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保障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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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讲人:汪娟组员:刘彬 黄翊君 洪张青 张荣兵 刘安磊一、一、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1、时间中国封建社会时期2、背景(1)经济背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封建社会后期部分地区出现手工业萌芽;(2)政治背景:资源配置由国家掌控,同时农村地区,由乡绅代表国家进行治理;(3)社会背景:宗教影响,有一定的民间力量。3、形式 官办慈善事业A、仓储后备。平时建立谷物积蓄电池以备灾荒并济贫民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B、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民办慈善事业

2、(社会救济)。如宋代范仲淹举办的“义田”,朱熹的“社仓”,清末熊希龄举办的慈幼局。4、思想基础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思想基础:“以民为本”先秦时期的阶级社会刚刚从原始社会脱胎而来,氏族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平等互助的传统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发生重要影响。但是,构成以社会救济为特征的先秦社会保障制度思想基础的,应该说是“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基于这种民本思想,有作为的统治者都十分强调从民所欲、去民所恶,并以之为治国兴邦之道,周礼、管子等书中记载、论述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各诸侯国采取的社会保障措施,便是建立在如上所述的民本思想基础上的。5、保障范围:中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事业虽然因为生产力所限,总体

3、上处于低层次水平,但其保障范围却很全面,基本上囊括了近现代社会保障业务的主要内容。一是弃婴养育。因生计所迫,父母不能养育子女以至弃之路旁,古来常有。自宋代设立慈幼局、婴儿局后,历代全婴堂、育婴堂之设史不绝书。清代雍正皇帝曾亲书育婴堂碑文,要求将广渠门内的育婴堂规制加以完善,号召士庶“捐资为善”,并向全国推广,严饬地方官吏切实做好弃婴养育工作,毋使坠入沟壑。而其良法美意在创建之初即已成型,如前引湖州婴儿局增田记中规定:首先由法曹“诘其所从来,真弃儿乃书于籍”,然后“使乳母乳之,月给之粟”,另外“择媪五人为众母,长众乳,各哺其儿又一人。”并且规定了养育八十名弃婴及其相应的常平(财政)补贴数额。明清

4、以后,地方官履新按临,都要仔细过问善堂设立位置,并核对在籍名单和拨补实数。这在方志中的建置、地理和赋役等内容里都有清晰记载。二是助学济困。科举取士是我国古代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学而优则仕也是举子们梦寐以求的人生幸事。但因为家境贫穷而辍学的优秀者,也不在少数。如何救助这些贫困学子,政府与社会都非常关注。宋元以后,政府备有学田、膏火田等公产收入作为膳廪支持。而地方与宗族内部所建立的义学、贡士庄、希贤庄、青云庄则为本地或族内贫寒子弟完成学业解除了后顾之忧。真德秀在为友人林彬作的万桂社规约序中便感慨自己成长深受乡人之助,因此为官后“每举辄助钱二十万”置为“义廪”,“示不忘本也。”后来姚勉武宁田氏希贤庄

5、记便指出,武宁田德伦兄弟倡建希贤庄即是慕真德秀“义廪”而立。欧阳守道和文天祥为庐陵、吉水等县贡士庄所写散记,都高度肯定了它们在助学济困与振兴庐陵文化中的积极贡献。直到明清时期,繁荣的庐陵文化阵营中,贫穷子弟代有巨儒名宦,并非偶然,他们往往得益于这一善举。三是贫病救治。无钱治病,是穷人的共同遭遇。政府和社会各界如何去拯救这些贫病者,实是从佛教寺院的善业中得到启发的。自北宋政府大力兴办义诊慈善机构后,至南宋蔚然成风,并作为地方官员重要善政加以鼓励。如高斯得江东提刑司新创药局义阡记“捐司存羡钱百万,创业药局。制急于民用者凡五十品,民有疾咸得赴局就医,切脉给药以归”。吴渊济民药局记盛赞列圣“以民命为重

