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蓝** 文档编号:86862890 上传时间:2023-04-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特别作业人员的治理方法一、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井上、下电工;2、金属焊接、切割工;3、压力锅炉工;4、主扇风机司机;6、配电工;7、充电工;8、绞车司机;9、井上、下主提升信号工;11、空压机司机;14、爆破工;15、炸药库管员;16、安全检查员;17、瓦斯检查员;18、主排水泵工;19、煤矿认定的其它特别作业工种。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井下工种必需系男性。2、身体安康,无阻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学问,参与按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

2、条件。三、特别作业人员的治理1、特别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需进展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安全监察部核发特别作业操作证。2、特别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不得任意调换。确因工作所需调换时,必需在3日前书面报告安监科,经安监部门同意前方可调换。安监科对新增人员进展资格审查,培训及发证工作。3、特别作业人员必需坚持“持证上岗”制度。4、安监科应建立“特别作业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考核记录。5、特别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后果或违章作业记录达3次以上者,由安监科收缴特别作业操作证,并调离岗位。6、离开特别作业岗位达6月以上的特别作业人员,返回原特别作

3、业岗位时必需重新进展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送外培训规定:(1)但凡安排送外培训,取得证书人员必需在本工作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公司正常工作调动除外)。(2)因自己违章、违纪、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其培训费用按规定时间(实际培训后工作时间除效劳年限3年的百分比)折算赔偿金额。(3)严禁车间随便变动特别作业人员岗位,特别作业人员变动应征求安监部门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视状况在治理人员工资中抵扣。(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交办公室存档,复印件交安监科备案。8、特别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领证必需严厉纪律,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四、惩罚1、特别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视为无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50100元/次。2、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变更,不报安监科,经查实,罚部门负责人100200元/人.次。3、随便安排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上特别工种岗位,指挥者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部门负责人200500元/人.次。由此而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从重惩罚。4、无证人员强行上岗作业,罚200元/人.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