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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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165 2010 P 备案号备案号 J1138-2010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op-down construction method of underground buildings 20101220 发布发布 20110801 实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发布 J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op-down cons

2、truction method of underground buildings JGJ165-2010 J1138 -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 年 8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584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围护结构设计、竖向结构设计、水平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竖向结构施工、水平结构施工及工程的监测、验收等。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

3、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市政府大楼东配楼 邮政编码:150028)本规程主编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建筑设计院 哈尔滨长城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海云 吴向阳 王树波 曾志攀 丁延生 贺志坚 章一萍 王玉林 张淮勇 宋清海 冯军劳 时宝辉

4、 朱和鸣 周之峰 孙鸿剑 马红蕾 李 悦 姜庆滨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滕延京 徐学燕 李丛笑 张显来 罗进元 吴春林 刘焕存 林雪梅 张学森 1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2 3 基本规定 4 4 岩土工程勘察 5 5 设 计 6 5.1 设计原则 6 5.2 围护结构设计 7 5.3 竖向结构设计 10 5.4 水平结构设计 11 5.5 地基基础设计 11 5.6 节点设计及构造 12 6 施 工 13 6.1 一般规定 13 6.2 地下水控制 13 6.3 围护结构施工 13 6.4 竖向结构施工 13 6.5 土方开挖及运输 14 6

5、.6 水平结构施工 15 6.7 梁、板、底板与竖向结构的连接施工 15 7 现场监测 16 8 工程质量验收 18 本规程用词说明 19 引用标准名录 20 附:条文说明 21 w w w.b z f x w.c o m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2 2.1 Terms2 2.2 Symbols2 3 Basic Requirement4 4 Exploration of Geotechnial Engineering5 5 Design6 5.1 Design Principles6 5.2 Design of

6、 Exterior-protected Structure7 5.3 Design of Vertical Structure10 5.4 Design of Level Structure11 5.5 Foundation Design11 5.6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joints12 6 Construction13 6.1 General Requirement13 6.2 Groundwater Control13 6.3 Construction of Exterior-protected Structure13 6.4 Construction o

7、f Vertical Structure13 6.5 Earth Excavation and Transportation14 6.6 Construction of Level Structure15 6.7 Construction of beam、plate、bottom plate with vertical structure connection 15 7 Construction Site Monitoring16 8 Construction Quality Inspection18 Explai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19 Lis

8、t of quoted standards20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1 w w w.b z f x w.c o m 1 1 总 则 1.0.1 为保证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设计与施工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地下建筑工程。1.0.3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w w w.b z f x w.c o m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逆作面 top-down construction boundary 在采用逆作法施工时

9、,正作、逆作施工的分界面。2.1.2 逆作法 top-down construction method 在逆作面处先形成竖向结构,以下各层地下水平结构自上而下施工,并利用地下水平结构平衡抵消围护结构侧向土压力的施工方法。2.1.3 围护结构 exterior-protected structure 在逆作法施工中对周边土体起支挡作用的构件体系。2.1.4 支承体系 supporting system 逆作法设计中用于承担结构自重,施工荷载和侧向土压力的结构体系,包括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2.1.5 内衬墙 inner chemise wall 逆作法设计中在地下连续墙或排桩内侧构筑的墙体,并与连

10、续墙或排桩共同构成复合结构作为永久承重外墙的墙体。2.2 符 号 2.2.1 抗力与材料性能 ikc 三轴试验确定的第 i 层土固结不排水(快)剪粘聚力标准值;w 水的重度;mj 深度 Zj以上土的加权平均天然重度;mh 开挖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天然重度;ik 三轴试验确定的第 i 层土固结不排水(快)剪内摩擦角标准值;土的有效内摩擦角。2.2.2 作用及作用效应 aiK 第 i 层的主动土压力系数;piK 第 i 层土的被动土压力系数;ajk 作用于深度jz处的竖向应力标准值;pjk 作用于基坑底面以下深度jz处的竖向应力标准值。2.2.3 几何参数 w w w.b z f x w.c o m

