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标准规范》SL 378-2007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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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水 利 行 业 标 准 的 公 告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水 利 行 业 标 准 的 公 告 2007 年第年第 10 号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资源水量监测技术导则(SL 3652007)等 5 项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二七年十月九日 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w w w.b z f x w.c o m 前 言 前 言 为适应水利水电地下开挖技术发展的需要,2002 年 9 月,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以建管综便字2002第 14 号文下达了对 SDJ

2、 21283 进行修订的计划,修订后的标准定名为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 3782007)(以下简称本标准)。新修订的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地质、测量、地下工程开挖、钻孔爆破、掘进机开挖、出渣与运输、临时支护,施工期安全监测、通风与防尘、辅助工程、安全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本标准修订后,增加了掘进机开挖,软岩洞段开挖、软岩洞段的临时支护和施工期安全监测等内容,并对测量做了较大调整,补充了 GPS 和全站仪的测量内容。本标准对原标准 78 条进行了修改,增加 169 条保留 54 条,取消 10 条。本标准共 14 章 37 节,296 条和 5 个附录。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版本为

3、SDJ 21283。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长海 林淀翔 齐志坚 崔金铁 周小兵 章跃林 刘永林 赵永君 杨明刚 贺建国 杜国文 李文新 王晓全 陈永彰 伍志刚 任金明 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4、 x w.c o m 陈立秋 李伯昌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其友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w w w.b z f x w.c o m 目 次 1 总 则.1 2 引 用 标 准.2 3 地 质.3 4 测 量.5 5 锚杆施工.12 5.1 一般规定.12 5.2 洞口开挖.13 5.3 平洞开挖.14 5.4 竖井与斜井开挖.15 5.5 特大断面洞室开挖.17 5.6 特殊部位开挖.18 5.7 软岩洞段开挖.18 5.8 不良地质条件洞段开挖.19 5.9 施工支洞.22 6 钻 孔 爆 破.24 6.1 钻孔爆破设计.24 6.2 钻孔爆破作业.25 6.3 爆破试验与监测.

5、26 7 掘 进 机 开 挖.28 7.1 一般规定.28 7.2 掘进机选择.28 7.3 掘进机开挖作业.29 7.4 衬砌施工.31 7.5 回填灌浆.31 8 出 渣 与 运 输.33 8.1 一般规定.33 8.2 有轨出渣运输.33 8.3 无轨出渣运输.34 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8.4 斜井、竖井出渣运输.35 9 临 时 支 护.37 9.1 安全技术.37 9.2 锚喷支护.37 9.3 拱架支撑与锚喷联合支护.38 9.4 软岩洞段的临时支护.39 9.5 不良地质条件洞段的临时支护.4

6、0 10 施工期安全监测.42 11 通风与防尘.44 11.1 卫生标准.44 11.2 通 风.45 11.3 防尘、防有害气体.47 12 辅 助 工 程.49 12.1 供 风.49 12.2 供水与排水.49 12.3 供电与照明.50 12.4 其他辅助设施.52 13 安 全 施 工.53 13.1 一 般 规 定.53 13.2 爆破开挖的安全规定.53 13.3 出渣运输的安全规定.54 13.4 支护施工的安全规定.55 14 质量检查与验收资料.56 附录 A 岩 土 分 级.58 附录 B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64 附录 C 有关控制测量误差计算的规定.68 附录 D 光

7、面爆破与预裂爆破参数.74 附录 E 有关爆破监测方法的规定.77 标准用词说明.79 条文说明.80 w w w.b z f x w.c o m 1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保障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地下开挖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置于地下的各种水工建筑物开挖施工。1.0.3 地下开挖工程的开挖施工应遵守“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1.0.4 地下开挖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质、洞室尺寸、洞室形状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当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

8、工。1.0.5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由地质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地质工作;如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修正设计或施工方案;当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报请原设计审查单位批准。1.0.6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1.0.7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开展安全监测工作。安全监测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以指导安全施工和优化设计。1.0.8 地下开挖工程开挖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经过试验与论证后使用,以保证地下工程

9、的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9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22 引 用 标 准 2 引 用 标 准 本标准引用下列标准的相关条文作为本标准的相应内容: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199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99

