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凤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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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南市凤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 录1总贝IJ1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适用范围1.3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2.2 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3 工作组、专家组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3汛(旱)前准备3. 1责任落实3.2 应急预案汛(旱)前检查3.3 工程准备施的建设、管理、维护。23 .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防指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排涝、遇险群众救助、受 灾群众疏散;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承担一般突发事件的抢 险救灾行动,保障安置点群众饮用水供给,协助地方政府转 移危险地区的

2、群众等紧急任务。24 .凤台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发布工 作。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 时向县防指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最新气象信息。组织开 展防汛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 工作。25 .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 工作。26 .凤台河道局:负责全县管理权限内确保堤及涵闸的 日常管理,配合县防汛办做好涵闸调度,参与确保大堤及涵 闸重大险情抢险决策的制定。27 .凤台县地方海事处:负责汛期航道通航管制、防汛 抢险船只的调度、水上交通安全巡查及行洪区周边航道安全 监管;负责在行洪区运用过程中水上交通、作业安全管制, 其负责内

3、容纳入部门职责预案管理,加强运用过程中预警, 确保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28 .凤台县供电公司:负责全县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 作的供电保障、安全用电、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重要排灌涵 闸和机电泵站的正常供电。落实上级安排的农业排灌和抗旱 用电的平价电指标。29 .中国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等凤台分公司:按照 各自经营范围,保障汛期通讯畅通,特别是确保各防汛组织 机构、重要防汛设施的通讯联络畅通。30 .安徽省农垦集团东风湖农场有限公司:负责辖区内 防洪及抢险工作,做好辖区居民、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落 实好责任辖区内各单位企业抢险队伍、物资、资金“三到位”, 制定农场防汛应急预案,清除沟渠内阻水障

4、碍物,保证排涝 渠道畅通无阻。对辖区内所有不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 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给子排除。反馈意见如下:东风 湖农场公司社会职能(防汛抗旱工作)全部移交给县政府管 理。由于农场公司人口多产业单一经济能力较差,为了减轻 农场负担,建议防汛抗旱队伍、物质、资金等工作,由县防 指统筹安排,农场全力配合县防指做好防汛抗旱工作。31 .中煤新集、淮南矿业:负责所属煤矿、沉陷区确保 堤防涵闸及所管理堤防的防洪安全:协助涉矿乡镇做好塌陷 区的防洪排涝及人员转移安置工作。32 .城关镇:负责城防堤的防汛抢险、所辖泵站的管理 和正常运行。负责城区低洼地防汛排涝工作,做好城区相关 防汛抗旱工作。33

5、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 防汛抗旱工作。34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为县防指 办事机构,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 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1)组织拟订并实施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收集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旱行动 情况等;(3)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应对方案 与建议;(4)协调、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县防指工作部署;(5)组织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抗旱队伍建设;(6)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7)组织指导一般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2.

6、3 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当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时,视情组 建现场指挥机构,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或当地党政主要 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工作。2.4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所,负责组织、 指挥、协调、指导、监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2.5 工作组、专家组县防指成立工作组,由县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带 队,赴一线指导督促地方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成立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 成,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应急处置等提供咨询和建议。2.6 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

7、共享 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网络,共同分析研 判汛情旱情和险情灾情,实时共享相关监测预报预警和重要 调度信息,联合开展防灾救灾综合演练、检查督查等,形成 工作合力。当预报发生较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县防指组织 防洪会商,水利、气象等部门派员参加。当河湖达到警戒水 位并预报继续上涨时,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指导有关地方提 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查值守,做好 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准备。洪水灾害发生后,水利部门按照 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派出水利技术专家组,协助应急管理 部门开展险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在汛期,河道、堤防、 泵站、涵闸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

8、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抗旱 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汛(旱)前准备3. 1责任落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 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分包责任制等各类防汛抗旱 责任制,确保防汛抗旱责任全覆盖、无盲区。3.2 应急预案各乡(镇)及各煤矿、各相关单位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河湖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调水方案, 台风灾害防御预案,人员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预案等。3.3 汛(旱)前检查各乡(镇)及各煤矿、各相关单位开展汛(旱)前大检 查,查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度汛责任和 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抗旱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正常

9、运行。3 . 4 工程准备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再建工程复堤复坝任务,整治消除 各类防洪工程度汛隐患,落实汛期在建涉水工程和病险工程 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4 .5应急物资各乡(镇)及各煤矿、各相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干旱威胁的单位应备足 防汛抗旱物资,落实调运措施。5 . 6培训演练各乡(镇)及各煤矿、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防汛抗旱责 任人、防汛抢险队员、抗旱服务队员及有关人员开展汛(旱) 前培训。各乡(镇)及各煤矿、各相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 构及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应开展不同类型的汛(旱)前应急演 练。6 .7 宣传教育各乡(镇)及各煤矿、各相关单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

