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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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响应分级与分级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2.2 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4 县级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5 、监测和预警3.1 预防3.2 监测和风险分析3.3 预警3.4 预警行动3.5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4应急处置4. 1信息报告品和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罪、破坏 环境资源罪等立案侦查工作。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

2、负责 参与所监管企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指导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的工伤 保险赔付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恤等有关善后处置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参与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造成突发生态 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防 以及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市住建局:参与城市供水、城镇排水、城镇燃气等市政 公用设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交通局:参与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 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现场公 路的保通工作,协调运力优先保障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和伤 病员的运输。市综合执法局:参与城市化管理区域内通过城市管网排

3、 放污染物、露天焚烧等造成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排查、调查 及处置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对农业环境污染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的应急和调查处置;参与涉及食品原产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农业环境污染、农业有害生物和外来 有害生物入侵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等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进行 监测和处理;负责鱼类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市水利局:参与涉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 事件调查工作;负责收集相关水文资料,协调河流的调水、 配水;参与水利行业内水电站、水利工程及所管辖水库管理 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参与维护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期间市 场秩序;参与涉及特种设备突发

4、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参与 指导与食品药品有关的突发生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 处理工作;指导处置可能因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受到污染的食 口 口口 O市商务和经济局:参与、配合所监管企业突发生态环境 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卫健局: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突发公共事件 相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市文旅局:参与涉旅游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加强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管理。市气象局:根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负 责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必要时在突发生态环境 事件区域开展应急气象监测,提供现场监测预报信息并根据 需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绵竹供电公司:负责电力

5、系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 处置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电力保障。市委宣传部:指导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和 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网上相关舆情监测,指导做好舆情 应对处置工作,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新闻报道。市人武部、武警绵竹中队:根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协调 组织驻绵部队、武警部队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市消防救援大队:参与污染物泄漏、爆炸、燃烧等造成 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或较大社会危害的灾难事件 的抢险救援;参与森林火灾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事发地

6、 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与安置,安排好食宿,稳定好情绪, 组织辖区企业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未列入本预案的部门,按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的命令履行职责,不得推诿。2.4县级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一般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临时成立“XX事 件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设立若干现场工作组,各组组长 由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市指挥部可根据事件应对需要增 减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绵竹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 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健 局、市应急局和涉事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综合协 调工作

7、,协调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事件进展情况以及社(舆)情 等信息;承办市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现场指 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应急处置组由绵竹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 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 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市商务和经济局、市人武 部、武警绵竹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和涉事相关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提出应急处 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 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指导

8、做好事 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明确现场 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措施; 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应急监测组由绵竹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和涉事相关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 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组织编制应急 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频次及 监测分工;组织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组织开 展事件发生地相关水域水文监测、气象监测等其他监测工作, 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市

9、指挥部交办 的其他任务。(4)医学救援组由市卫健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农 业农村局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伤员紧急医学救援;指导和协 助开展受污染地区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 的措施建议;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5)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牵头,市发 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绵竹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绵竹供电公司、市消防救 援大队和涉事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 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负责事件应对市级 经

10、费保障,对受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完成市指挥部交 办的其他任务。(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旅局、 绵竹生态环境局和涉事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事件进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 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采取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性地做好相关知识 普及;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处置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 落实,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市指挥部交 办的其他任务。(7)社会维稳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 市市场监管

11、局和涉事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发生地周边安全警戒,疏散事件发 生区域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 通;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 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受 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 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发 生的群体性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加强对重要生活 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任务。(8)专家技术组由绵竹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牵头,市应急、环保专家 库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为市指挥部

12、提 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意见建议。(9)调查评估组由绵竹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和涉事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开展调查 和污染损害评估。主要对事件的起因、过程、性质、影响、 责任等进行调查核查,对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开展核实评估, 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的经 验、存在的问题和恢复重建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3预防、监测和预警3.1预防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突 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

13、环境 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突发生态 环境事件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工作,定期排查治理环境安 全隐患,配备相应的物资、装备、器材、工具,定期开展检 验性演练,整改存在的问题。企事业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单位人事变动,原辅 材料等风险物质、应急物资装备发生变更等情况后,应及时 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和应急资源再评估,修订应急预案并备案。3.2监测和风险分析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监测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应实时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突发生态环 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 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气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 工,及时将可能

14、导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生态环境 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健全监测预警和风险 防控体系,完善监测监控制度,实时监测监控污染风险,依 法依规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有关信息上报属地生态环境部 门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部门。3. 3预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我市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警行动对应事件划分一级(特别严重)、 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 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预警信息由政府报请 省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三级(较重)预警信息由政府发 布、调整和解除;四级(一般)预警信息由政府发布、调整 和解除。预

15、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或 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发布机 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 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应对措施、咨 询电话等。3.4预警行动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事件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 公布反映环境污染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 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3)适时组织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 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事 件的级别;(4

16、)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向上级政府报 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分析评估结 果、可能受到的危害、避免和减轻危害的措施以及咨询电话。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该 采取下列措施:(1)转移、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转 移重要财产,对特殊人群采取优先或针对性的措施;(2)视情况对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 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限 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 动;(3)要求应急救援处置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 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准备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4)调集应急处置和

