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区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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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区分一、房屋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概念转移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方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 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缘由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合同、 证明等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全部、投资人以其个 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担当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有几种缘由,如投资人打 算解散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 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

2、应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 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及其他债务。在清算结束以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 结束后,余下的房产可由业主个人登记产权,这种登记属于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方法第18条规定,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 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 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削减的;3)房屋翻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二、房屋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区分由以上可以看出转移登记主要是发生在权利主体变化的场合,而变更登记则是指全部 权

3、人不发生变化。在确定是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的,首先要确定房屋的全部权主休是否 发生了变化。详细为:1、登记前后权利主体的变动情形不一样。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不全都,而变更登 记前后的权利主体全都,只是权利主体形式(如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了变化,或者是 权利客体形式(如房地产名称、用途、面积等)发生了变化,但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人是同 一人。这是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分。2、房地产转移登记是一种房地产转让行为,即房地产权利人将其拥有的房地产转移给 他人的行为。而房地产变更登记不是房地产转让行为,只是房地产登记权利主体或客体形 式上的变化,变更登记后,房地产权利人并没将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

4、,而仍归 原权利人全部。3、是否缴税不同。房地产转移登记属房地产交易,需要缴纳契税、所得税等,而变更 登记不属交易行为,故不需缴纳任何税。【留意】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方法关于登记的概念比较粗糙,将转移登记视为变更登记的 一种。土地登记方法第三十八条本方法所称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转变,或 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第三十九条 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 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深圳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则将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明确

5、区分。另,深圳条例效力 不低于土地登记方法,实践中以深圳条例为准。三、房屋转移登记流程的留意事项1、未要求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不能供应原件核验的,应提交经有 权机关确认与原件全都的复印件。全部复印件材料均使用A4纸2、书写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3、申请人应协作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就登记有关问题接受询问;4、共有房屋的登记,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5、经询问夫妻共有的房屋:受让方提交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共有房屋合同原 件,身份证明;6、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全部权,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的,除提 交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

6、转让的书面文件原 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或抵押权预报登记证明原件;同时提交抵押权注销申请的,抵押权注 销与转移登记一并办理;未提交抵押权注销申请的,转移登记后在房屋全部权证附记栏内注 记抵押状况。四、房屋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1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 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2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3 .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4 .专项修理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

7、后签订购房合同的)5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 .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我国 平安审查批准文件7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购房文件。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需提交材料:1 .原房屋全部权证(原件)2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3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4 .原房屋全部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全部权人栏空白)5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屋)6 .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7 .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我国 平安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8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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