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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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桐庐县人民政府2020年8月(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副总指挥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总 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赶赴现场,掌握情况,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统一协调各部门、单位应急资源与社会救援力量;(5)研究救灾情况与出现的新问题,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6)指挥应急小组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处理与管理;(7)指定新闻发言人,审定新闻发布材料;(8)组织相关部门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善后处理、事故调 查处理、损害评判等后期工作。2.应急小组办公室职责应急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为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管理和突 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1)贯彻落实

2、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2)组织协调较大(III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检查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3)组织调查一般(IV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4)实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7)对企业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装备和经费等进行 监督、检查;(8)负责县应急指挥部与各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 协调,现场信息的汇总报告和县应急指挥部指令的传达。3 .成员单位职责(1)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环境应急宣传;负责做好 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控工作

3、,正确引导社会舆 论。(2)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牵头制订、修订县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甄别 突发环境事件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建议;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调查处理、环境损害评估等工作,提出 环境应急处置建议,指导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组建突发环境应急队伍 和应急专家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按规定报告和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县领导协调和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 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4、综合工作,做好 全县危险化学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负责重大 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并提供给各相关成员部门;负责推动全县应急 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 伍,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制 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 调拨制度,在应急处置时统一调度。(4)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全县环境应急有关项目建设。(5)县经信局:协助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包括在保 证企

5、业安全的前提下临时停产或部分停产等,以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 放;协调电力、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通信等相关保障工作。(6)县商务局:协调应急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组 织应急物资调出,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7)县公安局:负责事件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设立警戒线; 组织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治安维护,对人员撤 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负 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和 刑事案件的办理。(8)县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按照县应急指挥部 指令,采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扑灭事故现场的火灾、抢

6、救被困 人员,阻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进一步扩大,加强冷却、 防止爆炸;负责提供临时应急用水;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工作。(9)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事件现场交通管制和保障工作, 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联系高速交警杭 州支队处理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交通管制和保障工作。(10)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环境应急装备、防护用品的购置、维护费用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运行经费,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提供资金保障。(11)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所造成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调查。(12)县住建局:负责协调

7、城镇燃气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协助 做好燃气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城区桥梁隧道、市 政设施正常运行,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被损毁市政设施的抢险、 恢复和维护工作;负责落实所管理水体的引水、配水等应急措施,协 助做好水体污染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建设工地扬 尘监督管理对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由建设工地泥 浆、噪声、振动等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应急处置所需 的工程机械设备、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协助做好全县环境应急 物资储备点和紧急避难场所统筹规划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展应 急测绘。(1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抢险预案,加强 危

8、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工 作;参与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码头、港口污 染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人员的 运送,以及危险货物的转移工作。(14)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业等造成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系相关专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负责渔业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农业、渔业等环境污染的预防预警及调查评 估;负责对农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和农业生态环 境突发环境事件灾后恢复工作;负责渔业、农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 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15)县林业水利局:负责所辖江河、水库等水体污染突发

9、环境 事件的水量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指令,结合 实际情况,合理利用重大水利工程,落实引水、配水等应急处置措施; 负责提供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水文监测资料,进行 水文状况分析。负责洪水干旱灾害、森林火灾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的应急处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 管理;负责对林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 生态环境的灾后恢复工作。(16)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道和 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外来旅游人员的疏导工作;负责板店、宾馆等的 应急动员工作;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17)县教育局:开展学

10、校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教育,做好应急 期间对学生的环境应急教育和引导工作。(18)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护工 作;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 建立救护绿色通道,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 况;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和评价,当发现饮 用水污染危及公众身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责令二次供水单位立即停 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县住建局报县政府批准后责令其 停止供水;负责事件发生区域的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及时为乡镇(街 道)提供技术支持。(19)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参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负 责抢险救援过程

11、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综合监督,禁止受污染食 品等生产、流通,维护应急期间市场秩序。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工作,配合涉及特种设备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特种 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通报调查结果。(20)县城管执法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环卫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排水、供水及市政设施的 监督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配合现场洗消工作。(21)县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服务工作,为事件现场提供和预 报有关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分析气象 条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22)县城投公司:做好集团管理的污水、固废处

12、理及燃气、自 来水供应等设施的运行维护;负责燃气安全事故、自来水供水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置;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保障。(23)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报告和 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社区、行政(自然)村开展自救互救和群防群控 工作;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件信息;积极开 展应急处置,协助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 迅速切断污染源,减轻或消除污染;组织对人员的转移安置,做好应 急救援人员、物资保障工作;根据上级安排或应急工作需要协助周边 乡镇(街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 .应急工作组职责(1)现场处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

13、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大 队、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经信局、县城投公司和所在地乡镇 (街道)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 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 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 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相关企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组 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 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

