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省新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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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安市省新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2023年2月南安市省新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我镇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南安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1.

2、3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成立省新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汛抗灾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设在镇水利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

3、工作;有关部门、行业应负各自职责。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镇防指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各防汛责任人,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2.2 镇指挥部组成镇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水利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镇人武部部长及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镇党政办公室、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镇水利站、镇自然资源所、财政所、民政办、规划建设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站、派出所、电信局、供销社、卫生院、广播电视站、供电所、中心小学、中学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2.3组织机构职责2.3.1镇指挥部职责(1)统一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调整或终止镇防暴雨、洪水、台风应急响应。(2)

4、在镇人民政府和南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3)组织召开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参加的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4)下达抗洪抢险、本区域各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暴雨、洪水、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6)组织水利、自然资源、农业等相关部门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提出防御部署意见。2.3.2镇防汛办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镇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承

5、上启下,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2)提出防暴雨、洪水、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镇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暴雨、洪水、台风措施的落实。(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4)负责镇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2.3.3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农牧业的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若遇农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灾害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

6、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2)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水库洪水调度。(3)镇人民武装部:根据镇指挥部的要求,组织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4)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防治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新镇突发地质应急预案,组织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持。(5)镇规划建设办:组织、指导全镇建

7、筑项目的防御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时督促项目参建主体落实防御措施和指导灾后恢复。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在建项目工棚人员及低洼易浸地人员转移撤离。防台风期间,按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通知全镇在建项目停工并监督实施,及时将人员转移情况报送镇指挥部。(6)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协调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关闭高速公路。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暴雨、洪水、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应急队伍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7)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全镇救灾避险点的日常管理

8、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受灾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分配等工作;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8)镇财政所:负责核实筹措防指提出的防汛防台风专项经费,并监督资金专款专用。会同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暴雨、洪水、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9)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组织协调企业的抢险相关工作、抢险防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调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灾前“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计划”、“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和“特种(化学、生

9、物等)求援保障计划”。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供给。(10)供电所:负责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用电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落实台风来临前的有关防范措施。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11)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12)广播电视站:负责组织电视、广播做好防洪防台风新闻宣传报道传播工作和线路维修管护,特别是当接到上级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信息时,应及时滚动向

10、公众传播;及时准确报道汛情、灾情和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制作、汇编和保存工作。负责应急视频的维护调试。(13)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各校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14)供销社:根据各自职能,负责部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和预警信息经常及时收听、看气象信息,了解暴雨洪水、台风的预报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3.2预案准备应修订完善镇、村防洪防台风

11、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3.3预防行动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水库、山围塘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汛期,镇党政办、各村委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了解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3.4预警级别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级(一般)、级(较重)、级(严重)、级(特别严重)四级。4响应工

12、作4.1总体要求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4.1.2进入汛期,镇指挥部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1.3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4.2 防暴雨与防洪响应4.2.1 级响应。4.2.1.1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或实测全镇平均日降雨量已达50100毫米,过程雨量150250毫米,且前期多阴雨天气、水库水位较高或长期连续干旱天气、水库近乎干枯,暴雨可能造成灾害。 (2)檀溪发生510年一遇(以市防指发布为准)的一般洪

13、水。(3)小(二)型水库、山围塘出现险情。4.2.1.2应急响应行动(1)镇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并汇报市防汛办,根据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2)镇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市防办和本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各村委会发布汛情信息。(3)根据暴雨洪水动态,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4)组织和督促各村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5)镇指挥部相关成

14、员单位和相关村委会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4.2.2级响应。4.2.2.1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或实测全镇平均日降雨量已达100200毫米,过程雨量250350毫米,且暴雨可能造成较大灾害。(暴雨橙色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继续)。(2)檀溪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以市防指发布为准)。(3)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4.2.2.2应急响应行动(1)镇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并上报市防汛办

15、根据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市防指意见转发防御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组织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2)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对有关水库、山围塘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3)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4)镇防办了解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

