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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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 污染防治条例“十四五”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推进我 县“十四五”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交城县土壤污染防治 2022年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 效管控,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建设 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住得安心”。二、工作任务(一)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1.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矿产资 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试点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铜、锲、钻工业污染物排

2、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筛选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 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 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试行对大气污染展规划山西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2年行动计划 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2年行动计划以及“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 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视察山西重要讲 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

3、委十二届二次 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 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深化“水 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保护,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 污、依法治污,加快夯实治污基础,深入推动生态建设,深 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二、工作目标2022年,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 复,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年地表水国考 文峪河北峪口断面,省考文峪河忿口断面持续保持II类水体, 省考磁窑河武良断面1 10月份稳定达地表水V类水体,10 月后争取达到地表水m类水体,完成省、市下达的约束性指 标任务

4、。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深化,确保磁窑河武 良断面10月份后稳定达到地表水HI类,文峪河北峪口、岔断面持续保持n类水体。三、重点任务(一)全力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i.建设磁窑河交城段水质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工程(进 水调节系统工程),巩固磁窑河出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 类标准。该工程是磁窑河交城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 (“把关”工程)进水调节系统工程,是对把关工程的完善 和补充,投资约3600万元,对五村公渠交城县污水处理厂 溢流口产生的溢流污水和县城区域内的初期雨水截留收集, 通过管网送入白石南河进入水质提升工程处理。在磁窑河和 白石南河各建设两座合页坝,提高污水续存能力,起到调节 作

5、用,有效保证上游突发高浓度水对工程的冲击,从而保证 磁窑河武良出境断面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牵 头,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配合)2 .建设交城县污水处理厂城西扩容工程。现交城县污 水处理厂已不能满足县城污水收纳能力,为有效解决污水溢 流和汛期污染强度问题。2022年5月前,开工建设交城县污 水处理厂城西扩容工程,2023年10月底完成建设,并进水 调试。出水水质达地表水ni类标准,在进出水口安装自动监 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县住建局牵头、交城县 污水处理厂实施).鼓励推进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和废水回 用工程建设。为满足我县水耗指标要求,达到节约用水目标,

6、从长远考虑,建设污水厂中水深度处理和回用工程,鼓励山 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先行先试,今年启动深度处理和回用工 程。建成运行后在全县推广,解决“上大关小”焦化项目在 干熄焦情况下废水零排放问题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 回用问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 司实施)(二)深化城镇污水治理3 .强化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配套管网的完 善。加强汛期排水管控,严禁非紧急状态下溢流口直排生活 污水。提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实施“厂网一体” 经营管理模式。6月底前,完成城区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排查 整治,管网错接、混接以及破损等问题,年底完成城区城镇 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6公里,实现清

7、污分流,杜绝外水进入 污水收集管网造成污水处理厂溢流直排。交城县污水处理厂 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进水浓度达150mg/L以上,且均不低 于100mg/L,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县住建局 牵头)4 .建制镇生活污水统筹治理。稳定运行西营镇污水处 理厂,7月底前启运庞泉沟镇污水处理厂。夏家营镇和洪相 镇分别通过建设各村生活污水收集池和泵站的方式就近纳 入山西上德水务有限公司和新建的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水 峪贯镇、西社镇建设单独污水处理设施,年底完成。财政部 门要保障运行经费,确保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县住建局、所属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别牵头,市生态环境局 交城分局、县财政局配合)5

8、 .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巩固交城县建成区黑 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水质监测,严格水质管理,坚决防治 返黑返臭。推动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采取截污纳管、 河道清淤清垃圾、河道边坡绿化等措施,系统推进城市黑臭 水体治理。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 工作,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配合)(三)狠抓工业水污染治理6 .强化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各涉水企业必须达到“水 六条”治理标准,一是实现雨污分流。污水产生区域要建设 封闭车间或封闭围堰,集中收集,输送要采用封闭管道,不 准露天或经雨水管网输送;二是建设雨水收集池。涉水企业 必须建设初期