10、 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推动防灾避险知识进企业、进农村、 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 高风险识别、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3. 8社会动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巡 堤查险、抢险除险、人员转移、抗旱供水等防汛抗旱工作。4监测预警监测预报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水利部门负责水 情、旱情监测预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各部门及时向防汛抗 旱指挥机构报送信息。3.1 预警发布气象部门负责暴雨、气象部门负责暴雨、台风预警发布,水利部门负责水情、旱情预警发布。4. 3预警响应3. 1当发布暴雨预警时,

1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县防办视情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明确重点影响区域和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地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的指 导督促。县气象局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天气预报。(3)县水利局密切监视水情交化,做好重要河湖水情预 报,视情调度重要河湖预排;指导督促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 工程控制运用办法等规定进行调度运用,加强水工程维护、 巡查。(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指导 督促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员加密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5)县住建局和县城管局组织指导城市内涝预警发布, 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建筑施工场所等隐患排 查整治,城市重点易涝部位应急排涝准备等。(6)县

12、文旅体局组织指导各有关景区发布旅游安全提示 信息,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区,疏散游客。(7)县教育局组织指导督促校车在涉水区域、堤坝、高 坡等地段运行所采取的措施。(8)县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主流媒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广泛发布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安排部署,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险区域人员,做好暴雨防范和应对工作3.1.2 当发布河湖洪水预警时,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 以下措施:(1)县防办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提出防御措施和启动 应急预案建议,加强对各地洪水应对工作的指导督促。(2)县水利局密切监视水情变化,及时预报重要河湖洪水;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适时提出防御洪水调度建议;指

13、导督促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工程控制运用办法等规定进行 调度运用,做好水工程巡查、险情抢护。(3)县应急局指导协助各地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 资准备,视情提前预置防洪重点部位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4)县交通局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行洪 河道内桥梁、受洪水威胁重要交通道路的巡查、监视,及时 发布道路通行、航道通航预警信息,加强道路管护和通航安 全管理,做好水毁道路抢修准备。(5)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立即动员部署,提前安排可 能超警戒水位运行河道堤防的巡查防守,提前转移洪涝危险 区域人员,按照要求做好行蓄洪区运用准备,及时开机排涝。3.1.3 当发布台风预警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 以

14、下措施:(1)县防办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明确台风重点影响区 域和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加强对各乡(镇)台风防御工作的 指导督促。(2)县气象局密切监测台风发展趋势,跟踪台风路径风 力及影响范围。(3)县水利局加强重要水工程调度,减轻洪水风险。(4)县应急局指导协助各地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物 资准备。(5)县住建局和县城市管理局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临时构 筑物、搭建物、高空作业等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6)县地方海事处做好渡口、船只安全管理工作。(7)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各乡(镇)做好农业设施加 固等工作。(8)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立即动员部署,提前转移危 险区内群众,做好大水面堤防防风挡浪工作。3

15、.1.4 当发布旱情预警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 以下措施:(1)县防办根据区域抗旱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 强对各地防旱抗旱工作的指导督促。(2)县水利局加强旱情、墙情监测预报,做好重要水利 工程蓄水、引水、提水、调水,增加抗旱水源。(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组织动员,做好各项防 旱抗旱准备,及时开展抗旱浇灌、应急送水等工作。5信息报告及发布1信息报告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 险情、灾情,工程调度运用情况,抢险救灾进展情况,防汛 抗旱人力调集、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人员转移及安置等情 况。4. 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 的

16、报送应及时、准确、全面,重要信息一事一报,因客观原 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首报基本情况,再续报详情。 重大险情、溃堤破坪、人员伤亡等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水工程调度运用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下游和受影 响地区。5. 3信息发布汛(旱)情、灾情和重大决策部署、抗洪抢险、抗旱救 灾行动等防汛抗旱信息由县防指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其 中一般防汛抗旱信息由县防办负责同志审签,重要防汛抗旱 信息由县防指负责同志审签。县防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县防办会同县融媒体中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舆 论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6 应急响应6. 1响应分级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

17、分应急 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W级、III级、II级、I级。7. 2响应条件2. 1启动条件应急响应。当发生成预警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 时,启动IV级应急响应。(1)淮河流域成发生一般洪水,或一条主要河流全线发 生警戒水位的洪水;(2)淮河干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 重大险情;(3)发生面积大于15万亩的洪涝灾害;(4)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影响;(5)全县大面积连续1020天无有效降雨,受旱面积占 相应耕地面积的10%30%,或淮河以南区域发生轻度干旱且 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6)其他需要启动IV级响应的情况。6. 3响应条件3. 1 III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

