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查报告4篇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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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调查报告 4 篇学生是一个特别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将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展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学问的及法律学问重要性的生疏、主动应用法律学问的力量、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根本法律学问的了解与把握。计 25 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 30 份, 回收 30 份。(一) 法律学问及法律学问重要性的生疏。42.1%的学生的法律学问主要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学问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的占 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学问的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局部。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

2、有20% 的同学认为法律“格外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 ,没有法律我就没有方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 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 1/2 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 1/3 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 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大局部同学对法律的生疏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 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 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铺张时间,或者没

3、有参与过。(二) 主动应用法律学问的力量。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学问的学生比例仍旧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 10%,90%的同学选择临时没试过。参与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 70%,仍有 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 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处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 有

4、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 ,但懂得询问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学问足够 ,而且懂得询问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把握肯定的法律根底理论, 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 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稍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状况而定,还有 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群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

5、由于很宠爱。(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切无间的朋友,向你借 600 元生活费,同意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 写借条给你吗?” 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 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外表的、直观的感性生疏,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奉献的人与一般人一样犯了罪 ,应当公正对待。该选项得到了 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公平” 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根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当受到应有的

6、惩罚。另外,结果显示,全部被调查同学都期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糊涂的生疏,期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五) 根本法律学问的了解与把握。在调查问卷中 ,我们设计了10 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察同学对法律学问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17、刘某现在 17 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18、10

7、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区分自己行为力量的精神病人,依据民法规定称为?66.7%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 10%20、甲某和其 12 岁儿子共同,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21、投毒,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乐观实行措施进展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学问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 , 从而无视了对法律学问的学习。有争论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

8、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缘由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学问,没有法律意识,那么, 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值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卷调查的根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加。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安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学问,把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学问,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另外,在学习法律学问的过程中,我们要留意培育: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

9、,法律必需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敬重。法律的权威不仅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敬重、信任和崇尚。公民意识。培育公民意识就是培育树立人人公平的法治观念, 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生疏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仆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问题调查报告近几年来,我县的省市重点工程工程众多 ,如京珠高速、安南高速、安林高速、安楚大路拓宽、安林大路两侧综合治理、马氏庄园景区规划建设等,均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用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 , 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到 17 个乡镇,124 个村庄

10、,6133 户家庭,近 2 万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 ,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群体复议、集团诉讼和群体呈上升趋势,严峻影响我县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县经济进展不容无视的障碍。由于因集体土地征用而产生的拆迁问题涉及多方主体 ,交织着多种法律关系,背后又掺杂着多种利益冲突,所以,政府在处理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项中,特别是政府法制机构在受理此类行政复议案件中 ,在依法保护房屋被拆迁人、土地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监视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契合统一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进展标准,对征

11、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家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项上 ,国家层面上的法律缺失,使得很多地方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峻侵害 ,激化了社会冲突,形成了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适用依据不完善、不健全、不确定,形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行为不标准。现实中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法律依据不一,大致上有两种状况,一是依据土地治理法进展,将房屋视为征用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对待,依据征地程序进展,但土地法对土地上的附着物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均无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二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展,理由是集体土地已经被征用,土地性质已转变为国有土地。这样消灭的问题就多种

12、多样,比方: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用地单位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用地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实施房屋拆迁,房屋全部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拆迁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为由抵抗拆迁。以上问题突出反映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交付和房屋拆迁适用法律 问题。在现实中很多地方均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当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都用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规定的程序来调整拆迁工程,一旦遇到交地与房屋拆迁混合时 ,消灭的很多问题束手无策。于是,有的地方政府派出

13、了防暴警察,强行将土地铲平,将房屋撤除,其效果明显无法取信于民。2、法定补偿标准的缺失造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随便性极大。我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七条其次、第三款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展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现实中,一般是由政府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及细则进展补偿,由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土地全部权性 质、全部权主体、土地治理方式以及拆迁安置对象等方面均有差异, 所以,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并不具有直接的参照性,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随便性很大 ,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格外混乱。

14、如我县先后制定了大白线大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林大路两侧综合治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楚大路拓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马氏庄园规划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这种随便性不但造成了补偿标准不统一,也造成了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 ,因此也就不行避开地产生了很多纠纷 ,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 , 也直接影响了拆迁的进程和效率。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主体不标准,拆迁中农民的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受到影响。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全都达成。但是由于我国土地治理法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纳入到了土地征用补偿之中,房屋全部权主体作为被拆迁人不直接参与协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展价格

