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和卫生监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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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学1绪论和卫生监督绪论和卫生监督第一章第一章 卫生法基础卫生法基础第1页/共72页一、卫生法的概念一、卫生法的概念一、卫生法的概念一、卫生法的概念n n定义:定义:定义:定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保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保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保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保 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n n含义:含义:含义:含义:1.1.1.

2、1.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2.2.2.2.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3.3.3.3.是保护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保护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保护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保护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4.4.4.4.是保护健康行为的规范;是保护健康行为的规范;是保护健康行为的规范;是保护健康行为的规范;5.5.5.5.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是规定人们权

3、利和义务的规范。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第2页/共72页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n n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社会关系。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社会关系。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社会关系。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社会关系。n n卫生组织关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组织关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组织关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组织关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各类医疗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

4、织形式、隶属关系、职各类医疗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各类医疗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度。制度。制度。n n卫生管理关系: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卫生管理关系: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卫生管理关系: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卫生管理关系: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

5、卫生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卫生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卫生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n n卫生服务关系: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卫生卫生服务关系: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卫生卫生服务关系: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卫生卫生服务关系: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卫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医疗、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医疗、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医疗、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卫生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防、

6、保健服务,卫生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防、保健服务,卫生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防、保健服务,卫生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活动。第3页/共72页n n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n n保证卫生工作方针的贯彻;保证卫生工作方针的贯彻;保证卫生工作方针的贯彻;保证卫生工作方针的贯彻;n n保证国家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保证国家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保证国家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保证国家对卫生工作的领导;n n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n n推动医学科学的

7、进步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发展;n n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三、卫生法的作用第4页/共72页四、卫生法的特征n n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n n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与自然科学紧密联系;n n溶入大量技术规范;溶入大量技术规范;溶入大量技术规范;溶入大量技术规范;n n采用多种调节手段;采用多种调节手段;采用多种调节手段;采用多种调

8、节手段;n n反映社会共同要求。反映社会共同要求。反映社会共同要求。反映社会共同要求。第5页/共72页五、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五、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五、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五、卫生法的基本原则n n共同原则共同原则共同原则共同原则n n特殊原则:特殊原则:特殊原则:特殊原则:n n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有利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n n保护公民健康权的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的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的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的原则;n n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n n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依

9、靠科技进步的原则;n n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n n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n n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第6页/共72页n n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保护人体健康方面权利和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保护人体健康方面权利和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保护人体健康方面权利和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保护人体健康方面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义务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

10、。义务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义务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n n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 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前提;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前提;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前提;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前提;n n 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n n 卫生法律关系既存在于卫生管理之中也存在于卫生服务之中;卫生法律关系既存在于卫生管理之中也存在于卫生服务之中;卫生法律关系既存在于卫生管理之中也存在于卫生服务之中;卫生法律关系既存在于卫

11、生管理之中也存在于卫生服务之中;n n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是最主要的主体。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是最主要的主体。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是最主要的主体。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是最主要的主体。六、卫生法律关系第7页/共72页分类:分类:1.卫生法律行政关系:由卫生法规定的,具有行政管理属性的卫生法律行政关系:由卫生法规定的,具有行政管理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指以卫生行政主体在行使卫生行政管理职权利、义务关系;是指以卫生行政主体在行使卫生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系。(1)主体的不可

12、选择性;)主体的不可选择性;(2)主体双方地位的不可互换性;)主体双方地位的不可互换性;(3)内容的法定性;)内容的法定性;(4)内容的不对等性;)内容的不对等性;(5)内容的不可自由处分性;)内容的不可自由处分性;(6)单方意志性。)单方意志性。第8页/共72页2.卫生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所调整的,以医药卫卫生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所调整的,以医药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同国家机关、卫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生预防保健单位同国家机关、卫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在医药卫生服务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公民之间,在医药卫生服务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律关系。(1)是

13、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2)是民事主体之间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3)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第9页/共72页七、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n n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14、当事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体、自然人。体、自然人。体、自然人。n n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由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由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由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由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依法享有和承担的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有和承担的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有和承担的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有和承担的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n n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