6、”的“好生之德”,鉴于“近世天下郡国台府开设广惠局以便民服饵”,由浙西提刑在苏州买房三十五间,创济民药局,以资春疫的预防与治疗。元代汤弥昌平江路新建惠民药局记曾谈到中央政府要求地方各路府“设惠民药局,官给钞本,散诸药市,月取其息以资制剂”。四是养老善终。老有所养是每一个人都企盼的人生结局,但总有一些人因为各自的不幸而变成鳏寡无靠。自北宋崇宁年间在常平仓下设立安济坊、漏泽园后,以赡养鳏寡老人为宗旨的养济院、居养院、安济院纷纷建立。如南宋刘宰真州居养院记指出:“居养院以处老疾无告者,其来远矣!”而此前朱熹江西运司养院记讲到仅南昌延庆、崇和二门外便有多个养济院,安置老病者。全国同类善堂如雨后春笋般涌

7、现出来,以至吴潜广惠坊记惊叹“穷州陋邑犹有所谓居安、安济之所”。明清以后,虽然代有兴废,但以养济院为核心的善堂义举仍然保留完整。明代敖英东谷赘言记:“我朝设养院以养民之鳏寡而无告者也;惠民药局以济疾病之穷者也;漏泽园以葬无主之死者也;课守令积谷而为殿最以赈凶岁之饥者也。”与此同时,家族中的义庄、义田对本族鳏寡老人按期发放赡养费用,使其不致于流落外乞,有力地补充了政府的养老设施之不足,甚至成为养老保障最有力的社会基础。五是理丧恤葬。中国传统文化饱蕴着悲天悯人的善德观念,死葬相恤是自孟子呼吁“仁政”以来统治阶级寻求社会安定的治道理想,北宋元丰年间政府倡建漏泽园,以示王道仁政的德泽“上昭在,下漏泉”

8、,终于将善念变为现实,其后历代奉为定制。而民间社会的恤葬善举则随着佛教的传入,早已悄然施行。政府的主导更加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其后民间捐建的义冢、义阡和漏泽园遍布全国各地,极大地推动这项慈善事业的发展。如元代贡师泰义阡记便感叹:“凡孤贫无依,羁旅无归者,皆得葬焉。”明代林希逸福州新创义阡记在盛赞卧云庵僧人的高义时,深刻体会到“养生送死而无憾”对死者来说是入土为安,于生者来说何尝不是一大心安理得的善事呢!六是失业救济。它是伴随着商业社会的初步形成,产生了失业风险后而建立起来的。而商人为规避包括失业在内的各种生存风险,积极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如明清苏州碑刻布业经义公所善举碑所议定的同业伙友

9、之间互助救济,实是与家族血缘保障系统不同的另一个保障体系,即以业缘为纽带的社会保障,加入了失业救济的重要内容。又如道光旅粤江西义庄条规记载:乾隆年间江西商人在佛山建立的江西义庄,是个商人捐建的保障体系,对于流寓南粤的江西商人,有病者给予医治,歇业者给予生活补助,无法经营生计者给旅费遣返故里,死亡无以归葬者义阡;归葬者给亲属六两丧葬银和运棺费。如果按照今天的社会保障体系求证古代的历史,至少应该包括古代的社会救济;社会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妇幼保障、失业保障、军人优抚保障等。其一,灾害性救济。灾害性社会救济是指社会对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陷入暂时困境的部分社会成员给予的救助。在古代社会,自然灾害对以农业

10、为主要生产部门、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的社会成员来说,是难以完全依靠个人力量抵御的巨大风险。政府对百姓提供的保障措施包括:为迁徙到其他地方避灾的百姓提供方便或者组织百姓迁徙到其他地区避灾;免除受灾百姓的税收和徭役负担;向最贫穷的受灾百姓无偿提供食物、衣服和货币;向家境比较贫穷的受灾百姓低价提供食物;向灾后恢复生产需要资金的百姓低息或者无息提供贷款。其二,日常贫困救济。日常贫困社会救济是指对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陷于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帮助。无论在任何时代,社会中总有一些社会成员由于多种原因暂时或者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他们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虽然这些人的存在对社会安全构成的威胁程度远远低于自然灾害

11、引发的社会动荡,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反映该时期人类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反映人类对自身所处社会事务管理的有效程度;反映社会管理机构对调整社会成员之间政治和经济关系的自觉程度。古代政府把社会成员中的鳏、寡、孤、独、老、穷、乏、疾、病、死(无钱葬尸)者作为国家进行救济的主要对象。一般采取一次性和设立曰常机构两种方式向贫困者进行救济。提供的待遇包括:为他们提供维持生存的食物、衣服、住所和医疗。其三,养老保障。养老保障是指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物质待遇。尊老、养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华民族保持的优良传统。虽然古代先贤有丰富的社会养老思想和制度设计,但在我国历史上养老的制度长期存在官吏与平民的