17、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 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5)加强对重点单位、关键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 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 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7)视情况向下游或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政府发送预警 信息;(8)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 保护性措施。3.5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发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警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4.2 响应指挥4.3 处置措施4.4 应急终止5后期工作5. 1事件调查5.2损害评估5. 3善后处置6应急保障6. 1队伍保障6.2 物资和资金保障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6

18、.4 技术保障6.5 责任保险7预案管理7. 1预案体系7.2 编制及备案7.3 评估及演练8培训与宣传9责任与奖惩10附则10. 1预案解释10.2预案实施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经查实不会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 已发布预警的政府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有关措施。4应急处置4. 1信息报告4. 1. 1程序和时限人民政府及绵竹生态环境局要全面掌握全市各类突发 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并及时报送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局。事件 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或可能演化 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报送时不受突发环 境事件分级标准限制。企事业单位、其

19、他组织或者个人获悉或初步判断可能引 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及绵竹生态环 境局报告相关信息。绵竹生态环境局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生 态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 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按规定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生 态环境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和漏报。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 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一时无法判明等级时,绵 竹生态环境局应当按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 件的要求,及时按程序上报:(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的;(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

20、感 人群的;(3)涉及重金属或类金属污染的;(4)可能造成跨省影响的;(5)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社会影响较 大的;(6)事件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 事件。4. 1.2内容与方式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初 报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后首次上报;续报在 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终报在事件 处置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 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 监测数据、人员伤亡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 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 步工作等初

21、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 分布示意图。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详细报告处置进展情况。终报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置突发生态环 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以及损失、 社会影响、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应当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 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 应当写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提供地图、图片等相关资料。4. 1.3信息通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市 政府及绵竹生态环境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同级政府及其生 态环境部门。4.2 响应指

22、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应第一时间启动响应, 组织指挥应急处置。(1)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 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设置工作组,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 置工作;(2)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迅速响应,组织 监测分队、专业队伍、应急专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研判, 提出并确定处置方案,组织应急装备物资,开展应急处置;(3)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视情况赶赴现场并担任指挥 长,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4)确定1名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担任应急处置现场联络员,并逐级上报备案;(5)根据事件发展和应对需要请求市指挥部支援。4.3 处置措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3、 事处)、园区管委会、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 取以下措施。4. 3. 1先期处置事发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尽可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 单位和居民,按规定市政府及绵竹生态环境局报告。市政府接报后,要快速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切断污染源, 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发生二次污染和 次生、衍生灾害。4. 3. 2应急监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污染物性质和事件发生地水文、气 象、地域等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全程开展环境应急监 测,出具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 势。4. 3. 3专家研判环境应急专家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性

24、质及其对环境的 影响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方案,评估处置效果。4. 3. 4决策实施现场指挥部研判确定现场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 织实施污染源切断、控制和处理,保障供水安全等应急处置 措施,并规范收集、分类贮存各类废弃物。根据处置效果, 动态调整方案并实施,直至应急终止。4. 3. 5物资保障现场指挥部视情况启用属地储备的应急物资,必要时依 法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4. 3. 6信息发布市政府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做好后续 发布工作。重大及以上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突发生态环境 事件,应在5小时内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4. 3

25、.7舆论引导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准确掌握舆论态势,统筹做好舆论引 导工作,加强线上线下相关舆情监测和重点流域、区域的巡 逻巡防,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4. 3.8安全防护现场处置救援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 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出入事发现场程序和范围。需 要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时,现场指挥部应按规定设立紧急 避难场所,并告知群众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4.4应急终止4. 4. 1应急终止的条件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浓度已降至规定限值内, 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可终止响应。5. 4. 2应急终止的程序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综合评估,经启动应急响应的最高 级别政

26、府同意后,向参与处置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 急终止命令,并组织做好跟踪监测和后期工作。5后期工作6. 1事件调查应急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调查组,及时对事件的 原因、性质、责任进行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 和整改措施。6.2 损害评估应急终止后,在启动响应最高级别政府的统一部署下, 由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污染损害 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 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6.3 善后处置应组织力量,对应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进行妥善 处理;制定补助、补偿、抚恤、安置、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 等善后工作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6应

27、急保障7. 1队伍保障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建立由环境应急管理、应急 监测、专家及应急处置力量等组成的专业应急队伍。加强日 常培训和管理,提升队伍实战能力。绵竹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以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为主、兼 顾多个专业领域的县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7.2 物资和资金保障构建市、企业两级物资储备体系。绵竹生态环境局依托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完善本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各园区、有关部门可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信息储备等 方式,加强辖区内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各重点风险企业进一 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同时,全面掌握辖区内社会化物资储 备情况和物资生产厂商产能情况,形成持续供应能力。市

28、政府应当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 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 效,对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要强化应急后勤保障组织工作,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 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期间通信 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部门要健全公路紧急运输保障体 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公安机关要加强应急交通管制,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 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车辆优先通行。7.4 技术保障各级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 责,加强对现场处置先