15、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生命健康权、物、行为、精神财富等。对象:生命健康权、物、行为、精神财富等。对象:生命健康权、物、行为、精神财富等。对象:生命健康权、物、行为、精神财富等。第10页/共72页n n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实现。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实现。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实现。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实现。n n卫生法实施的方式:卫生法实施的方式:卫

16、生法实施的方式:卫生法实施的方式:卫生执法、卫生守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制监卫生执法、卫生守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制监卫生执法、卫生守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制监卫生执法、卫生守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制监督督督督n n卫生法律适用:卫生法律适用:卫生法律适用:卫生法律适用:国家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国家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国家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国家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职权范围,运用法律的手段和专门程序,通过具体的法律关系,使卫生法律规范在运用法律的手段和专门程序,通过具体的法律关系,使卫生法律规范在运用法律的手段和专门

17、程序,通过具体的法律关系,使卫生法律规范在运用法律的手段和专门程序,通过具体的法律关系,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得到实现的一种专门的活动。包括各级卫生行政机关、社会实际生活中得到实现的一种专门的活动。包括各级卫生行政机关、社会实际生活中得到实现的一种专门的活动。包括各级卫生行政机关、社会实际生活中得到实现的一种专门的活动。包括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进行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进行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进行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进行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

18、关卫生违法与犯罪案件的司法活动。关卫生违法与犯罪案件的司法活动。关卫生违法与犯罪案件的司法活动。关卫生违法与犯罪案件的司法活动。八、卫生法的实施第11页/共72页n n卫生法适用的基本要求:卫生法适用的基本要求:卫生法适用的基本要求:卫生法适用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正确、合法、及时正确、合法、及时正确、合法、及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执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职权。执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职权。执

19、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职权。执法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职权。n n卫生法适用的规则:卫生法适用的规则:卫生法适用的规则:卫生法适用的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位阶的卫生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适用;同位阶的卫生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适用;同位阶的卫生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适用;同位阶的卫生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适用;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20、;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不溯及既往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第12页/共72页卫生法的遵守:卫生法的遵守:卫生法的遵守:卫生法的遵守: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规定。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规定。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规定。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和组织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在法律允我国公民和组织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在法律允我国公民和组织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在法律允我国公民和组织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

21、律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许的范围内进行。许的范围内进行。许的范围内进行。卫生守法的主体:卫生守法的主体:卫生守法的主体:卫生守法的主体:包括全体公民和所有组织如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包括全体公民和所有组织如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包括全体公民和所有组织如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包括全体公民和所有组织如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我国境内从事卫生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我国境内从事卫生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我国境内从事卫生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我国境内从事卫生活动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等。籍人等

22、。籍人等。籍人等。卫生守法的内容:卫生守法的内容:卫生守法的内容:卫生守法的内容:遵守宪法、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遵守宪法、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遵守宪法、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遵守宪法、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等。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等。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等。方性卫生法规和规章等。第13页/共72页n n卫生法在什么时间里、在什么领域内和对什么人有效。卫生法在什么时间里、在什么领域内和对什么人有效。卫生法在什么时间里、在什么领域内和对什么人有效。卫生法在什么时间里、在什么领域内和对什么人有效。n n卫生法的时间效力:卫生法

23、的时间效力:卫生法的时间效力:卫生法的时间效力:n n卫生法的空间效力:卫生法的空间效力:卫生法的空间效力:卫生法的空间效力:n n卫生法对人的效力。卫生法对人的效力。卫生法对人的效力。卫生法对人的效力。九、卫生法的效力范围九、卫生法的效力范围九、卫生法的效力范围九、卫生法的效力范围第14页/共72页n n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指卫生法律责任主体因违反法律义务之事实而应当指卫生法律责任主体因违反法律义务之事实而应当指卫生法律责任主体因违反法律义务之事实而应当指卫生法律责任主体因违反法律义务之事实而应当承受的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并强制或承受的合理的负承受的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并强制或承受的

24、合理的负承受的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并强制或承受的合理的负承受的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并强制或承受的合理的负担。担。担。担。n n特点:特点:特点:特点: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责任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责任有其专门的认定机关;法律责任有其专门的认定机关;法律责任有其专门的认定机关;法律责任有其专门的认定机关;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必须法定;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必须法定;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必须法定;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必须法定;法律责任是不连带的;法律责任是不连带的;法律责任是不连带的;法律责任是不连带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着