10、)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 46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I.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I.529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I。62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I。1761996)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SI。2129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I。223199)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I。2792002)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I-3772007)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 2678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

11、DJ 20782)w w w.b z f x w.c o m 3 3 地 质 3 地 质 3.0.1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1 工程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条件,过沟地段、浅埋与傍 I山洞室、地下洞室进、出口边坡和高水头压力管道地段山体的稳定条刊;。2 地层岩性及其产状,特别是松散、软弱、崩解、膨胀和易溶岩层的分布和其物理力学性质。3 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4 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水位、水质,水温、涌水量、补给来源、动态规律及其对地下建筑物和开挖施工的影响。5 可溶岩区,岩溶洞穴的发育层位

12、、规模、充填情况。6 地温情况。7 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的性质、含量及其分布范围。8 特大断面洞室还应提供岩体初始应力的大小、主应力方向及与地下洞室轴线的相互关系,并评价施工方法对围岩稳定性的影响。高地应力地区,还应提供可能发生岩爆的资料。9 根据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按附录 A 确定岩石级别;根据附录 B 划分围岩类别。3.0.2 地下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下列施工地质工作:1 地质编录和测绘工作,检验前期的勘察资料。2 预测和预报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3 对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并提出处理措施。4 开展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分析监测资料,进行围岩稳定性预报。标准分享网 w w w

13、.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43.0.3 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制定开挖和支护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3.0.4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期间,若围岩条件与原勘察结果有较大变化,建没单位应委托勘察单位进行补充勘探,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的试验研究工作,复核原定的地质参数。施工单位应根据新的复核结果,调整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核准。3.0.5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地质预报,并根据预报制定安全施工预案。必要时,监理单位可组织相关单位对安全施工预案进行审查。3.0.6 当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地质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做好

14、记录,施工地质人员应进行详尽的地质测绘与编录,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处理措施。w w w.b z f x w.c o m 5 4 测 量 4 测 量 4.0.1 地下洞室施工测量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进行地下洞室贯通测量的技术设计和贯通测量。2 建立地面和地下平面与高程控制网。3 对地下洞室的轴线、坡度、高程和开挖断面放样。4 地下洞室开挖轴线纠偏与贯通面误差调整。5 测绘地下洞室纵横断面,并计算工程量。6 提出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和技术报告。4.0.2 地下洞室贯通测量技术设计应在开挖前进行,其测量极限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贯通测量极限误差应满足表 4.0.2-1

15、的要求。2 计算贯通中误差时,可取表 4.0.2-1 中极限误差的一半作为贯通中误差,并按表 4.0.2-2 的原则分配。3 上、下两端相向开挖的竖井,其极限贯通误差不大于200mm。4 通过竖井贯通时,应把竖井定向作为一个独立因素参与贯通中误差的分配。4.0.3 洞外和洞内测量误差在横向和竖向贯通面上的影响可按附录 C 中的公式计算。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6 4.0.4 地下洞室开挖之前,应根据地下洞室的设计轴线,拟定平面和高程控制略图,按表 4.0.2-1 和表 4.0.2-2 所规定的测量精度要求,用附

16、录 c 中的公式进行预期误差的精度估算,以便确定洞外和洞内控制测量的等级和作业方法。4.0.5 洞外控制测量可按下列规定进行:1 洞外平面控制网可布设成 GPS 网、导线网、测角网、测边网或边角组合网,洞外基本导线网的技术要求见附录 C 表 C.0.3。洞外高程控制网可布设成环线或符合线路水准测量网。洞外控制网的等级可根据地下洞室相向开挖长度,按照表 4.0.5 的规定选择。2 洞外各等级 GPS 测量应按 GBT 183142001 的规定执行;各等级导线网、测角网、边角网测量应按 SL 5293 的规定执行;一等、二等水准测量应按 GB 128971991 的规定执行;三等、四等水准测量应

