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题一健康监护.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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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职业(zhy)健康监健康监护护中国中国(zhn u)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2016年年8月月第一页,共六十八页。主要主要(zhyo)内容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监护第二节、监护(jinh)(jinh)对象及周期对象及周期第三节、监护结果评价及处置第三节、监护结果评价及处置第四节、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四节、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第二页,共六十八页。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i sh)1.1.历史背景历史背景2.2.基本概念基本概念3.3.相关法律相关法律(fl)(fl)、法规、技术标准、法规、技术标准4.4.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5.5.相关的责任

2、和义务相关的责任和义务6.6.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则7.7.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第三页,共六十八页。1.历史背景职业健康监护是职业健康监护是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nindi)(nindi)欧共体提出的欧共体提出的一项职业卫生服务的新技术,在美国、澳大利一项职业卫生服务的新技术,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欧共体成员国等开展比较完善。亚、日本、欧共体成员国等开展比较完善。20世纪世纪80年代初国家化工部、冶金部率先在我国年代初国家化工部、冶金部率先在我国引入职业健康监护系统工程,

3、在化工冶金系统引入职业健康监护系统工程,在化工冶金系统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收到良好效果。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收到良好效果。第四页,共六十八页。2.概念(ginin)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是根据劳动者的)是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职业接触史,通过,通过系统的定期或不定期系统的定期或不定期医学检查医学检查和和健康相关资料健康相关资料收集,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评价职业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评价

4、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暴露者健康的影响及其程度,掌握劳病危害因素对暴露者健康的影响及其程度,掌握劳动者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动者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snhi)(snhi)征象,以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的干预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所便采取相应的的干预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疾病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致疾病的发生和进一步发展。第五页,共六十八页。职业健康(jinkng)监护在职业病防治措施中的位置一级预防二级预防(yfng)三级预防病因预防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危害(wihi)因素对人的作用和损害。不足:尽管理想,但费用高,技术水平限制,难以理想化实现。早发现健康损害早发现健康损害早期检测和诊

5、断人体早期检测和诊断人体受到职业性有害因素受到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损害所致的健康损害职职业健康监护。业健康监护。治疗和康复患病以后,给予积极的治疗和促进康复的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结合生产环境检测和职业流行病学分析,研究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在人群中的发生、发职业健康监护结合生产环境检测和职业流行病学分析,研究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在人群中的发生、发展规律,接触(剂量)展规律,接触(剂量)-反应(效应)关系,评价防护措施效果,并为制定、修订卫生标准及采取进一反应(效应)关系,评价防护措施效果,并为制定、修订卫生标准及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从而达到一级预防目的。步的控制措施提供科

6、学依据,从而达到一级预防目的。第六页,共六十八页。3.相关法律(fl)、法规、技术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合同法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五条第四十二条、四十五条用人用人单位位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监督管理督管理办法法国家安全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督管理理总局令第局令第49号,号,2012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技技术规范范(GBZ188-2014)第七页,共六十八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用人单位位对从事接触从事接触职业病危病危害的作害的作业的的劳动者,者,用人用人单位位应当按照国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7、督管理部理部门、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的的规定定组织上上岗前、前、在在岗期期间和离和离岗时的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并将,并将检查结果果书面告知面告知劳动者。者。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位承担。用人用人单位位不得安排未不得安排未经上上岗前前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的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病危害的作害的作业;不得安排;不得安排有有职业禁忌的禁忌的劳动者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在职业健康健康检查中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害的劳动者,者,应当当调离原离原工作工作岗位,并妥善安位,并妥善安置;置;对未未进行离行离岗前前职业健康健康

8、检查的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止与其与其订立的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服服务机构机构职业健康健康检查应当由当由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生机构承担。第八页,共六十八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lodng)合同法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五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合同法法四四十十二二条条 劳动者者有有下下列列情情形形之之一一的的,用用人人单位位不不得得依依照照本本法法第第四四十十条条、第第四四十十一一条条的的规定定解解除除劳动合合同同:(一一)从从事事接接触触职业病病危危害害作作业的的劳动者者未未进行行离离岗前前职业健健康康检

