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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 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公司全面推动依法依规从严治企的意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 1.2.1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履行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1.2.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本细则所称的主要负责人系指:各单位党委书记、主任;各部门处长、主任等相应职务的领导人员。 1.3 根本原则 1.3.1坚持党的领导。坚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
2、的领导作用,不断提升领导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简单问题的力量。 1.3.2 坚持依法治企。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面掩盖,全员参加,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治理,共同推动公司法治文化建立。 1.3.3 坚持权责统一。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不断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1.4 职责定位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立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贯彻党中心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仔细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和长岭炼化关于依法治企的工作部署,做依法治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治理、改革进展稳定等各
3、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1.5 根本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意识,坚持把依法治企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整体工作中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 职责 2.1直属单位党委书记职责 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在法治建立中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2.1.1党委(总支)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组织成立本单位依法合规治理领导机构,讨论布置法治建立工作;组织制订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1.2催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各级领导人员依法履职,确保依法治企工作在本单位
4、、本部门得到全面落实。 2.1.3组织分析讨论本单位、本部门的涉法问题,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详细措施。 2.1.4仔细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确保重大事项依法依规、集体决策。 2.1.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立,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把依法办事、遵纪守法作为推举或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力量。 2.1.6健全和落实党委(总支)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安排集体学法活动不少于上级规定次数。 2.1.7落实公司法律工作制度和要求,支持法律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2.2 主任、处长职责 主任、处长在法治建立中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2.2.1将法治
5、建立内容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工作规划,与生产经营治理、改革进展稳定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考核,并将推动落实状况纳入职代会工作报告或年度工作总结内容。 2.2.2催促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属各级领导人员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治理工作。将法治建立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内部监视检查,防止、订正违法违规行为。 2.2.3明确详细机构牵头负责法治建立工作,落实兼职的普法联络员、法律风险联络员、合同治理员等。 2.2.4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标准权责配置、行使和监视,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定期做好法律法规识别与合规性评价工作,以将法律法规的要求纳入制度等形式确保法律法规要
6、求得到有效执行。 2.2.5建立内部法律风险排查制度,推动法治建立与企业经营治理深度融合,严格落实重大工程、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制度。 2.2.6建立和完善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请示报告制度。如发生涉法大事要马上报告,不得瞒报、谎报、不报。 2.2.7依据所在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专业特点,仔细落实“谁的业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共同打造“依法、合规、公正、诚信”的企业法治文化。 2.2.8依据公司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员普法工作,确保到达上级要求,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3 检查与监视 3.1 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把履行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状况纳入本人年终工作总结或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建立状况进展检查、催促与考核。 3.2 监视问责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的履职状况,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会同企业治理处(法律事务处)党委工作处(党委宣传部)检查考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若未切实履行法治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将依照党内法规、集团公司和本公司有关规定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