25、密切的联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的法律责任有完全相同的制裁方法。不同的法律责任有完全相同的制裁方法。不同的法律责任有完全相同的制裁方法。不同的法律责任有完全相同的制裁方法。十、卫生法律责任第15页/共72页v种类:种类: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责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罪,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医疗机构、卫生工作人员、从事与卫生事业有关的医疗机构、卫生工作人员、从事与卫生

26、事业有关的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利时,应向受害人承担赔偿的责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利时,应向受害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停止损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任。停止损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抚慰重作、更换;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抚慰金等。金等。卫生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7、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第16页/共72页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行政处罚及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处罚及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处罚及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处罚及法律救济制度第17页/共72页一、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一)概念(一)概念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托的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织实施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8、特征:特征:行政处罚是由特定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由特定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对特定对象所作出的制裁行政处罚是对特定对象所作出的制裁行政处罚是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是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是具有制裁性的行为行政处罚是具有制裁性的行为第18页/共72页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19页/共72页(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二)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警告2.罚款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

29、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第20页/共72页(三)行政处罚的适用(三)行政处罚的适用四个阶段:四个阶段:预备阶段预备阶段 裁量阶段裁量阶段 决定阶段决定阶段 执行阶段执行阶段第21页/共72页1.应受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应受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1)行为客观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行为客观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2)具有责任能力的管理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的管理相对人(3)行政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4)违法行为

30、在法定的追溯时效范围内)违法行为在法定的追溯时效范围内2.行政处罚使用的规则行政处罚使用的规则(1)首先纠正违法行为的原则)首先纠正违法行为的原则(2)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一事不再罚的原则(3)不予处罚)不予处罚(4)从轻、减轻处罚)从轻、减轻处罚(5)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罚与刑罚第22页/共72页(四)行政处罚的程序(四)行政处罚的程序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的执法人员对于当场发现的案情简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的执法人员对于当场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处罚较轻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处罚较轻的行政违法行为

31、,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规则。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规则。(1)适用条件:)适用条件:1)有法定依据)有法定依据 2)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需进一步调查)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取证 3)只能处以罚款和警告)只能处以罚款和警告第23页/共72页(2)简易程序步骤)简易程序步骤 1)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执法人员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说明给予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说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及行政处罚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理由及行政处罚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

32、;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陈述和申辩权、)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陈述和申辩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4)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3)当场行政处罚的执行)当场行政处罚的执行第24页/共72页2 一般程序(普通程序)一般程序(普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或者依法可以使用简政处罚过程中,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或者依法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实施

33、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普通程序。易程序的案件外,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普通程序。(1)一般程序的基本过程)一般程序的基本过程 1)立案:指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举、)立案:指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或者本机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重大嫌疑控告或者本机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重大嫌疑问题,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而决定专项进行查处的活动。问题,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而决定专项进行查处的活动。条件: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条件: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 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或主管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或

34、主管 属于一般程序适用范围属于一般程序适用范围第25页/共72页 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 指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进行核对审查的过程。指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进行核对审查的过程。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办法;在证据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办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在此期日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

35、据。3)决定)决定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应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违法应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6页/共72页3 听证程序听证程序 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行政机关

36、指派专人主持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处罚理由及适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处罚理由及适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论的法定程序。(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2)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日内提出听证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和地点;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和地点;公开听证;公开听证;申请回避制度;申请回避制度;当事人亲自或委托代理听证;当事人亲自或委托代理听证

3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记录和签字盖章;听证记录和签字盖章;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决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决定。第27页/共72页二、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一)概念(一)概念 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条件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法定的和程序,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受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其他机关提出

38、申请,受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的一项法律制度。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的一项法律制度。第28页/共72页(二)行政复议的特征(二)行政复议的特征1.1.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政活动;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政活动;2.2.行政复议是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活动;而引起的行政活动;3.3.行政复议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规行政复议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规范性的行政活动;范性的行政活动;4.4.行政复议是具有救助性的行政活