9、雨水收集池,雨水排放口要加设检查井,并封 闭上锁,钥匙由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统一保管,需要外排 时经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允许后方可开锁外排;三是建设 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不达上德水务污水处理厂收纳条件的 化工等企业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企业生产废水在进入 管网前要经过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和上德水务污水处理 厂化验,化验结果达到上德水务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方可 进入管网;四是建设污水收集池。必须建设容量至少满足7 至10日废水产生量的污水收集池,并安装视频监控。污水 收集池要封闭、加盖、上锁,污水储满后,经市生态环境局 交城分局和污水处理厂水质化验合格后通过流量计计量后 进入污水管网,送污水处

10、理厂进行处理;五是收集管网到达 的区域,企业不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接入管网。污水 收集管网达不到的区域,由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通过企业 产品、产量、工艺等,核定企业污水量,进行监管,拉运至 上德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实行拉运处理的,执行拉运处理 联单制度,严格管控水量、指标、去向,形成全程监管监控, 严格做到“水平衡”治理标准;六是建设事故应急池。化工 等存在泄漏风险的涉水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 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停电状态下污 染水的全收集。工业企业外排废水COD、氨氮、总磷以及特 征污染物全部达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高污染、高耗能、高

11、耗水、高风险项目。新建涉 水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同步建设符合环评 和许可证有关要求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新建工业企业不得将 生产废水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处理的工业废水全部退出,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送入交城县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持续推进“散乱污”和“土十小”企业分类整治,确保整治到位。(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 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牵 头)8,强化工业企业风险管控。2022年8月底前,开展磁 窑河、文峪河流域焦化、化工、制药、金属采选等行业水污 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导规范企业水环境防控体系建设。 严防汛期工业废水、雨水混排。20

12、22年8月底前,所有涉水 工业企业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完成复核,并做 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市生态环 境局交城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四)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9 .加强农业面源综合治理。严格规模养殖排污监管, 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管理。全面启用全县已建设完成的 20个好氧发酵罐,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 由“治”向“用”转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以上。大力推 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负增长。实施农田 退水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农田退水拦截贮存治理与回用设施 建设,加强农田

13、退水循环利用。严格管控农田灌溉退水入河, 退水渠非汛期实施闸坝封堵。(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按 职责分工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配合).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 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非正常运 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改造,提高设施正常运行水平, 充分发挥已建设施环境效益。所在乡镇要保证已建成投运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庞泉沟镇山水村、苏家湾村、市庄 村;西社镇野则河村、东社村;水峪贯镇西孟村、青沿村) 及生活污水一体化泵站(夏家营镇覃村、夏家营村、王明寨 村、义望村)正常运行,运行率达80%以上。将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纳入河湖长制考核,推动河湖长

14、制体系向村级延伸, 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维护机制。推进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监督指导,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洪相镇广兴村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财政部门要保证农村污水处理设 施运行经费。(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涉及乡镇按职责分 工牵头,县财政局配合)(五)保障水环境安全10 .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实施全县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排查整治起底工程,加快问题整改。推动完成县级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6月底 前完成县级及水源地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 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乡镇级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开展农村“千吨万人”、

15、千人供水 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1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 查评估,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型饮用水 重要水源补给区划定工作。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对于 非地质原因导致国考区域点位水质不达标的,启动污染溯源 分析,针对性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改善方案并组织实施;强 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水源环境安全。(县水利 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牵头)(五)全面加强水资源管控12 .持续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强化河长制巡河制度,持 续开展“清河行动”,继续以河湖“清四乱”和河道垃

16、圾清 理为重点,及时清理国省考断面所涉干流支流河道堤内建筑 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影响河流水 质的底淤进行清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各类垃圾和废 弃物乱堆乱放乱排问题,持续保持河道清洁常态化;未经批 准不得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采石、打井、取土、 放牧、爆破等活动,全面清理河道内高杆作物,实施河道内 施工时,严禁在河道内开展机械清洗、机械加油等生产作业, 防治水体污染。(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 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公安局配合)13 .实施生态流量管理。对磁窑河流域适时启动生态调 水,按照每秒不少于0.5个基流执行。吕梁市柏叶口水

17、库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水利局、洪相乡 配合做好调水工作。西社镇、会立乡要严格监管属地河道, 严禁非法挖沙、采石、捕鱼及其他扰乱水体的行为,确保河 道水质。(县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吕梁市 柏叶口水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配合)14 .强化水资源约束。大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2022年 全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达到节水型 社会建设标准。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水效对标达 标和用水审计试点,督促超定额用水单位采取节水措施,限 期达标。大力推进农业农村节水,以磁窑河流域为重点,规 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严格实施农田灌溉水定额管理,农 田灌溉水利用效率

