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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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防城港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年修订版)一、对防城港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 行)的修订内容(一)下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行政处罚1 .对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 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 第709号)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不得转让、出租。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 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 元以下的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配合执

2、法调查;当场能提供可 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外的其他标志和设施;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害、引发交通事故等危 害后果。11 .对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在公 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 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 违反本 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处于初始阶段;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 要求在期限内停止设置平面交叉道

3、口、恢复公路原状;未造成公 路路产损失、危及行车和公路安全。12 .对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 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 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 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10 -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 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4、,可 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 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 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拆除 相关设施;未建成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或电缆等设施 10米以内;未危及公路安全。13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 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 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

5、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在公路建筑控制区 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 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 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 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 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 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

6、处 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 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 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行为处于初始阶段;自行停止 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清理拆除违法修建的 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原状;未发生倾覆、倒塌等事故;未影响 公路本身安全、完好和畅通。14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 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12 -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在公 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

7、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 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法律责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违反 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 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 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 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 安全视距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拆除 或挪移相关设施;未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15 .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8、 涉 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 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法律责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违反 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13 -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 安全和畅通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违法行为刚开始;未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二、新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内容(-)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 于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新增项目1 .对水路旅客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未履行备 案义务或者报告义务行为的处罚法律依据国内水路运输

9、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 输代理业务,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设立登记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办理备案手续,并递交下列材料:O第十三条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 输代理业务经营者的名称、固定办公场所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 人、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变更或者 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14 -第十六条第二款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将船舶管理协 议报其所在地和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 部门备案。第十八条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船舶发生安全和污染

10、 责任事故的3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情况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报告。在事故调查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的 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法律责任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一)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反本 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履行备案或 者报告义务。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配合执法调查;不属于未报告 船舶发生重大以上安全和污染责任事故的情形;经责令

11、改正,在 执法部门规定的期限补充完成备案或报告义务;未造成其他危害 后果的。-15 -2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 符合要求的处罚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 年修正)第四十条第(三)项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 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 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为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 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 合要求的。法律责任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 修正)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 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12、改正,并处20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承诺及时改正,使用文明用语,保证车容车貌符合要求; 与乘客产生矛盾纠纷,遇有乘客投诉等情况,取得乘客谅解的; 未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等危害后果。3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 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16 -法律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修正)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 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道路 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法律责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

13、法(2022年修 正)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 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进行教育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违反规定情形的,处200元以上800元 以下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卫星定位装置行驶途中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非客货运 输经营者行为所致。4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处罚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修正)第三十七条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 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 客运

14、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17 -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 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 管理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 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重大活动期间,客运班车应当按照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 定的配客站点上下旅客。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正) 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

15、的 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九 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 发班次下限行驶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无超员载客的行为,停靠站点仍在规定的运行线路范围内;未因此引发乘客服务质量投诉等危害后果;不存在未落实安检、 实名制等行为。5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处罚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修正)第三十七条客运班车

16、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 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 客运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 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 管理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 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重大活动期间,客运班车应当按照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 定的配客站点上下旅客。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正) 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

17、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 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19 -2.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处罚法律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 运证件。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 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 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配合执法调查;当场能提供可 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下列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的,不予行政处罚

18、L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 级评定的处罚法律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 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 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九 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 发班次下限行驶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未同时存在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核定运行线路在运 行时间段存

19、在发生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交通管制等不利于道路 通行的客观因素;未因此引发乘客服务质量投诉等危害后果。6 .对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参加客运经营,道路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 处罚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 修正)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 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当为投 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 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 标志牌编号等信息。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十四 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

20、输车辆。购置车辆或-20 -者已有车辆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法律责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修 正)第九十七条 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 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或者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加 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六十 三条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 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

2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不存在涂改、伪造、编造道路运输证等违法行为;按 执法部门要求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且经评定,车辆符合相应 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不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7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道路运 输车辆或使用擅自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 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 正)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21 -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 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九条禁 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

22、、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 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修正) 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三H 一 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 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 营活动的。适

23、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改装车辆的行为轻微,能当场恢复原状,且不影响车辆安 全技术性能的;按执法部门要求整改并恢复原状的;未因改装造 成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的;该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同时,不存在超 限超载或超员运输违法行为。-22 -8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 材的处罚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运 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 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 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 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

24、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 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配备必 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未因此引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加剧事故危害; 经责令改正,按执法部门要求完成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 材配备。9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 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车辆应当 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 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23

