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令 第6号《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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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平安规定已经2020年11月30日 应急管理部第3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 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黄明2021年7月25日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平安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平安工作,预防和 削减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平安,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其次条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急的冶金、有色、建 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 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平安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规定。其次十七条粉尘涉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粉 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 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产生、输送、收集、贮存可燃性粉尘,并且 有较大危急因素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 标志的;(二)粉尘防爆平安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 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粉尘防爆平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 定期检测或者检查的;(四)未为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从业人员供应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

3、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粉尘防爆平安的监控、报 警、防控等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 据、信息的。其次十八条 粉尘涉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 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 产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依据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从 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照实 记录专项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状况的;(二)未照实记录粉尘防爆隐患排查治理

4、状况或者未向 从业人员通报的;(三)未制定有关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 期组织演练的。其次十九条 粉尘涉爆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 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事 故隐患,未实行措施消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 产法有关规定,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责令 马上消退或者限期消退,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拒不执 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粉尘涉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粉 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

5、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 元以下的罚款:(一)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平安设施没有进 行粉尘防爆平安设计,或者未依据设计进行施工的;(二)未依据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平安管理制度或者内容 不符合企业实际的;(三)未依据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平安风险,未 建立平安风险清单或者未准时维护相关信息档案的;(四)粉尘防爆平安设备未正常运行的。第三十一条平安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托付开展技术 服务工作,出具失实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 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平安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接受托付开展技术

6、服务工作,出 具虚假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有关规 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 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粉尘涉爆企 业担当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平安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 任人员,吊销其相应资质和资格,5年内不得从事平安评价、 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峻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 业禁入。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

7、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可燃性粉尘,是指在大气条件下, 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猛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纤维或者飞絮。本规定所称粉尘爆炸危急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和 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依据爆炸性环境消灭的 频率或者持续的时间,可划分为不同危急区域。第四条 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防爆平安工作负主体责 任,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规定的粉尘防爆平安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平安生产责任 制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 建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 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平安生产。第五条 县级以上

8、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 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 的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依据分级属地的 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平安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监督。其次章平安生产保障第六条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粉尘防爆平安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粉尘防爆平 安工作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中明确主要 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及粉尘作业岗位 人员粉尘防爆平安职责。第七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建立和落 实粉尘防爆平安管理制度。粉尘防爆平安管理制度应当包

9、括 下列内容:(一)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粉尘作业岗位平安操作规程;(四)粉尘防爆专项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五)粉尘清理和处置;(六)除尘系统和相关平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 修理管理;(七)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第八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组织对涉及粉尘防爆的生 产、设备、平安管理等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等相关从 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作 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爆炸风险,把握粉尘爆炸事故防范 和应急措施;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照实记录粉尘防爆专项平安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等状

10、况,纳入员工教育和培训档 案。第九条 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为粉尘作业岗位从业人员供 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 育从业人员依据使用规章佩戴、使用。第十条 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制定有关粉尘爆炸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并依法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或者粉尘爆炸事 故后,粉尘涉爆企业应当马上启动应急响应并撤离疏散全部 作业人员至平安场所,不得接受可能引起扬尘的应急处置措 施。第十一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定期辨识粉尘云、点燃源 等粉尘爆炸危急因素,确定粉尘爆炸危急场所的位置、范 围,并依据粉尘爆炸特性和涉粉作业人数等关键要素,评估 确定有关危急场所平安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明 确责任部

11、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平安风险清单,准时维护平安 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过程的信息档案。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在粉尘爆炸较大危急因素的工艺、场 所、设施设备和岗位,设置平安警示标志。涉及粉尘爆炸危急的工艺、场所、设施设备等发生变更 的,粉尘涉爆企业应当重新进行平安风险辨识评估。第十二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依据粉尘防爆平安规 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结合粉尘爆炸风险管控 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排查事项、具体 内容、排查周期及责任人员,准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照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构成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 患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治理方

12、案,落实措施、责任、 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准时消退事故隐患。第十三条粉尘涉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涉及粉尘爆 炸危急的工程项目平安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依据粉尘防 爆平安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平安设施设 计文件、施工方案中明确粉尘防爆的相关内容。设计单位应当对平安设施粉尘防爆相关的设计负责,施 工单位应当依据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第十四条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粉尘爆炸危急场所的建 (构)筑物的结构和布局应当符合粉尘防爆平安规程等 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实行防火防爆、防雷等措 施,单层厂房屋顶一般应当接受轻型结构,多层厂房应当为 框架结构,并设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泄压面积。

