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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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为充分调动我市卫生健康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 进全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预防、保健、 治疗和康复的整体技术和科研水平,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 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一、申报范围一般引导项目申报范围为市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副高及以下职称卫生健康工作者,鼓 励其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 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促进青年卫生健康科技人才的成长。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以下简称“两新项目”)申报 范围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

2、划生育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 14号)规定的地区和人 员为准,具体为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 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拟晋升卫生专业技术(基层) 高级职称人员,鼓励其积极运用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项目周 期为1年。该指南申报范围不含中医药类科技项目。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 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二)项目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 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三)项目负责人应

3、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 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 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含57岁);政府部门公务员、已 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四)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科技管 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 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五)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市卫生 健康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六)同一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七)对于已承担项目但无正当理由,超期一年未能按相 关要求办理结题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禁止申报新项目。(八)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2020年5月1日起计算。(九

4、)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南 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 荐工作。三、申报及评审程序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 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综合 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网址)填报相关申请资料。(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 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 号的权限(若已注册的不需要重复注册,只需更新单位信息); 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 息生成申报人账号(往年已有账号者,可继续使用)。(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系统

5、填写和 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 所属推荐单位。(三)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单位统一 推荐报送;广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由大学统一推荐报送; 除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区卫生健 康局按申报限额统一推荐报送。(四)受理及形式审查。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 通过系统受理各推荐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项目,并对各推荐单 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初步意见后报 送市卫生健康委。(五)专家评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 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同时提出 立项建议。(六)确定拟立项项目。根据评审结

6、果,对超过半数以上 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项目,进行综合得 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同分项目按照建议立项专家人数由多到少 排列),按照立项数量和比例确定拟立项项目。四、申报数量限额(一)一般引导项目:对市卫生健康委属单位、各区卫生 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实行限项推荐申报,根据近 5年立项数及结题情况确定具体限额,限项数在科教系统中设 定。(二)两新项目:限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 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中 级或副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每个区不超过8项。五、立项与资助安排(一)一般引导项目:拟定立项210项,包括立项资助120 项(立项资助项

7、目根据专家评审排名情况,资助排名前30名的 项目每项3万元,排名第31-120名的项目每项1.5万元)、立 项不资助90项。对超过半数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 项目,按照组内评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申报的一般引导项目以及市和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和检验机构申 报的一般引导项目,不单独申报和评审,但对于超过半数专家 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项目,分别优先立项 10项和5项,若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不足10项和5项,则由其 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立项。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 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

8、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 31 号)关于支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的要求,对于超过半数专家建 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儿科项目,优先立项21 项,若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不足21项,则由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 择优立项。项目合同总经费额应保持与项目申报总经费额相同。立项 项目的立项资助金额低于申报金额的,由项目申请人自筹解决 所需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 费。(二)两新项目:拟定立项10项,每项资助1万元。六、其他事项(一)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7月2 日下午5点正。项目必须于7月2日下午5点前在网上提交到 推荐单位(部门),届时将

9、关闭系统,停止受理申报。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7 月8日下午5点正。项目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 月12日下午5点正,逾期不予受理。(二)根据原广州市卫生局关于理顺所辖医疗卫生机构 科教管理工作的复函(穗卫函(2014) 161号),已转制成为 高等医学院校(广州医科大学除外)附属医院的单位不予申报 2020年我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三)本次征集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组织评审等 工作委托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负责。(四)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指弓I, 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五)立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最终以2020年市人大批准的 经费预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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