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管理制度汇总公司财产保管制度(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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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汇总公司财产保管制度(6篇)精选公司财产治理制度汇总一 投保人姓名、地址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本公司依照建筑、安装工程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它条件,承保下 列财产: 保险工程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免赔额备注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 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2)安装工程工程 (3)场地清理费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 它财产(另附清单)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 备及装置(另附清单) (6)其它财产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经副

2、理签章: 保险公司盖章: 留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签单: 复核: 登记: 会计: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公司财产治理制度汇总二 保险单号码: 本公司依据团体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承保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单。 投保单位 被保险人人数 人(详附被保险人名单) 保险金额总数人民币 (大写) 保险费率每千元 元 角 保险费人民币 (大写)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特殊商定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精选公司财产治理制度汇总三 男方:_,男,_年_月_日诞生,汉族,现住_,身份证号码:_,系女方_之夫。

3、 女方:_,女,_年_月_日诞生,汉族,现住_,身份证号码:_,系男方_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_年_月_日在登记结婚。 现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全都,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商定如下:_ 第一条、房屋全部权归属 1、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全部权证编号为:_,丘地号为:_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全部。 2、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全部权证编号为:_,丘地号为:_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全部。 其次条、汽车归属 1、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一辆归女方全部。 2

4、、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一辆归男方全部;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万元归女方全部,男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的35万元存款转移到女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全部。 2、以男方名义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码:_)及对应的财产价值归男方全部。 3、以男方名义持有的公司70%的股权全部归男方全部。 第四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以前所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担当。 2、本协议生效后以各自名义所欠债务归各自担当。 精选公司财产治理制度汇总四 第一条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全部的以下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

5、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消遣用品; (四)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殊商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向他人租赁、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一)项所列财产,保险人予以承保;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殊商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四)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险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其次条以下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担当保险责任: (一)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家

6、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装品; (六)嬉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常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急状态下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以下缘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担当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

7、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 责任免除 第四条由于以下缘由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斗、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响、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消遣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缘由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效劳人员、借居人员的有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

8、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缘由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中,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担当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本保险按份出售,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5000元,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_0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 (二

9、)如投保人购置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局部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削减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削减,削减额为削减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置一份本保险,保险人按每年每份保险28元人民币收取保险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6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2元人民币;

10、(二)如投保人购置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状况照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开头生效;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变更用途、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全部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险人办理同意担当保险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险人才担当保险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

11、难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抢救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准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假如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恳求,且被保险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恳求权的,保险人根据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险人假如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哄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供应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

12、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供应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险财产患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险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险财产患病损失后的剩余局部,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元;假如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人民币300元;假如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五)

13、自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患病损失的当天起两年内,如其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或不供应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单证,即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好处理; (六)从保险人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不领取赔款,也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好处理。 附则 第十一条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若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本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本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在前的文件中的商定或解释为准: (一)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二)保险单;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单。 第十

14、三条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挨次处理: (一)提交保险单签发地的保险人的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殊商定条款 特殊提示 第一条本特殊商定条款是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家庭版)的备选条款,投保人可在购置根本保险的根底上选择本特殊商定条款,假如投保人同时选择本特殊商定条款,则根本保险条款和特殊商定条款共同构成构本钱保险的条款。 本特殊商定条款只能和根本条款结合使用,单独使用时不发 法律效力。 保障金确实定 其次条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可以选择缴纳保障金的形式。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

15、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为10000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为一份本保险应缴纳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数。 第三条保障金应一次性缴纳。 给付金确实定 第四条在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后,不管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多少,不影响投保人领取给付金。 第五条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10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11905元人民币。 第六条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以下方式

16、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0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1905元人民币。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局部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确实定。 第七条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投保人要求局部退保或全部退保的,应在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到本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数。 第八条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局部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下的,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0000一对应的手续费); (二)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含半年),给付金

17、一退保份数x(10000+10000 x保险天数x0.003%一对应的手续费); (三)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含一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0000+10000 x保险天数x0.00.6%一对应的手续费); (四)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含两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0000+10000 x保险天数x0.0073%一对应的手续费); (五)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含三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0000+1000o x保险天数x0.0083%一对应的手续费); (六)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给付金= 退保份数x(1

18、0000+1000o x保险天数x0.009%一对应的手续费)。 给付金的领取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给付金只给付给投保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第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须携带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投保人托付他人代理领取给付金的,代理人代为领取时,除应供应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授权托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代理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如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丧失,投保人应准时到保险人经营场所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手续办理之前,如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

19、险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坐落于_下该财产的保险。 保险财产工程 保险金额 特殊商定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其他保险财产 (见条款其次条二、三、四项)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盗窃险:每千元 元 保险费:人民币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保险期限: 壹年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时止 承 保 记 录 签章 登记 会计 复核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精选公司财产治理制度汇总五 被保险人: 兹将下开财产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财产盗窃险: 编号: 保险财产工程保险金额备注 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

20、化消遣 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代他人保管的财产(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保险期限:壹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率:每年每千元元 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财产地址: 留意:本投报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被保险人签章: 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电话: 保险单号码签单 签发日期复核投保日期:_年_月_日 精选公司财产治理制度汇总六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保险公司:_ 投保方:_ 依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纳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_ (

21、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宝。投保方必需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全部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其次条座落地点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假如投保方有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假如不是有意的,超过保险局部的保险金额必需减去。) 第四条保险责任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担当补偿责任。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抢救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22、除外责任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有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补偿方法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局部价值投保的,应依据损失状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保险费交纳方法_ (保险费根据肯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方法向保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

23、。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投保方的义务_ 1.投保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假如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2.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爱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状况进展检查,如发觉担心全因素,应准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退,投保方应准时实行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3.保险标

24、的假如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急程度,投保方应准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实行必要措施,避开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状况准时通知保险方。假如投保方没有实行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5.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状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6.投保方发觉被保险的财产有危急状况,不准时实行措施消退,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 1.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

25、险金额范围内担当赔偿责任。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假如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需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帮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3.投保方为了避开和削减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展的施救、爱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根据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 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供应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依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

26、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准时偿付,则应担当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头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假如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章)投保方:_(章) 代表人:_(签字)代表人:_(签字)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年_月_日 附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盗窃险投保单 被保险人:_ 兹将以下财产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财产盗窃险: 编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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