18、一,为ni级响应条件。(1)淮河流域发生较大洪水,或干流发生2个以上主要 控制站超过警戒水位的洪水;.5应急物资3 . 6培训演练.7 宣传教育4 . 8社会动员4监测预警5 . 1监测预报.2预警发布6 . 3预警响应5信息报告及发布7 . 1信息报告内容2信息报送8 3信息发布6 应急响应6 . 1响应分级. 2 响应条件7 .3 响应启动.4响应措施8 5 响应终止7应急保障9 1队伍保障2物资保障10 3资金保障(2)淮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或一般支流堤防发生 决口;(3)发生面积大于20万亩的洪涝灾害;(4)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较重影响;(5)全县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50

19、%且预报未来一 周无有效降雨;(6)其他需要启动III级响应的情况。11 3. 2 II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n级响应条件。(1)淮河流城发生大洪水,或干流大部分河段发生超过 警戒水位的洪水;(2)淮河干流一般堤防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3)发生面积大于50万亩的洪涝灾害;(4)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县产生严重影响;(5)全县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且预报未来一 周无透墉雨;(6)其他需要启动II级响应的情况。12 3.3 I级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响应条件。(1)淮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干流发生2个以上主要 控制站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2)淮河干流主要堤防发生决口;

20、(3)发生面积大于65万亩的洪涝灾害;(4)全县受旱面积大于播种面积的80%以上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墙雨;(5)其他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情况。13 3 响应启动达到w级、m级、n级、I级响应条件,由县防办提出 响应启动建议,报县防指领导研究决定。w级应急响应启动 由县防指副指挥(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决定,m级 应急响应启动由县防指副指挥(分管负责同志)研究决定, in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防指常务副总指挥研究决定,n级应 急响应启动由县防指总指挥研究决定,I级应急响应启动由 县防指政委研究决定。w级应急响应措施由县水利局按照调度权限做好水工 程调度,每日将相关汛情旱情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情况及

21、时汇总报告县防办、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14 4响应措施4. 1 III级响应行动(1)县防办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跟踪掌握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2)县防指常务副指挥组织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 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 防指,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在县主流媒体发布汛(旱)情 公告。(3)县防指指挥权限调度防洪抗旱工程;县防指成员单 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重要 情况及时报送县防办;县级防汛物资仓库做好物资调配准 备;交通运输部门协调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公路、 桥梁和渡口免费优先通行。(4)各

22、乡镇指挥所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 旱)期,县防指全力做好转移危险区群众、巡查防宁、发动 群众参与抗旱等工作,非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 指。(5)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 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并提前安全转移可能受洪水 威胁的群众;必要时,按照规定申请组织人民武装力量、社 会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和人员转移,上一级防指派出专家 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6. 4.2 II级响应行动(1)县防办负责同志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跟踪 掌握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信 息汇总报告、后勤保障等工作。(2)县防指总指挥或委托常务副指挥、副指挥组

23、织会商, 作出工作部署,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 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必要时,提请县政府作出工作部署; 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按分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 督查;定期在县主流媒体发布汛(旱)情公告;可依法宣布 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县防办视情组织召开新 闻发布会。(3)县防指按权限调度防洪抗旱工程;督促地方政府根 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查防守、抗洪抢险, 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县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 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时,县委、县政府派出督查组分赴各乡 镇督查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 急物资、应急资金、用电指标保障等相关工作,

24、工作情况及 时报县防指。(4)当防指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可依法宣布本地区 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 指;受灾地区的各乡(镇)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乡镇及单位全 力配合相邻地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5)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所在地政府应立即 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并提前安全转移可 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必要时,按照规定申请组织人民武装 力量、社会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和人员转移;上级防指派 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7. 4.3 I级响应行动(1)县防指常务副指挥带班,必要时县防指政委或总指

25、挥到县防办调度指挥;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预测预 报、工程调度、信息汇总上报、后勤保障等工作;必要时, 从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值班力量。(2)县防指总指挥组织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 工作部署,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必要 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作出工作部署;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 汛(抗旱)期;在县主流媒体发布汛(旱)情公告,宣传报 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县防指适时组织 召开新闻发布会。(3)县防指视情提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督查组赴重灾区 督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县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 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协调人民武装力量、社会救援队伍参加 抗洪

