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发放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发放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发放制度 安全仪器仪表治理、发放制度 1、矿井通风部门对其使用的安全仪器仪表全面负责。 2、安全仪器仪表使用单位依据各自状况供应使用规划,通风部门汇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供给部门负责选购。 3、安全仪器仪表购进后除供给部门应履行的验收制度外,还要送安全仪器仪表检定修理站对所进仪器、仪表进展强制检定,出具证书建档登记后发至使用单位。 4、使用单位对所属安全仪器仪表有治理、保养责任,消失故障准时送交安全仪器仪表检定修理站修理。 5、安全仪器仪表的报废由安全仪器仪表检定修理站对修理报废仪器、仪表检定确认。修理费用大于选购费用的70%,无修理价值后,由安全仪器仪表检定修理站出具证
2、书,反应到使用单位,进展报废。 6、甲烷传感器每10天进展调校一次,调校挨次为先用空气样对传感器进展校零,其次用标气对传感器进展调校,要做好传感器调试记录,记录写清标气浓度,冲入标气时间及调校人等。对不按期进展调校的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对不冲入空气样直接用标气进展调校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不按要求填写调校记录的对负责人罚款30元。因调校不到位造成仪器超差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每月对全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性能及准确度进展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得将有故障或准确度不到达要求的报警仪发放使用。对有故障或误差大的报警仪没有准时发觉、修理、调校的发觉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没有按要求作好记录的罚
3、款30元。 8、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允许误差为:浓度为01.00% 允许误差为0.1%,浓度为1.003.00%允许误差为真值的10%;浓度为3.004.00%允许误差为0.30%;所使用的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超过允许误差的视为报警仪故障或没有按期进展调校发觉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使用后修理员必需对其进展检查、充电,检查中发觉故障的马上进展处理,并做好修理记录,使用后的报警仪必需充电到达报警仪使用规定的要求时间。如在使用过程中没电影响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0、使用者在领用报警仪时发放员必需记录清晰领用人姓名、单位、工种、领用时间,交还仪器时要记录交还时间、仪器是否完好。发放员没有按规定记录的对其罚款30元,发放员在收回仪器时发觉仪器损坏该仪器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如发放员不能查出损坏仪器人姓名、单位的该仪器由发放员赔偿,仪器丧失由领用人赔偿。 1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中规定的人员必需领用瓦斯报警仪,如在检查中发觉不领用报警仪的对其罚款100元。 12、新购进的便携式报警仪必需送到有资质的单位进展鉴定,如不进展鉴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