17、按 GB 128981991 的规定执行。w w w.b z f x w.c o m 7 3 边长不大于 300m 时,应提高测量精度,经论证无法解决时,边长相对精度可适当放宽。4 为减少长隧洞施工控制网边长投影长度变形,施工坐标系应符合下列要求:1)隧洞中点或贯通面应位于高斯正形投影 3带或任意带的中央子午线附近。2)投影面为隧洞进、出口的平均高程面。5 在每个洞口(包括支洞口)附近不受施工干扰的位置,应埋设 3 个平面控制点及 3 个高程控制点标石。平面控制点至少有一个与洞口通视良好,定向边和洞口应尽量位于同一高程面上,以消除垂线偏差对方向值的影响。6 宜选择洞口附近的控制点作为进洞的洞口

18、控制点或进洞控制点,或者用强度较好的图形加密洞口控制点。布设洞口控制点时,应考虑有利施工放样和便于向洞内传递等因素。7 洞口的控制点标志,应浇筑混凝土观测墩,并安置强制对中基座。8 隧洞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系统宜与规划设计阶段的坐标系统一致,也可根据需要建立与规划设计阶段的坐标系统有换算关系的施工坐标系统。施工高程系统应与规划设计阶段的高程系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8统一致,并应根据需要就近与国家水准点进行联测。4.0.6 洞内控制测量可按下列规定执行:1 洞内平面控制测量宜布设光电测距导线,导线可分为基本导线和

19、施工导线。洞内基本导线宜布设交叉式双导线网,其技术要求见附录 C 表 C.0.4。洞内基本导线网和水准网的等级可根据隧洞相向开挖长度,按照表 4.0.6 确定。2 施工导线点的布设可根据隧洞开挖方法确定;钻孔爆破法开挖宜每隔 50m 左右设置一点;掘进机开挖宜根据激光导向仪的有效工作距离和后配套长度确定点位间距。3 基本导线点和施工导线点宜沿洞壁两侧布设,基本导线点标志应设置在带有强制对中基座的仪器平台上。4 光电测距边长应进行对向观测,并经气象、加常数、乘常数、周期误差、倾斜和投影各项改正。洞内基本导线应进行两组独立观测,导线点的两组坐标值误差不应大于中误差的 22倍,并取两组观测数据的平均

20、值作为最后成果。若只进行一组观测,应同时观测导线的左、右角或组成闭合路线。5 在平面控制进洞联测中,应选择最有利的进洞定向点,并联测另一个定向检查点。由洞口向洞内传递方向的测角精度,不应低于洞内基本导线的测角精度。6 基本导线每向前延伸数点,可将两条导线连接成闭合导线w w w.b z f x w.c o m 9进行平差。施工导线与基本导线附合时,应进行校核,及时算出施工导线点的里程、高程以及偏离轴线的数值,并进行轴线偏差改正,洞轴线水平偏差限值应小于表 4.0.2-1 的规定值。7 洞内高程应以洞口基本水准点为起算点引测至洞内,洞内水准点应埋设固定标志。洞内水准测量应通过往返观测或通过左右水

21、准路线联测进行校核,并认真做好中线桩点高程的测量与校核,洞底高程偏差极限值应小于表 4.0.2-1 的规定值。8 当相向开挖的两工作面临近贯通面时,可使用钻机钻超前探孔或开挖导洞,并通过这个探孔或导洞与两洞口的地面基本控制点(包括平面和高程控制网)进行联测,经统一平差后进行贯通误差的确定、调整和分配。9 地下洞室内的控制点点位应定期检查复核,以防点位 变动。4.0.7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测量应遵守下列规定:1 施工放样之前应编制施工放样总图。2 细部放样轮廓点相对于洞轴线的点位中误差:开挖轮廓线不大于 50mm(不允许欠挖);混凝土衬砌立模点不大于10mm。4.0.8 钻孔爆破法开挖施工测量应遵

22、守下列规定:1 开挖放样应以施工导线标定的轴线为依据。直线段采用串线法时,两吊线的间距不应小于 5m,延伸长度应小于 20m;曲线段应采用经纬仪放样。开挖过程中宜在洞内安置激光准直仪,或用激光经纬仪标定轴线。2 开挖放样应在掌子面上标定中线、腰线和开挖轮廓线,必要时还应标出钻孔位置;对分层开挖的地下厂房等大断面洞室进行放样时,可只标定设计开挖轮廓线和中心线,在腰线和中线位置宜安装激光指向仪。3 地下洞室混凝土衬砌放样,应以贯通后经调整配赋的洞室轴线为依据,在衬砌断面上标出拱顶,起拱线和边墙的设计位置,立模后应进行检查。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