26、抢险、抗旱送水;按权限调度防洪抗旱工程;督促地方 政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查防守、抗洪 抢险,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做好 应急物资、应急资金、用电指标、交通运输、受灾救助、疾 病防控、环境监控等保障工作。(4)县政府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依法宣布进入 紧急防汛(抗旱)期,工作情况及时报县防指;受灾地区的 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应赴一线指挥,防指负责同志、成员单 位负责同志,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 作。(5)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所在地方政府应立 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并提前安全转移 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必要时,按照规

27、定申请组织人民武 装力量、社会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和人员转移;县防指领 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8. 5 响应终止当河湖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区域性暴雨或台风影响 基本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旱情已解除或有效缓解, 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由县防办提出响应终止建议, 报县防指领导研究决定。IV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副指挥 (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III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 指常务副指挥研究决定,II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总指挥 研究决定,I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政委、各指挥长研究 决定。7应急保障1队伍保障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专业防汛抢险队、抗旱服务队和群

28、 众性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与人民武装力量、社会救援队伍的 协同处置能力,必要时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抢险和抗 旱救灾。8.2 物资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储备”的原则,各级应采取集中 储备和分散储备、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方式储备各类 防汛抗旱物资,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机制,确保物资储备数量 充足,品种齐全、调运及时。8.3 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已将防汛抗旱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 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应急所需。中央、省财政下拨的特大防 汛抗旱补助费,及时安排,专款专用。财政、审计等部门加 强防汛抗旱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8.4 技术保障县应急局建立全县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将各乡(镇)有 关部门应急预

29、案、队伍、物资等数据统一汇入平台并动态更 新,与县相关部门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统一 规划和布局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多部门共享的全县自然灾害 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立防汛抗旱业务应用系统,为防 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8.5 通信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 与之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各级通信部门应保障防汛抗旱指挥 调度的通信畅通,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做好紧急状态下防汛 通信保障工作。8.6 交通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应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保障抗洪抢 险人员、群众安全转移、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做好抢 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和河道通航、波口的安全监管 等

30、工作。8.7 电力保障电力、发改等部门协调做好抗洪抢险、抢排洪涝、抗旱 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等工作。8后期处置1善后工作8.1.1 防汛抗旱征用补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抗旱)期征用、调用的 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 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调用专业防汛抢险队或抗旱服务 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给子适当补助。8 . 1.2水毁工程修复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 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 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 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由

31、 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9 .1.3防汛抗旱物资补充针对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县 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县防办提出储备计划,相关部门及 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物资储备定额确定。8. 1.4行蓄洪区运用补偿行蓄洪区运用后,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核查财产损 失,提出补偿方案,按程序上报批准执行。8. 1.5灾后恢复重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 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 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原貌。8. 1. 6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应密切监测分析较大水旱灾害可 能引发的次生

32、灾害,及时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及时防范化 解重特大水旱灾害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加强舆情监测和管 控,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9. 2总结评估县防指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对灾 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县防办应对当年防汛抗旱工 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9附则1名词术语解释9.2.1 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成 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 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县人民政府防 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当汛情趋缓时,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

33、构应适时依法宣布结 束紧急防汛期。9.2.2 急抗旱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规定,在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 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时,省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 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宣布本辖区内的相关行政区域 进入紧急抗旱期。在紧急抗旱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 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投入抗旱工作。9.2.3 御洪水方案: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 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 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9. 1.4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

34、量的重现期510年 一遇的洪水。9. 1. 5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 一遇的洪水。9. 1. 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 遇的洪水。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 一遇的洪水。9. 1 8全县性大洪水:县境淮河发生特大洪水,如类 似1954年型洪水,淮河发生2003年洪水淮河发生2007年 洪水。轻度干旱:受早地区作物受早面积占播种面积 的30%以下;以及因早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 人口比例在20%以下。9. 1. 10中度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 的30%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 人口比例达20%

35、40%。1.1 1. 11严重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 的50%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 区人口比例达40%60%o1.2 1. 12特大干旱: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 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 人口比例高于60% o1.3 .13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日供水量为正常 日供水量的90%95%,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 受到一定程度影响。1.4 技术保障通信保障1.5 交通保障电力保障8后期处置1善后工作8. 2总结评估9附则9. 1名词术语解释案管理与更新9.1 励与责任案解释部门9.2 台县防汛工作图案实施时间

36、1.1 1. 14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实际日供水量为正常 日供水量的80%9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 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1.2 .15城市严重干旱:因旱城市实际日供水量为正常 日供水量的70%8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 用水受到严重影响。1.3 1. 16城市特大干旱:因旱城市实际日供水量为正常 日供水量的70%以下,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 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9.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防指负责编制。根据县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 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 乡(

