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名词解释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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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是对国际债权债务进行了结和清算的一种经济行为。P1 2、票据:狭义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债权有价证券,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在一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的流通证券。广义指一切有价证券和各种凭证。P27 3、汇票: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P43 4、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P63 5、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五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P66 6、追索权: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时

2、,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有请求其归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7、汇付:指在签订商务合同后,进口商将货款交给进口地银行,要求银行通过一定的方式,委托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或国外联行,将款项交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P77 8、顺汇:是指客户主动将款项支付给银行,委托银行用某种结算工具如汇款通知书将款项汇往国外收款人。结算过程中资金的流向与单据的传递方向相同。P76 9、逆汇:是指债权人或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凭证,委托银行通过国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款项。结算过程中资金的流向与单据的传递方向相反。10、托收指示: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11、保证:为

3、了担保已经存在的票据上的债务而为的票据行为。P57 12、付款交单:D/P 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并交付单据后,通过托收行与代收行办理托收,并要求她们在国外买方付清货款后可交付单据。13、承兑:指经持票人提示,付款人同意按出票人指示支付票额的行为。P54 14、背书:指在汇票反面签字。P51 15、提示:指持票人将票据交付给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的行为。16、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或略式背书,即不记载背书人,仅背书人签名于汇票的反面。P53 17、海运提单: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有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P187 18、预签提单: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1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收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P199 20、清洁提单:指货物装船时,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对提单上所印就的“外表状况明显良好”没有做相反的批注或附加条文的提单。P191 21、跟单汇票:指附带有货运单据的汇票。P49 22、承兑交单:D/A 代收行向买方交付单据下以后者付款为条件,而仅以买方所做的在双方共同认可的一定日期后保证支付汇票的承诺为条件。P89 23、出口

5、托收押汇:出口商在委托托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对所提交的全套单据先预付部分或全部货款,等到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的预付款。P98 24、背对背信用证:中间商为保守商业秘密和中介人地位而使用的信用证。P128 中间商与国外进口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当他收到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后,要求原通知行或他的往来银行,以原证为担保,开出一份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个实际供货者。25、商业发票:通常简称发票,是出口货物的价目清单和货物情况的书面说明。P239 26、国际班轮运输:指固定船舶按照公布的船期表或有规则地在特定的航线和固定港口间从事国际客货运输。P196 27、备用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

6、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28、保险人:依据合同条款承诺支付保险赔款并收取保险费的人。P223 29、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主要用于集装箱多式联运,即全程运输由干线集装箱船,支线集装箱船、航空、铁路、公路、内河等不同运输工具协同完成的联合运输。P209 30、从属性保函:或称为有条件保函,从属性银行保函中的银行信用是备用性的,即如果保函申请人没有履行某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则银行作为担保人向保函受益人进行经济赔偿;如果保函申请人正常履行了合同,则银行不需做任何赔偿且可从中赚取担保费。银行承担第二性的,附属性的偿付责任。P269 31、国际保理:保理业务是指承做保理的一方

7、保理商与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供方或卖方达成一个具有连续性的协议,由保理商针对供方由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以下服务:1以即付的方式买下卖方的应收账款;2负责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记账工作;3到期收汇债款;4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p326 32、借款担保:指担保人根据借款人申请向贷款人出具的还款保证,保证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或者无力还款,担保人履行本息还款义务。P264 简答 1、试述汇票与本票有什么区别。汇票: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

8、人或持票人的票据。1本票是无条件承诺,而汇票是无条件命令 2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两个,即出票人与收款人;而汇票则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本当事人 3本票出票人即是付款人所以远期本票不当面承兑时可付款,而远期汇票则须办理提示要求承兑和承兑手续,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则要求持票人向签发人提示见票,并在本票上载明见票日期,这和见票后定期的汇票相同。4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主债务人,而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2、试简述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P213 1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指示抬头的提单可以背书转让;而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2提单上不必标明确切的收货人名称;而

9、海运单上必须详尽标明收货人。3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可凭提单在目的港向船公司提货;而海运单在一般情况下,除收货人以外,他人不能提货除非有收货人指示并且,前者提货时必须出具提单,而后者提货时不必出具海运单,只凭提货通知和证明其身份的证据。4提单有简式、全式之分,全式提单反面印有运输合同条款而海运单都是简式的,反面没有印上运输合同的条款但它与合同时一致的 3、试简述海运提单的三大作用 p187 1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2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4、试述产地证书的作用。P248 1作为进口国家实行国别贸易政策的通