11、 3 wah基坑外侧水位深度;cn 出土口数量;jz 计算点深度。w w w.b z f x w.c o m 4 3 基本规定 3.0.1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设计与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对其周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取得相关技术资料。3.0.2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的范围和方法,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建筑结构类型、周边环境、开挖深度、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3.0.3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的结构设计,应考虑施工顺序、取土方式及施工进度等因素。3.0.4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施工必须设围护结构,其主体结构的水平构件应作为围护结构的水平支撑;当围护结构为永

12、久性承重外墙时,应选择与主体结构沉降相适应的岩土层作为排桩或地下连续墙的持力层。3.0.5 逆作法施工应全过程监测。w w w.b z f x w.c o m 5 4 岩土工程勘察 4.0.1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应具备下列资料:1 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拟建工程平面布置、建筑坐标;2 拟建工程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及埋置深度;3 相邻建筑的建成时间、基础类型和埋深,上部结构现状及道路、地下管线情况。4.0.2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

13、规范GB50330 及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地下建筑逆作特殊性要求,应重点查明中间支承结构、地下连续墙及围护结构影响范围内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2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结合逆作法工程的特点,除应满足一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内容要求外,尚应对工程逆作法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预测工程逆作中可能产生的岩土工程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措施或建议。4.0.3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初步勘察阶段应初步查明建筑场地环境状况及工程地质条件,应对工程逆作法实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及评估;预测逆作

14、工程实施中可能产生的主要岩土工程问题;初步提出方案或建议。2 详细勘察阶段应查明建筑场地范围内岩土层分布类型、规模、工程特性和不良性状;对地基的均匀性、承载能力进行评价;对工程逆作的可能性、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判断逆作工程实施中地基的稳定性;提供逆作法工程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及相关建议意见。3 水文地质勘察应查明建筑场地周围地表水的径流状况、地下建筑影响范围内地下水的类型、埋藏补给条件、水位变化特征及水质。4.0.4 岩土工程勘察范围与测试宜符合下列规定:1 勘察范围宜包括建筑基础平面并外延至基坑开挖深度的 12 倍;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深厚的软弱土区域,勘察范围宜适当加大,

15、勘探点也宜适当加密。2 勘察点的深度宜根据建筑设计、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勘察深度一般为基础埋置深度的 23 倍;当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深厚的软弱土区域,勘察深度宜适当加大。3 水文地质测试参数宜包含下列内容:1)各层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压、水量补给和变化;2)各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和渗透影响半径;3)分析水位变化对逆作法施工工艺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4 工程地质测试参数宜包含下列内容:1)岩土常规物理试验指标;2)岩土抗剪强度及变形指标;3)特殊性岩土指标,应作专项性测试。w w w.b z f x w.c o m 6 5 设 计 5.1 设计原则 5.1.1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结构设计

16、宜采用极限状态法,以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5.1.2 结构设计极限状态应分为下列两类: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土体变形导致结构破坏或周边环境破坏;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的变形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地下结构施工或周边环境的正常使用功能。5.1.3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结构设计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期间临时结构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应符合表 5.1.3 规定;2 当支承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其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不得小于地下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3 支承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应按施工与使用

17、两个阶段选用较高的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4 当地下逆作结构的部分构件只作为临时结构构件的一部分时,应按临时结构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用。当形成最终永久结构的构件时,应按永久结构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用。表表 5.1.3 临时结构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临时结构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0 一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严重 1.10 二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一般 1.0 三级 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不严重 0.9 5.1.4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结构设计时的荷载组

18、合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当计算围护结构的倾覆及抗滑移时,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组合,其分项系数应为 1.0。2 当计算围护结构、水平和竖向结构承载力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相应的地基反力及这部分结构所直接承受的施工荷载效应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组合,并应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3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 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 1.35;土压力、水压力、基坑外堆载侧压力可取 1.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应取 1.0;对结构的倾覆、漂浮或滑移验