12、差别。古代政府向官吏提供水平较高的养老待遇:一般官吏退休后,养老金可达原有工资的3050,最高可达100;得到最高统治者赐与的大量钱物;可以使子孙继承自己的官职或者低级别官职。而对一般平民的养老保障,除对高龄者给予一次性的钱物优待或者以免除家庭成员的税收和徭役负担作为养老的优惠外,则主要采取立法和道德约束的方式,推行家庭养老。其四,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指社会为疾病患者提供的物质待遇。在我国古代社会,大多数社会成员依靠个人力量抵御患病的风险。行医者虽然也以悬壶济世自居,但真正的免费医治病患,只能偶尔为之;依靠行医治病为生者,不可能完全免费提供服务。能够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的机构只能

13、是国家建立的医疗救助机构。古代政府已经建立了对百姓提供医疗保障的机构。提供的保障内容包括:日常对贫困者提供治疗和给予医药;对疫病病人实施隔离、提供医药;也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住院治疗(有常设医院);对死者及时安葬。其五,妇幼保障。妇幼保障是指社会对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和儿童(特别是孤儿)提供的保障。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和生活稳定,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人类的繁衍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且妇女和儿童都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更需要社会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古代政府为产妇提供一定的助产钱物待遇;减免妇女的税收和徭役负担;帮助贫困家庭赎回因贫困而卖出的子女;直接和帮助孤儿得到收养;为孤

14、儿提供食物、衣服、住所,甚至入学的待遇。其六,失业保障。失业保障是指社会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和物质待遇。按照人们的一般常识,失业应该是近代社会才出现的现象。古代地圹人稀,资源尚未被人类充分开发,至少人们可以开垦荒地、打鱼、捕猎、畜牧、开采矿物质为生,不可能出现失业现象。但实际上,我国的先贤们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讨论失业问题了。他们提出增加生产行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消费规模的方式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采用为失业者提供土地、工作和转变他们的职业(使失业者成为军人)的办法减少失业现象,以保障百姓的基本生活水平。其七,军人优抚保障。军人优抚保障是指社会为军人这一特殊群体提供的一系列优待和物质待遇。军人是

15、开疆拓土、用生命和鲜血保卫国家的斗士,是唯一由国家全面供养的社会成员。国家除应为军人提供各种战备保障待遇外,还应为他们提供高水平的优待和抚恤待遇。古代军人不仅本人可以享受衣食供养、养老、医疗、休假、丧葬等待遇,其家庭还可享受税收和徭役减免、子女继承前辈官爵、一定的食物供给、工伤亡抚恤待遇等。本书通过对史料的研究,回答了社会保障的基本问题。如:社会保障的主体、客体;基金(财物)的筹集;基本制度:保障对象的确定(资格认定)、待遇的标准、待遇的发放(给付时间、地点、期限)、具体措施实施的效果、管理机构等。4、评价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因此是非固定性,非经常性措施 和政府官员个人

16、偏好关联极大 层次不高,主要是社会救助二、中国近代的社会保障二、中国近代的社会保障1、时间国民政府时期2、背景经济背景:经济落后,通货膨胀政治背景:抗日战争,国统区与中国共产党特区并存,国统区内军阀独立社会背景:因为战争、通货膨胀等因素,人民群众生活动荡、贫穷、困苦不堪3、内容 国民党政府曾数次提出创办劳工保险,并公布过暂行工厂通则(后改为工厂条例)和监察工厂条例,但由于军阀割据、政局不稳、政令不畅,各地未认真执行。我们党中央却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我们在苏区,即1931年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工农革命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劳动立法。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八小时工作制。3、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领导下的陕甘宁边区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劳动条例,晋察冀根据地制定了边区政府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条例。1948年12月,新中国解放前,东北解放区颁布试行了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并于1949年7月扩大到东北解放区所有公营企业,这是人民政权第一个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的劳动保险制度。4、评价比中国古代社会保障要丰富,从社会救助扩展到了保险等内容富有人道主义关怀,如八小时工作制由于抗日战争,内战等原因,与同期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相比仍属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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