23、b z f x w.c o m 104 应及时测绘开挖断面和混凝上衬砌竣工断面,并计算工程量。直线段断面间距为 5m,曲线段断面间距为 3m,对结构变化或特殊部位应适当加测断面。断面测点相对于洞室轴线的测量限差为;开挖竣工断面50mm,混凝土衬砌竣工断面20mm。4.0.9 掘进机开挖施工测量应遵守下列规定:1 首先将洞内基本导线或施工导线的坐标和高程引测至掘进机的激光导向系统,再以设计轴线指导掘进机的掘进方向,以保证施工测量的可靠性。2 为保证隧洞的准确贯通,对隧洞轴线应进行定期检测。3 使用双护盾式掘进机施工时,开挖与衬砌平行作业,可只测绘混凝土衬砌竣工断面,断面测点相对于洞轴线的测量限差

24、为20mm。4.0.10 斜井开挖放样可用坡面经纬仪直接测定轴线和平行腰高。若用经纬仪架设在轴线上按真伪倾角法测定平行腰高时,各点的垂直角。可按式(4.0.10)计算:式中 各点的垂直角();斜井的设计垂直角();斜井轴线至照准点方向的水平夹角()。4.0.11 竖井开挖与衬砌测量放样可用重锤、激光投点仪或光学投点仪进行,开挖轮廓放样点相对于竖井轴线的测量限差为50mm;混凝土衬砌轮廓放样点相对于竖井轴线的测量限差为20mm。4.0.12 在地下洞室混凝土衬砌过程中,应根据需要及时在两侧墙上埋设一定数量的铜质(或不锈钢)永久标志,并测定高程、里程等数据,以便检修和监测时使用。4.0.13 地下

25、工程竣工时,应提交下列测量资料:1 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2 控制测量平差计算成果。w w w.b z f x w.c o m 11 3 洞轴线控制点与控制网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4 洞内导线及高程计算成果和平面图。5 地下洞室开挖和混凝土竣工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和竣工工程量计算表。6 贯通误差的实测成果和贯通误差调整说明。7 地下洞室施工测量技术总结。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12 5 锚杆施工 5 锚杆施工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地下开挖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地下开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6、,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发布开工令后方可开始开挖施工。5.1.2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2 施工总布置。3 施工方法。4 施工进度计划。5 施工资源配置。6 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7 施工期安全监测方案及其布置。8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5.1.3 地下洞室规模可根据地下洞室开挖尺寸和断面大小,划分为:1 特小断面:面积(指设计开挖面积,下同)小于 10m2或跨度小于 3.0m。2 小断面:面积为 1030m2或跨度为 3.05.5m。3 中断面:面积为 3060m2或跨度为 5.57.5m。4 大断面:面积为 60120m2或跨度为 7.512.0m。5

27、 特大断面:面积大于 120m2或跨度大于 12.0m。5.1.4 地下洞室按照倾角(洞轴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可划分为平洞、斜井、竖井等三种类型,其划分原则为:1 倾角小于 6为平洞。w w w.b z f x w.c o m 13 2 倾角 675为斜井。3 倾角大于 75为竖井。5.1.5 地下洞室开挖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规模、支护方式、工期要求、施工机械化程度、施工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选定。5.1.6 一般情况下地下洞室不应欠挖,且应尽量减少超挖。其开挖半径的平均径向超挖值,平洞不应大于 200mm;斜井、竖井不应大于 250mm。不良地质地段超挖值的控制标准,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

28、关人员商定后,报建设单位确定。5.1.7 地下洞室开挖过程中,应根据需要适时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5.1.8 施工单位应根据围岩的稳定状况和工期要求,研究开挖方式并选定采用开挖、支护与衬砌交叉或平行作业。5.1.9 缺氧地区及负温条件下的地下洞室开挖,应慎重选择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缺氧地区地下洞室开挖时,应以机械施工为主,加强通风并采取合适的补氧措施。负温条件下地下洞室开挖时,应采取防寒措施。5.1.10 在下列情况开挖地下洞室时,宜采用预先贯通导洞法施工:1 地质条例:复杂,需进一步查清时。2 为解决通风、排水和运输时。5.1.11 地下洞室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地下洞室的工