25、 -法律责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 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按要求规范装载,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触地拖行、掉落、 遗洒或者飘散;损坏程度轻微或污染面积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 立即清除污染或在期限内及时清除污染或修复损害。10 .对未经许可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法律责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

26、二条违反本条例 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 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 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 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清理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清理拆除违法悬挂的 非公路标志;未发生悬挂的非公路标志脱落、跌落、坠落等情况; 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损坏公路路产等危害后果。-24 -.对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

27、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 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饮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这进 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的,或 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清除摆摊设点和堆放物品;未造成公 路路产损坏,未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11 .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涵洞堆放物品,搭建 设施的处罚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

28、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利用 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 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 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25 -法律责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能够立即清除、拆除并恢复桥下空间原貌;自行清除或按 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清除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堆放物品和搭建的 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不适用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 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情形

29、;该行为未造成影响桥 体安全等危害后果。12 .对过闸船舶未按规定向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如实提供过 闸信息的处罚法律依据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船舶过闸前应当向运行单位提出过闸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供 船名、船舶类型、最大平面尺度、吃水、货种、实际载货(客) 量等相关信息。法律责任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违过 闸船舶未按照规定向运行单位如实提供过闸信息的,由负责航道 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26 -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未造成水路交通拥堵、影响通航秩序等危害后果;过闸船 舶属于普通货物运输船舶;且未夹带、谎

30、报、匿报危险货物。13 .对个人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或在内河通 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 施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 列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一)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 养殖设施的;(二)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 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三)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 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 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四)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五)其他 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第(一) 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航道管理

31、的部门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 水产养殖设施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经责令改正,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或在规定期限内清理、-27 - 清除相关养殖物或设施,不能自行清除的,由执法部门或者第三 方代履行的,积极承担相应费用;未引发水上交通拥堵、造成交 通事故等危害后果。14 .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 监督手续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 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法律责

32、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六)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 质量监督手续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在执法部门要求的期限内补充完成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未 造成其他危害后果。(二)依据本市实际扩大新增项目1 .对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未佩戴运营企业统 一标志的行政处罚-28 -法律依据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八 条第一款第一项 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当遵守 以下规定:(一)佩戴运营企业统一标志,文明行车,热情服务。法律责任防城港市公共汽车

33、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 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并对运营企业处每次二百元罚款:(一)未佩戴运营企业 统一标志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携带或佩戴其他工作证明;经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及时佩 戴;未与乘客产生矛盾纠纷或发生乘客投诉。2 .对乘客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汽车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 条第一款第四项 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 不得携带犬、猫等宠物乘车,但是采取了保护措施的导盲犬除外。法律责任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

34、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第二项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至 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公共汽车客运车辆以及相关客运服务-29 -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 术要求。法律责任第三H一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 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 定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逾期开展技术等级评定不超过30天的;经责

35、令改正,在 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技术等级评定,检验结果符合营运车辆相关安 全标准和技术标准的;车辆未因安全性能和技术等级问题引发交 通事故、服务质量事件危害后果。3 .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 制。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 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携带犬、猫等宠物 乘车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所携带犬、猫等宠物已做好必要安全防护;所携带犬、猫 等宠物未损坏、污染公共汽车车内设施设备;未在乘车期间发生

36、犬、猫等宠物伤人事件。-30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 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停止收费,立即拆除 或在期限内及时拆除收费设施;未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 害后果。4 .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公路 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

37、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 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 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停止施工,并取得交 通运输主管批准;未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5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 以处三万

38、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 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擅自占用公路1平方米以下;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要求 在期限内停止占用、挖掘,并取得交通运输主管许可;未引发交 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6 .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在大 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 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 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 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

39、宽河 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 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 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 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停止作业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停止作业、采取 有效措施保护公路安全,或取得交通运输主管批准;未危及公路 安全。7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 上行驶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40、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 行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 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 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停驶或驶离公路;造成公路路产损害 面积5平方米以下;未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8 .对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超 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

41、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 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 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 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 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 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 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 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及时停

42、止,或取得交 通运输主管批准;车货总质量超过相应轴数限值1000千克以内; 未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9 .对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 制区的标桩、界桩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 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 界桩。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 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六)违

43、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 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 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停止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恢复 原状;公路路产损失价值500元以下;未危及行车和公路安全。10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 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 车场地。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 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 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 由

44、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耨款。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立即停止实施违法行为,按执法部门要求驶离公路;未造 成交通拥堵、公路路产损坏,未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11 .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 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九条 违 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 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 者负担。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配合执法 调查;自行拆除或按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清理拆除公路标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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