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docx

上传人:碎****木 文档编号:88590512 上传时间:2023-04-2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docx(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23修订)_物业经理人 2023年6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22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自2023年11月23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与治理,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凡在本市市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应按本方法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本方法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包括卫生清扫、居民小区物业治理企业收取的卫生费和特种垃圾处理费。 享受抚恤补助的家庭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经市城市治理

2、局核准,可以减免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条 市城市治理局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治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必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详细收费标准见本方法附表。 第五条 工商业和中心、自治区、外省市驻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未实行物业治理的市场摊位、零星占道摊位以及本条其次款规定代征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城市垃圾处理费由市城市治理局负责直接征收。 根据以下规定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市城市治理局应当与代征单位签订托付代征协议书: (一)属市或市辖区财政核拨经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垃圾处理费由市、市辖区会计核算中心进展代征; (二)城市居民、城市暂住人

3、员的垃圾处理费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住宅小区物业治理企业进展代征; (三)有物业治理的综合市场、商场、写字楼等由其物业治理企业代收。 第六条 市城市治理局应当根据代征协议或代征垃圾处理费35%的标准,(来自:)每半年支付代征单位手续费。 第七条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须持有市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使用市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专用票据。 第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根底设施建立和处置费用及征收治理费用。 严禁挪用、截留、变相私分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 市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治理、使用状况进展监视、检查和

4、审计。 第十条 市城市治理局和代收单位的收费人员应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征收垃圾处理费,不得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拒不交纳或缺乏额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治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对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每次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惩罚打算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惩罚打算的,由作出行政惩罚打算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灵武市、永宁县、贺

5、兰县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方法自2023年11月23日起施行。 附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序 收 费 范 围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号 常住人口(市区) 每户每月 4.00 1 居 民 暂住人口(市区) 每人每月 2.00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 2 驻银单位的本年度在职职工(含临时工、合 每人每月 2.00 同工、留聘人员) 3 各类市场 设有摊位的市场(包括农副产 每摊位每天 1.00 品市场)、各类零星占道摊位 有床位的行 每床每月 2.00 4 业(床位、 宾馆、旅社、款待所、医院 在职职工) 每人每月 2.00 2 餐 饮 业:50m 以下 1.

6、00 2 2 51m -100m 0.90 2 2 101m -200m 0.80 2 2 201m -500m 0.70 2 2 501m -1000m 0.60 2 各 1000m 以上 0.50 2 类 休闲消遣业:50m 以下 0.80 2 2 经 51m -100m 0.70 2 2 5 营 101m -200m 每月每平方米 0.60 2 2 场 201m -500m 0.50 2 2 所 501m -1000m 0.40 2 1000m 以上 0.30 2 其它营业网点:50m 以下 0.60 2 2 51m -100m 0.50 2 2 101m -200m 0.40 2 2 201m -500m 0.30 2 501m 以上 0.20 各类建筑、 由城管部门负责清运的 每吨 30 6 装修垃圾、 渣土 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的 每吨 5 /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