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废”排放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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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废”排放管理制度“三废”排放管理制度1 1 目的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内部排污行为,确保相关排污口排放指标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员工和在公司区域进行施工和从事其他活动的外来单位。3 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4 4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三废”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噪声污染的环境物质。5 5 职责分工职责分工5.1 环保科负责“三

2、废”排放的监督管理,指导车间排放指标达标排放。5.2 技术专业负责“三废”排放指标达标的技术支持,确保各项指标达标。5.3 设备专业负责“三废”排放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排放设备的正常。5.4 各车间负责各自车间“三废”排放的管理,严格工艺操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6 6 管理内容及要求管理内容及要求6.1 工业废水的排放管理6.1.1 厂内工业废水流转必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6.1.2 危化品生产及罐区下雨时地面的初期雨水(前十五分钟)进入厂区事故水池暂存,十五分钟后,打开雨水阀门外排。6.1.3 公司生产废水经收集至 2#成品槽区酚水槽内定期送往荣信集团,禁止外排。生活废水经水质在线监

3、测设备符合要求后送至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1.4 各车间界区内的污水沟、雨水沟等确保畅通无阻,盖板齐全。若发现沟渠的堵塞应及时处理。6.1.5 禁止将各种废渣、地面卫生清扫的尘土、绿化带泥土、固体物质残渣及杂物倒(扫)入水沟,以免堵塞水沟。6.1.6 各车间的工艺介质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维修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做好回收工作。6.1.7 不得将相互产生化学反应,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两种污水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6.1.8 严禁用渗井、渗坑、漫流等方式排放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或残液,以免污染地下水。6.1.9 禁止向下水道(雨水沟)排放油类、酸类、碱类或有毒废液。6.1.10 禁止将

4、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的车辆和容器的洗涤水排入下水道(雨水沟)。6.1.11 质检工段在取样分析过程中,不准将有毒物质任意倒入下水道。6.1.12 各车间严禁私自排水,因生产需要排水的填写内部排水申请单,得到许可后方可排水。6.2 工业废气的排放管理6.2.1 工业废气烟气的排放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使有害物质含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6.2.2 凡排放含有腐蚀性强的酸、碱性的废气应进行有效的中和处理,以免腐蚀建筑物、绿化带。6.2.3 在使用易挥发的有毒害液体物料时,必须设有密闭设施,防止对人及周围环境的污染。6.2.4 各车间应确保废气治理装置运行良好,经处理后废气达标排放。6.2.5

5、 各车间操作工必须严格按照按操作规程,精心优化操作,各车间每天派专人到槽区顶部检查量油孔、呼吸阀和液压式安全阀的密封性,严禁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造成废气异常排放。6.2.6 厂区内的车辆行速不得超过 15kmh,以免扬起尘土,污染环境。6.2.7 各车间做好堆场管理,禁止堆场外存放物料,路面上的灰尘应及时清理,避免灰尘飞扬。6.2.8 值长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厂区道路洒水频次,防止扬尘。6.3 固废(含液态危废)的管理6.3.1 公司产生的固废(含液态危废)主要包括储运超级离心机产生的焦油渣、脱硝催化剂、设备或车辆润滑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等易造成二次污染及危害人身健康的物质。6.3.2 公司

6、产生的固废(含液态危废)由产生单位集中收集和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利用(处置),建立健全产生、转移和利用(处置)台账。一律堆放到规定地点,及时清理,防止飞漂、自燃,减少随雨水漂流;废催化剂、废油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厂家进行回收处置。6.3.3 厂区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乱倒,实行袋装化,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并有专人清理。6.3.4 严禁将任何固废(含液态危废)倒入下水道。6.3.5 运送时应注意防止造成沿途道路污染。6.4 新建工程的“三废”处理6.4.1 新建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三废”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实行“三同时”。6.4.2 新建项目需直接或

7、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必须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6.5“三废”的二次污染6.5.1 处理后的“三废”,不论是排出厂外,还是转让其他部门使用,均需要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6.5.2 不准将技术上还不能解决的污染物转让给其他部门。6.5.3 因私自转让“三废”而造成的二次污染,由转让部门负责。7 7 考核考核7.1 未按照要求及时打开雨污切换阀的,考核责任人 50 元;7.2 将各种废渣、地面卫生清扫的尘土、绿化带泥土、固体物质残渣及杂物倒(扫),考核责任人 50 元;7.3 向下水道(雨水沟)排放油类、酸类、碱类或有毒废液;将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的车辆和容器的洗涤水排入下水道(雨水沟),视情况考核责任人 200-500 元;7.4 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造成废气异常排放,考核责任人 50 元;7.5 其他违反制度的,考核责任人 50-200 元。8 8 附件附件内部排水申请单内部排水申请单申请部门申请排水位置申请人申请排水去向申请原因水质化验结果预计结束时间申请开始时间(如逾期需重新签批)备注车间负责人意见环保科意见公司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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