10、过证件;2作为进口国给予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口计税凭证;3作为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的通关凭证。5、试述划线支票的作用和种类。P68 划线支票是在支票正面划两条平行线。这是一种附属的支票行为,由出票人,背书人或持票人作出。作用是防止支票丧失和被盗时被人冒领,保证支票的安全。种类:普通划线,特别划线 6、背对背信用证业务与可转让信用证业务在性质上的区别有哪些。P128 1灵活性。对背信用证比可转让信用证灵活性大 2独立性。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完全独立 3保密性。对背信用证的保密性比可转让信用证的更好 4风险性。对背信用证业务中有两个独立的开证行,各自对自己的受益人负责;如果原证的通知行是新证的开证行,则须承

11、担对新受益人的付款责任,因而原通知行存在风险;对实际供货商来说,只要提供符合新证要求的单据,并不会因中间商的违约或破产而解除新证开证行对供货商的责任。而可转让信用证业务是一笔信用证业务的延伸,开证行只有一个,通知行开出新证后并不会改变通知行的地位或增加其责任;但可能因中间商不予配合而使实际供货商丧失开证行的承诺付款保障。5担保性。对背信用证的开立以原证为担保,中间商通常是以原证项下取得的款项来偿付新证开证行已垫付款,为了防止风险,新证开证行往往除了要原证作开证抵押外,一般还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担保。而可转让信用证是基于进口商对出口商的信任,开立新证的银行由于不会增加新的风险,因而不会要求其他担保

12、。5约束性。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只需开证行同意,不受其他约束;新证与原证基本条款相同的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便顺利地在原证下交单付款;中间商可以自行选择开证行。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可转让信用证的转让内容和方式受 UCP600 第 38 条的约束,中间商只有调换发票和汇票的权利,而不能自行选择转正行。7、试简述信用证结算中单据的种类。商业发票,提单,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明书,汇票等 8、简述备用证与银行保函的区别。P294 第一,依 ISP98 开立的备用证与跟单信用证遵循的惯例不同。即便是依照 UCP600 开立的备用信用证,对 UCP600条款的适用性也不同。第二,两者所要求的单据不同。

13、UCP600 中关于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山野发票等商业单据的条文及有关货物装运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被认为不适用备用信用证。而 ISP98 中对备用证的单据下了明确的定义。第三,两者的用途不同。跟单信用证一般只用于进出口货物的贸易中;备用证的使用范围更广,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融资或履约交易,赔偿金的支付,为发行商业票据作保等。第四,两者关于议付的含义和做法不同。跟单信用证项下的议付是常见的,出口商可通过议付银行议付单据而获取融资便利;而备用证项下的单据一般较为简单,为防范欺诈行为,开证人一般应尽量防止授权第三者议付和自由议付。UCP600 要求汇票付款人应是开证人而非申请人,而备用证的所谓“议付”

14、最典型的情况是备用证要求汇票付款人为申请人时,开证人无追索权的给付对价。第五,两者的操作过程和业务处理有所不同。备用证往往是备而不用的凭证,一般只在债务人违约时才使用;而跟单信用证是相应的进出口交易中必用的结算工具。在其他一些具体的业务处理上 ISP98 中有许多细节的规定与UCP600 不同。9、比较信汇、电汇与票汇三种方式。P79 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 SWIFT 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其速度快,安全可靠。信汇:汇出行以邮寄信函的方式将 P.O.发送给汇入行。费用低廉,但邮寄信件速度慢,资金在途时间长,

15、收款缓慢。票汇:应汇款人申请,汇出行开出一张银行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转交收款人以向汇入行提示付款。灵活性大,比较方便;汇票在银行体系外传递,传递环节多,转移速度慢,存在被盗、丧失的风险,安全性降低。10、试述托收业务中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P87 1委托人: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出口商,也称出票人。2托收行:接受出口商委托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商在其所在地开立账户的银行。3代收行:接受托收行委托向进口商收款的银行。4付款人:即进口商。出口商按贸易合同要求发货,备齐单据后即开立汇票,委托一家出口地银行将汇票与单据向进口商提示请求付款。出口地银行接受委托后,在委托一家进口地银行向进口商交单。

