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的原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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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法的观念被正式引入法律制度,始于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我国法学界对环境法概念的表达为 “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1页/共97页二、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律关系:由环境法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一)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主体,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中享受环境权利和承担环境义务的当事人。(二)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内容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环境权利和承担的环境义务,以及在不履行法律义务时所承担的强制性的环境法律责任。(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客

2、体是环境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第2页/共97页三、环境法的体系与实施1、环境法律体系定义环境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有关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协调一致的统一体。第3页/共97页2、环境法律体系的特点 第一,环境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现行的全部国内环境立法、法规及规章、标准的统一有机整体,它不包括国际环境立法。对于一国参加签署的国际条约或国际公约中对该国具有法律效力的部分,则被视为已被“内化”为国内环境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第4页/共97页 第二,环境法律体系是一国全部现行有关环境法律规范构成的,历史上已经存在的而

3、目前已失效的相关环境法律,不是环境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仅仅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现象存在。第三,现行环境法律规范,尽管调整的具体对象不同,但在客观上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同时其法律的精神、指导思想、法律原则是共同的。第5页/共97页3.我国环境法的体系 (一)宪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二)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三)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四)环境标准(五)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第6页/共97页中国环境保护的法规体系中国环境保护的法规体系宪宪法法环境环境保护保护基本法基本法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环境资源单行法环境资源单行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标准环境标准其他相关法规其他相关法规是我

4、国基本大法,为是我国基本大法,为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和专项法奠定了基础和专项法奠定了基础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法,它是环境保护,它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是环境保领域的基本法,是环境保护专项法的基本依据。护专项法的基本依据。第7页/共97页3.1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第26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8页/

5、共97页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规定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规定环境保护的对象是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要素。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污染或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第9页/共97页规定环境保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污染着治理、开发者养护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基本原则;应当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排

6、污费制度、排污省报登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强制性应急措施制度等法律制度。规定防治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法律义务。规定中央和地方和管理机关的环境间的管理权限及任务。第10页/共97页3.3环境资源单行法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环境污染防治法 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原因活动(包括各种对环境不利的人为活动)实施行政控制,以达到保护生活环境、进而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同类法律的总称。第11页/共97页1987年9月5日,我国制定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1991年5月24日国家环

7、境保护局公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5年国务院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针对淮河制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 1983年国务院又制定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12页/共97页1985年还制定了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条例(1990年)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等。1996年10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八届人大第十六次常委会上通过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修订。第13页/共97页1984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8、部颁发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放射性水平调查暂行规定1986年国务院发布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核安全局制订核电厂安全监督实施细则1989年国务院发布了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90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放射环境管理办法 国家还颁布了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等放射性环境保护标准。缺乏防治放射性污染的综合性专门法律。第14页/共97页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防止含多氯联笨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1991年)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若干规定(1992年)关于停止生产和销售萘丸的通知

9、(1993年)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1994年)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等。第15页/共97页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的概念 自然资源是指客观存在于自然界中一切能够为自然资源是指客观存在于自然界中一切能够为人类所利用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源的自然因人类所利用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源的自然因素。它包括素。它包括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森林资源、草原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和野生生物(包括野生动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和野生生物(包括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物和野生植物)资源等自然因素,但是不包括经过资源等自然因素

10、,但是不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那一部分自然因素,如被人们加工制作人工改造的那一部分自然因素,如被人们加工制作的各种产品等物质。的各种产品等物质。第16页/共97页 其一,可更新资源,主要指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其一,可更新资源,主要指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和水资源。其二,不可更新资源,主要指矿藏资源,例如,其二,不可更新资源,主要指矿藏资源,例如,铁、铝、煤、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铁、铝、煤、石油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其三,恒定性资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尚未被充分其三,恒定性资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尚未被充分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辐射能、空气、海潮、风利用的自然资源,如太阳辐射能、空气、海潮、风

11、力等。力等。第17页/共97页p 自然资源法一般包括自然资源法一般包括土地法土地法森林法森林法草原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珍稀植物保护法野生珍稀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自然保护区法 第18页/共97页3.4 标准l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排放监测方法l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l固废标准l噪声标准l辐射标准 l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l环境保护行业标准l环境基础标准l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第19页/共97页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GBT 1467693 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pGB/T 1

12、3201-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pGB9137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pHJ14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p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20页/共97页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pGWPB 11999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pGWPB 5200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pGB1462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4761.7-93 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pGB 14761.6-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pGB 14761.5-93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13、代替 GB 14761.2-93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3223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GB16171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淮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GB9078-88 工业炉窖烟尘排放标准pGB 4915-85 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GWPB 3199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1页/共97页废气排放监测方法pGBT 14622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工 况 法pGBT 5466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pGB 384783 汽车柴油机全负

