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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修订)为了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维护学校合法权 益,特对校内各级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作如下规定:一、我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 负责刻制和发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对违反规 定自行刻制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二、各级印章要专管专用,学校印章由学院办公室指定 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各部门印章原则上应由本部门专管专用, 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保管印章。使用印章要坚持原则,并按 规定手续办理。任何人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地点,印章如有 遗失,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三、凡以我校名义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结业、进修证书、 肄业证书
2、、学生证、聘任证书、工作证等各种证件,以及各 种奖状、荣誉证书等均须由相关部门造册,并填写职业技 术学院公章使用审批表(以下简称公章使用审批表)或通 过0A平台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 由专人统一送学校办公室加盖校印,并将相应材料交学校办 公室留存备查或归档。毕业证书的发放和出具、补发毕业证 明,以及购置设备、基建项目金额在伍万元以上的合同或协 议书等,除主管校领导签字外,还须校长签字方可盖章。如 手续不齐,学校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四、各部门需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意向 书等,必须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或通过0A平台提交申请, 经部门负责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盖章
3、;各类报送的 计划、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申报材料、个人证明材料等需 加盖校印的,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方可盖章。五、各部门开展对外合作项目,特别是培训、加工、办 班等涉及到与经济有关的合作项目合同(协议),不得使用 部门印章,必须使用学校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公章使 用审批表或通过0A平台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学校主 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盖章。六、在外刊登广告、声明等,由部门经办人拟稿,经学 校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盖校印。七、本校教职工出国留学(公费、自费)、因公外出联系 工作,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学生实习或因私外出探亲、旅游 等,如需我校开具介绍信或使
4、用校级印章,需填写公章使用 审批表或通过0A平台提交申请,并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和学 校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用章。八、已毕业学生因办理有关手续需要本人学历档案及学 习成绩,须先由教务部门和档案室查档审核后方可用章。九、我校法人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使用和保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含复印件)的使用和保管, 按我校公章的使用保管办法执行。凡需使用学校领导个人签 名公务印章的,必须经领导本人审阅同意后,方可到学校办 公室用印。十、各部门印章的使用,应手续齐备,逐次登记,以备 查考。十一、在使用校级印章时,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办公 室和学校主管领导商量决定。此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