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docx

上传人:彩** 文档编号:88275142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6.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达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_物业经理人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达市府办202327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达州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暂行方法(简称暂行方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 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应遵循: (一)低水平起步,广泛掩盖。依据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承受力量确定筹资和保障水平,逐步掩盖全部城镇居民; (二)重点保障大病医疗需求。实行门诊大病、住院医疗统筹,暂不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三)以家庭(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等多方筹资。 (四)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与我市已经建立的城镇职工根本医

2、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险制度相互连接,统筹兼顾,协调推动。 第三条 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为市级统筹。在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的根底上,启动初期对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调剂,待条件成熟后过渡到全市统筹治理。基金调剂方法由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其次章 参保登记 第四条 参保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按自愿原则到当地相应的登记机构登记参保。包括: (一)城镇在校学生:含大学(大专)、中专、职校、技校、托幼机构、特别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下同)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含婴幼儿); (三)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下同)不属于参与城

3、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城镇居民。 第五条 登记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效劳中心、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效劳站(以下简称“中心、站”)主要负责本辖区居民的参保登记;学(院)校、托幼机构主要负责本学(院)校、托幼机构学生和幼儿(以下统称学生)的参保登记。 第六条 经办机构:各级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暂行方法和本实施细则详细经办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业务。 第七条 缴费地点:各级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开户银行或该开户银行的托付代收点。 第八条 城镇居民参保登记须供应以下资料: (一)城镇居民户口簿(证)复印件3份; (二)城镇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除外)

4、3份; (三)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属于享受城市低保并在待遇领取期的人员、重度残疾人员、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三无”人员和无工作优抚对象,还需供应达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其它证件(证明)。 初次参保人员须供应原件,由登记机构核实。 第九条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三无”人员和无工作优抚对象登记后由相应登记机构在公共事务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在3个工作日内照实将公示结果呈送同级医保经办机构。 第十条 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核发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卡。参保人员因死亡、户口迁移、参与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

5、作医疗等发生变化的,登记机构应准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 险卡的转换或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以下人员可按以下原则办理参保登记: (一)户籍在本县(市、区),而定居本县(市、区)其它社区满三年以上的人户分别居民,可在常常居住地登记机构进展参保登记。 (二)户籍在本市,而长期在本市异县(市、区)定居的人户分别居民,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参保登记。若本人坚持在常住地参保(来自:),而又不情愿进展户籍迁移的,需向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供应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未进展参保登记证明,以及在常住地的合法房产证明、工商税务登记注册依据或抚养人证明,常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常住地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参

6、保。 (三)非本市户籍而长期在本市定居的,定居地原则上不予登记。若本人坚持在长期定居地参保,应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供应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登记证明,以及在常住地的合法房产证明、工商税务登记注册依据或抚养人证明,报经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定居地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参保。 (四)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含子女)在城镇长期定居的,有合法的城镇房产证明、工商税务登记注册依据,且不愿回原籍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供应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报经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定居地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参保。 第十二条 户籍在农村的大学(大专)、中专、职校、技校、托幼机构、特别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

7、生可在“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险种中自愿选择一种参保。 第十三条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参保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中途不予变更。 第三章 基金筹集和治理 第十四条 城镇居民医保费筹集标准为: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实行定额缴费,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年按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缴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各年度个人详细缴费金额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市财政局确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公布。 第十五条 2023年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按每人10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助80元,属于低保家

8、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少年儿童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 2023年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按每人26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70元,政府补助90元;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每年缴纳120元,政府补助140元;属于“三无”人员和无工作优抚对象,个人不缴纳,政府全额补助。 第十六条 政府对居民参与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由中心、省、市、县(市、区)财政补助构成。除中心、省财政补助外,应由市和县(市、区)财政补助的局部,市财政担当30%,县(市、区)财政担当70%。市财政对扩权强县试点县不予补助。各县(市、区)政府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准时拨付到位。 第十

9、七条 补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享受政府补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 第十八条 城镇居民应连续足额缴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当年度根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方法。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和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在参保登记确认后,一次性缴纳2023年度的费用,以后各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间为1月1日至 3月31日。学生一次性缴纳参保月至2023年8月31日的医疗保险费用,以后各年度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缴视为中断缴费,中断前各年度所缴保费不予退还。 第十九条 学生的保险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余城镇居民的保险年度

10、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其次十条 学生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参保和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其余参保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凭“中心、站”出具的“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书”,到城镇居民医保定点银行一次性缴纳年度医疗保险费,再凭银行缴费凭证到所在“中心、站”办理参保手续。 其次十一条 “中心、站”、学(院)校、托幼机构在完成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后,应准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人员根本状况和缴费票据;医保经办机构应准时与各报送单位对账并核实参保人数。 其次十二条 城镇居民参保身份在每年缴费以后发生变化的,所缴保费不予退还,但本年度内仍可享受相应的待遇。从次年度起,以变化后的身

11、份参(续)保缴费。 其次十三条 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定点开户银行应依据全市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经办效劳力量,统一由市政府确定的招标机构招标确定。 其次十四条 开户银行及各代收点代收的个人医保费应准时划缴到本级基金过渡收入帐户。经本级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后,按规定转入同级财政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专款专用。 其次十五条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所属职工家属、供给直系亲属个人缴纳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费的补助,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企业列入税前本钱。供给直系亲属的范围按因工死亡职工供给亲属范围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其次十六条 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实行统一调剂

12、(含扩权强县试点县),统一调剂额度为各县(市、区)当年基金筹集总额的10%。 其次十七条 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方法按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方法执行。 第四章 待遇支付 其次十八条 城镇居民参保并足额缴费后,已满等待期的,可享受暂行方法规定的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未满之前的医疗费,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实行单次住院结算,全年累加计算,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一)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和未评等级医疗机构为2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45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转诊收治医院,起付标准为750元。“三无”人员和无工作的优抚对象起付标准分别下调50%。起付标准按住院次数计算,一个统筹年度内屡次住院的,逐次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依据基金收支状况,起付标准可适当调整。 (二)2023年度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以后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市财政局确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 (三)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下述根底比例支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