14、荷烟度测量方法pGBT384-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 滤纸烟度法pGBT 384593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pGB 11340-89 汽车曲轴箱排放物测量方法pGBT 1476393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测量 收 集法pGBT1476293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试验方法pGB1164289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方法pGB 5468-91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pGWPB 11999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22页/共97页水环境质量标准p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pGB/T 14848一93 地下水质量标准pGB508492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pGB1294191 景观

15、娱乐用水水质标准pGB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p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pGB38382002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第23页/共97页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4470.3-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弹药装药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pGB1 558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5580一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WPB 41999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B1345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WPB 21999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第24页

16、/共97页pGB 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14470.3一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弹药装药pGB 14470.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品pGB 14470.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pGB14374-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GB 4914-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pGB 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25页/共97页固废标准pGB1689-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pCJJ17-88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pGB

17、 13015-9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pGB7959-87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pGB 8173-87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pGB 8172-87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pGB6763-86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pGB 5085-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pGB 12502-90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pGB 4284-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pGWKB 32000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pGWKB 21999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pGWKB 11999 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pGB4285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第26页/共97页pGB1617

18、01996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pGB149579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pGB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p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pGB 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pGB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pGB 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pGB1133989 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pGB9660-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pGB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pGDT 14623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pGDT 14623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pGB/T15190-9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

19、术规范p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噪声标准第27页/共97页pGB1121589 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pGB8702-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pGB 9136-88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技术规定pGB9135-88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pGB913488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pGB913388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pGB9132-88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pGB 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pGB 6249-86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pGB14588-93 反应堆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pGB14586-93 铀

20、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pGB14585-93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辐射标准 第28页/共97页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92 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 HJ/T2.1-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 HJ/T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3-93 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 HJ/T4-93 柴油车滤纸烟度计技术条件 HJ/T5.1-93 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研究堆环境影响报告书格式与内容 HJ/T5.2-93 核设施环境影响保护管理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环境影响报

21、告书格式与内容 HJ/T6-94 山岳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HJ/T7-94 中国档案分类法 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 HJ/T8.1-94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 HJ/T8.2-94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测 HJ/T8.3-94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29页/共97页HJ/T8.4-94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 HJ/T8.5-94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保护仪器设备 HJ/T9-95 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 HJ/T10.1-1995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 HJ/T2.4-1995 环境

22、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11-1996 环境保护设备分类与命名 HJ/T12-1996 环境保护仪器分类命名 HJ/T13-1996 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与规范 HJ/T10.2-1996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HJ/T10.3-1996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环评方法与标准 HJ/T14-1996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HJ/T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16-1996 通风消声器 HJ/T17-1996 隔声窗 HJ/T18-1996 小型焚烧炉第30页/共97页环境基础标准GB1556.2GB1556.2

23、1995 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处置)场 GB15562.1GB15562.11995 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排放口(源)GB11915GB1191589 89 水质水质 词汇词汇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第七部分第七部分 GB6816GB681686 86 水质水质 词汇词汇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6919GB691986 86 空气质量词汇空气质量词汇HJ14HJ141996 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空

24、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GB/T 13201-91 GB/T 13201-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方法 第31页/共97页环境标准样品标准GSBZ500024-91 FA-2煤飞尘GSBZ500023-91 FA-1煤飞灰GSBZ500022-91 BF-2模拟大气尘GSBZ500021-91 BF-1黄土尘GB1327091 大气 试验粉尘标准样品 模拟大气尘GB1326991 大气 试验粉尘标准样品 煤飞灰GB1326891 大气 试验粉尘标准样品 黄土尘GSBZ500020-90 水质 钾、钠、钙、镁混合标准样品GSBZ500019

25、-90 水质 铁、锰混合标准样品GSBZ500018-90 水质 总氰化物标准样品GSBZ500017-90 水质 pH标准样品GSBZ500016-90 水质 汞标准样品GSBZ500015-89 空气质量 氮氧化物标准样品GSBZ500014-87 土壤 ESS-4标准样品GSBZ500013-87 土壤 ESS-3标准样品第32页/共97页四、环境法的法律责任四、环境法的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行为构成的环境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行为构成的污染或破坏环境的法律事实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污染或破坏环境的法律事实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性的法律后果。第33页/共97页环境

26、法律责任的特点与形式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与形式 1 1、特点、特点 (1 1)责任法定。)责任法定。环境法律责任同其他法律责任一环境法律责任同其他法律责任一样,也是由环境法律、法规明确加以规定,以国家样,也是由环境法律、法规明确加以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由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的不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由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的不同于其他社会责任的法律制裁。同于其他社会责任的法律制裁。(2 2)责任原则。)责任原则。环境保护法第五章对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第五章对环境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追究环境法律责任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追究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如重在教育、个人负责、依法追究法的