19、算,应取 0.9。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取 1.4;施工荷载、基坑施工运输车辆的荷载引起的侧压力可取 1.4;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可按建筑结构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4 当需要验算围护结构的裂缝宽度和变形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组合。5 当计算临时的围护结构竖向沉降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w w w.b z f x w.c o m 7 应的标准组合进行组合。当围护结构作为永久结构使用时,在使用阶段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进行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6 当计算支撑结构的竖向沉降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

20、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进行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并应按施工与使用不同阶段的荷载分别计算。7 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5.1.5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结构设计的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平荷载:应包括逆作法施工阶段外围护结构所传递的水压力、主动土压力或静止土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作为永久结构的构件在使用阶段,应包括外墙结构所传递的水压力,静止土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2 竖向荷载:应包括逆作法施工各阶段逆作法结构构件自重及施工荷载,应包括取土、运土时可能作用于逆作法结构上的荷载。作为永久

21、结构在使用阶段的竖向荷载,应包括结构自重、活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引起的竖向力,作用于底板的水浮力。5.1.6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结构设计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和验算:1)围护结构的稳定性计算,包括整体滑动、抗滑移、抗倾覆稳定性;2)降水设计计算,抗浮、抗隆起验算;3)围护结构在施工和使用阶段受弯、受剪、受压承载力计算;4)主体结构兼作围护结构、支撑结构时,结构承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计算和验算:1)主体结构兼作围护结构的沉降验算;2)竖向支撑结构的沉降计算。3 支撑体系和围护结构的内力和变形宜采用空间作用的整体分析方法。当施工与使用阶段构件的使

22、用条件变化时,应按最不利情况验算。5.2 围护结构设计 5.2.1 围护结构可根据受力条件分段按平面问题进行计算:1)逆作法中地下室楼板可作为围护结构的水平支撑,楼板可视为围护结构不动铰支点;2)当围护结构兼作地下室外墙时,围护结构与楼板处的支点可视为不动铰支点,墙外侧的土压力宜取静止土压力。静止土压力系数0K宜由试验确定,当无试验条件时也可按下式估算:01 sinK=(5.2.1)式中:土的有效内摩擦角()。5.2.2 围护结构在施工期间水平荷载标准值ajke应按当地可靠经验确定,无经验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图 5.2.2):图 5.2.2 水平荷载标准值计算简图 w w w.b z f x

23、w.c o m 8 01ajkrkkk=+1 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当计算点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aiikaiajkajkKcKe2=(5.2.21)2)当计算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waiwawajwajaiikaiajkajkKhmhzKcKe)()(2+=(5.2.22)式中:aiK第 i 层的主动土压力系数,可按本规程第 5.2.4 条规定计算;ajk作用于深度jz处的竖向应力标准值,可按本规程第 5.2.3 条规定计算;ikc三轴试验(当有可靠经验时可采用直接剪切试验)确定的第 i 层土固结不排水(快)剪粘聚力标准值(KN/m2);jz计算点深度(m);jm计算参数(m)

24、,zj10m H/1000 且不大于 25.0 直径 D D/500 5.0 单节柱 H/1000 且不大于 10.0 钢管混凝土 施工工艺 多节柱 柱全高 35.0 构件长度 L 3.0 H 10m H/1000 H500 2.0 单层柱 H 10m H/1000 且不大于 25.0 500H1000 3.0 单节柱 H/1000 且不大于 10.0 截面 高度 H H1000 4.0 柱 型钢柱 施工工艺 多节柱 柱全高 35.0 截面宽度 B 3.0 宽度 W W+35 地下连续墙 施工工艺 H/350 墙面平整度 5 宽度 W W+40 墙 下返墙 施工工艺 H/300 墙面平整度 5

