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彩** 文档编号:85621439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6.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坚决不移地落实好中、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四川省重大公共卫生突发大事 I 级应急响应要求,依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敏捷安排工作的通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工流程 根据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确保疫情“发觉得早、化解

2、得了、掌握得住、处置得好”。 (一)复工前预备工作 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预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供应复工前员工体格状况表。 4.标准设置隔离观看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需具备)。 5.标准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6.企业内全面消毒。对车间、宿舍、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

3、,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7.建立员工台账。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附件1)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状况,把握人员根本信息、家庭状况、个人动态以及安康状况等。 8.实行分类治理。针对全部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企业不得解聘,要求员工临时不得回企业上班,详细上班时间视疫情进展状况另行通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看或集中医学观看14天的规定,并视状况确定是否上岗。企业要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敏捷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

4、,要实行错时、弹性等敏捷方式开展工作。 (二)复工报批流程 1.企业按上述要求预备好后,以书面形式向区经科局提出复工申请。 2.区经科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由验收组准时到企业开展查验,并签署意见。 3.经查验合格后,验收组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同时,企业提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承诺书。 4.区经科局汇总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资料后,上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 二、复工后相关要求 (一)防控要求 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如发觉有感冒、发热、

5、咳嗽等病症的人员,应马上就地隔离,严防集中,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若消失疑似病例,应马上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展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若消失确诊病例,应马上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协作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淌人员监测治理。但凡进入企业内的流淌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需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展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淌人员登记排查表前方可进入。发觉体温特别者应马上就地留观,并准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治理。但凡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需承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

6、消毒登记表)前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 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留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展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实行分餐送餐等方式削减人群聚拢,降低穿插感染风险。 (三)标准防护物资使用 1.企业须准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展核查,提前选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别有害垃圾进展集中统一收集。同时,标准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

7、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学问,引导职工理性熟悉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学问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加联防联控 1.根据“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积极主动与

8、相关单位对接。如有人员消失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特别状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展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看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看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三、责任分工 (一)区经科局:牵头做好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详细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复工实施方案;负责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牵头组织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负责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控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居经开区:负责帮助区经科局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负责企业日常监管、疫情

9、防控、应急处突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区卫健局:负责帮助区经科局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监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区应急治理局:负责参加工业企业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协作区经科局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负责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的检查指导。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复工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六)区人社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 四、监管措施 (一)区工作督察组要根据各责任单位分工,加强督查,适时通报。 (二)区委绩效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逗硬实行目标治理。 (三)区复

10、工后监控组应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 五、责任追究 (一)各工业企业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仔细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治理而导致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务必要根据方案安排切实履职,深入防控第一线,坚持日常监测和督查,准时发声指导,准时把握疫情,准时实行行动,内防集中、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凡履职不力、马虎应付、办事拖拉、相互推诿而贻误工作的,将严厉追责。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

11、期间有序复工复产,特成立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区长xxx同志、安居经开区党工委书记xxx同志任副组长,区经科局、安居经开区、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经科局,由杨军同志担当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详细的工作组(另行发文),即复产验收组、复工后监控组、纪律作风督查组,组员分别从区经科局、区应急治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安居经开区、企业所在镇或街道中抽取,主要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企业防控工作落实的监视防控以及纪律作风督查相关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