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协议.docx

上传人:蓝** 文档编号:83311700 上传时间:2023-03-30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29.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协议.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协议 合同能源治理技术协议【1】 甲方: 乙方: 第一局部 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治理”效劳模式向甲方供应(EMC工程名称: )工程节能效劳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效劳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工程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工程”)。 2.2工程内容: 。 2.3工程目的:通过工程的实施,到达降低能耗,降低本钱。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工程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头工程的设计、设备的选购、

2、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 天。 3.2节能效益共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工程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共享期为 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共享期满为止。 3.3工程安装完毕后 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状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 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展调试。试运行完毕后无特别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共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工程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 元 (小写: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展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供应合格的电表,帮助乙方在全部要进展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心空调系统回路中

3、详细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详细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心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心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心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心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心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 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以自然

4、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以设备A1为例, 当月设备A1节电效益(元)MA1=(M前A1-MA1抄表)=MA1抄表*SA1/(1-SA1) M前A1=MA1抄表(1-平均节电率SA1) MA1抄表=节电改造后当月的中心空调系统中设备A1电费(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数量)。 SA1为设备A1的节电率 当月中心空调系统节电效益(元)M=MA1+MA2+MA3+MA4+ 4.4 双方效益的分成 效益分成期为五年,节电改造后按本协议本项第3、第4条的计算方法计出甲方所节约的总电费,并按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进展安排: 乙方当月应安排金额(元)=当月节电效益(元)乙

5、方分成比例(%) 4.5 甲方应在共享效益起始日后,每个月后三天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中规定的乙方应共享的数额,直至共享效益期限届满。假如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所欠到期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6 该工程由乙方投入设备,但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向乙方交工程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押金,合同正常履行两年后,此押金由乙方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4.7 在本合同规定的效益共享期内,电价按同期供电部门价格计算。 4.8 如因甲方供应的测量数据不正确而导致用以计算节能量的基线未能反映真实状况时,乙方有权对计算节能量的基线作出调整;节能量的测量应在设备级(而非工

6、厂级)层面上进展。 5.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l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七日之内予以书面核准。 5.2在本厂区承受附件A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前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免费、妥当保管。 5.3为乙方实施和治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供应必要的帮助。 5.4 按3.3条款验收工程,准时供应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依据设备制造商供应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展操作,协作乙方对设备进展维护、保养。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作出记录,并依据乙方要求向乙方供应上述记录。 5.7 若发觉本工程安装的设备消失故障,有义

7、务马上通知乙方。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工程设施和设备供应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工程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9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附件A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丧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状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协作乙方对设备进展监管。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l 负责工程融资,对附件A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展设计、选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甲方运行。 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 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到达附件A规定的要求。 6.3 依据国家有关施

8、工治理条例和与工程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仔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 对甲方操作人员进展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五个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6.5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担当工程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 设备全部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工程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 定期派人检查工程的运行状况。 7.全部权 7.l 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工程(包括设备和设施,下同)的全部权属于乙方。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才有权取得工程的全部权

9、。 7.3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共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己共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置设备的全部权。在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工程全部权归甲方全部。 7.4工程的全部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工程的技术资料。 7.5 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时,乙方仍享有工程全部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消退七天后,工程全部权才归甲方。 8.提前解除合同 8.l 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如有),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

10、同规定应共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己共享的款额)30% 乙方的其他损失为乙方在工程上的全部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8.2 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展实质改动或撤除,影响了本工程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共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工程仍归乙方全部。 9.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 9.1.1在本合同生效后、工程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假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担当乙方为此工程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

11、.1.2 假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共享的款项,则应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3 假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两个月未向乙方支付应共享的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回此项节电工程的全部节电设备,并同时享有追究甲方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9.1.4 甲方违反在本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实行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I)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工程的安装调试期; II)延长共享节能效益的时间,直至乙方的损失得全部弥补; III)在保持节能效益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缩短乙方的共享期,即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

12、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工程利润、律师费用和工程相关的其它费用。 9.1.5 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工程中断和停顿,则假如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得以订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9.2 乙方违约: 9.2.1 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 9.2.2 甲方在设备运行工况与工程验收一样的条件下可随时复验节电率,假如复验节电率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参加节电率复验,假如经双方确认节电率确实低于附件B中相应节电率并超过10%范围,则视为乙方违约。 9

13、.2.3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方有权要求乙方担当违约责任。 10.违约补救 10.1 甲方违约的补救:假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担当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工程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状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地撤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状况下解除本合同。 10.2 乙方违约的补救:假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担当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工程其他相关费用。 1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实行适当

14、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局部的损失要求赔偿。 其次局部 一般条款 11.乙方的效劳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赐予仔细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敬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惜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工程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工程设备的改良、改动、撤除和损坏等风险 12.1 设备的改良。在乙方不降低效劳标准的前提下,为了改善工程设备的运行状况或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