25、 w w w.b z f x w.c o m 14 b)填充法 c)注浆法a)直接法 后凿除3216.4.2 竖向结构支承柱,当采用桩基础工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混凝土柱逆作施工,可采用人工或机械等成孔工艺,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 相关要求成桩,土方开挖后应按设计要求形成结构柱。2 型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应与下部混凝土桩组合成中间支撑柱,柱与孔壁之间的空隙应用砂密实充填。3 支承柱与水平结构连接的节点应按设计进行施工,预埋件、后植筋或其他连接构件应保证定位精度。6.4.3 竖向结构混凝土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施工每一层水平结构时,相应的上、下层混凝土墙应预留竖

26、向钢筋,预留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规定。2 混凝土墙宜下返 800 1200,有防水要求的边跨混凝土墙应上返 300 500。3 正作混凝土墙体与下返墙体混凝土连接宜按图 6.2.2 施工:图 6.2.2 墙体上下混凝土连接 1浇筑混凝土 2填充无浮浆混凝土 3压入水泥浆 注:填充的无浮浆混凝土应为高一强度等级的微膨胀混凝土。6.5 土方开挖及运输 6.5.1 土方开挖前应详细了解地质情况,并根据土层特点与设计要求编制土方开挖的施工方案。6.5.2 逆作法出土口的数量应根据土方开挖量、挖土工期和出土机械的台班产量按公式(6.5.2)计算确定:cn=

27、K V/TCW (6.5.2)式中:C每天作业台班数;K其它材料、机械设备的通过出土口运输的备用系数,取 1.21.4;cn出土口数量;T挖土工期(d);V土方开挖量(m3);W出土机械台班产量(m3/台班)。w w w.b z f x w.c o m 15 6.5.3 材料、设备垂直运输竖井的数量应根据工程量计算确定,且不宜少于 2 个。6.5.4 土方开挖宜采用小型挖土机与人工挖土相结合,地下连续墙与中间支承柱周边的土方应采用人工挖土;土方运输宜采用传送带或小型提升设备。6.5.5 土方开挖时应根据柱网轴线和实际情况设置足够通风口及地下通风、换气、照明和用电设备。6.5.6 梁、板下土方应

28、在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开挖,挖出的土应及时运走,禁止堆放在楼板上及基坑周边。6.5.7 土方开挖时地下水应降至开挖面 0.5m以下。6.6 水平结构施工 6.6.1 水平结构施工前应按设计图纸确定出土口、各种施工预留口和降水井口的具体位置、尺寸。6.6.2 水平结构施工时应优先利用土胎模,当土质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其他支模方式浇筑梁板水平结构,应复核围护结构在此工况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6.6.3 当水平结构作为周边围护结构的水平支承时,其后浇带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传力构件。6.7 梁、板、底板与竖向结构的连接施工 6.7.1 当型钢或钢管中间支承柱与梁之间的连接采用钻孔法时,每穿过一根钢筋

29、应立即将孔的双面满焊封严,然后再钻下一个孔、穿筋。6.7.2 当型钢或钢管中间支承柱与梁之间的连接采用钢板传力法时,钢板与型钢宜采用竖向焊接,焊缝应满足设计要求,梁的钢筋与传力钢板之间的焊接件应进行抗拉强度试验。6.7.3 传力钢板的位置应经测量放线确定,钢板的位置应准确,焊接钢板前应将型钢(或钢管)表面清理干净,不得有锈蚀。6.7.4 叠合柱的钢筋接头不得采用绑扎。6.7.5 当地下连续墙与梁节点的连接采用预埋钢筋法、预埋钢板法时,位置应准确,连接应可靠。采用后植筋法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 的有关规定。6.7.6 当地下连续墙与地下室底板连接处设止水条、中间

30、支承柱与底板连接时,柱的四周应设置止水环。16 7 现场监测 7.0.1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施工应对施工过程中岩土体性状、周边环境、相邻建(构)筑物、地下水状态及地下管线设施的变化进行现场监测。7.0.2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施工现场监测应进行现场踏勘,熟悉工程设计、施工情况,调查了解当地地下建筑工程施工经验、周围的建(构)筑物、重要地下设施及道路的布置情况和现状,编制监测方案。7.0.3 现场应监测下列主要对象:1 基坑(槽)底部、侧壁及周边岩土体;2 工程结构主体、中间支承结构及围护结构;3 地下水;4 周边建(构)筑物;5 周边地下管线及设施;6 周边相邻的城市道路;7 自然环境状况。7.