9、查,或或者者疑疑似似职业病病病病人人在在诊断断或或者医学者医学观察期察期间的;的;四四十十五五条条 劳动合合同同期期满,有有本本法法第第四四十十二二条条规定定情情形形之之一一的的,劳动合合同同应当当续延延至至相相应的的情情形形消消失失时终止止。但但是是,本本法法第第四四十十二二条条第第二二项规定定丧失失或或者者部部分分丧失失劳动能能力力劳动者者的的劳动合合同同的的终止止,按按照照国国家家有关工有关工伤保保险的的规定定执行。行。第九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职业(zhy)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监护监管办法监护监管办法参考和借鉴原卫生部参考和借鉴原卫生部职业健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监护管理办法中的部分

10、中的部分(b fen)(b fen)内容,作为国家安内容,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规章,全监管总局部门规章,监护监管办法监护监管办法紧紧围紧紧围绕着国家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而制定,绕着国家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而制定,凡是不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责范围的,在凡是不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责范围的,在监监护监管办法护监管办法中没有作出规定,如职业健康体检机中没有作出规定,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资质认定、管理、处罚等。构的资质认定、管理、处罚等。第十页,共六十八页。职业职业(zhy)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范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规范规定了职业健

11、康监护的基本原则(yunz)(yunz)和接触相和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2014年年5月月14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发布(国卫通告发布(国卫通 2014 4号),强制性国家职业卫号),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自)自2014年年10月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之日起,GBZ188-2007同时废止。同时废止。第十一页,共六十八页

12、。4.职业健康(jinkng)监护的目的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分布情况;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分布情况;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hunjng)(hunjng)中职业病危害的关系及中职业病危害的关系及危害程度;危害程度;识别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识别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采

13、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第十二页,共六十八页。5.相关的责任相关的责任(zrn)和义务和义务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qunl)(qunl)和义务和义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的责任(zrn)和义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对从事

1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私权、保密权。应保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能按时参加安排的应保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能按时参加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

15、视为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应安排即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健应安排即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但应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康检查,但应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应根据企业应根据企业(qy)(qy)文化理念和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qy)(qy)经营情况,鼓励制订经营情况,鼓励制订比本规范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比本规范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qy)(qy)可持续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第十四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的责任(zrn)用

16、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jinh)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jinh)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第十五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的责任(zrn)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是检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保证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应检尽检的重要依据。监护监管办法规定,用人

17、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从近年来检查和调研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检查上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有的用人单位甚至(shnzh)不安排职业病危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经费保障方面,一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经费无固定渠道,致使经费没有保障,严重影响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第十六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的责任(zrn)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cnji)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用人单位在

18、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第十七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的责任(zrn)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不是所有的医疗卫生机构都能承担,监护监管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职业健康检查既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涉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涉及到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应当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把关

19、,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承担这项工作。在日常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用人单位选择无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wihi)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普通体检代替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这种做法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达不到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wihi)、及时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目的。第十八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的责任(zrn)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zlio):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用人单位提供的这些资料(zl

20、io)是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劳动者健康状况作出正确判断的必要基础。首先,不同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的目标疾病各不相同,用人单位只有如实提供有关资料(zlio),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才能确定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从而对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作出客观评价;其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只有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zlio),才能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中对用人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与建议。第十九页,共六十八页。用人单位的责任(zrn)职业(zhy)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zhy)病(职业(zhy)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zhy)病(职业(zhy)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二十

21、页,共六十八页。劳动者的权利(qunl)和义务(1)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qunl)(qunl),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2)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参与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发挥应有的作用。程。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发挥应有的作用。(3)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

22、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4)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加应本着自

23、愿的原则。(5)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第二十一页,共六十八页。职业健康检查机构(jgu)的责任和义务(1)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获得健康检查资质,并在其获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相审定、批准,获得健康检查资质,并在其获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关活动。(2)职业健康检查只能由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技术人

24、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只能由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保证其从事职业健康工作的主检医师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保证其从事职业健康工作的主检医师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同时还应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便专业技能,同时还应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便分析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的关系,判断其是否适分析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的关系,判断其是否适合从事该工作岗位。合从事该工作岗位。(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维护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维护(wih)(wih)和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包括不受用人单和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包括不受用人

25、单位、劳动者和其他行政意见的影响和干预。当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或职业健康检位、劳动者和其他行政意见的影响和干预。当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干扰或破坏时,可向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查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干扰或破坏时,可向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出申诉。第二十二页,共六十八页。(4)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jinch)(jinch)机构应客观真实地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客观真实地报告职业健康检查(jinch)(jinch)结结果,对其所出示的检查果,对其所出示的检查(jinch)(jinch)结果和总结报告责任。结果和总结报告责任。(5)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