27、基本原则,如重在教育、个人负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律责任等。第34页/共97页(3)责任与行为相互关联。从整体上看,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之间存在着相关性,由于环境违法行为多种多样,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及性质也各不相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的程序也不一样。因此,环境法规定了几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形式。p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p违反环境法的民事责任违反环境法的民事责任p违反环境法的刑事责任违反环境法的刑事责任第35页/共97页2 2、责任形式、责任形式 我国环境法对违反环境法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我国环境法对违反环境法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种形式。任、民事责任、刑

28、事责任三种形式。(1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内务纪律的人员所采取为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内务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按处分机关与被处分人员的关的一种强制措施。按处分机关与被处分人员的关系,可将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系,可将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第36页/共97页 (2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从事环境民事违法行为者是指从事环境民事违法行为者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环境民事侵应承担的各种法律责任,

29、其中主要是环境民事侵权责任。民事责任是各国环境法普遍采用的法律权责任。民事责任是各国环境法普遍采用的法律责任形式。责任形式。(3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所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所必需承担的刑罚。环境法中的刑事责任主要适用必需承担的刑罚。环境法中的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于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行为。用刑法保护环境也是重要的、必成犯罪的行为。用刑法保护环境也是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不可少的法律手段。第37页/共97页五、我国环境法律制度概要见3.3,阅读材料。第38页/共97页第2节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

30、护管理一、中国环境管理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三同时”制度(三)排污收费制度(四)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六)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七)污染限期治理制(八)污染集中控制制第39页/共97页(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含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测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第40页/共97页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具体规定(1)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管理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

31、报告书审批制度,包括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引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文字表现形式是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第41页/共97页(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和评估;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32、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第42页/共97页(3)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后果 凡是法律规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都必须履行这一法定程序;对于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开发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得予以贷款;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施工执照;物资部门不得供应材料、设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就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其停工,补办审批手续外,对建设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第43页/共97页(二)“三同时

33、”制度1“三同时”制度的含义 “三同时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制度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使用的制度。“三同时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创举。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创举。第44页/共97页2“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 1998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规定,“三同时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

34、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第45页/共97页3“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 其一,在其一,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经审查批准后,才能纳入建设计划,否则,篇章,经审查批准后,才能纳入建设计划,否则,建设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执照,物资部门建设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执照,物资部门不予供应材料、设备,以此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不予供应材料、设备,以此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体工程

35、同时设计。第46页/共97页 其二,在其二,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当保护好施工,应当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防止或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防止或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中环境和危害。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保护措施的落实。其三,建设项目在其三,建设项目在正试投产或使用前正试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保护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具体说明环境

36、保护设施运行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具体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情况、治理的效果和达到的标准。的情况、治理的效果和达到的标准。第47页/共97页4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后果 其一,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未经其一,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即擅自施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即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其除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审批手续外,对建设单位审批手续外,对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可处以及其负责人可处以罚款。其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没有建成或者其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由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

37、生产或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并处罚款。其三,因违反其三,因违反“三同时三同时”制度而造成环境污染制度而造成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的,除破坏和其他公害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环境保护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对其给于行政主管部门还可对其给于行政处罚。第48页/共97页(六)许可证制度1许可证制度的含义 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对环境资源有不利影响的各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对环境资源有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项目的排污设施及其经营活动,需要种开发、建设项目的排污设施及其经营活动,需要事前经过申

38、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事前经过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按照规定的要求或条件进行建设和排污活后,才能按照规定的要求或条件进行建设和排污活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它是各国环境法普遍采用的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它是各国环境法普遍采用的制度。制度。第49页/共97页2许可证的管理程序 许可证的管理程序可分为如下几个步骤:许可证的管理程序可分为如下几个步骤:(1 1)申请。)申请。由申请人向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提出由申请人向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为审查所必需的各种材料,如图书面申请,并附有为审查所必需的各种材料,如图表、说明或其它材料。表、说明或其它材料。(2 2)审

39、查。)审查。有权颁发环境资源保护许可证的国有权颁发环境资源保护许可证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进行家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包括程序上的审查和实质性的审查全面审查。审查包括程序上的审查和实质性的审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并征求各方意见。两个方面的内容,并征求各方意见。第50页/共97页 (3)决定。发证机关对环境资源保护许可证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要求,就应当及时向申请人颁发环境资源保护许可证。经审查,如果认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允许申请人进行调整,待满足法定要求后,重新提出申请。拒发许可证的,应当说明拒发的理由。(4)监督。许可证颁发后,主管机