16、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6)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部署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并了解投入抗洪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7)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要加强值班,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4.2.3级响应。4.2.3.1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实测全镇平均日降雨量已达200毫米以上,或12小时雨量大于140毫米,过程雨量350500毫米,且暴雨可能造成较大灾害。(暴雨红色预警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

17、,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继续)。(2)檀溪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以市防指发布为准)。(3)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檀溪流域的重要堤段或溪岸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即大部分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4.2.3.2应急响应行动(1)镇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并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镇指挥部主要成员坐镇指挥部协同指挥,组织机关人员、青年投入抗洪救灾做好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2)镇指挥部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3)指导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

18、。密切监视重点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4)经常与市防汛办了解雨情及台风动态和收看防洪防台风视屏,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本区域洪水情况。(5)镇防办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各村委会的抗洪救灾动态,并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抢险队伍根据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6)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全面启动,进入全面抗御状态。(7)镇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8)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村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

19、区域抗洪工作。4.2.4级响应。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实测全镇平均日降雨量已达250毫米以上,或过程雨量在50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造成较大灾害。(2)檀溪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以市防指发布为准)。(3)檀溪流域的重要堤段或溪岸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决口,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极可能发生垮坝,即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4.2.4.1应急响应行动(1)镇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镇指挥部协助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机关和各村青年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建议镇党委、政府联合发布抗洪

20、救灾紧急动员令。(2)必要时,向市防指汇报本辖区的抗洪救灾情况并请求兵力、物资等方面支援。(3)镇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并汇报市防指指示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迅速派出工作队、协助市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4)在市指挥部命令下继续做好小型水库、山围塘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5)经常与市防汛办了解雨情及台风动态和收看有关防汛视屏,了解本辖区雨情、水情、台风动态和抗洪抢险救灾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6)镇防办反馈镇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

21、况报镇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7)镇武装部应组织机关和各村民兵、青年及时投入抗洪抢险救灾。(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及镇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根据省、泉州市、南安市防指统一部署,调整或终止响应级别。4.2.6灾后处置当降雨过程结束,溪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指挥部应把防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持灾区工作。(1)在接到市气象台发布

22、降雨过程结束,市防汛办发布溪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镇防办做好转达工作。(2)镇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由镇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市指挥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灾情。(3)镇政府办公室根据镇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市里的支持。(4)镇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市防汛办报告。(5)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

23、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指挥部。4.3防台风响应4.3.1级响应4.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4.3.1.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汛指挥部加强值班,由领导带班,发出台风情况通报,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督促各村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3)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主动与市防办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4.3.2级响应4.3.2.1出现下列情况之

24、一者,为防指防台风级响应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4.3.2.2应急响应行动(1)根据市防指意见,镇指挥部或镇防办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3)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主动与市防办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4)预报台风可能严重影响我镇,应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工作。4.3.3 级响应4.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台风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

25、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严重影响或登陆我市。4.3.3.2应急响应行动(1)镇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并根据市防指意见,转达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2)镇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防台风的准备情况。(3)镇指挥部组织收看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指并提请作出决策和部署。(4)指挥部密切监视预报台风影响区域内的小(一)、小(二)型水库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

26、关小(一)、小(二)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5)必要时,镇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分头深入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村、相关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6)在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我部立即行动传达部署。(7)我镇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接到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8)镇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指挥部的部署和上级指示。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各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

27、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指挥部。(9)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4.3.4 级响应4.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市防指防台风级响应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4.3.4.2应急响应行动(1)镇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各村各有关部门参加防抗台风布置会,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镇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对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指。(2)镇防办密切监视台

28、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防台风落实情况,并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3)根据预报台风可影响我镇或预报本区域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政府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4)应响应协助市指挥部做好小(一)、小(二)型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5)镇国土资源所指导相关村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全市统一部署,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风景名胜区、

29、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中小学校适时停课。高速公路适时关闭;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所有在建企业、公路、高速公路、水利、建筑等工地一律停工;(7)必要时,在接到市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我部立即响应。(8)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9)认真收看、听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台风紧急警报、市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10)各抢险救灾队伍按镇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做好群众转移工作。(11)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