26、员应遵守职业健康监护的伦理道德规范,保护劳动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应遵守职业健康监护的伦理道德规范,保护劳动者的隐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被用于其他目的。者的隐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被用于其他目的。(6)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将检查的目的和每项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将检查的目的和每项检查的意义向被检者解释清楚,并应说明接受或拒绝该项检查可能产生的检查的意义向被检者解释清楚,并应说明接受或拒绝该项检查可能产生的利弊。利弊。(7)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有义务接受劳动者对健康检查结果的询问或咨询,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有义务

27、接受劳动者对健康检查结果的询问或咨询,要如实地向劳动者解释检查结果和提出的问题,解释时应考虑劳动者的文要如实地向劳动者解释检查结果和提出的问题,解释时应考虑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化程度和理解能力。(8)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广义的职权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广义的职权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必要时可以向用人单位建议进行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员必要时可以向用人单位建议进行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之外的健康监护项目。求之外的健康监护项目。第二十三页,共六十八页。5.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wihi)因素和职因素和职业健康监护人

28、群的界定原则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开展开展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的的职业病危害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因素的界定原则职业健康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人群的界定原则第二十四页,共六十八页。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yn s)的界的界定原则定原则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疾病或其他不良健康效应的各种危害因素,包括各种致疾病或其他不良健康效应的各种危害因素,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质、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有害的化学物质、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病有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强制性和

29、生的其他职业病有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确定需要或适合推荐性两种。确定需要或适合(shh)(shh)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第二十五页,共六十八页。(1)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必须已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危害因素必须已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危害因素。因素分类目录的危害因素。(2)该危害因素有确定的慢性毒性作用,并能引起慢性职业病或该危害因素有确定的慢性毒性作用,并能引起慢性职业病或慢性健康损害;或有确定的致癌性,在暴露人群中所引起的职慢性健康损害;或

30、有确定的致癌性,在暴露人群中所引起的职业性癌症有一定的发病率;或有明确的急性毒性,从事该作业业性癌症有一定的发病率;或有明确的急性毒性,从事该作业有明确的职业禁忌证有明确的职业禁忌证 (3)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 符合以上条件者应实行强制性职业健康监符合以上条件者应实行强制性职业健康监护。有特殊健康要求护。有特殊健康要求(yoqi)(yoqi)的特殊作业者亦应实行强制性健康监护。的特殊作业者亦应实行强制性健康监护。(4)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的慢性毒性作用和健康损害或致癌作用)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的慢性毒性作用和健康损害或致癌作用尚不能肯定,但有动物实验或流行病学调查的证据,有可靠

31、的技术尚不能肯定,但有动物实验或流行病学调查的证据,有可靠的技术方法,通过系统地健康监护可以提供进一步明确的证据,执行强制方法,通过系统地健康监护可以提供进一步明确的证据,执行强制性职业健康监护;性职业健康监护;第二十六页,共六十八页。(5)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外的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外的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需通过专家评估后确定,评估标准是:需通过专家评估后确定,评估标准是:a)a)这种物质在国内正在使用或准备使用,且有一定量的暴露人群;这种物质在国内正在使用或准备使用,且有一定量的暴露人群;b)b)要查阅相关文献,主要是毒理学研究资料,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

32、要查阅相关文献,主要是毒理学研究资料,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害化学物质的分类标准及其对健康损害的特点和类型;规定的有害化学物质的分类标准及其对健康损害的特点和类型;c)c)查阅流行病学资料及临床资料,有证据表明其存在损害劳动者健康的可查阅流行病学资料及临床资料,有证据表明其存在损害劳动者健康的可能性或有理由怀疑在预期的使用情况下会损害劳动者健康;能性或有理由怀疑在预期的使用情况下会损害劳动者健康;d)d)对这种物质可能引起对这种物质可能引起(ynq)(ynq)的健康损害,是否有开展健康监护的正确、有效、的健康损害,是否有开展健康监护的正确、有效、可信的方法,需要确定其敏感性、特异性和阳性预

33、计值;可信的方法,需要确定其敏感性、特异性和阳性预计值;e)e)健康监护能够对个体或群体的健康产生有利的结果。对个体可早期发现健康监护能够对个体或群体的健康产生有利的结果。对个体可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或治疗措施;对群体健康状况的评价可以预健康损害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或治疗措施;对群体健康状况的评价可以预测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测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f)f)健康监护的方法是劳动者可以接受的,检查结果有明确的解释;健康监护的方法是劳动者可以接受的,检查结果有明确的解释;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规范。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规范。第二十七页,共六十八页。职业健康监护人群

