件。制定开江县司法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行动方案,开拓中小

2、企业法律救济绿色通道,为企业复工复产供应优质法律保障。三是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利用led、短信、网站、微信等平台,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严厉舆情传播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和规定,强化舆论引导,杜绝传谣信谣,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四是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特别人员管控。严格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治理,坚决落实每日报告制度,亲密关注社区矫正人员定位及活动状况。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100余名开江籍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无缝连接,准时与监所、村社、亲属联系,按期接回并根据要求进展隔离。 (二)全面推动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

3、员会其次次会议,5个协调小组分别对2023年工作开展状况作了总结,对2023年工作进展了安排部署。印发了2023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督查工作。组建4个督查组,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60个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立专项督查,对现场督查发觉的问题10余个问题进展了立行立改,收集特色阅历做法30余条,有效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立工作落地生根。三是强化典型示范。拟对2023年度依法治县工作26个先进单位、法治政府建立工作26个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进展表扬。深入推动“9+3”法治示范创立工作,印发了示范创立指导标准,对39个村(社

4、区)和21个部门进展了创立工作指导,有序推动我县示范创立申报工作。 (三)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立。一是提升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规划。持续推动乡镇和部门会前学法,增加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参谋全掩盖,确保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和标准性文件合法合规合理,躲避合同法律风险。二是加强法制审核。加强标准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严格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重大决策46件、标准性文件28件、重大合同210件,供应政策法律询问意见共50余次,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强化复议应诉。持续落

5、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制度,强化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裁决1件,且全部审结案件无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视。创新执法监视工作,实行听汇报、查卷宗、重回访等形式,着重检查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完善、操作流程不明确、自由裁量不细化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视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爱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视力度,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今年以来,共评查执法卷宗12件,报备重大执法打算备案158件。 (四)有效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机制。依据开江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

6、意见,强化领导普法“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构筑我县“led屏、短信、网站、微信”四位一体宣传模式。截至目前,利用“开江司法”微信公众号、普法短信精准推送普法信息500余条; 利用led显示屏开展普法宣传,滚动播放法治标语16000余次,法治视频20余条,营造了深厚的普法气氛。三是夯实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推动牛山寺法治文化公园的打造工作,全面宣传依法治国和十九大重要精神,努力将法治公园打造成雕塑、石刻、展板、小品、长廊于一体的游园式法治教育基地。 (五)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是从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宣传

7、社区矫正法,组织专题培训,申办社区矫正执法证件,切实提升司法所和社区矫正队伍业务水平。进一步标准打造社区矫正中心,实行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治理社区服刑人员。上半年,共开展调查评估29件,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人,解除矫正51人,变更居住地2人,目前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38人,重新犯罪率严格掌握在1%以下。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好5名人民监视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梅家司法所的修理打造工作。坚持和进展新时代枫桥阅历,持续推广“五访四谈三结合”冲突纠纷调处机制,今年来,共调处冲突纠纷1434件,调解胜利率达98.5%以上。三是创新探究基层治理。持续加强“五有五

8、分类”、村民参加村级治理积分治理等先进工作阅历的提炼推广。扎实开展两所联动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两所联动推动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工作联动试点实施方案,在淙城、新宁、普安三地先试先行。建成“一村一法律参谋”工作室51个,选派法律参谋48名,提高基层社会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统一申报工作,有效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开江本地律师力气缺乏问题。四是大力推动扫黑除恶。召开全县律师扫黑除恶发动大会,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积极部署我县律师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共法、蜀江、三护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备案、集体讨论、检查督导等制度治理,并按要求报市律协、县司

9、法局备案。 (六)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效劳供应。一是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立。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在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效劳中心的根底上,各乡镇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效劳工作站13个,建立公共法律效劳工作室86个,并有效解决站所空心化问题,充分发挥一线平台宣传、指引、询问和需求分析等公共法律效劳功能,打通效劳群众的“最终一公里”。二是深入推动法律救济工作。集中开展了4场“农夫工讨薪”、“扶弱助困法律救济”、“妇女维权法律救济”等专项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00余份。共办理法律救济案件95件(其中刑事案件32件、民事案件60件、其他3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询问320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和

10、特别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法律效劳行业监管。推行亲情公证、微笑公证、上门公证,供应一站式效劳、预约式效劳,优化效劳环境。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53件,供应法律询问共1000余人次,代写和修改法律文书150余份,减免公证费3000余元,无一例假证、错证消失,未接一例投诉案件。共办理各类鉴定86件,无一件被投诉,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强化催促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开展执法检查9次,出具整改通知书3次。今年来,全县各律所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6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0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观念仍需强化,工作推动不均衡。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推开

11、工作重视程度相较以往有所提高但仍需加强; 执法人员素养参差不齐,执法不严现象依旧存在;依法行政不能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导致各地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不均衡。 (二)普法广度、深度不够。深入偏远乡村、机关单位、企业宣传较少; 普法活动时间一般较短,普法内容吸引力不强,百姓参加度不高。大型法治宣传阵地提档升级建立推动缓慢,普法形式仍以常规讲座、派发宣传资料等为主,法治文艺作品演出、法治短视频推送等新型普法方式并不常见。 (三)村级法律效劳室效果不显。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县40%以上的村建立公共法律效劳室,但我县大多数村地处偏远、村社干部力气薄弱、群众居住分散、司法所工作人员空缺,在这些地方设公共法律效劳室,将造成有阵地无人员,既铺张了资源,也不能充分发挥站室的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