15、内随时改良工程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状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良意见。 12.2 设备的改动。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展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展。 12.3 设备的撤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托付他人撤除工程设备或者进展实质性改动。假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撤除设备或进展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马上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地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良、改动和撤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承受。 12.4设备的损坏或丧失。本合同开头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丧失,假如甲方不能证

16、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担当责任。假如受损坏或丧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应聘请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丧失)的设备。 假如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丧失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缺乏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丧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担当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2.5 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大事导致设备损坏,假如甲方不能证明自己实行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担当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假如甲方能够证明自己实行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担当责任。 12.6 假如由于发生本章规定的状况而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停顿运行超过十日,双方

17、同意:该时间从效益共享期限中扣除,以使得效益共享期限不致受上述状况的影响而缩短。 13.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设备进展大规模改造。假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提高节能效率而欲对设备进展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全都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展变更之后,方可开头施工。 14.设备的停顿运行/关闭 14.l停顿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六十天通知乙方。在紧急状况下,甲方应准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状况。任何停顿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4.2假如因甲方关闭或停顿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1

18、5.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工程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假如由于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工程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担当责任,并仍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共享效益的款项。 15.2假如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展更改或对生产规划进展调整,可能对工程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工程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转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甲方应担当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第8.1条的规定向乙方担当责任。 15.3假如甲方对工程相关的设备进展检修,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削

19、减,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共享款项。 15.4假如甲方对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进展大修,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或停顿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改造期间不分成,但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一样时间,以弥补效益共享期。 1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需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 由于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假如不行抗力大事缺乏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依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局部免除责任。 16.3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工程无法进展或与本工程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到达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

20、权解除合同。 16.4 本合同最终签字之后满九十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方或其继承者仍旧有效。发生此种状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假如当事方不能承受此种条件,则由甲方应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置本工程。乙方也可自行打算撤除所装设备。 假如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工程及甲方为乙方所供应的担保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17.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

21、方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7.2 乙方可以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全部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 17.3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全部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效劳工程期间的担保。 18.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出具一般商业发票。 19.不行抗力 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20.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章进展仲裁。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担当。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

22、有争议正在进展仲裁的局部之外,其它局部应连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节能系统设计方案 附件B:节能效益的计算及确认 21.2 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全都时,以规定具体的为准。 21.3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中所称的“一方”及“一方当事人”是指

23、甲方或乙方,“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则是统称甲、乙双方; 本合同中的“意外大事”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实行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本合同中的“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权利人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1.6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X年X月X日在XX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24、开户行: 账号: 账 号: 合同能源治理工程【2】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用能单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节能效劳公司)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治理”模式就AAAAA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本工程”)进展专项节能效劳,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效劳费用。双方经过公平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1节 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协

25、议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1 本协议中所称的“合同能源治理模式(共享型)”与“节能效益共享型模式”含义一样。 1.2 本战略合作协议合作的内容为:乙方对AAAAA进展节能升级达标改造并供应效劳,以到达节能增效、减排环保和照度达标的目的,由甲方支付节能效劳费用,且甲、乙双方根据商定共享工程的节能效益。 1.3 本协议所称的“合同能源治理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甲方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工程的详细实施合同。 1.4能耗基准是指本工程实施前,甲方使用的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的能源消耗状况。 如甲方使用的原设备、设施或工艺流程不能满意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则其能耗基准以双

26、方确认的、满意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同种类能耗基准为依据或经甲方、乙方共同托付的第三方检测验证、测算出的甲方原能耗基准报告作为能耗基准。 1.5 节能量是指在满意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乙方对单位工程进展改造后与对应的能耗基准相比所削减的能源消耗量。 单位工程改造后的能源消耗量按甲方和乙方共同托付的第三方出具的测试报告为依据。 1.6 节能效益是指在工程改造后,甲方正常使用状况下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包括节省能源、削减的维护更换费用和节省备品备件费用等一切因采纳乙方供应工程资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1.7 节能效益共享款是指按本合同商定的甲、乙方在效益共享期内各自所应共享的节能效益共享款项(包括节省能

27、源、削减的维护更换费用和节省备品备件费用等一切因采纳乙方供应工程资产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1.8 本协议的“节能效益共享款”又称为“节能效劳费用”。 1.9 单位工程是指甲、乙双方为了实施本工程而根据区域位置、实施状况及进度的需要对本工程在本合同、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文件中书面明确划分的子工程。 第2节 工程期限及资金来源 2.1 合同期限为 年。实际合同有效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将合同商定的节能效益向乙方付清为止。 2.2 本工程的建立期为_,自201_年_月_日始,至201_年_月_日止。 2.3单位工程完工一个验收一个,且自验收之日起开头计算和支付该已验收的单位工程的节能效益共享款。 2.