31、0.4 现场应监测下列主要内容:1 围护结构及中间支承结构的变形;2 围护结构内外岩土体变形;3 围护结构周边邻近地下管线的变形和渗漏;4 围护结构周边邻近建(构)筑物的变形;5 围护结构、中间支承结构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位及孔隙水压力的变化;6 围护结构、中间支承结构、基坑底部岩土体卸荷回弹变形及建筑沉降观测;7 施工现场环境条件(主要针对与人体有害气体的类型、含量、浓度及临近地表水体渗漏)。7.0.5 现场监测的项目、监测点的布置应根据监测对象合理布设,并应满足监测控制要求,现场监测项目可按表 7.0.5 执行。表 7.0.5 地下建筑逆作法施工工程现场监测项目表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监

32、测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围护、支承结构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围护、支承结构竖向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围护结构内外岩土体变形 应测 应测 宜测 围护、支承结构邻近建(构)筑物变形 应测 应测 宜测 围护结构邻近地下管线变形 应测 应测 宜测 17 地下水水位及孔隙水压力 应测 应测 可测 地下管线渗漏 应测 应测 可测 围护、支承结构、基坑底部岩土体卸荷回弹变形 应测 宜测 可测 建筑沉降变形观测 应测 宜测 可测 施工现场有害气体状况 应测 应测 宜测 临近现场地表水体渗漏情况 宜测 可测 可测 降水量大小、气温、台风、洪水、冰冻情况 宜测 可测 可测 7.0.6 现场监测位移及变形

33、监测的工作基点数量不宜少于 2 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不应少于 3 点,工作基点应设置于建筑影响范围以外,便于施测并安全保护。7.0.7 位移及变形监测工作初始值的观测,应在地下建筑逆作工程施工基坑开挖之前进行,观测次数不宜少于 2 次,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不应少于 3 次;现场监制工作预警值、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相关标准及结构设计要求确定;监测项目的监测频度、间隔宜结合项目进程情况适当确定,当观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应调整观测频度加密观测次数,必要时应连续监测。7.0.8 逆作法工程施工现场监测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34、5000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J271 及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逆作法工程设计、施工及监测控制安全、精度的要求。18 8 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8.0.1 质量验收应提交文件和记录: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文件;2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3 桩位测量放线图及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4 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及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5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试报告;6 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7 钢筋接头试验报告;8 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试报告

35、;9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1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2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13 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4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8.0.2 竖向构件垂直度验收应提交下列纪录:1 有效断面设计交底记录;2 垂直度验收记录。8.0.3 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有关规定,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判定不应有严重缺陷。8.0.4 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型

36、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 等有关规定。19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20 引用标准名录 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37、范GB50007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5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8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 9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1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11 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 1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3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 14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15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16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 1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38、J271 1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19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 条 文 说 明 22 目 次 1 总 则 23 3 基本规定 24 4 岩土工程勘察 25 5 设 计 27 5.1 设计原则 27 5.2 围护结构设计 27 5.3 竖向结构设计 28 5.4 水平结构设计 29 5.5 地基基础设计 29 5.6 节点设计及构造 30 6 施 工 31 6.4 竖向结构施工 31 6.5 土方开挖及运输 31 6.6 水平结构施工 31 6.7 梁、板、底板与竖向结构的连接施工 32 7

