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干部请假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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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勉县干部请假制度勉县干部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立,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岗情况及因公、因私外出活动情况,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集中精力谋开展、抓落实,依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一、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人员范围全县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包括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均应按本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二、需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事项因公、因私需离开本县外出的;因病需在本县或县外诊治的;其他需离岗或外出的活动。三、科级干部请假的程序1、县直部门(含党政群团,下同)副职领导干部请假,时间在2 天以内(含 2 天,下同)的,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时间在2天以上的,经本单位主

2、要领导同意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2、县直部门正职领导干部请假,2 天以内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2 天以上的,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均需同时报告办、政府办。3、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 2 天以内的,由本乡镇党政主管领导审批;2 天以上的,由本乡镇党委书记审批。属业务双重的站所负责人,同时报县级对口管理部门同意。乡镇党政正职请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告办、政府办。4、县直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请假,2 天以内,经单位同意后,报主管局审批;2 天以上的,经单位和主管局同意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5、县人大、县政协的科级干部请假由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审批。6、

3、全县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因公需请假出guo(境)的,个人必须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正科正职领导干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正科副职、副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级分管领导审批,然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出境手续,并报告办、政府办。四、县级干部请假程序、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副职领导请假,由本机关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县级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属业务双重管理的,同时报市级对口管理部门同意。五、请假后应注意的事项1、科级以上干部请假批准后,要及时对本职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后,方可离岗或外出。2、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批准时间返回岗位的,要办理续假手续,可利用通

4、讯工具口头续假。3、返回岗位后应及时向相关领导销假,有特殊情况的须向有关领导汇报说明。六、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擅自外出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2、借参观、考察、学习等名义公费旅游的;3、无正当理由未续假、逾期不归的;4、虽然履行了请假手续,但在外出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的。5、有违反本制度其他行为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以上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组织部给予相应组织处理;违反党纪、政纪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七、其他事项1、鼓励领导干部按照国家规定和陕办字200038 号文件享受休假,但应排出休假方案并按本制度报备。科级领导

5、干部请事假全年超过 25 天,原那么上当年不再安排休假。2、科级领导干部病、事假累计超过年度半年的,本年度不进行考核。3、会议请假:、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通知应参会人员原那么上不得请假,不得由他人顶替,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召开的会议,县级领导同志,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县级领导同志,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通知应参加的科级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主持召开会议的领导请假。4、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请销假,各乡

6、镇、部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制度。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处)级干部请假制度 xx-11-20 23:55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地区县(处)级干部的请假管理,加大监视力度,根据我地区实际,并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根底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请假是指因公或因私外出离开吐鲁番地区,或因特殊原因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地委管理的县(处)级干部。第四条 审批权限和程序。县(处)级干部离开岗位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填写请假登记表,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三天以内去自治区开会、办事的,须向主管

7、领导报告。(一)地委副秘书长,人大、行署、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地委、行署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直属企事业单位县(处)级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县市党政正职请假,须报地区主管领导、地委组织部长、地委书记审批,并在地委组织部办理请假登记。如遇领导不在,可请假,事后补办。同一单位、部门正职与副职同时外出参加同一项活动的可填写一张登记表,按正职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二)地区人大、政协工委的副处级领导,地直单位、部门县(处)级副职,内设机构县(处)级干部和享受待遇的县级干部请假,须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在地委组织部备案。地区中级法院、地区检-察-院、地区公安局、吐哈公安局政治部(处)主任、县(市)委组织部

8、长请假,须报单位或县(市)委主要领导、地委组织部长审批,在地委组织部办理请假登记。(三)县(市)人大、政协正职领导干部请假,须报县(市)委书记审批,在地委组织部办理请假登记。(四)县(市)党政、人大、政协班子副职、检法两院县级干部和享受待遇的县级干部请假,须报县(市)委书记审批,在县(市)委组织部办理请假登记。第五条 原那么上,请假为事前请假。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经上述领导同意外出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 考察、活动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进行,严禁借因公出差之便改变路线、参加与学习考察无关的活动。外出中途遇到特殊情况或因工作需要需改变线路和续假的,要按程序及时请示,同意前方可改

