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国内旅游合同范本汇编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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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国内旅游合同范本汇编15篇国内旅游合同范本1旅游者或团体:_旅行社名称:_江西省旅游局制定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四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通用条款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二)知悉乙方服务真

2、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

3、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三)遵守合

4、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国内旅游合同范本2合同编号:_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住所或单位地址:_电话:_乙方:(组团旅行社)_地址:_电话:_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

5、。旅游线路为: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年_月_日,结束时间为_年_月_日,共计天夜。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6、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1、各地机场建设费。2、旅途

7、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

8、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

9、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

10、部旅游费用的10%.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11、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

12、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

13、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14、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

15、,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甲方:_乙方(盖章):_身份证号码:_负责人:_电

16、话或传真:_电话或传真:_通讯地址:_通讯地址: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国内旅游合同范本3合同编号:本合同文本时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签请仔细阅读。一、定义和概念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1、组团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旅游活动,并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旅行社。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3、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

17、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并亲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经营活动。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行程计划单所列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等。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后,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岁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7、脱团:是指旅

18、游者参加了组团社多组织的旅游团队后,擅自脱离旅行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8、转团,是指旅游行程开始前,低于成团人数时,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当地其他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中,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9、散客拼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由旅游者报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当地的旅行社组织来自国内各地的选择的相同旅游线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10、不可抗力,是指因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误或取消、景

19、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等旅行社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11、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12、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产生的经济损失。二、报名参团与签订合同第二条 签订合同1、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旅游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2、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一下简称计划书)和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三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1、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计划书

20、,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做出明确的说明:(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径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有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5)景区(点)及游览活动等(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6)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7)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8)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和停留时间;(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21、;(10)自费项目(如果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间向旅游者提供自费项目表,明确自费项目的价格,由旅游者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书行程为主责准则,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五条 组团社的权利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2、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须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

22、。5、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6、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第六条 组团社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做出真是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2、如实告知旅游者具体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合同约定不派全陪的,应当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办法和联系方式。3、为旅游团队安排的导游应当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5、行程中

23、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6、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尽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11、制止旅游者违犯法律、法规和违背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的言行。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

24、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利。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约约定以外饿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1、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2、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3、自身身体条件能够确保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5、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想成,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

25、者脱离团。6、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在旅游工程中从事违法活动。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四、合同的变更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同予以变更。因紧

26、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未发生的费用,已发生费用的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半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减少的,组团社应当将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造成实际支出的旅游费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额外支付。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

27、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第十条 组团社转团组团社转团,应当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和委托的地接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五、购物第十一条 购物责任1、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为大众购物场所,旅游者够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价格显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2、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以团队旅游者为主要客户的,旅游者在该购物场所购物,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购物凭证;旅游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价格显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请求旅行社承担协助索赔义务。旅行社未履行协

28、助索取购物凭证义务,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相应的损失。3、旅行社胁迫、诱导、欺诈旅游者购物,导致旅游者遭受损失,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协议条款第十二条 旅游者与组团社资料1、甲方(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2、乙方(组团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地址:,电话: 。第十三条 旅游内容与标准1、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 ,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抵达集合地点。2、返回时间: 年 月 日,返回地点:3、旅游行程共计 晚 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4、往返大交通:5、地接车辆:6、旅游途径地、目的地和统一

29、安排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住宿标准、酒店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详见计划书。7、旅游者须另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详见自费项目计划书。8、用餐次数:正餐 次,早餐 次;标准 。9、旅游费:成人应交旅游费元/人,1.1米以下儿童费用元/人,旅游费共计 元;未按成人标准交纳旅游费的儿童,旅行社不提供: 。10、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在报名时应缴80%订金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11、导游服务:提供全陪服务/地陪服务。第十四条 不能成团的约定1、如报名参团的人数不足 人不能成团,乙方应于约定出发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决:(1)甲方(同

30、意/不同意)组团社在 日之内延期出团。(2)甲方(同意/不同意)转 旅行社出团;若同意转团,乙方须应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协议,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为散客团,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项约定方式解决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项方式解决的,视为变更合同协商不成,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团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1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的约定1、甲、乙双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守约方为办

31、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1)在出发前7天(不含当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2)在出发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3)在出发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4)在出发前1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5)在出发当天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守约方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2、甲方未在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约定时间缴齐旅游费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出发时间抵达集合点的,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经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时间

32、抵达集合地点或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1项约定处理。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离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甲方未发生的费用。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误,并造成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的,应承担因服务项目减少和服务质量降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额 %的违约金。2、旅游行程中,乙方无正当原因弃置甲方的,应退还未完成的旅游项目的费用,承担甲方遭弃置期间支出的必要费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额的 %的违约金。3、

3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继续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旅游费月,支付本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疾病情况处理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责任:1、2、;3、。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1、旅游意外险: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保险产品名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 元/人;保险费: 。2、旅游

34、行程计划说明书自费项目计划单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其它约定事项: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证件号码:签约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日国内旅游合同范本4合同编号:137547甲方(团体或个人):_乙方:_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报名与成团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和旅游安全须知。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

35、本合同附件。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第二条内容与标准1.主要事项团号人数旅行日期线路与景点(见行程表)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责任保险金额用餐标准早餐_次正餐_次标准_元/人_天导游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注购物及娱乐安排(见行程表)预附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特别说明2.甲乙双方同意遵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

36、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上述标准。第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坐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2.乙方违反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况: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或事先说明;B.所发生的违约

37、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C.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D.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五条本合同附件1.西安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2.行程安排表。3.旅游安全须知。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须加盖乙方合法注册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方可为效。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盖章)(盖章)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地址及邮编:_地址及

38、邮编:_国内旅游合同范本5合同编号:甲方:(旅游者或单位)住所或单位地址:电话:乙方:(组团旅行社)地址:电话: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本旅游团团号为:。旅游线路为:。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三条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第四条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

39、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前款第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

40、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第五条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各地机场建设费。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国内旅游合同范本6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同标的旅游路线名称_,团号_。组团方式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被委托方_)。行程共计_天_夜(含在途时间)。出发日期_,出发地点_。途径地点_。目的地_。结束日期_,返回地点_。第二条 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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