14、处置。(2)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牵头,县林业水利 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城管执法局 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 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应急监测 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点位和频次;做好 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决策提供依据。(3)医学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 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提供应急心理援助;指导 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去污洗消工作;提出

15、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 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 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4)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城投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 置工作;统筹规划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点和紧急避险场所;组织做好环 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 送工作;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测和调控,根据需要 及时组织调运,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

16、场供应;开展应急测绘。(5)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 局桐庐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 局、县教育局、县城投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 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 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 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 题。(6)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社

17、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 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转移人员安置 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 单位、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 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 打击囤积居奇行为。(7)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 局、县教育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环境应急专家组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危废处理、污染控制、化学化工、 环境生态、水利水文、辐射、防化、应急救援等专业领域专家组成, 负责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8、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技 术支持。指挥部各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三)现场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有关类别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1 .渔业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 调。2 .河流船舶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 织协调。3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火 灾、爆炸、泄露等突发事故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4 .其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救援由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 局负责组织协调。目录一、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一)

19、编制目的错误味定义书签。(二)编制依据错误味定义书签。(三)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五)事件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错误味定义书签。(一)应急指挥机构错误味定义书签。(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错误味定义书签。(三)现场指挥机构错误味定义书签。(四)有关类别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监测和监控错误味定义书签。(二)预防工作错误味定义书签。(三)预警及措施错误味定义书签。(四)信息报告与通报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应急响应错误味定义书签。(一)先期处置错误味定义书签。(二)响应分级错误味

20、定义书签。(三)响应程序错误味定义书签。(四)响应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后期工作错误味定义书签。(一)损害评估错误味定义书签。(二)善后处置错误味定义书签。(三)事件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总结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应急保障错误味定义书签。(一)资金保障错误味定义书签。(二)物资保障错误味定义书签。(三)队伍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机制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值守保障错误味定义书签。(六)技术保障错误味定义书签。(七)宣传、培训与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A)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错误味定义书签。七、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桐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流程错误味定义书签。

21、附件2桐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讯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环保部门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联络表错误保定义书签。附件4桐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通讯录错误保定义书签。附件5桐庐县应急物资统计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一)监测和监控具有各相关监测能力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加强日常 环境监测与监测结果分析。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居民集聚区、医院、 学校等敏感区域;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涉及企业进行监控,及时采集、整理、 分析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 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22、以及预警信息监控。1 .渔业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预 警信息监控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2 .河流船舶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和预警信息监控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3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火 灾、爆炸、泄露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 预警信息监控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4 .其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 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桐庐县内 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

23、规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综合分析、 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桐庐县外、有可能对桐庐县造成环境影 响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并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及其他相 关部门通报,对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核实后应及时上 报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要将监测到的可能 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乡镇(街 道)。(二)预防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1)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检查工作,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依法组织调查、登记、风险评估, 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2)统筹

24、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 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 发环境事件。(3)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 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定期开展培训演 练。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市生态环境 局桐庐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三)预警及措施.预警分级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对可以预警的突发 环境事件,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

25、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大小、紧 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 为一般(W级)、较重(in级)、严重(H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 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规定执行。1 .预警信息发布(1)预警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类别、可能影响范围、 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蓝色预警由县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负责发布,黄色预警 由市政府负责发布,橙色及红色预警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发布。(2)预警发布渠道预警信息发布通过桐庐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电 视、报纸、互

26、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3)预警发布流程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县政府提出预 警级别建议。最终由县政府或授权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发布突发环 境事件预警信息。2 .预警措施在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后,相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和机 构及专家,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环境事 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级别。(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 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

27、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 传频次,及时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健康防 护措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影响的人员,并进行妥善 安置。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及时封闭、隔离或者限 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3)应急准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内容,责令应急救援队伍、 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 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环境监测人员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对 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行为加强 环境监管,必要情况下实行停

28、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4)舆论引导: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及相关部门及 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县委宣传 部、县文化与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 .预警变更和解除在预警有效期内,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等发布突发环 境事件预警的部门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 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等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部门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跟踪分析。如有分 析结论证明可以提前提升、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应立即提出 预警变更或解除的建议。预警变更和解除程序与发布

29、程序一致。(四)信息报告与通报.信息报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在事件 发生后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 门报告。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发现 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 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按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进行突 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并核实后在规定 时间内向县政府报告;对于重特大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送。紧 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送。1 .信息报告渠道信息报告可采用传真、网络等方式报告,事后按照突

30、发环境事件 信息报告时间要求及时补充完整的书面报告。2 .信息报告流程对初步认定为一般(W级)或者较大(in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 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 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报 告。县政府应当在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 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县政府及市生态环 境局桐庐分局应当按照重大(H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发生突发环境 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