18、提高到0. 56,严控冬春浇期间取用水和非 汛期农田“大水漫灌”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定额取 水行为,严控无序取水。(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5 .推动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厂生态化治理,提升城市中水利用水平。完善再生水调配体 系,加强中水回用管网建设,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实施分 质供水,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再生水利用率同比上升。鼓励 申报国家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项目,示范先行。(县住建局、 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6 .推动工业用水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 术升级改造和循环利用,推动火电、钢铁、化工、食

19、品、造 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建成1家以上节水标杆企业和节 水标杆园区。继续深入推动工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治理回用, 推进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业雨水排口实施非汛期封堵。 推进园区雨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鼓励工业园区建设雨水收集、 储蓄、处理、回用设施。(县工信局牵头)(六)全面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17 .推动入河口水质提升。在有条件的沟、渠、支流等 入干流入河口处建设堤外人工湿地,在充分考虑防洪安全的 基础上,采用蓄水湿地和堤外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方式,营造 自然型水流,构建生态护坡,采用生态手段提升河流纳污及 自净能力,解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改善支流入干流水 质。稳定运行磁窑河交城段水质提升和

20、生态修复工程,确保 磁窑河交城县出境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县水利局,市 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8 .强化河(湖)岸生态缓冲带修复。2022年10月底 前,在磁窑河、文峪河两岸3050米建设生态缓冲带,宜 林地段结合堤岸防护营造防护林带,平原水系、山区河滨带 优先选择具有净化水体作用的水生植物、低杆植物,有效截 留河流两岸污染,保护水域环境。(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9 .加强河流水系综合治理。加强河流保护治理,进一 步削减面源污染,提升河流水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 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开展涉镉等重金

21、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回头看”,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市生态环境局交 城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 .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以优先保护 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 遗留废物,制定整治方案,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有 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3 .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 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 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 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行

22、政审 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 管单位名录,监督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 污许可管理。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2022年新增的重 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一年内开 展,2021年已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原则上在2022年 底前完成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重点监管单位应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 磁窑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和西冶河流域中小河流整治工程 建设,进一步提升河流水质。加大河流源头等良好水体保护 力度,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植树种草、封育保护,涵 养水源,逐步

23、建设一批美丽河湖,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 统。(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牵头)(七)加强水环境监督管理21 .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国家黄河流域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专 项行动,深化入河排污口 “查、测、溯、治、堵、管”,实 施“一口一策”,坚持分类治理,明确每个排污口整治措施 和责任主体,对经过整治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及时登记备案, 并实施按月监测。(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牵头,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22 .提升医疗废水治理能力。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 施短板,2022年底前完成交城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污水处理 设施及管网建设,确保医

24、疗污水全部收集、全部处理,并依 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在出水口安装使 用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与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管理平台联 网。建立医疗机构水环境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对医疗机构污 水收集、处理、排放实施全链条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交城 分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加强旅游区污染控制。2022年10月底前,全县现 有旅游区均要建成污水、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并建立污水、 垃圾收集处置体系;新开发的旅游区要同步建设污水、垃圾 收集转运设施;严格管控各类分散型旅游点、农家乐、宾馆 饭店,坚持污染不入河。严格涉水景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 实现污染物接受、转运、处置设施良好运转。(县文旅局、

25、县交通运输局、景区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23 .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对原有的白石南河美锦 桥水质自动监测站按国家要求重新建设,并与山西省监控平 台联网,2022年6月底前完成。2022年5底前,所有企业 入河排污口、雨水排口、县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全部建设视频 监控并与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智能管理平台联网;稳定运 行火山河已建成的两座水质微型自动监测站,对火山河实施 精细化管控、精准化监测。向上级申请白石南河两座水质微 型自动监测站建设费用,完善我县重点污染源监控网络,提 高水生态环境监管成效。实施精细化管控、精准化监测、科 学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合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断面水质稳 定达标。(市

26、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牵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 统筹部署,全面压实责任,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分工和进度要求, 保障磁窑河武良断面、文峪河北峪口断面稳定达标。要明确 断面水质改善措施,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保证年度内 磁窑河出境水质不出现劣V类水质。(二)加强部门联动。对标对表完成断面水质考核目标, 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 源、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开展部门联动, 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三)加强资金投入。加大财政