40、关必须对持证人执行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包括索取有关资料、检查现场设备、实地监测排污情况、发出必要的行政命令等。第51页/共97页 (5)处理。如果持证人现在依规定的义务或限制如果持证人现在依规定的义务或限制条件而导致环境资源的损害或其他后果时,主管机条件而导致环境资源的损害或其他后果时,主管机关可以中止、吊销许可证、责令停止排污或停产停关可以中止、吊销许可证、责令停止排污或停产停业、没收、罚款以及其他法律责任。业、没收、罚款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第52页/共97页3许可证使用的具体法律规定 我国在下列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许可证制度:(1)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41、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保护法(3)农药登记规定)农药登记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5)森林法)森林法(6)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第53页/共97页(三)排污收费制度1排污收费制度的含义 排污收费制度,又称征收排污费制度,它是指国家环境资源保护机关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以及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根据一定的排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它是环境法中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具体体现。第54页/共97页2排污费的征收(1)征收对象。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是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42、事业单位及个人。(2)征收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和放射性物质五类。(3)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但在个别工业密集、污染特别严重的大、中城市,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征收费用标准可作适当调整。第55页/共97页(4)征收方法 征收排污费的直接依据是排污者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并经环境保护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5)征收程序 其一,确定排污量。其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按月或按季度向排污单位发出缴费通知单;排污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向指定的银行缴付。逾期不缴的,每

43、天增收滞纳金千分之一。其三,对于拒绝缴纳排污费的,环境资源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56页/共97页(6)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规定,征收的排污费应当纳入预算,做为环境资源保护补助的专项资金。由环境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不参与体制分成。第一,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其补助一般不得高于排污单位所缴排污费的80%。第二,用于区域性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措施,由建设银行监督用款。第三,用于补助环境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业务活动补助费。第57页/共97页(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1.城市环境

44、综合整治的定义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就是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辨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第58页/共97页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保护水体和大气是重点,而保护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和控控制烟尘污染制烟尘污染是重点中的重点。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解决城市环境污染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此,综合整治规划的制定,对策的选择,任务

45、的落实,乃至综合整治效果的评价,都必须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依据。第59页/共97页(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什么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一种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确定了一个区域、一个部门乃至一个单位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和责任范围,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把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作为各级领导的行为规范,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第60页/共97页2.特点 1)有明确的时间和空间界限,一般以一届政府的任期为时间界限,以行政单位所辖地域为空间界限;2)有明确的环境质量目标、定量要求和可分解的质量指标;3)有明确的

46、年度工作指标;4)有配套的措施、支持保证系统和考核奖惩办法;5)有定量化的监测和控制手段。第61页/共97页3.工作运行程序 1制定阶段 在这一阶段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协商,确定实施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建立指标体系,制定责任书的具体内容。2下达阶段 责任书制定后,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责任目标正式下达,将各项指标逐级分解,层层建立责任制,使任务落实,责任落实。3实施阶段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指导下,责任单位按各自承担的任务,分头组织实施,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定期调度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责任目标的完成。4考核阶段 责任书期满,先逐级自查,然后由政府组织力

47、量,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第62页/共97页1.基本作法(1)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制度,必须以规划为先导。集中控制污染必须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2)集中控制城市污染,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突出重点,分别整治。(3)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必须由地方政府牵头,政府领导人挂帅,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4)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必须与分散治理相结合。(5)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必须疏通多种资金渠道。(八)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第63页/共97页2.几种形式 废水污染的集中控制(1)以大企业为骨干,实行企业联合集中处理。(2)同等类型工厂互相联合对废水进行集中控制。(3)对特殊污染

48、物污染的废水实行集中控制。(4)工厂对废水进行预处理以后送到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第64页/共97页废气污染的集中控制(1)城市民用燃气向气体化方向发展。(2)回收企业放空的可燃性气体,集中起来供居民使用。(3)实行集中供热取代分散供热。(4)改变供暖制度,将间歇供暖改为连续供暖。(5)合理分配煤炭,把低硫、低挥发分的煤炭优先供应居民使用,积极推广和发展民用型煤。(6)加速烟尘控制区建设,对烟尘加强管理和治理,加强对锅炉厂、炉排厂、除尘器厂的管理。(7)扩大绿化覆盖率,铺装路面,对垃圾坑、废渣山覆土造林,合理洒水,防止二次扬尘。第65页/共97页有害固体废物集中控制(1)回收利用有

49、用物质。(2)将废物转变成其他有用物质。(3)将废物转变成能源。(4)建设生物工程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5)建设集中填埋场。(6)建设固体废物处理厂。噪声的集中控制 采取环境躁声达标区的办法来推进噪声的集中控制。第66页/共97页(七)限期治理制度 1限期治理制度的含义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定机关,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和污染严重的区域,依法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环境法律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环境法律制度。第67页/共97页2限期治理的对象(1)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污染源。)造成严重环境

50、污染的污染源。第68页/共97页3限期治理的决定机关(1)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2)市、县或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3)有些环境资源保护法规规定,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资源保护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4)对于跨行政区划的限期治理,要采取专门措施。第69页/共97页4违反限期治理制度的后果 对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排污费外,还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第70页/共97页二、建设项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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