16、进口商付款后,进口地银行就将货款汇给出口地银行,出口地银行收款后,再付给出口商。12、托收有哪些种类?p87 答:根据所使用的汇票的不同,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托收大多采用跟单托收。在跟单托收情况下,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1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发货后,取得装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在托收书中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后,才能把装运单据交给进口人。按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2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

17、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1根据是否附有金融单据不同:附有金融单据的跟单托收;不附有金融单据的跟单托收 13、试述发票的作用。P239 1发票是出口商开给进口商的售货证明,从发票上可以看出交易的全貌,是出口商最重要的履约证明文件,也是进口商提交给银行的绝对必要的议付单据。2发票说明了买卖交易的实质性内容,是全部单据的中心文件,所有其他单据都必须与发票内容吻合。3发票是对装运货物的总体说明,进口商凭此了解货物的各种情况,也凭此核实货物与合同是否相符。4发票是进出口商记账与核算的依据。发票是出口商出货记账的凭据

18、,也是进口商支付货款的记账凭据。所有企业都是凭发票做账。5发票是海关统计和报关交税的计算依据。6在信用证和托收方式下不要求提供汇票的情况下,发票是出口商向进口商请求付款的依据。14、什么是出票,它对于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哪些效力。P51 出票即签发汇票。由两个动作组成:一是出票人写成汇票并在汇票上签字;二是由出票人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出票是创设票据法律关系的行为,是票据流通过程的起始。1对出票人的效力:汇票的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自己不负付款责任,仅负担保责任。担保承兑和付款是出票人法定的担保责任。当汇票不获承兑时,出票人应负归还责任。当汇票到期不能获得付款时,出票人应负归还责任。2对付款人的效力

19、:汇票未经付款人承兑之前,付款人并无付款责任。当汇票一经签发,出票对于付款人发生委托付款的效力,从而使付款人处于可为出票人付款的地位,取得了这一地位并经承兑后,付款人才成为票据关系的主债务人。付款人可根据汇票提示时他与出票人的和关系来决定是否承兑付款。假设付款人拒绝承兑,持票人不能强制其承兑,持票人只能请求出票人归还票款。3对收款人的效力:当收款人接受汇票后,就已取得付款请求权。但这一请求权在未经承兑 仅仅是一种期待权。收款人还可以取得追索权,但这一权利不具备一定的条件是不能行使的。此外,由于汇票是流通证券,收款人还可将这些权利转让出去。15、试述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区别。P123 它

20、们都属于远期信用证,都是由银行保证在将来时间支付。但两者远期付款的期限不同,前者是从开证行或付款行见票之日算起,后者是按信用证中规定的方法来确定付款的具体日期。另外,前者要求开立一张远期汇票,而后者一般不需要汇票。16、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有哪些。答: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是:(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17、简要说明票据的四个特性。P28 流通性;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 19、可转让信用证在进行转让时,在新证内,原信用证的条款中哪些项目可以改变。P125 1新证的金额、商品单价可以比原证小,以便第一受益人从中赚取差额;2新证的到期日、

21、交单日及最迟装运日期可以比原证缩短,以利于第一受益人有充足的时间替换第二受益人的发票、汇票。3保险加成比例可以增加,以使保险单金额到达原证要求;4第一受益人可以自己的名称作为新证申请人,以防止供货商了解国外进口商的名称,但是如果原证要求元开证申请人必须出现在出发票以外的单据上时,必须照办。20、简述双保理机制的优点。P340 1尽管有另一家保理商在进口国替出口国负责销售帐管理和催收货款,但直接同出口商打交道的保理商只有一家。即使出口商向多个国家出口,也只需保持同一家保理商往来。出口保理商负责向出口商提供专业性的收款服务。2出口商不必精通所有国家的法律和贸易惯例,出口保理商可依赖进口保理商。尽管进口保理商对贸易纠纷不承担责任,但出口保理商可以要求进口保理商予以协助。3对进口保理商,假设发生争议或出口商违约,由于出口保理商负责担保出口商的信用,所以可以向出口保理商索赔。4对进口商,其只需与本国的保理商打交道,免除了在语言,法律、商业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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