27、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社 会资本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重视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积极申请中央及省、市级资金支持,多方保障资金,确保城 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重点工程项目按期投运。(四)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水环境执法检查,加强污染 源监测监控,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漏排,采用“四不两直” 的方式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 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保障 水环境安全。(五)严格督察问责。对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饮用水 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治缓慢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 专项督察,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

28、责、采取 措施不力、未完成水环境目标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涉及 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六)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 用,发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激励和惩戒作用,通过报刊、网 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正面典型,积极申报国 家“美丽河湖”评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充分发挥“12369” 环保举报热线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指南(试行)(HJ12092021)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 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 土壤环境监测,对污染扩散出厂界的,要“一厂一策”探索 开展风险管控。(市生态

29、环境局交城分局负责)5 .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 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聚焦重有色金属采选 和冶炼、煤化工、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重点行业,鼓 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县发 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6 .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 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 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 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 的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县农

30、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7 .全面落实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十四五” 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全县优 先保护类耕地清单,明确具体保护措施。以乡镇区为单位全 面推进落实。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 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耕地保育等绿色生产技术,减少 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升耕地质量。加强风险管控和污染源监 管。推进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实现对种植业生产过程的 全程可追溯,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回收利用机制。 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周边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 制革等行业企业、优先保护类耕地及其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 点进行排查和整治

31、,严格控制污染源头。加强粮食收储和流 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县农业 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 .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 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 质量类别,调整结果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省级人民政府 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并将清单上传全国土 壤环境信息平台。原则上禁止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 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的 耕地。(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自然资 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9 .

3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一住 两公”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 估。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及 时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纳入监管范围,防止腾退地 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县自然资源部门、经济开发区在土地征 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商生态环境部 门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调查并上报土壤污染状况。土壤污染重 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依 法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并报县、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质量管理和监管,

33、积极推进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报 告抽查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10 .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从事土地开发利 用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并确保 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 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 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县自然资源部门对 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 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 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依法应当开 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

34、的地 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 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 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探索“环境修复+开发 建设”模式。(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 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 .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 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 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 敏感人群。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县自然 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35、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建立完善污染地块 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应及时共享疑 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有关信息,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 的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 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 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生态环境、自然 资源等部门要建立调度协商机制,每季度调度分析本行政区 域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土壤环境风险。 推动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市生态环境局 交城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36、、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五)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13 .明确风险管控与修复重点。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 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以重点 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迂改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 盲目发展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对暂不开发利用的, 加强风险管控。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采用 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 污染风险模式。鼓励绿色低碳修复。(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 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 .强化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监管。探索建立污染土壤 转运联单制度,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严控农药类等 污染地

37、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针 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强化后期管理。严格效果评估, 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市生态环境局交 城分局负责)15 .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 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 业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鼓励社会选择水平高、信用好的单位,推动从业单位提 高水平和能力。(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发改局、县市 场监督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16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积极组织申报中 央土

38、壤污染防治项目,确保申报项目的入库率,力争每年纳 入中央储备库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不少于2个。及时做好中 央生态环境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录入、审核等工作,按 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试行),每年2月 底和8月底对入库项目跟踪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对项目 的实施管理,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 保项目进度及资金安全。(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农业 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严格执法监管17 .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将土壤环境污染作为 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污染物随意倾倒、填埋,受 污染土壤随意处置等破坏土壤环境的行为。依法加强对土壤 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

39、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再开发利 用行为。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治 理工作。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交流执法工作动态,研 究分析违法犯罪形势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 通报举报线索、线索核查、案件办理反馈等情况,对重大案 件进行会商,必要时可以进行联合调查。有关行政部门在日 常监管中发现可以适用行政拘留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案 件线索,应当及时推送公安机关。(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明 确的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 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加

40、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二)强化资金保障。用好用足上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发挥资金效益。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投入,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加强全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资 金保障。(三)推进信息公开。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要依据国家环 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 社会大众的普法宣传,采取网络媒体、新闻报纸、发放宣传 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企 业和社会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交城县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2年行动计划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 治理与保护,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 城镇污水、农村排水“五水同治”,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在 巩固中再提升,根据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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