15、评估亦不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 而是由拆迁人单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进展评估,有关拆迁补偿和安置通常是由用地单位一方说了算,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优化”当地投资环境,加大了行政权力的介人,被拆迁人无论是否同意都得拆,剥夺了农民作为被拆迁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表达自己意愿、维护自己权益的时机,严峻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权益,更不能表达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平主体关系。4、对拆迁中农民的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够。农民通过宅基地依法取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属农民私有财产是无可非议的。但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现实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标准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法律关系进展明确的界定,地方政府与

16、村组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书,协议中却将属于农民私有财产的房屋一同处分。这种协议将私产与公产混为一谈,其违法性显而易见。从法理而论,房屋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是房屋全部权的主体,只能由农民自己进展处分,所以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应从土地征用补偿中分别出来。5、房屋全部权人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一样 ,涉及很多法律关系。如拆迁居住房屋涉及的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费;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的企业全部的非居住房屋,涉及的补偿费问题及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及预期收益的补偿问题;对利用宅基地内自建房屋

17、从事生产经营并持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的拆迁安置问题;拆迁正在租赁的农房时涉及的租赁法律关系等等。其中既涉及房屋全部权人的权益,同时又涉及房屋全部人以外第三人的权益。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进展标准,相当一局部地区对上述问题比较无视,在实际拆迁时,只将房屋作为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进展补偿, 并不细化区分农村房屋的用途、性质及相关的权利,严峻损害了房屋全部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二、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的一些思考与建议1、加快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由于至今没有一部独立且具可操作性的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国家级”大法” ,导致实践中无

18、法可依,或回避了涉及被拆迁人权益的关键问题,或违法强制拆迁后将冲突上交 ,其结果是引发了大量的冲突和纠纷,甚至在有的地方消灭了恶性大事。目前 , 集体土地上农民房屋拆迁主要是土地征用和城镇改造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其中更多的是征用土地时引起的房屋拆迁。目前就我省而言 , 所见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关于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之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 ,现实中始终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理。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全部权主体、性质及治理方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房屋建筑本钱也不同, 安置的方式还不同,再加上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差异 ,所以说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不妥当的

19、,也不是合理的,致使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在现实申遇到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为加快城乡各项建设的进展,标准征用土地补偿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格外必要。2、明确公权干预之法律限制,保护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财产权。在法治社会,公权限制干预私权是必要的,但必需依法进展。在当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缺位,导致政府行为缺乏法律制约,行政权力在千预私权中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视机制 ,各级政府集规章制定者、参与者与惩罚机关等多种身份于一身,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应有的民事权利被限制,甚至被剥夺,所以,必需从立法上对拆迁行为加以限制。对涉及房屋拆迁的行政治理

20、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以防止公权干预过大损害私权。政府在这种法律关系中的职责就是作好土地利用的进展规划、作好土地利用的治理者并处于中立地位,而不能成为民事主体介入其间。3、完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标准和程序。 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立法中,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的根本原则。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应严格区分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和出于商业开发目的的土地征用,那么因此而引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原则和程序也就不同。其次,细化补偿工程,制定统一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我国土地治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的征用补偿规定比较明确,相应的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同理,对房屋等私产的征用补偿也

21、应细化补偿工程并确定补偿计算标 准。在此根底上,由各地依据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通过制定法定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既能防止征用方克扣、压低征用补偿费用,损害农民利益;也能防止被拆迁方漫天要价、谎报和扩大面积,非法获利,加重国家用地负担的大事发生。第三,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政府对农民房屋拆迁必需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完成,如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规定财产评估程序、补偿标准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强制拆迁程序等。第四,赐予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的救济主体资格,使农民能够通过复议或诉讼获得救济。第五,明确因拆迁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时,第三人获得救济的程序。4、明确拆迁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

22、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法。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涉及到行政机关、用地单位、被征地集体 (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等,其中行政机关又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土地、建设、拆迁、规划及相关部门,如交通、水利、文化、教育等。那么各主体在拆迁活动中扮演的角色需要确定、行为需要标准, 特别是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需要明确。对于被拆迁人的安置更为重要,不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老百姓就无家可归。由于农村居民的安置首要问题是解决宅基地,而宅基地的审批涉及到很多问题 ,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等,需要使用耕地的,再加上与土地承包方面的冲突 ,所以基层组织解决这些问题相当困难,而不解决又

23、不行,现行中只有靠不标准甚至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来进展,这就急需上级机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 ,使下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事。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模板大学生是一个特别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将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展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学问的来源及法律学问重要性的生疏、主动应用法律学问的力量、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根本法律学问的了解与把握。计 25 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 30 份,回收 30 份。(一) 法律学问来源及法律学问重要性的生疏。42.1%的学生的法律学问主要来源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学问来