34、的界定(ji dn)原则(1)接触需要开展强制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都应)接触需要开展强制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都应接受职业健康监护;接受职业健康监护;(2)接触需要开展推荐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原则上)接触需要开展推荐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原则上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接受健康监护;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接受健康监护;(3)虽不是直接从事接触需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虽不是直接从事接触需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应视同职业性接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

35、样的接触,应视同职业性接触,需和直接接触人员一样接受健康监护;触,需和直接接触人员一样接受健康监护;(4)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和发病的特点及剂量)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和发病的特点及剂量-效应关系效应关系(gun(gun x)x),应确定暴露人群或个体需要接受健康监护的最低暴露水平,其主要,应确定暴露人群或个体需要接受健康监护的最低暴露水平,其主要根据是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及个体累计暴露的时间;根据是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及个体累计暴露的时间;(5)离岗后健康监护的随访时间,主要根据个体累积暴露量和职业)离岗后健康监护的随访时间,主要根据个体累积暴露量和职业病危害因

36、素所致健康损害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的特点决定。病危害因素所致健康损害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的特点决定。第二十八页,共六十八页。7.职业健康(jinkng)监护工作程序1用人用人单位制位制订本本单位的位的职业健康健康监护工作工作计划划2用人用人单位位选择并委托具有并委托具有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的机构进行行职业健康健康检查。3职业健康健康检查机构机构对职业健康健康检查结果果进行行汇总,提交健康,提交健康检查结果果报告。告。第二十九页,共六十八页。上上岗前前检查1.在在岗期期间定期定期检查2.离离岗体体检(离(离岗时检查、离、离岗后医学随后医学随访)3.应急健康急健康检查4.第二节、职业健康监护第二节、

37、职业健康监护(jinh)种类种类和周期和周期第三十页,共六十八页。1.上岗前检查上岗前检查(jinch)目的和意目的和意义(1)发现有无有无职业禁忌禁忌证,根据健,根据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工康状况合理安排工种(种(岗位)。建立位)。建立接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病危害因素人素人员的基的基础健康健康档案。档案。(2)分清)分清职责。避免招收已患避免招收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病的患者进入工作入工作岗位,避免位,避免劳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双方的合法法权益益检查对象象(1)新招收新招收员工工(就(就业或入或入职););(2)转岗作作业人人员或者增加新的或者增加新的职业病危害作病危害作业;(3)拟从事有特殊从事有特殊健

38、康要求作健康要求作业的人的人员,如高,如高处作作业、电工作工作业、职业机机动车驾驶作作业等。等。(4)工)工伤事故或事故或长期休假后再上期休假后再上岗者者检查项目及周期目及周期按照按照职业健康技健康技术规范范执行,后行,后详述。述。强制性强制性第三十一页,共六十八页。2.在岗期间在岗期间(qjin)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和意目的和意义(1)发现职业禁忌禁忌证,及,及时调换工种工种岗位;位;(2)早期)早期发现健康健康损害,及害,及时治治疗;(3)早期)早期发现、早期早期诊断、早断、早期治期治疗职业病。病。检查对象象(1)接触)接触职业危害作危害作业人人员;(2)职业病患病患者或疑似者或疑

39、似职业病人复病人复查;(3)职业病普病普查检查项目及周期目及周期按照按照职业健健康技康技术规范范执行。必行。必检项目目为强制性制性检查项目,目,选检项目根据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情况确定,后详述。述。第三十二页,共六十八页。3.离岗时健康检查离岗时健康检查目的和意目的和意义(1)了解健康状况,了解健康状况,分清健康分清健康损害害责任。任。(2)落)落实劳动者健康者健康权益。益。检查对象象(1)离开目前)离开目前的工作的工作岗位;位;(2)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合同;(3)退休;)退休;(4)企)企业发生生分离合并解散破分离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等情形时,接,接触触职业病危害因病危害因素的全体人素的全

40、体人员检查项目及周期目及周期根据根据劳动者在者在岗期期间接触的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病危害因素,按照照职业健康技健康技术规范范执行。行。常常见的的职业病危病危害因素离害因素离岗时健健康康检查项目目见表表6-1第三十三页,共六十八页。4.离岗后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离离岗后医学随后医学随访检查(1)如接触的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响,或发病有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仍有可能发生生职业病,需病,需进行医学随行医学随访检查。(2)尘肺病患者在离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后需进行医学随行医学随访检查。(3)随随访时间的的长短短应根