39、 现场监测 33 8 工程质量验收 34 23 1 总 则 1.0.1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也在向高空和地下发展,交通设施也向多层次立体化发展,建筑物基础也越建越深,对基坑的开挖支护技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逆作法就是一项随之兴起的新施工技术。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施工需要制订一本统一的技术规程来规范地下建筑逆作法的设计与施工,保证设计与施工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2 本规程所依据的工程经验为一般地质条件,当为特殊地质条件时,应按当地经验采用。24 3 基本规定 3.0.2 逆作法施工可分为半逆作法、全逆作法和部分逆作法。逆作法设计与施工与本条所述的各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因素

40、决定所采取的设计与施工方案,对这些影响因素应综合考虑。3.0.3 采用逆作法的工程基坑侧壁必须有围护结构,这是本规程的强制性规定,是保证工程及周边建筑安全的必要措施。围护结构的设计应在工程设计时综合考虑,与工程施工图一并设计。3.0.5 逆作法施工中对本条提到的监测是对基坑安全、工程结构安全及相邻建筑安全的保障措施,所提供的数据也是对逆作法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必要调整的直接依据,此项工作必须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25 4 岩土工程勘察 4.0.1 逆作法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等级划分,分阶段进行。4.0.2 逆作法工程岩土工程勘察

41、时,除应执行本条中所述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规定,满足逆作法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要求。逆作法工程经勘察后,当建筑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特别复杂时宜由有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单位对逆作法工程地基基础方案选型、地基计算和处理、围护结构及中间支承结构设计方案、地下水降水和截水设计、地下建筑抗浮设计以及有关设计参数检测的试验设计等岩土工程问题,进行专门的逆作法工程岩土工程咨询设计。4.0.3 逆作法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主要应针对逆作法工程的特点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勘察方案编制时应注重采用多种勘察及测试手段查明建筑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作用;宜采用综合评

42、价方法,对场地和地基稳定性作出结论;应对建筑场地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岩土的治理、地基基础形式、埋深、基坑开挖、围护结构及中间支承结构工程等方案的选型提出建议;结合建筑场地岩土工程条件,针对建筑本身设计特点,对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的可行性、合理性及适宜性作出评价;提出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资料、参数及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工程必要时尚应提供建筑地基处理方案建议。逆作法工程对建筑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具有特殊性要求,应重点针对场地水文条件进行勘察,应采用调查与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法,查明建筑场地周围地表水的汇流、排泄状况,地下建筑影响范围内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条件、水力联系、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特征

43、及水质对地下建筑腐蚀性的影响,提供水文地质参数;针对逆作法工程地基基础设计形式、围护结构模式、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情况分析评价地下水对地基基础设计、施工和环境的影响,预估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危害,提出预防和治理方案建议;地下水对逆作法工程的作用与影响的评价,宜按以下要求进行:1)在最不利组合情况下,地下水对地下建筑结构的上浮作用;2)地下水对地下建筑边坡稳定性的影响;3)当工程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时,地下水水位变化影响范围内,对地面、周边环境及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危害;4)地下水可能产生流砂、流土、管涌、潜蚀等渗透性破坏时,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勘察,分析评价其产生的可能性及对工程的影响。当围护结构开

44、挖过程中有渗流作用宜通过渗流计算确定;5)当围护结构底部存在有高水头的承压含水层时,应分析评价坑底土层的隆起或产生突涌的可能性;6)地下建筑可能位于地下水水位以下时,应对地下水水质对混凝土结构或金属材料的腐蚀性进行评价。4.0.4 逆作法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及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的规定执行,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满足工程逆作设计、施工的要求。勘探点的

45、布设,应根据地 26 下建筑平面形状、荷载的分布情况及建筑场地条件进行,针对工程逆作的特殊要求,应符合以下岩土工程勘察与测试基本要求:岩土工程勘察测试手段、测试样本的采取、测试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及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的有关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室内试验项目除测试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外,尚应测试支护所需岩土的抗剪强度试验指标,土的抗剪强度试验方法应与支护工程设计要求一致,符合设计采用的标准,必要时宜进行残余抗剪强度试验及侧压力系数试验;特殊岩土指标(膨胀土、湿陷性土、冻土)应进行专门性试验。27 5 设 计 5.1

