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施工方案》塔吊安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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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吊安拆方案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郑州香江商贸物流园C区C14楼,位于郑州郑东新区,郑汴路以北,崂山二路与崂山三路之间,南临郑汴路,南临香江二路,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9808.2m2,建筑总高度为23.2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设计抗震度七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二、 塔吊的选择考虑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层数高,选用郑州长建建筑机械厂生产的塔式起重机,根据现场地状况和主体结构特点,采用臂长40m的塔吊,基础采用固定式。三、 塔吊位置该建筑高度距地23.2m,根据塔吊的性能要求,塔吊安装、拆除方便,现场平面情况,把塔吊设置在建筑物东侧。四、 塔吊基础的设计根

2、据塔吊平面图可知,塔基基桩中心距-/1轴处1m,基础深埋室外地坪下3.120m。五、塔吊安拆方法1、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且装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2、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3、起重机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4、拆装作业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路基和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

3、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项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5、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6、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

4、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8、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

5、秆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政党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13、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

6、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确性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截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地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

7、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14、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0;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

8、。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应加固;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锚固装置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锚固装置。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和拆卸锚固装置。 锚固装置的安拆、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并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15、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

9、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16、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塔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装物)距离不得小于2m。17、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无破损。18、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19、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20、

10、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辐度下规定的起重量。21、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方向,突然变速成制动。22、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23、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2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

11、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25、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立即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2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2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28、作业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2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到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3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检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31、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时 尚 商 城塔吊安拆施工方案编制人:审批人:河南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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