29、程规模、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开展安全监测工作,以指导开挖施工和确定加固方案及支护参数。5.2 洞口开挖洞口开挖 5.2.1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应对地下洞室洞口岩体稳定性进行分析,确定开挖方法、支护措施和洞口边坡加固方案等。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145.2.2 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5.2.3 地下洞室洞口可设置防护棚。必要时,应在洞脸上部加设挡石栅栏。洞口开挖时对周围岩体应尽量减少扰动。当洞口处岩体软

30、弱、破碎,成洞条件差时,应首先进行超前加固和支护,再进行洞口开挖。5.2.4 地下洞室进口施工宜避开降水期和融雪期。进洞前,应完成洞口排水系统,并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后,方可开挖洞口。5.2.5 地下洞室洞口段开挖,可根据地下洞室的工程规模、地形、地质条件选择下列方法:1 小断面以下(含中断面)规模洞室,当岩体较为完整,其围岩类别为川类时,可采用全断面开挖,开挖后除进行支护外,必要叫还应对其进口段采用混凝土衬砌;当围岩类别为类或类时,可采用短进尺和分部开挖方式施工,每部分开挖后立即进行临时支护,待全断面形成后,可视围岩与临时支护的稳定状态适时进行锁口。2 大断面以上(含大断面)规模洞室

31、洞口开挖,宜采用分部开挖,开挖后立即实施临时支护,并根据围岩情况和构造采取加固措施。5.2.6 位于河水位以下的隧洞进、出口,应按施工期防洪标准设置围堰或预留岩坎,在围堰或岩坎保护下进行开挖。需要采用岩塞爆破方法形成洞口时,应进行专门论证。5.2.7 若洞口布置的水工建筑物对建基面有承载力要求,当进口开挖至接近建基面时,应按 SL 4794 的有关规定开挖及处理。5.3 平洞开挖平洞开挖 5.3.1 在围岩中,当开挖洞径小于 10m 时,宜采用全断面w w w.b z f x w.c o m 15开挖方法;当开挖洞径在 10m 及 10m 以上时,可采用台阶法开挖。5.3.2 在类围岩中,当开

32、挖断面为中断面以上时,宜采用分部开挖,开挖后应立即进行临时支护。5.3.3 在类围岩中开挖平洞时,应按本标准第 5.7 节、5.8 节、9.4 节和 9.5 节的规定执行。5.3.4 平洞开挖的循环进尺可根据围岩类别和施工机械等条件选用下列数值:1 类围岩,采用手风钻造孔时,循环进尺宜为 2.04.0m;采用液压单臂或多臂钻造孔时,循环进尺宜为 3.05.0m。2 类围岩,循环进尺宜为 1.02.0m。3 类围岩,循环进尺宜为 0.51.0m。4 循环进尺应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调整。5.4 竖井与斜井开挖竖井与斜井开挖 5.4.1 倾角小于 30的斜井,可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倾角为 3045的

33、斜井,可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或自下而上开挖,若采用自下而上开挖时,应有扒渣和溜渣措施;倾角大于 45的斜井和竖井,可采用自下而上先挖导井、再自上而下扩挖或自下而上全断面开挖。5.4.2 竖井与斜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并采取措施防上杂物坠入井内;对于露天竖井与斜井,应设置不小于 3m 宽的井台;边坡与井台交接处应设置排水沟。2 当竖井深度等于或大于 30m 时,应设置专门运送施工人员的提升设备,提升设备应专门设计;深度小于 30m 的竖井和倾角大于 45的斜井,应设置带防护栏的人行楼梯或爬梯。3 涌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排水措施。标准分享

34、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16 4 当井壁存在不利的节理裂隙组合时,应加强支护。5 、类围岩地段,应及时支护。开挖一段,支护或衬砌一段,必要时应在采用预灌浆的方法对围岩进行加固后再开挖。5.4.3 当采用贯通导井后再自上而下进行扩大开挖时,除应遵守本标准 5.4.2 条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 直径不小于 10m 时,宜采用机械扒渣。若人工扒渣时,山井壁到导井口,应有适当的坡度。2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导井堵塞和发生人员坠落事故。3 在竖井、斜井与平洞连接处,应将连接段加固后再开挖。5.4.4 在、类围岩中开挖小断面