24、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 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学问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局部。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格外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 ,没有法律我就没有方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 ,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 1/2 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 1/3 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 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局部同学对法律的生疏仅限于理论层面,还

25、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 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 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铺张时间,或者没有参与过。(二) 主动应用法律学问的力量。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学问的学生比例仍旧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 10%,90%的同学选择临时没试过。参与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 70%,仍有 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 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

26、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处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 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 ,但懂得询问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学问足够 ,而且懂得询问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把握肯定的法律根底理论, 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 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稍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

27、7%的同学选择会视状况而定,还有 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群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由于很宠爱。(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切无间的朋友,向你借 600 元生活费,同意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 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 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外表的、直观的感性生疏,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奉献的人与一般人一样犯了

28、罪 ,应当公正对待。该选项得到了 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公平”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根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当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全部被调查同学都期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糊涂的生疏,期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五) 根本法律学问的了解与把握。在调查问卷中 ,我们设计了10 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察同学对法律学问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

29、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17、刘某现在 17 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18、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区分自己行为力量的精神病人,依据民法规定称为?66.7%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 10%20、甲某和其 12 岁儿子共同,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21、投毒,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乐观实行措施进展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学问是明显欠缺的。在严

30、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 , 从而无视了对法律学问的学习。有争论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缘由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学问,没有法律意识,那么, 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值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卷调查的根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加。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安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学问,把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学问

31、,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另外,在学习法律学问的过程中,我们要留意培育: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需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敬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敬重、信任和崇尚。公民意识。培育公民意识就是培育树立人人公平的法治观念, 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生疏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仆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

32、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育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生疏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 ,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进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方为自己的制造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生疏法律不仅是惩罚犯罪的工具 ,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 ,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要敢于并擅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范本二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效劳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 ,

33、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值权益的武器 ,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学问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学问的 21 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 50 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 进展了调查。一、 争论方法,问卷调查调查时间为xx 年年 2 月 10 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 50 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展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 ,人工进展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二、 调查结果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根本了解 ,调查状况如下:、你生长在( )a、农村 74

34、% b、城市 26%、在你全部的经受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 24% b、不肯定能 14% c、大局部能 62%、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学问但不会实际运用 32%b、缺乏法律学问 40%c、能运用所学法律学问并解决现实问题 28%、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35、a、常常 12% b、间或 74% c、从不 14%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 12%,即 6 个人(调查对象为 50 人) 会常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 14%,即 7 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说明白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格外不够的 ,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而在调查中觉察,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学问了解并不多。、你认为法律

36、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d、 不重要 0%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秉承学院团委“实践报告真知,提升自我,效劳社会,共建和谐” 的宗旨,xx 年的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值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学问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学问的 21 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 50 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 进展了调查。

37、一、 争论方法,问卷调查调查时间为xx 年 2 月 10 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 50 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展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展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二、 调查结果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根本了解 ,调查状况如下:、你生长在( )a、农村 74% b、城市 26%、在你全部的经受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

38、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 24% b、不肯定能 14% c、大局部能 62%、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学问但不会实际运用 32%b、缺乏法律学问 40%c、能运用所学法律学问并解决现实问题 28%、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常常 12% b、间或 74% c、从不 14%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 12%,即 6 个人(调查对象为 50 人) 会常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 14%,即 7 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说明白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格外不够的 ,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

39、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而在调查中觉察,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学问了解并不多。、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d、 不重要 0%、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 ,你会怎么样做?( )a、 拒绝 84%b、 假设对方态度强硬就承

40、受 10%c、 完全承受 0%、假设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归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 , 放话拿钱才放人 , 你会怎么做?( )a、 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 8%b、 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 16%c、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 76%、当你参与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a、有 72% b、没有 28%从、的数据可以觉察,照旧有少局部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 缘由分析(一)、学生方面的因素。(1)缺乏主动性。依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 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学

41、问 ,熬炼好各方面的力量,将来能在剧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铺张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学问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学问 ,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 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缘由之一。(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学问,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值权益受侵害时 ,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说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学问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

42、而长时间后,学问便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根底这门课,具体表达了相关的法律学问,然而,理论学问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教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宠爱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 ,根本死板的依据教学大纲授课,教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认真。由此, 学生得到的法律学问更加缩水了。(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学问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教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泼,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法律学问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进展,形成正确的信仰起到关键的作用。所谓学以致用,只有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 ,只要给学生供给实践的平台 ,让他们展现自己的才华才能增加对法律的生疏,提高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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