29、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建立健全环境 应急处置技术库,推动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提高应急处置 实效。7.5 责任保险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保险机制,有针对性的对环境应 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 位)要加强对存在环境风险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推广和应 用,防范化解投保企业的风险,努力维护社会稳定。7预案管理8. 1预案体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各级政府突发生态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门预案,各类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突发 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污 染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响应方案和工 作手册等组成。8.2 编制及备案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

30、急预案应当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听 取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和专家意见,并开展评审或论 证,同时做好与上级专项预案、同级总体预案以及部门预案 衔接。预案印发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上一级生 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8.3 评估及演练各级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每2 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当法律法规、机构职责、风 险源、应急资源以及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 修订应急预案。8培训与宣传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和教 育培训工作。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防 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 开展环境

31、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应急知识等学习培训。9责任与奖惩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 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1)出色完成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 显著的;(2)对防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使国家、集体和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 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按照有 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 命的其他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32、,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突发生态环境 事件的;(2)不按照规定制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 绝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真实情况 的;(4)拒不执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 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 金、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 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有其他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 为的。10附则附录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1总则1.1

33、编制目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规 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建立健全我市突 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明确职责,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 发生态环境事件,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能力, 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突 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2022年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4、(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 件和市外输入的环境污染事件,指导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等工作。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 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10. 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绵竹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解释。10.2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9年修订)(竹府办(2019) 68号)同时废止。附录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

35、人以 上中毒或重伤的;(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 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五)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六)I、n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 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 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 后果的;(七)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 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

36、毒或重伤的;(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 下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五)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 水中断的;(六)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 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 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 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七)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

37、人以下死亡或 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 以下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下的;(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 破坏的;(五)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 断的;(六)m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 装置失控导致io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七)造成跨市(州)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

38、中毒或重伤的;(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四)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 性群体影响的;(五)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 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 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 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六)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 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 下”不含本数。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后分级标准有调整 的,按照修订后的标准执行。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

39、预案规定执行。本预案所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 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 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 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 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或造成生态 环境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本身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的生态破坏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环 境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1.4工作原则(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保障人 民群众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防 为主、源头防

40、控,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及由其造 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 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 管理体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 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 准备和处置工作。(3)分类处理,协调联动。各部门(单位)在市政府 的统一指挥下,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按照职 能职责协调相关应急力量,高效有序应对处置。建立健全跨 区域、跨流域、多部门和政企之间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协作 配合,形成处置合力。(4)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 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

41、序,积极支持环境应急相 关科研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专家的支 撑作用,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不断提高环境应急工作法 治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1.5响应分级与分级应对1.5. 1响应分级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等级,应急响应 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I级、n级、in级、w级(其中I级、 n级为省级层面响应,in级为地市级层面响应),分别对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国家突发 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录1)。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 决定,启动I级、I【级响应,负责应对。发生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决定, 启动ni级响

42、应,负责应对。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并按照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有 关部门及地区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积极配 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现场调查、事件处置、应急监测等工作。发生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决定,启动IV级响应,负责应对。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 重要时期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必要时由指挥部 成立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对处置。1.5. 2分级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 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超出人民政府 应对能力时,由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发生较大

43、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应对。其中, 涉及跨区(市、县)行政区域的,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 立即报请人民政府层面协调组织应对;当国务院、省政府、 市政府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时,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按照要求 具体组织实施。发生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人民政府负 责应对;发生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层面负责应对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必要时由市级层面主要 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响应支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2. 1. 1特别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组织指挥特别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实行以省指挥部应 对为主的扩大响应,在国务院专项工作组和省委、省政府的 领导

44、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 长,省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现场指挥部,统筹组织指 挥应急处置。2 . 1.2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组织指挥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省指挥部负责组织应 对。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靠前指挥。、人民政 府及其专项指挥部,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 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3 .1.3较大、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组织指挥较大和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对处置的组织 指挥分别由、人民政府及其专项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请求 省指挥部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2.2 市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组成

45、及职责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市应 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门负责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市级专 项组织指挥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突发生态 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 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的副主任、绵竹生态环境局和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 挥长,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绵竹生态环境局,绵竹生态环境局 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绵竹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委员会、省指挥部、市指挥 部决策部署,协调做好日常

46、事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组织 编制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跟踪督办落实市指挥 部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市指挥部交办的 其他工作。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 作任务,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绵竹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 急处置工作,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控制;负责向市委、 市政府,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信息;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 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组织技术专家提出污染物处置 建议方案;参与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协助司法部门 和纪检

47、监察部门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 行责任追究;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受污染 和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等。市应急局: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核查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 类和数量;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地震监测预警预报、震灾防御等防震减灾相关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参与 污染物泄漏、爆炸、燃烧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急性中毒或 社会危害的灾难事件的抢险救援;参与事件调查与总结评估; 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市发改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后,负责按照应急部 门调拨通知组织市级救灾物资的调拨出库,组织实施救灾物 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市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事 故性质,牵头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电力、医药、医 疗器械等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 件的调查和处置后的恢复工作。市教育局:参与协调学校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指导学生及教职员工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知识 的教育和培训;发生严重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时,组织学校学 生疏散,必要时启动停课机制。市公安局:参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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