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docx

上传人:夜** 文档编号:86158650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析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浅析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浅析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docx(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浅析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浅析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高唐县法律救济中心 张君燕法律救济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效劳费用的公民或者特别案件的当事人赐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忙,以维护其法律给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保障制度。公民申请法律救济,要同时符合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无力担当法律效劳费用;二是申请的事项在政府规定的范围之内。依据法律救济概念及条例的规定,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是政府用来衡量申请人是否应当获得法律救济的经济状况的标准。通过多年来法律救济的实践阅历,对法律救济的经济状况标准做以下见解。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对承受公民的法律救济申请、审查,以至最终打算是否供应法律救济

2、是法律救济机构的核心工作,也是法律救济制度的最重要的内容。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是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救济经济条件的依据,直接打算申请人能否获得法律救济。政府制定经济困难标准后,一方面打算了可以享受法律救济权利的人群;另一方面影响了政府对法律救济的投入。可见,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对政府、对老百姓来说都是意义重大的,在法律救济制度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同时经济困难标准的制定也更有利于法律救济机构对受援人做到更好,更快捷的法律救济。对于法律救济申请人获得法律救济的经济困难标准,条例没有详细的规定,只是作出了抽象性和授权性的规定。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效劳,促进和标准

3、法律救济工作,制定本条例。”该条规定确定了法律救济对象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同时也意味着供应法律救济的经济条件是申请人经济困难,除此之外,条例没有对“经济困难”的标准作出详细的规定。但“经济困难的公民”是个抽象的概念,不便用于实践操作,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定。我国现行的经济困难标准在法律救济工作的初期阶段,法律救济的探究刚刚起步,机构、队伍的建立还很不完善,政府对法律救济的熟悉和投入还相当有限,老百姓对法律救济的知晓率不高的状况下,我国各地在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精确定上比拟简洁且趋同,通行的做法根本是以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标准,法律救济申请人的收入低于这个标准的就被认为是符合法律救济的经济条

4、件。在法律救济运行的最初的几年中,由于这种选择显得直观和简洁,法律救济机构在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审查时显得可操作性强,因此被绝大多数省市所采纳。然而低保相对于是否应当受到法律救济笔者认为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举例说一下,现在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220元,而相比之下县城可能还要再低一些,而律师的收费标准与之相比却不成比例,远远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甚至现在连一个小小的询问、代书费都到达了百元以上。而假如只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这局部人享受法律救济,那么势必还有相当大一局部人请不起律师,也就是说即使收入远远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公民,要从法律效劳市场上购置到法律效劳也是特别困难的。所以,制定一个符合各地状况

5、的经济困难标准就更是迫在眉捷。这也就要看政府如何来制定这个经济困难标准,以更好地发挥法律救济的作用。政府制定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是个重要而且简单的问题,一般说来,影响其制定的因素有以下几个:一是法律救济的本质和宗旨。法律救济的本质和宗旨打算了法律救济对象的根本特征是经济困难,以至无力量或者无全部力量担当法律效劳费用。法律救济对象的特征实际就是无力量或者无全部力量担当法律效劳费用。政府制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既不能将符合这个特征的人群排解在外,同时不能将有力量担当法律效劳费用的人群包含进来。二是政府对法律救济事业的财政投入。投入多的地方,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相对高一些,公民进入法律救济的门槛低一些,

6、反之,经济困难标准会低一些。 三是当地公民的法律救济需求。首先是当地公民的法律事务或者事务诉诸法律发生的概率,这同当地人法律意识和司法资源相关;其次是经济状况低于政府制定的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的公民数量。四是人力资源。由于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即使放开标准再高,但没有人去承办,也无法受理更多的法律救济案件。放宽受理的经济标准,意味着更多的穷人获得法律救济,同时意味着政府投入更多的资源,包括财政、人力等。除此之外的因素实际上影响着经济困难标准确实定,但这些因素都具有流淌性、不稳定性和可转变性。政府制定的经济困难标准都属于“实然”的状态,如何使“实然”更接近于“应然”,便是如何使经济困难标准更加科学

7、的过程。但不容无视的是政府的财政投入过少。是形成现行法律救济经济标准制定的主要因素之一。“看财政吃饭”、“量入为出” 根本上是全部地方政府的理财方略,对法律救济的财政投入也不例外。由于法律救济制度在中国是新生事物,加上政府对其作用的熟悉很少,所以财政对其投入特别有限。近十几年的法律救济制度建立根本是机构、队伍建立,而很多法律救济机构建立之时,经费大局部没有得到政府财政的保障,甚至到今日,很多法律救济机构的经费都没有落实。在财政供应很少的前提下,政府就要通过确定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进而限定法律救济的需求,所以,我国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划定的是供应,不是需求。政府选择最低生活保障线或者企业最低工资的确也到达了这个效果。实际上,现行经济困难标准制约了法律救济事业的进展,使相当大局部人的法律救济权利得不到实现。法律救济的本质、含义和宗旨才是制定经济困难标准的打算性因素。制定法律救济经济困难标准首先应当符合法律救济的本质和含义:政府为无力担当法律效劳费用的贫困当事人供应法律帮忙。法律救济对象的根本特征是无力担当法律效劳费用,政府制定经济困难标准时就应当降低门槛,要让符合根本特征的申请人得到法律救济。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把法律救济发挥到其职能所在,最关键的一点是法律救济的最初受理标准即经济困难标准,而一个贴近实际群众的经济困难标准,也势必会使更多的广阔人民群众得到更好的法律救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