13、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严格把握粉尘爆炸危急场所内作业人 员数量,在粉尘爆炸危急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休息 室、办公室、会议室等,粉尘爆炸危急场所与其他厂房、仓 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规定。第十五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依据粉尘防爆平安规 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将粉尘爆炸危急场 所除尘系统依据不同工艺分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可燃性粉尘 不得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急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 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禁止互联互通。存在粉尘爆炸 危急的工艺设备应当接受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 一种或者多种控爆措施,但不得单独实行隔爆措施。禁止接 受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接受

14、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 镁等金属粉尘应当接受负压方式除尘,其他粉尘受工艺条件 限制,接受正压方式吹送时,应当实行牢靠的防范点燃源的 措施。接受干式除尘系统的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依据粉尘防爆 平安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工艺实 际状况,安装使用锁气卸灰、火花探测熄灭、风压差监测等 装置,以及相关平安设备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可能 存在点燃源和粉尘云的粉尘爆炸危急场所的实时监控。铝镁 等金属粉尘湿式除尘系统应当安装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的液 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并保持作业场所和除尘器本体良好 通风,防止氢气积聚,准时规范清理沉淀的粉尘泥浆。第十六条 针对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

15、易产生气械 点燃源的工艺,粉尘涉爆企业应当规范实行杂物去除或者火 花探测消退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并定期清理维护,做好相关 记录。第十七条 粉尘防爆相关的泄爆、隔爆、抑爆、惰化、 锁气卸灰、除杂、监测、报警、火花探测消退等平安设备的 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修理、改造和报废,应当 符合粉尘防爆平安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相关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应当供应相关设备平安性能和使 用说明等资料,对平安设备的平安性能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对粉尘防爆平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 护、保养,并依据粉尘防爆平安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定期检测或者检查,保证正常运行,做好相关记 录,不得关闭、破坏直

16、接关系粉尘防爆平安的监控、报警、 防控等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 息。粉尘涉爆企业应当规范选用与爆炸危急区域相适应的防 爆型电气设备。第十八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依据粉尘防爆平安规 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粉尘爆 炸危急场所的粉尘清理制度,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 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尘爆炸危急场所醒目位置张 贴。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定期清理粉尘并照实记录,确保可能 积尘的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准时规范清理“粉尘作 业区域应当保证每班清理。铝镁等金属粉尘和镁合金废屑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 应当避开粉尘废屑大量积累或者装袋后多层堆垛码放;需要临

17、时存放的,应当设置相对独立的暂存场所,远离作业现场等人 员密集场所,并实行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火 防爆措施。含水镁合金废屑应当优先接受机械压块处理方式, 镁合金粉尘应当优先接受大量水浸泡方式暂存。第十九条 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爆炸危急场所设备设施或 者除尘系统的检修修理作业,应当实行专项作业审批。作业 前,应当制定专项方案;对存在粉尘沉积的除尘器、管道等设 施设备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当清理洁净内部积尘和作业区域的 可燃性粉尘。作业时,生产设备应当处于停止运行状态,检修 修理工具应当接受防止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作业后,应当 妥当清理现场,作业点最高温度恢复到常温后方可重新开头 生产。其

18、次十条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做好粉尘爆炸危急场所设施 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对检修承包单位的平安管理,在承包协 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平安生产权利义务,对检修承包单位的 检修方案中涉及粉尘防爆的平安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审 核,并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其次十一条平安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粉尘涉爆企业供应 粉尘防爆相关的平安评价、检测、检验、风险评估、隐患排查 等平安生产技术服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粉尘防 爆平安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开展工作,保证其 出具的报告和作出的结果真实、精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第三章监督检查其次十二条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应当依 据分级属地原则,加强对企业粉尘防爆

19、平安工作的监督检查, 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将粉尘作业人数多、爆炸风险 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其次十三条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对企业实 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一)粉尘防爆平安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平安管理制度的建 立、落实状况;(-)粉尘爆炸风险清单和辨识管控信息档案;(三)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四)粉尘清理和处置记录;(五)粉尘防爆专项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六)粉尘爆炸危急场所检修、修理、动火等作业平安管 理状况;(七)平安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或者检查等状况;(八)涉及粉尘爆炸危急的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状况;

20、(九)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状况。其次十四条 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应当依据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等有关标 准和规定,对企业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 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粉尘防爆平安措施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企业落实粉尘防爆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其次十五条 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可以依 据需要,托付平安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供应平安评价、检测、检 验、隐患排查等技术服务,并担当相关费用。平安生产技术服 务机构对其出具的有关报告和作出的结果负责。平安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或者作出的结果可 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之一。粉尘涉爆企业不得拒绝、阻挠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 的部门托付的平安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其次十六条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平安监管的部门应当加 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粉尘防爆专业学问培训,使其了解相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把握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提高其行政执法力量。第四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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