31、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人群的。(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4)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5)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6)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一)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 即组织力量进行先行处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污染物性质,采取必 要的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迅速切断和控制 污染源,防止污染漫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 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加强对事件现场的监视、控制,及时 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32、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根据事态的严 重程度,报县政府决定是否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或总体应急预案。(二)响应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 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IV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w级应急响应, 由县政府负责应对,启动桐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相关部 门预案视情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县政府报请市政 府负责应对,启动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县政府必须 启动相应的预案,相关部门必须启动相应的部门预案。II级应急响应和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 境事件,县政

33、府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负责应对,启动省专 项应急预案或省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市政府启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和市总体应急预案,有关市级部门、桐庐县政府和县相关部门 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 当提高响应级别;当超出县政府处置能力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支 援申请,由市政府做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 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三)响应程序.启动响应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和有关部门必 须立即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技术支撑队伍赶赴现场,根据应急工作需 要开设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

34、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环境应急监测,采 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轻污染危害,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 生。对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W级响应),由县政府组织设立现场指 挥部;对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n级响应),由市政府组织设立现场 指挥部;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H级响应和I级响应), 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1 .响应措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 力量加强应急工作,并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现场污染处置。在先期处置基础上,继续做好现场污染处 置工作。当涉事企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现场指挥部 组织相关部门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

35、确定污染物种类 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 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 防止水体污染扩大;根据污染物质的性质,分别采取必要的隔离、吸 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 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 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 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2)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 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 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

36、及时 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 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 医疗条件。(3)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 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 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 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医 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工作。(4)应急监测。加强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的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 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方法,

37、确定监测点位和频次,调配应 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并及时报告监测结果,为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5)组织有关环境应急组专家,分析情况,为县应急指挥部、 相关专业应急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6)指令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 急处置、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或其他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 援。(7)市场监管与调控。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区域市场供应情况 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 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 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8)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通过县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

38、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突发事 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 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 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 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 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对于较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政府组织发布。(9)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区和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 点地区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 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

39、位、事发地乡镇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桐庐县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和 应急处置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科 学、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 污染,维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 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40、预案的通 知、桐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E本预案适用于桐庐县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 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 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 康和财产安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街道)及相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 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四)响应终止1.终止条件当事件满足一下情形之一,可终止应急响应。(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解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

41、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 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2.终止程序(1)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终止申请, 经现场指挥部批准;(2)现场指挥部向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提出响应终止建议;(3)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下达响应终止命令。当满足响应终止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相应 应急指挥机构随即撤销。必要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 终止消息。响应终止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 监测。

42、五、后期工作(一)损害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组织在县 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 作,并依法向有关政府报告,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 和生态恢复重建等提供依据。(二)善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 处)根据本地遭受损失的情况,制订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 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突发环境事件引 发的矛盾和纠纷。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三)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43、,查明事件 原因和性质,评估事件影响,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 理建议。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邀请检察机关参加调查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就环境应急 过程、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 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情况开展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 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环境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境应急是否符合保护公众、环境保护的总要求;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 和方法是否得当;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 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 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通

44、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 实,时机是否得当;提出改进措施。总结评估报告向市生态环境局报 告。六、应急保障(一)资金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政 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对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工作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给予有力支持,促进环境应急工作 开展。各环境应急相关部门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职责,提出 项目支出预算,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二)物资保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各乡镇(街道) 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 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

45、危险 化学品、各类常规和特殊污染物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加强有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途径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的道路应急措施;加强应 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 需品的生产和供给;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 的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以保证快速到达现场,不断提高应急能 力。(三)队伍保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建设,组建一支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邀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大中型环境风险单位的 消防、防化、生态环境等应急小组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事发地乡 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46、)和相关单位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确保在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现场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 (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组 织开展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机制保障加强与相近、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 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 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五)值守保障完善日常值班与应急值守相结合的接报、出警机制,并严格组织 实施;充分做好值守状态时的人员、设备、车辆、通讯及物资准备工 作。提升应急科技应用水平,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顺畅,做到 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全面、有效衔接。(六)技术保

47、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互联互通的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共 享,确保决策科学性;加强应急专家库建设,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由 应急小组办公室确定并动态更新,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 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七)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基本知 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自救、 互救能力。县委组织部与县文化与广电旅游体育局要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 版等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因特网等载体及广场宣传活动、发 放有关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 .培训I各乡镇

48、(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急小组办公 室布置的环境应急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和相关预案要求,根据职责组织 开展和参加环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和突发环境事件预防以及应急救助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对环境应急从 业人员的培训I,提升环境应急能力。2 .演练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急小组办公 室布置的环境应急演练工作总体安排和相关预案要求,根据自身职责 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的能力。(A)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县经信局负责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 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健全公路、铁路、 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县公安局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一)由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如因应 急救援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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