46、设计原则 5.1.3 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来确定,例如: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大小、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等,以及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市政设施、地铁等的影响的大小。逆作法的支承结构在施工阶段与使用阶段的构件有可能不同时,比如施工阶段采用梁柱支撑体系,水平支撑只有梁,再浇叠合梁、板,作为使用阶段的结构,逆作施工阶段竖向支撑只有钢管或芯柱,使用阶段是钢管混凝土结构或叠合柱,这时可按叠合构件进行设计,构件叠合前后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可分阶段取值。构件在施工阶段与使用阶段相同时,应按施工与使用两个阶段选用较高的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来进行设计。5.1.4 地下结构逆

47、作法施工结束后,考虑围护与支撑结构的形式及其变化和上部结构继续施工和正常使用时的受力特点,对其结构进行承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比如部分围护墙是上部结构的剪力墙、内支撑柱在未完全形成复合柱时承受上部的荷载等情况。逆作法结构设计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验算包括基坑外围护结构应分阶段对施工期间和今后作为主体结构的地下室外墙或外墙的一部分,按不同的安全等级要求和受力特点对其进行抗裂(裂缝宽度)计算。逆作法设计应考虑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地下水的变化对周边环境的水平与竖向变形的影响,还应该考虑内支撑结构及外围护结构今后作为主体结构使用对水平和竖向变形的要求。对基坑安全等级一级以及对周边环境变形有限定的二级建

48、筑基坑侧壁,应预先确定对支护结构水平变形的限值。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往往与基坑围护结构的水平变形和基坑外侧土体的竖向变化有关,基坑外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设施本身的结构、构造、尺寸、高度、基础形式不同,抵抗土层变形能力也不同,对周边环境的安全要通过限制基坑变形来保证。5.1.5 逆作法应确定结构各部分的施工顺序、步骤及施工进度,以确定结构设计的各个工况,和对应的结构形式、荷载;施工进度要特别规定防止机械挖土出现超挖,土压力超过围护支撑结构抗力等危及结构安全的情况。另外,运土的重量也是结构设计必须考虑的荷载。支撑体系竖向荷载应包括逆作法施工阶段时构件自重及施工荷载,水平荷载则是逆作法施工阶段外围护结构

49、所传递的水压力、主动土压力、坑外地面荷载的侧压力以及作为永久结构使用阶段的所有荷载:包括结构自重、静止土压力、建筑使用荷载以及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根据逆作法施工方案、采用的机械设备,取土及运输车辆,应考虑地下室顶板和基坑四周的施工荷载和堆载进行设计荷载组合,尚应考虑在施工荷载超载时,结构容许采用临时支撑保证基坑安全与稳定。5.2 围护结构设计 逆作法的围护结构施工设计应满足工艺及环境保护要求,并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上部结构的情况、逆作法施工条件、挖土顺序、取土条件和施工季节等选用逆作法及其围护结构,逆作法的围护结构一般有密排桩、地下连续墙和土钉墙几种形式

50、,其中密排桩根据桩的功能可分为桩墙合一和桩作为临时围护结构两种形式,地下连续墙分为带衬墙和不带衬墙两种,带衬墙地下连续墙又可分为内衬墙与地下连续墙共同作用和内衬墙作为内围护仅起防水作用两种。5.2.1 计算围护结构的内力及变形时,选用分段平面模型并应根据逆作法施工的不同阶段的不同工况来计算,各工况内支撑支点力计算值应用于水平结构通常是地下室楼板及底板的分析与设计。分段平面模型宜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附录 B 的弹性支点法计算,支点刚度系数 kT及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m 应按地区经验取值,当缺乏地区经验时可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附录 C 确定。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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