9、变。第七条 县(处)级干部外出回来后,应及时向地委组织部销假。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等方式进行销假。第八条 将县(处)级干部遵守请假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评定等次和奖惩干部的依据之一,如发现未按程序请假的,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外出的,视情况给予处理。第九条 援疆干部请销假按照关于标准援疆干部和人才外出考察、学习、出差请销假制度(吐地党组字xx25 号)文件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由中共吐鲁番地区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领导干部外出、休假 请假报告制度 xx-11-20 16:46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标

10、准外出、休假请假行为和程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外出、休假请假适用本制度。第二章 请假报告范围第三条 出 guo、出境、上级调训、外出考察、招商等,需办理请假手续。第四条、县政府召开会议、开展活动等需要本人参加,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的,需办理请假手续。第五条 领导干部因私外出(离开始兴境内、节假日除外)的,需办理请假手续。第六条 因病住院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上班的,需办理请假手续。c第三章 c 出 guo、出境、上级调训、外出考察招商等请假程序第七条 县级领导干部因公外出请假报批程序:(一)书记外出按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常务副主任、副书记和外出请假需书

11、面向书记请假(请假还需按有关程序报上级政府或有关领导批准)。(二)县人大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政协副主席外出请假3 天以内的,由本班子主要负责领导审批;请假3 天以上的,经本班子主要负责领导同意后报书记审批。(三)法院、检-察-院“两长”等县级干部外出请假 3 天以内的,由分管(联系)的审批;请假 3 天以上的由分管(联系)的同意后报书记审批。第八条 科级领导干部因公外出请假报批程序:(一)县人大办及各工委、县政协办及各委室的正职领导干部请假分别由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领导审批。(二)法院、检-察-院副职领导干部请假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三)工作部门、群团组织的正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须经分管

12、同意后报书记审批;单位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四)乡镇党委书记外出请假须经挂钩联系县领导同意后报书记审批;乡镇长外出请假须经挂钩联系县领导同意后报审批;乡镇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由乡镇主要领导审批。(五)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请假须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后报审批;单位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第九条 有主管部门的科级干部请假除按相关程序报批外,应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同意。第十条 集体外出请假程序。县人大会、县政协组织的县人大会成员及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体外出学习视察,由县人大会、县政协签署意见后,报书记审批。县直各单位组织的集体外出

13、学习考察,由分管县级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审批后,到组织部办理好相关手续前方可外出。返回后须写出专题考察报告送组织部备案。第十一条 组织到县外学习考察期间,外出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意平安,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十二条 上级调训和外出考察的,以相关通知为依据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三条 严禁假借学习考察的名义,弄虚作假变相公费外出旅游,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第四章 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请假程序第十四条 以、县政府名义单独召开或联合召开的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本人不能参加的,按照以下程序请假:(一)以(或办)名义单独召开的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

14、。县级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向书记请假;科级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由办主任同意后报书记批准;其他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报办主任批准。(二)以县府(或县府办)名义单独召开的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县级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向请假;科级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由分管副同意后报批准;其他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报县府办主任批准。(三)以、县政府(或办、县府办)名义召开的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县级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向书记请假;科级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由办主任同意后报书记批准;其他领导干部不能参加的,须报办主任批准。第五章 因私外出请假、带薪休假程序第十五条 个人因私外出、带薪休假请假程序与因公外出请假程序

15、保持一致。第六章 组织纪律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不按程序办理手续的,要坚持原那么,不予批准。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视检查力度,对变相用公-款外出旅游的,一经查实,从严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严格遵守外出请假纪律。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外出时改变外出路线或超假不归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七章 附 那么第十九条 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应提前,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并附相关通知或材料,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呈报审批。第二十条 审批表获准签批后分别送办、县府办、县纪委、组织部及本单位存档备案,确保信息对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请假审批表的归档工作。第二十一条 因紧急事务需外出,可按外出请假审批权限逐级口头或请示,经同意前方可外出,其所在单位要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报办、县府办备案。因病住院的,可委托他人持病历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第二十二条 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办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执行的有关领导干部请假报告与本制度规定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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