41、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者从事该作作业的的时间长短、工作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度等因素综合考合考虑确定。确定。第三十四页,共六十八页。应急(yng j)职业健康检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zhy)健康检查:(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第三十五页,共六十八页。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用人单位往往容易出现(chxin)以下问题。1人为缩小范围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出于经济利

42、益等方面的考虑,不严格按照职业健康(jinkng)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周期,对全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而是只安排其中的一部分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甚至安排一些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顶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三十六页,共六十八页。2忽视一些特殊人员(rnyun)的职业健康检查。比如在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人员(rnyun)全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但是对于已经在单位工作,由原来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转岗的劳动者则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不对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rnyun),如

43、电工、高处作业等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第三十七页,共六十八页。放松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一些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提出时才对其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如劳动者不提出,则不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就解除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以后的职业病责任纠纷(jifn)埋下了隐患。第三十八页,共六十八页。在工作实践中,用人单位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不能按照(nzho)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不按照(nzho)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第三十九页,共六十八页。5.常见常见(chn jin)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44、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周期(以铅为例)检查项目、周期(以铅为例)第四十页,共六十八页。第四十一页,共六十八页。第四十二页,共六十八页。第三节、第三节、职业职业(zhy)健康监护结健康监护结果评价及处置果评价及处置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一)个体体检结论(一)个体体检结论(jiln)(jiln)(二)团体报告(二)团体报告(三)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三)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置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置第四十三页,共六十八页。一、职业一、职业(zhy)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

45、价(一)个体体(一)个体体检结论1.目前未目前未见异常异常2.复复查单项或多或多项3.疑似疑似职业病病4.职业禁忌症禁忌症5.其他疾病或异常其他疾病或异常第四十四页,共六十八页。1.目前未见异常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2.复查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异常复查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异常职业性复查为强制性复查。职业性复查对象指尚未诊断为职业职业性复查为强制性复查。职业性复查对象指尚未诊断为职业病或观察对象的患者,但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易感性或潜病或观察对象的患者,但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易感性或潜在危险,以及在危险,以及(yj

46、)(yj)已经存在的可能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已经存在的可能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某些可疑或早期的健康损害,故需要对其进行比一般劳动者更某些可疑或早期的健康损害,故需要对其进行比一般劳动者更多和更严密的医学观察和监视。多和更严密的医学观察和监视。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性复查对象往往较常见,用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性复查对象往往较常见,用人单位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后,组织职业性复查对象到职业人单位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后,组织职业性复查对象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一步复查,如果复查结果仍然异常,用人单位健康检查机构进一步复查,如果复查结果仍然异常,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按照或劳动者按照职业病诊断

47、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职的规定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第四十五页,共六十八页。3.疑似职业病疑似职业病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与某种或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与某种或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相吻合,且复查后仍职业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相吻合,且复查后仍然异常者,结合职业史,可定位疑似职业病或观察对象。然异常者,结合职业史,可定位疑似职业病或观察对象。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者可能患有职业病者,应按照法律要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者可能患有职业病者,应按照法律要求及时报告,并建议当事人向职业病诊

48、断机构提出诊断求及时报告,并建议当事人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诊断申请。申请。疑似职业病或观察对象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组织者疑似职业病或观察对象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组织者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人体损伤,但还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人体损伤,但还未进行职业病诊断。未进行职业病诊断。疑似病人或观察对象也必须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形定期疑似病人或观察对象也必须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形定期复查和诊治,必要时入院进行医学观察。疑似病人或观察复查和诊治,必要时入院进行医学观察。疑似病人或观察对

49、象在医学观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签订对象在医学观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医学观查费用的劳动合同,医学观查费用(fi yong)(fi yong)由用人单位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第四十六页,共六十八页。4.职业禁忌证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业

50、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职业禁忌证多在上岗前健康检查时识别和确定,但通过定期健职业禁忌证多在上岗前健康检查时识别和确定,但通过定期健康检查、发现劳动者健康状况变化的同时,应特别注意其是否康检查、发现劳动者健康状况变化的同时,应特别注意其是否继续适合目前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继续适合目前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认真识别和确定职业禁忌证是定期进行个体健康评定的认真识别和确定职业禁忌证是定期进行个体健康评定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因此,劳动者上岗前健康检查时无职重要目标和内容。因此,劳动者上岗前健康检查时无职业禁忌证,并非意味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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