35、竖井,可采用吊罐法、爬罐法或反井钻机法自下而上全断面开挖。5.4.5 在钻孔精度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一次钻孔、分段爆破成井的施工方法。5.4.6 在、类围岩中,开挖中断面以上的竖井时,可采用先挖导井再自上而下扩大开挖的施工方法,导井断面宜为 45m2。导井开挖可选择下列方法施工:1 普通法:1)正井法,即自上而下开挖,使用卷扬机提升出渣;适用于深度小于 50m 的导井开挖,亦可用于围岩稳定性差的竖井开挖。2)反井法,即自下而上搭设排架或在洞壁上安装锚杆形成登高平台,手风钻钻孔爆破成井;适用于围岩稳定性较好,深度小于 50m 的竖井。3)正、反井相结合开挖。2 深孔爆破法:即一次钻孔、分段

36、爆破法;适用于深度小于50m 的导井开挖。3 吊罐法:适用于深度为 30l00m 的竖井,其中心孔的偏斜率不应大于 1。4 爬罐法:适用于深度不小于 50m 的导井开挖。w w w.b z f x w.c o m 17 5 反井钻机法:适用于中等强度岩石、深度小于 250m、倾角不小于 50的斜导井和深度小于 300m 的竖导井开挖。5.5 特大断面洞室开挖特大断面洞室开挖 5.5.1 对于开挖跨度大于 25m,开挖高度大于 50m 的特大断面洞室,设计单位应在洞室开挖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资料,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5.5.2 特大断面地下洞室应采

37、用分层开挖方式施工,其分层数目及分层台阶高度可结合设计断面、围岩稳定条件、施工机械性能及运输通道条件等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分层开挖高度可取 69m,最大不宜超过 10m。对于高应力区,应适当减小分层开挖高度。5.5.3 地下厂房宜采用自上而下逐层开挖的程序施工,各层的开挖应遵守下列原则:1 顶部宜采用先开挖导洞,然后向两侧扩挖,导洞的位置及尺寸可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确定。若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导洞开挖后可边扩挖、边支护、边衬砌。拱部应在按设计要求加固完成后,再进行下层开挖。2 中、下部岩体可按分层高度逐层开挖,各层开挖宜采用深孔梯段爆破。轮廓线处采用预裂爆破,或两侧预留保护层。3 各层开挖出

38、渣的运输通道,可利用永久交通洞、通风洞、母线洞、引水洞或尾水洞等,需要时再布置施工支洞。5.5.4 在类围岩中开挖特大断面洞室,可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对于类围岩,宜采用先墙后拱法开挖和衬砌,边墙和顶部导洞的布置可根据工程条件和围岩稳定情况确定。5.5.5 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1 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18 2 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75。5.5.6 与特

39、大断面洞室交叉的洞口,宜在特大洞室开挖前完成施工,并做好加固。5.5.7 相邻两洞室之间的岩墙或岩柱,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支护措施,以确保岩体稳定。相邻两洞室的开挖程序,宜采取间隔开挖,开挖后应立即支护并加强监测。5.5.8 特大断面洞室围岩永久性观测设备应在开挖后及时安设。5.6 特殊部位开挖特殊部位开挖 5.6.1 地下厂房岩壁吊车梁、岩台吊车梁、高压岔管、拱脚及相邻处的边墙、岩塞和在成型后的高墙上开挖洞口等,属特殊部位的开挖,应做专门设计。5.6.2 特殊部位开挖应合理分块,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开挖。开挖前,应通过爆破试验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爆破参数。5.6.3 岩壁吊车梁开挖应严格控制开挖岩面