39、动行政复议是具有救助性的行政活动第29页/共72页三、行政诉讼三、行政诉讼(一)概念(一)概念 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二)具备条件(二)具备条件1.1.原告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被告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原告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被告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关或法律、法规授

40、权组织;2.2.被诉讼的客体,必须是法律规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机被诉讼的客体,必须是法律规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3.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30页/共72页(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第31页/共72页四、国家赔偿四、国家赔偿(一)概念(一)概念 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特点:特点:(1

41、1)侵权损害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造成的;(2 2)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的违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的违法行为;(3 3)赔偿由国家机关承担;)赔偿由国家机关承担;(4 4)国家机关有追偿权;)国家机关有追偿权;(5 5)主要方式为支付赔偿金,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方式为支付赔偿金,其他赔偿方式;(6 6)赔偿经费从国家财政列支。)赔偿经费从国家财政列支。第32页/共72页(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1.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2.侵权行为

42、必须是职务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必须是职务违法行为;(1 1)侵权行为是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实施;)侵权行为是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实施;(2 2)是行为违法而不是结果违法。)是行为违法而不是结果违法。3.3.必须有损害发生;必须有损害发生;4.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第33页/共72页(三)行政赔偿(三)行政赔偿 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职权,侵犯了公民、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由国家承担的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范围:

43、行政赔偿的范围:(1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 2)非法拘禁或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或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 3)暴力殴打致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暴力殴打致人身伤害或死亡的;(4 4)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5 5)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第34页/共72页(四)刑事赔偿(四)刑事赔偿 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职权,侵犯了公民、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

44、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由国家承担的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偿责任。刑事赔偿的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1.1.行使侦察、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侦察、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行使职权时对人身权造成的侵犯;在行使职权时对人身权造成的侵犯;2.2.行使侦察、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侦察、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行使职权时对财产权造成的侵犯;在行使职权时对财产权造成的侵犯;第35页/共72页第三章第三章 卫生监督概述卫生监督概述第36页/共72页一、卫生监督的概念一、

45、卫生监督的概念一、卫生监督的概念一、卫生监督的概念n n概念:概念:概念:概念: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

46、法律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任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n n性质:性质:性质:性质:行政性是卫生监督的根本属性。行政性是卫生监督的根本属性。行政性是卫生监督的根本属性。行政性是卫生监督的根本属性。第37页/共72页n n功能:功能:功能:功能:制约功能、规范功能、预防功能、促进功能制约功能、规范功能、预防功能、促进功能制约功能、规范功能、预防功能、促进功能制约功能、规范功能、预防功能、促进功能n n特征:特征:特征:特征:n n 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健康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健康

47、权与合法权益保护性;n n 法定性与授权性;法定性与授权性;法定性与授权性;法定性与授权性;n n 行政性与技术性;行政性与技术性;行政性与技术性;行政性与技术性;n n 广泛性与综合性;广泛性与综合性;广泛性与综合性;广泛性与综合性;n n 强制性与教育性。强制性与教育性。强制性与教育性。强制性与教育性。第38页/共72页n n作用:作用:作用:作用:n n 卫生监督为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卫生监督为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卫生监督为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卫生监督为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n n 卫生监督是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反卫生

48、法规活动的重要卫生监督是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反卫生法规活动的重要卫生监督是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反卫生法规活动的重要卫生监督是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反卫生法规活动的重要 手段;手段;手段;手段;n n 实施卫生监督是保护国家、团体、公民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实施卫生监督是保护国家、团体、公民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实施卫生监督是保护国家、团体、公民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实施卫生监督是保护国家、团体、公民个人有关卫生方面 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n n 卫生监督的大力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卫生监督的大力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卫生监督的大力开

49、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卫生监督的大力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n n 对于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39页/共72页n n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过程分类:n n 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预防性卫生监督n n 经常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 n n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

50、分类:按卫生监督的行为方式分类:n n 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羁束卫生监督行为与自由裁量卫生监督行为n n 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依职权卫生监督行为与依申请卫生监督行为n n 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与非要式卫生监督行为二、卫生监督的分类二、卫生监督的分类二、卫生监督的分类二、卫生监督的分类第40页/共72页三、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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