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崧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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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 144 号 ) (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

2、定 (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 279 号, 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 (深证上 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

3、通知(中证协发2020 112 号, 以下简称 “ 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采用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2

4、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敬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购股份处理等方面方面,具体具体内容如下: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5月2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1年5月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

5、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2021年5月19日(T-4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长江保荐投资者平台 (网址: https:/) 。 3、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以下简称 “战略配售” ) (如有)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如本次

6、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 发行公告 ” )中

7、披露向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4、 发行人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 5、网下发行对象:、网下发行对象:符合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确定的条件及要求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 初步询价:、 初步询价: 本次

8、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T-3日)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 不得全部撤销。相关申报一经提交, 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深交所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网下发

9、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750万股, 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7.73%。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2021年5月13日 (T-8日)

10、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其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崧盛股份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1年5月19日(T-4日)12:00前将承诺函、资产证明材料及相关核查材料通过长江保荐投资者平台(https:/)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 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

11、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4 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特别提示一: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

12、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以初步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年5月月13日,日,T-8日)为准。日)为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长江保荐长江保荐投资者平台投资者平台上传的资产规模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

13、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二: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特别提示二: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产规模,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资产规模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内)内如实填写截至如实填写截至2021年年5月月13日(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日)的资

14、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7、网下剔除比例规定:、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

15、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

16、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

17、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延迟发行安排:、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1次以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

18、别公告 ; (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同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并在推迟后的申购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 9、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19、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6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

20、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的 所 有 投 资 者 均 需 通 过 长 江 保 荐 投 资 者 平 台(https:/)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资料。 10、市值要求:、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1年5月18日,T-5日)为基准日,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

21、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21年5月25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

22、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5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5月2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1、自主表达申购意愿:、自主表达申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2、本次发行回拨机制:、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5月25日(T

23、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7 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5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

24、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

25、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5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战略配售安排:、战略配售安排:根据特别规定及实施细则规定,如果出现本次发行价格超过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证券设定限售期。除前述或有情形外,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除前述或有情形外,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配售安排。配售安排。

26、 15、中止发行情况:、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如有)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本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1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保8 荐机构(主承销商)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27、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科创板、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主板、深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全国股全国股转系统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上交所主板主板、深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

28、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 (按个月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

29、计算。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发行人、发行人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崧盛股份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

30、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 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 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9 1、崧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2,

31、36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545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崧盛股份”,股票代码为“30100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崧盛股份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2,363.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452.00 万股。

32、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数量为 1,181,5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714,000 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734,500 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3、30.00%。最终网下、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如有)、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负责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34、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10 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1 年 5 月 19 日 (T-4日)的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35、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投资者应按

36、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将拒绝接受

37、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中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T-1 日)进行网上路演推介,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1 年 5 月 21 日(T-2 日)刊登的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

38、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 且不超过 750 万股。 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 11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5 月 24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T 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9、每一配售对

39、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2021 年 5 月27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3)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4)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5)委托他人报价;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7)无真

40、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0)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11)未合理确定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12)接受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13)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2 (15)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6)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7)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8)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

41、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5 月 17 日(T-6 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及巨潮资讯网(http:/)的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一、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一)发行方式 1、崧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2,36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545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崧盛股份”,股票代码为“30100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

42、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在 发

43、行公告 中披露向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3、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13 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

44、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以下简称 “发行新股” ) 2,363.00 万股。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三)网下、网上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363.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452.00 万股。 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

45、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数量为 1,181,500 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 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714,000 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734,500 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四)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6、,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五)(五)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14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的 所 有 投 资 者 均 需 通 过 长 江 保 荐 投 资 者 平

47、台(https:/)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资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六)(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21 年 5 月 17 日 (周一)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与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 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 日 2021 年 5 月 19 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

48、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中午 12:00前) 网下路演 T-3 日 2021 年 5 月 20 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如有) T-2 日 2021 年 5 月 21 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T-1 日 2021 年 5 月 24 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15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 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

49、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周三)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1 年 5 月 27 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50、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 1 次以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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