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人身意外险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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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卫工人人身意外险工程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前附表7总那么12采购文件13投标文件14开标18评标20定标25合同授予26合同主要条款28招标内容及需求30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1四、五、七、第四章第五章10“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自动失效),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递交 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 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 标无效。d.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 作时所用的CA锁与

2、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 那么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16投标样品无17开标时间2022- -, 09:00:0018开标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投标文件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0评标结果公告浙江政府采购网:sdf. lkj/sdf. Ikjzjzfcg. gov. cn 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 lkj/ztb. zjtt. gov. cn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0不接受口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 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22踏勘现场0不组织口组织23是否接受转包与分 包0不接受 口接受24

3、履约保证金无25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2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 购政策本工程为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采购标的为货 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本工程依 法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11格扣除扶持政策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 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27供应商信用查询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sdf. lkj/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sdf. lkj/sdf. Ikjccgp. gov. 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 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工程 档案。4、使用规那么: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8特别说明无29不见面钉钉直播开 标本工程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并采取钉钉群交流模 式辅助开标。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请通过钉钉 (DingTalk)软件搜索群号进

5、入本工程专属交流群,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所发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进行人员身份确认,审核入群时间为开标前30分钟内。假设供应商未及时加入本工程钉钉群的, 视为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 开标结果提出异议。30免责声明1 .投标供应商自行承当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 素导致采购工程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 标、工程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当供应商投 标费用。2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平安保障工作,不因工程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平安。假设 发生任何平安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当一切责任并赔

6、偿 损失。31 解释权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局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 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2第一节总那么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工程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1 .1 “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 .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工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 . 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 .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

7、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 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 .6“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 、信函、电报等。3 .投标费用3.1 不管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当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2 本工程由中标人承当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专家费按实际支付收取,代理服务费按 发改价格20111534号文件货物类招标计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包含在报价其他费用内,不在报 价中单列,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赛收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计费标准如下: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收费费率服务招标收费费率工程招

8、标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 1%0.8%0. 7%500-1000 万元0.8%0. 45%0. 55%10005000万元0. 5%0. 25%0. 35%5000万元1亿元0. 25%0. 1%0. 2%4 .特别说明4.1 1供应商不得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4.2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合法享有。供应 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13 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工程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 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

9、式员工。4.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有关部 门查处。4.4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函电,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 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那么不予受理。4.5为采购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工程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工程的其他采购活动。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A4.7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 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1.8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

10、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 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 担法律责任。工程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 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1.9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 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1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4. 10本工程不允许转包。第二节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5. 1采购文件由以下局部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14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 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

12、购响应截止 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那么,被质疑人可 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6.2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 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局部;缺乏15日的,应当顺 延提交投标文

13、件的截止时间。6.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第三节投标文件7 .投标文件的要求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 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识别。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否那么按无效标处理。7.2 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 否那么按无效标处理。7.3 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 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7.4 4投

14、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 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7.5 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 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58 .投标文件的组成8.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局部组成。8.2 资格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8.2.1 资格文件封面(附件一);8.2.2 投标声明函(附件二);8.2.3 2. 3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资格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

15、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 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 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 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8.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16、须在资格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那么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缺乏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1.1.1 2.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8.2.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17、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2.7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附件三)。168.3商务技术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8.3.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附件四);8.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五);8.3.3 授权委托书(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那么无需提交);8.3.4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七);8.3.5 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组人员(附件九,可根据评分标准提供);8. 3.6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成功签

18、订的同类工程(同类项 目是指与采购标的同品类的货物工程)业绩或案例证明何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附件八,可根据 评分标准提供,如有);8. 3. 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8.4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8.4.1 报价文件封面(附件十);8.4.2 投标函(附件十一);8.4.3 报价表(附件十二);8.4.4 4. 4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三)(如有);8. 4.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一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 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9. 4.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材料(如有)。9 .投标报价9.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9、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费用、办 公费用、交通、设备、管理费用、税费、利润以及完成合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 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当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供应商在总价中 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本钱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9.2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9.3 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为人民币、元,否那么按无效标处理。9.4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10 .投标文件有效期10.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从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 限内,供应商不得撤

20、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10.2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也不 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11 .现场踏勘11. 1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 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 商自己承当。12 .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12.1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工程招标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

21、文 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扣分等), 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工程投 标报价,否那么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局部: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工程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 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 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那么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那么视为未提

22、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当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 盖公章局部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 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 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假设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当。(6)与

23、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12. 2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要求18(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那么 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 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以 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

24、议供 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 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 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 无效。13.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 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

25、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 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4.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 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 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 回其投标文件。第四节开标13.开标邀请13.1 开标准备:本工程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

26、织机构 负责记录;19共51页36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3.2 开标主持:本工程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3.3 开标邀请:本工程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 采购云平台, sdf.云平cygov. 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 在线参加。13. 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 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 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

27、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14. 5特别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不建议供应商派代表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采取不见面钉钉辅助开标,敬请谅解。14.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14.1 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14. 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14. 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14. 9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

28、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 件不再进入评审。14. 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 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 审。14. 7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 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那么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 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5. 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工程采用电子交易

29、,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 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20 假设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 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 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 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16. 9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 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 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

30、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 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 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五节评标.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方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1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6 .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31、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 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 .2评审专家从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16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8.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拟和评价。17 .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18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 .评标原那么18.1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

32、那么,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21 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那么进行评分。18.2 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那么视为同意评审报 告。18.4 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 合评分法的采购工程,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33、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非单一产品采购工程,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工程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 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9 .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 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 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方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20 .评标程序20.1 1在评

34、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20.2 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工程书面 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工程的基本概况,采购工程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20.3 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0.4 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 估、比拟,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20.5 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

35、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 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22 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工程档案归档留存。20.6 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 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 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 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

36、存入工程档案资料。20.7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20.8 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当法律责 任。20.9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20.10 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以下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

37、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21.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 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 清、

38、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 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3 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 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 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23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22 .错误修正的原那么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和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 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修正:22.1 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

39、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 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2.2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5 5假设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22.6 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 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22.7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

40、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及方法调整 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 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 24.无效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4.1 未按规定标记、签署、盖章的;24.2 2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4.3 3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4.4 商务条款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的;24.5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4.6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或者虚假的;24.7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

41、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的;24.8 投标文件的语言、币种及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4.9 未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随意进行增删更改的;24.10 供应商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提24 供两个或多个报价、参数及其他可选择内容的(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 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24. 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而供应商 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电子答复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 其所作出的电子答复不合理的;24. 1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4.

42、 1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补正或拒绝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24. 14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和报价明细表等内容填写有误的且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 正意见的;24.15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的;24. 1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24. 17供应商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4. 18为采购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工程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24.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的;24. 20投标的实

43、物样品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24.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解密,又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24 . 2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25 . 23法律、法规中规定无效的。25.废标26 .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缺乏三家的;27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9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 .突发情况处理26.1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 的公平、公正和平安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

44、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5(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平安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 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 当重新采购。26.2 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 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

45、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 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第六节定标27 .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27.1 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工程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

46、复采购代理机构。27.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sdf. Ikjzjzfcg. gov. cn)和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 lkj/ztb. zjtt. gov. cn)上公告采购结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 .质疑和投诉1.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 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

47、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 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 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 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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