37、镇)及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湖、地区和重 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指备案。9.3 奖励与责任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 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4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解释。9.5 凤台县防汛工作图 角,欠兴内IMOoltHOMH3#8而ORSKoXllO*RH.kotWosef。王大ftixxeM收由oMHttW发WWMMOoaw;财加:OS凤台县防洪工程概况fi*rOIHM潮行泱堤138。米(含毛集)/*XHK刘

38、中好,“8-AK九单.湾仔.C3MK架河三大自然水系和永聿河人有西尤河港刈第机电忖罐泵站804座:M万千瓦(含gJt*lotUfoSH灿泊,水面有70多平方公里.国山埃及其卜那淮河干渡堤防(风台境内)乂台县位于淮河中海,福11假5乡I个开发内河生产分堤31条33290米.主要有现18642米,城防RI堤2926米,配左夏39836米设防水位20.7米.警威水位23.2米,保证水位祀右堤1374米,茨淮新河大堤16943米全县H有确保堤7条76795米,区中浪北大许人潮好、米契坪:港刈流域:工河道】天然潮泊有花家湖、姬沟湖及城北海三畅刘E吁、毛家潮阡、尹家桂用、孤山禽奸泥河家砧、城北湖泵站)耕施

39、66.6201万血.人C160.6718万人.全县转中型防帙吊三座,卬西配河向柒河通域岗时南金坪、三根沟仔、三壁沟81提25. 65*,历史后离水位25.63米(2003年|)熔掰吁、东内林吁、曹岭讦、胸快奸、利民*F:利流域:金良仔、福慎好、赵后胡用、花京潮好主要水系,南砧渔河.北靠茨池断河,一检C-HW 曾XWM7 I*/55w图例县驻地*煤,乡镇驻地湖泊行政村O河沟机电排灌站停铁路一县界一一公路桥梁)(干堤节制间区仔提一塌陷区颔渠道电厂涵洞09.6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总则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 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

40、念,做好防汛 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 防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 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安徽省抗旱条 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淮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凤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预案,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的防范和处置。1.3 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 人民政府行政

41、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 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全民参与 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 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 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及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市防 汛抗旱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2)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制度等;(3)依法组织制定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 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

42、 地区防汛抗旱责任;(5)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 抢险救援工作,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6)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7)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2. 1.1县防指组成县防指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总指挥,县人大常委 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任顾问,分管应急管理部门、水利部门 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县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水 利局局长,安徽省农垦集团东风湖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 指挥,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 办公室

43、,县委组织部、县委非公工委,县委办公室、信访局, 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 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 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 河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凤台地方海事处,州 来集团党委,凤台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凤台分公司,中国移 动凤台分公司,中国联通凤台分公司,中国邮政凤台分公司,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发生大洪水时,县防指可提请县政府调整县防指负责同 志和成员单位,根据需要成立综

44、合协调、综合保障、防洪调 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卫生防疫、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承担防汛抗洪相应工作职责。2. 1.2成员单位职责1 .人武部:负责制定全县民兵参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 的方案:侧重全县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所需的民兵应 急队伍的组建、训练、调集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遇大洪水 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部队、民兵参加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 协调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等紧急任务。2 .县应急局: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水 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的抢险 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助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 险物资,组织险情巡查、应急处置,转移安置受洪水威

45、胁人 员,救援被洪水围困人员。负责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 助。向政府报告发布灾情信息。3 .县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和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组织指导水旱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 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水 工程调度等,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发布水 情旱情。4 .县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乡镇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 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 的履职情况。5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控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 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 工作。6 .县发改委:负责指导制定防汛抗旱设施规划和建设工

46、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 修复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负责督促指导董峰湖行洪区,采 煤塌陷区人员、危房等基本情况调查,配合做好塌陷区人员 转移安置工作。7,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建系统所属(地下车库、负 层建筑)排水防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工作。8 .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有关部门关于农业洪涝、旱灾 害信息后要及时发布信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 术服务,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9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防洪避险知识 宣传,以及校园、校舍的防洪排涝安全,指导在校师生及时 开展应急避险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校园 安置点工作,督促指导

47、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 序工作。10 .县经信局:负责动员调度企业人力和物力参加抗洪 抢险、抗旱救灾,以及本系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抗旱 物资筹集以及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式的监 控,协调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11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 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 众、散布虚假网络信息、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 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 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 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12 .县民政局: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和部署, 组织、指挥和开展水旱灾害受灾群众临时救助以及组织安 排、协调属地政府,做好危险区福利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工 作。13 .县司法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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