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长江以南地区 绿色食品秋播露地菜用蚕豆生产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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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LB/T 177-2021长江以南地区绿色食品秋播露地菜用蚕豆生产操作规程2021-09-26发布 2021-10-01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前 言本规程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湖南农业大学、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江西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广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广西绿色食品发展站。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谭小平、易图永、肖深根、洪艳云、朱春晓、刘新桃、钱磊、陈阳峰、邱小燕、杜甜甜

2、、王逸才、陈红彬、胡军安、姚霖、谢陈国、董永华、杭祥荣、李政、王京京、汤琼、陆燕长江以南地区绿色食品秋播露地菜用蚕豆生产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长江以南地区绿色食品秋播露地采用蚕豆生产产地环境、品种选择、整地施肥、播种、田间管理、采收和贮藏、生产废弃物处理、生产档案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长江以南地区的绿色食品秋播露地菜用蚕豆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 391 绿色食品产

3、地环境质量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3 产地环境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选择土层深厚、土壤肥沃、保水保肥力强、排灌良好、弱酸性至中性的壤土或砂壤土。选择前作未种植过豆科植物的地块。4 品种选择选择实用性强、优质高产、抗逆性强、适宜当地种植的菜用蚕豆品种。如大青皮、小青皮、南通大蚕豆、慈溪大白蚕等。5 整地施肥5.1 整地清除地块前茬残体和杂物,选晴天土壤不含浆时翻耕土地。翻耕深度3040cm,有条件的翻耕后晒土37d。5.2 施基肥 结合整地,施

4、用商品有机肥200300kg/亩或充分腐熟的农家有机肥10002000 kg /亩、15:15:15氮磷钾复合肥3050kg/亩,所施肥料应符合NY/T 394的标准。5.3 作畦整成畦面宽1.11.2m、沟宽3040cm、沟深2030cm的高畦,山地或坡地可以采用平畦。6 播种6.1 播种时期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1011月份温度15-25时进行播种。6.2 播种密度条播,行距4050cm之间,株距2030cm之间;穴播,行距5565cm,穴距3035cm,播种深度710cm,每穴留2株,60008000株/亩,低肥力地块适当密植。6.3 种子处理6.3.1 选种与晒种选择粒大、胚部饱满、色

5、泽一致、皮色光亮、无病虫害、无霉变的当年新种,于晴天晾晒种子1d。6.3.2 拌种选择符合NY/T 393要求的农药进行拌种,优先选择生物农药。6.4 播种方法条播或穴播,条播根据播种量分次播种,穴播每穴播种35株,有条件的可机械播种。播种后覆盖土壤35cm。7 田间管理7.1间苗、定苗与补苗播种后及时检查出苗率,根据蚕豆种植密度,条播,按株行距间苗、定苗,穴播,保持每穴留2株。发现缺株的,及时进行补苗。7.2 中耕除草视土壤板结情况,中耕12次,结合中耕及时清除杂草。7.3 水分管理据生长期降雨情况,及时排出积水。如遇干旱情况,应加强灌溉。7.4 追肥视蚕豆田间生长情况,在蚕豆幼苗期、花期,

6、追肥12次,以速效性冲施有机肥或磷钾肥为主,由条件的可叶面追肥。7.5 摘心打尖蚕豆开花1012层时打顶,晴天进行,摘除所有有效枝顶尖的心叶和花蕾。7.6 病虫草害防治7.6.1 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优先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必要时可采用安全经济高效的化学药剂进行防治。药剂选择和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7.6.2 常见病虫草害蚕豆主要病害有锈病、赤斑病、褐斑病等;主要虫害有蚜虫、斑潜蝇、蚕豆象等;杂草主要有猪殃殃、婆婆纳、卷耳等。7.6.3 防治措施7.6.3.1 农业防治选择抗性较好的菜用蚕豆品种,加强田间管理,防止田间积水。7.6.3

7、.2 生物防治利用七星瓢虫等捕食性天敌防治蚕豆害虫。长江以南地区绿色食品秋播露地菜用蚕豆主要病虫草害具体生物防治方案参见附录A。7.6.3.3 物理防治主要方法有人工抹卵、捏杀幼虫、深翻防治蛴螬、或放鸡鸭群等措施。每30亩安装一盏杀虫灯诱杀小菜蛾、甜菜夜蛾、粘虫、烟青虫、斜纹夜蛾、豆荚螟、金龟子等有翅成虫。每亩挂放20张黄色信息素粘虫板诱杀蚜虫、叶蝉、粉虱、斑潜蝇等害虫的成虫。7.6.3.4 化学防治化学农药使用符合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要求。8 采收和贮藏8.1 采收次年56月份,当豆荚饱满、豆粒充实时可以分批采收。采收蚕豆嫩荚,可分次采收,采收自下而上,每78天一次;采收老

8、熟的种子,可在蚕豆叶片凋落,中下部豆荚充分成熟时采收。8.2 贮藏嫩荚低温贮藏于温度为010、相对湿度为90%95%的环境。贮藏应符合NY/T 1056要求。8.3 包装使用可重复利用、可回收或可生物降解的绿色食品级包装材料,不应使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材料。包装应符合NY/T 658要求。8.4 运输采用冷链运输和配送,运输设施设备完备正常,货舱清洁无杂物、无残留异味、无腐烂农产品的残留物及废弃物。运输应符合NY/T 1056要求。9 生产废弃物的处理9.1 农药、农资废弃物处理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种衣剂以及包衣种子的包装物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方回收点,进行集中处置;

9、清理薄膜、种子袋等不易降解和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物,集中运送至固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9.2 豆秆处理由加工厂统一回收做牛羊的饲料,或投入发酵池,进行发酵处理,形成沼气肥。清理地块蚕豆残株及杂草,集中运出,并堆放于堆肥坑,进行堆沤腐熟处理,形成堆肥。10 生产档案管理绿色食品秋播露地菜用蚕豆应保持档案管理记录。记录清晰准确,包括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肥水管理、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采收以及采后处理等情况,明确记录保存三年以上,做到农产品生产可追溯。附录A(资料性附录)长江以南地区绿色食品秋播露地菜用蚕豆生产主要病虫草害生物防治方案防治对象防治时期生物农药或生防产品施用方法安全间隔期(d)蚜虫成虫期、幼虫期七星瓢虫、蚜茧蜂释放/蚕豆象幼虫期、蛹期虱螨、豆象金小蜂、豆象金小蜂释放/斑潜蝇成虫期异角姬小蜂、甘蓝潜蝇茧蜂释放/夜蛾类卵期夜蛾黑卵蜂 释放/注:农药使用应以最新版本NY/T 393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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