30、随调随到。(12)在接到市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13)各村委会应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4.3.5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市防指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市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等级的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4.3.6灾后处置 (1)市防指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市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3)根据受灾情

31、况,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市政府有关单位汇报灾情,并争取市、市有关部门的支持。(4)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指挥部。(5)镇防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村受灾情况,并上报市防办。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市防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本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6)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间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32、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5保障措施5.1 通信与信息保障5.1.1各通信运营部门必须依法履行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5.1.2 市防指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5.1.3 在通讯干线中断或网络盲区,应利用卫星等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市防指及有关部门的联系。5.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

33、命的安全。5.2支援与装备保障5.2.1队伍保障镇人武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村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5.2.2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负责防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5.2.3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准备及运输。5.2.4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5.2.5物资保障镇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

34、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5.2.6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物资的购置、维修等。5.2.7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的责任。 (2)汛期,各村各单位应根据洪涝、台风等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工作。 (3)各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台风等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

35、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6宣传、培训和演习6.1宣传教育认真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6.2培训6.2.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6.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6.3演习6.3.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完善预案。6.3.2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本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

36、洪抢险演习。6.3.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镇指挥部负责组织。7附则7.1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7.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省新镇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构成表2、省新镇防汛抢险救灾管理结构图3、省新镇防汛抢险救灾组织流程图省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附件1省新镇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构成表组 织 机 构南安市省新镇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总

37、 指 挥镇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领导副 总 指 挥武装部长各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成 员 单 位镇党政办水利站自然资源所人民武装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民政办广播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所规划建设办电信局派出所卫生院统计站文体服务中心供电所自来水厂供销社各村委会备注各成员单位第一负责人均为指挥部成员附件2省新镇防汛抢险救灾管理结构图应急分队监测预报组省新镇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工程抢险组指挥部办公室转移安置组学校安全组医疗与防疫组生活安置组财务组灾情调查组(一)重要防御状态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mm、12小

38、时雨量30.0-69.9mm、24小时雨量50.0-99.9mm。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紧急防御状态。2、可能出现的灾情情况:易滑坡地、地质灾害区、旧土房等。3、防御措施:在接到市防汛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指挥部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尽量减轻灾害损失;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管,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和防范工作;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

39、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紧急防御状态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10.0-250.0mm。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紧急防御状态。2、当出现上述汛情,可能出现灾情的地方有:除在重要防御状太下出现的灾情外,还可能出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3、防御措施:除按重要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组织动员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按各村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安全地点。加强水库、山围塘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根据山地灾害防

40、治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冲毁的路树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中出发。(三)特急防御状态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特急防御状态: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mm。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特急防御状态。2、当出现上述汛情,还可能出现灾情的地方主要是

4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易受灾旧土房主要是:3、防御措施:除按紧急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组织灾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近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省新镇人民政府2007年6月日物质保障组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紧急防御状态。2、可能出现的灾情情况:易滑坡地、地质灾害区、旧土房等。3、防御措施:在接到市防汛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

42、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指挥部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尽量减轻灾害损失;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管,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和防范工作;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紧急防御状态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10.0-250.0mm。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43、;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紧急防御状态。2、当出现上述汛情,可能出现灾情的地方有:除在重要防御状太下出现的灾情外,还可能出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3、防御措施:除按重要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组织动员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按各村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安全地点。加强水库、山围塘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根据山地灾害防治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冲毁的路树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中出发。(三)特急防御状态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特急防

44、御状态: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mm。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特急防御状态。2、当出现上述汛情,还可能出现灾情的地方主要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易受灾旧土房主要是:3、防御措施:除按紧急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组织灾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近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

45、水库调度命令;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省新镇人民政府2007年6月日治安消防组据可能发生的洪水及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地质灾害预防内容;要禾范回。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一)重要防御状态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mm、12小时雨量30.0-69.9mm、24小时雨量50.0-99.9mm。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紧急防御状态。2、可能

46、出现的灾情情况:易滑坡地、地质灾害区、旧土房等。3、防御措施:在接到市防汛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指挥部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尽量减轻灾害损失;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管,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和防范工作;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二)紧急防御状态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10.0-250.0mm。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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