40、的起伏差,如开挖岩面的起伏差不符合设计要求,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改善结合面的受力条件。5.6.4 与大断面洞室交叉洞口处,开挖后应立即支护。支护长度应根据围岩条件及控制性软弱面的延伸范围等因素确定,但不应小于 5m。5.6.5 特殊部位开挖,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2m。5.6.6 分层开挖时,岩壁吊车梁最低点距所在开挖层面的高度宜控制在 2m 以上。开挖均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5.6.7 在特殊部位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布置 适当的监测仪器,对其围岩的稳定状况进行监测。5.7 软岩洞段开挖软岩洞段开挖 5.7.1 在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低于 15MPa 的软岩和岩石饱和w w w.b

41、z f x w.c o m 19单轴抗压强度低于 5MPa 的极软岩中进行地下开挖时,其开挖方法应根据围岩的稳定程度,采用不扰动围岩或少扰动围岩的开挖方法。5.7.2 在软岩洞段采用爆破方法开挖时,应进行专门的爆破设计。开挖前应进行专门的爆破试验,确定爆破参数,尽可能的减少爆破对围岩的扰动,保证围岩稳定。5.7.3 在极软岩洞段,宜采用机械松动围岩,人工修整轮廓面的非爆破方式开挖。5.7.4 软岩和极软岩洞段开挖,应严格控制开挖进尺。软岩洞段开挖进尺不宜超过 l.5m;极软岩洞段开挖进尺不宜超过 1.0m,有地下水的洞段还应缩短开挖进尺。5.7.5 软岩和极软岩洞段应采用分部开挖,分部开挖面沿

42、洞轴线的距离宜为 35m。每部位开挖后应立即进行临时支护,支护完成后方许可进行下一循环或下一分部的开挖。5.7.6 软岩和极软岩洞段开挖,应视围岩变形大小,在设计开挖线之外适当预留变形量,以保证永久衬砌结构的设计尺寸。5.7.7 稳定性极差的极软岩洞段,开挖前应进行超前支护,在超前支护的保护下进行开挖。5.7.8 在软岩和极软岩洞段开挖与一次支护施工过程中,应布置施工期安全监测仪器,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方法、开挖循环进尺、预留变形量大小和临时支护参数。5.7.9 应根据开挖与一次支护后围岩稳定情况,确定永久衬砌实施时间与永久衬砌的施工方法。5.8 不良地质条件洞段开挖不良地质条件洞段开挖 5.

43、8.1 断层及破碎带、缓倾角节理密集带、岩溶发育、地下水丰富及膨胀岩体地段和高地应力区等不良地质条件洞段开挖,应根据地质预报,针对其性质和特殊的地质问题,制定专项保证安全施工的工程措施。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205.8.2 不良地质条件洞段应采用短进尺和分部开挖方式施工。开挖后应立即进行临时支护,支护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或下一分部的开挖。开挖循环进尺应根据监测结果调整,分部方法可根据地质构造及围岩稳定程度确定。5.8.3 在岩溶发育地段进行洞室开挖时,应首先查明岩溶类型,溶蚀形态、充填及堆积物性质、分布范围

44、及地下水活动规律。然后可根据岩溶规模,稳定程度采取下列工程措施:1 当隧洞穿过岩溶洞穴,岩溶洞穴较大且没有充填物时,可采用填渣、架桥等方式通过,此时隧洞衬砌可按明管设计。2 当溶洞中有松散、破碎充填物时,其底部可采用桩基、注浆加固等措施,洞身部位可按 5.8.2 条规定进行开挖施工。3 当洞穴中有地下水时,应根据地下水位、洞穴之间地下水连通情况、补水来源,采用排、堵、截等方案。必要时可采用弱透水材料回填、水泥灌浆等截、堵措施。5.8.4 当洞室围岩被不利组合的结构面切割成不稳定块体时,应采用边挖、边锚的施工方法。5.8.5 高地应力区段的开挖,应采用逐渐卸荷的方法施工,其具体措施为:1 根据地

45、应力大小、主应力方向、设计洞室开挖形状,采用光面爆破技术,控制开挖面的轮廓尺寸,以改善洞室周边的应力分布状况。2 采用分部开挖方式,减缓应力释放量值,避免应力突然释放。3 及时清除浮石,经常喷雾洒水,增设防护网。4 及时以短锚杆、钢筋网,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或树脂纤维喷射混凝土封闭岩面。5.8.6 地下水丰富地段,应探明地下水活动规律,涌水量大小、地下水位及补给来源,可视实际情况采用排、堵、截、引等技术措施:w w w.b z f x w.c o m 21 1 当地下水丰富,涌水量较大时,可采用在掌子面或涌水处布置超前钻孔,将水集中引排,降低开挖面渗水量。2 截断补给来源,降低地下水位。3 利用侧

46、导洞、集水井或平行支洞排水。4 对围岩进行灌浆,降低围岩的渗透性或形成阻水帷幕。5.8.7 采用预灌浆阻水方案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预灌浆的范围、孔位布置、灌浆材料、灌浆压力及工艺,应根据渗水及涌水情况做专门设计。2 预灌浆效果可用单位透水率或岩体声波波速和胶结的岩体强度值检验。3 灌浆后的施工,应按短进尺、弱爆破、快支护、早衬砌的原则进行,中断面以上洞室应采用分部开挖,爆破药量应通过试验确定。4 采用分段法进行顶灌浆时,其阻浆段长度应根据灌浆压力与效果确定。5.8.8 发生塌方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按施工预案采取加固抢险措施,迅速制止塌方,防止范围扩大。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施工、地质、设计、监

47、测人员分析原因,采取加固处理措施。处理塌方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 先加固好端部未破坏的支护或岩体。2 加固处理措施与永久支护或衬砌相结合。3 塌落物未将洞室堵塞时,应先支护或加固顶部。当确认顶部已稳定时,再清除塌落物。4 塌落物已将洞室堵塞时,宜采用管棚或管棚加注浆等方法加固,然后再边开挖、边支护或边衬砌。5 发生冒顶式塌方时,应首先加固好地表塌方区域周围岩体,并做好排水,防止塌方范围扩大。对塌落物应进行灌浆固结,再按上述要求有计划的清除塌落物。6 有地下水活动的地段,应先治水后处理塌方。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 225.9 施工支洞施工支洞 5.9.1

48、 施工支洞的设置,应根据地下建筑物的布置、工程量、总进度、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施工道路布置及施工机械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 采用钻孔爆破法开挖时,支洞的间距宜小于 3km。2 竖井与斜井的施工支洞,高差宜小于 200m。3 需自内向外开挖或衬砌洞口时,可在洞口附近设置施工支洞。4 地下厂房分层开挖,应利用永久隧洞作为施工支洞,或从永久隧洞内分岔设置施工支洞,必要时可另设施工支洞。5 可利用地质探洞等其他已有洞室作为施工支洞。5.9.2 施工支洞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1 沿洞线的地质条件较好。2 洞线短。3 通向支洞口的交通运输线路工程量小。4 各支洞承担的工程量大体

49、平衡。5 洞外有适宜的弃渣场地。6 洞口高程满足相应的防洪标准。7 尽量利用荒地,少占农田和林地,并减少对环境的破坏。5.9.3 施工支洞断面尺寸应满足运输、支护、各种管线布置及人行安全的要求。采用单车道时,每 200m 左右宜布置一个错车道。5.9.4 支洞洞线宜与主洞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角不应小于 45。交叉口应满足运输线路最小转弯半径的要求。有条件时,支洞应以 3的坡度向洞外倾斜。5.9.5 必须采用竖井或斜井作为施工支洞时,除应遵守本标准 5.4节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 斜井的倾角不宜大于 25,井身纵断面不宜变坡与转弯,下水平段长度不宜小于 20m。23 2 竖井可布置在隧洞

50、轴线上或其一侧。当布置在隧洞的一侧时,与隧洞的净距宜为 1520m。3 斜井或竖井井底应布置回车场及集水井。4 斜井的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0.7m 的人行道。5 竖井内应设牢固、安全的爬梯。5.9.6 施工支洞与主洞交汇处,应进行加固处理,以保证围岩稳定。5.9.7 在下列情况下,可设置与主洞平行的施工支洞:1 因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其他施工支洞的长隧洞。2 当隧洞穿过不良地质地段或因处理塌方需设置绕过该段的平行支洞时。3 经论证确有经济效益时。5.9.8 与主洞平行的施工支洞可按下列原则布置:1 与主洞的中心距不宜小于 3 倍主洞直径,支洞底应低于主洞底 0.20.6m。2 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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