28、4 本工程估计投资约 亿,由乙方负责融资。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合同中的属于乙方全部权的工程财产用于乙方的相关融资担保。 第3节 工程方案设计、实施和工程的验收 3.1 工程方案的设计、实施和工程的验收由双方另行指定。 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商定的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进展工程的实施。 3.2 工程方案一经双方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规定时间开头工程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根据规定进展工程验收。 第4节 节能效益共享方式 4.1 本工程的节能效益为各单位工程的节能效益之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本工程的节能效益共享款为各单位工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

29、单位工程的节能效益共享款之和。 4.2效益共享期内,乙方共享 _% 的工程节能效益。 各单位工程节能效益共享款以各单位工程实施后确认的节能效益为准。 若实施过程中工程方案更改,各单位工程的节能效益共享款应根据规定的原则和方法予以调整。 4.3双方应当根据另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托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节能量进展测量和确认。 4.4 乙方应收取的本工程的节能效益共享款由甲方根据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给乙方,详细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应按月对已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的各单位工程的节能效益进展合并计算,并在每个月开头的 日内将乙方应收取的已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的各单位工程的节能效益共享款合

30、并计算并全额支付给乙方; (b) 甲方应自第一个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后的下一个月份起,在 年的节能效益共享期内每月按第4.4条(a)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节能效益共享款;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准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节能效劳发票。 4.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局部存在争议,该局部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局部的节能效益的共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 甲方的义务 5.1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工程的实施由甲方在甲方行政权限范围内负责准时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同意或者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 5.2 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准时供应节能工程设计和实施所必需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精确、完整。

31、 5.3 甲方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参加乙方的培训。 5.3 供应节能工程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帮助,如供应工程财产存储场所、清理施工现场、设备试运行等。 5.4 甲方应供应必要的资料和帮助,协作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5 甲方应依据工程方案的相关规定,准时帮助乙方完成工程的试运行和验收,并供应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6 甲方应当依据工程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展工程的建立、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工程设施和设备供应合理的帮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工程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7 甲方应保证与工程相关的

32、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5.8 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合同的规定,准时向乙方付款。 5.9 甲方应当将与工程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别安全规定要求准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依据需要供应防护用品。 5.10 甲、乙双方应当相互协作,由受益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工程相关的”补助、嘉奖或其他可适用的优待政策,其收益归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嘉奖方享有;甲、乙双方均有权申请政策嘉奖的,甲方优先享受。 5.11 其他:合同期内更换下来的甲方原有设备归甲方全部。 第6节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当根据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的规定,自行或

33、者托付第三方按时完本钱工程中各单位工程的方案设计、安装及本工程的节能效益共享期维护。 6.2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的现场合理指挥。 6.3 乙方应当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展适当的培训,以使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能担当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6.4 乙方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帮助甲方办理有关工程的许可、批准和同意。 6.5 乙方进展工程改造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治理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的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治理要求。 6.6 在接到甲方关于工程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准时完

34、成相关修理或设备更换。 6.7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工程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6.8 乙方应协作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9 其他:乙方负责节能设备的安装,并应保存局部备品备件,并能准时对报损的产品进展修理;供应节能设备3年免费质保,质保期起始日为验收日。质保期满后,如消失任何乙方产品的运行故障损坏,则由乙方供应收费技术维护。如需更换设备,则甲方按不超过当年同类产品市场均价的10%向乙方进展选购。 第7节 工程的更改 7.1 工程开头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工程负责人应在本工程实施的第一年至少每半年进展

35、一次工作会议,争论与工程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并按合同商定的标准进展照度检测,并作好记录。 7.2 如在工程的改造期间消失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效劳供应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状况,从而导致原有单位工程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工程方案进展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单位工程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非该状况的消失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7.3 在本工程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工程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工程所使用灯具、系统进展优化、升级。如乙方打算对工程所使用灯具进展优化、升级,则乙方应当预先将工程优化、升级方案提交甲方审核,全部的

36、改造费用由乙方担当。 7.4 在本工程运行期间,甲方撤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已验收的单位工程的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工程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8节 全部权和风险分担 8.l在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工程下的全部由乙方选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及仪器等财产(简称“工程财产”)的全部权属于乙方。合同顺当履行完毕之后,该等工程财产的全部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乙方应保证该等工程财产正常运行。 8.2 工程财产的全部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工程连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工程财产的连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相关学问产权的授权,

37、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供应该等授权。 8.3 工程财产的全部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后,乙方应连续售后效劳及备品备件支持。乙方承诺,售后效劳仅收取人工本钱,备品备件按出厂价供应。 8.4 乙方对投入(供应)本工程选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的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担当。 第9节 违约责任 9.1 如甲方未根据合同、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文件的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各单位工程的款项,甲方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150%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逾期付款的款项金额及逾期时间计算。 9.2 如甲方恶意解除合同,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9.3 如甲方违反除第9.1条、第9.2条外的

38、其他合同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可以直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9.4 如乙方不能根据合同及其补充文件商定的时间完成单位工程的投入(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并合格验收,乙方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150%向甲方支付违约单位工程的违约金,违约金根据该违约的单位工程中乙方应共享节能效益共享款的金额及延迟时间计算。 如因乙方产品品质及效劳因素导致已验收或已执行的单位工程不能正常运行,以致严峻影响城市道路照明效果且无整改措施的状况下,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担当违约责任。 9.5 除合同、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文件另有商定外,在每个单位工程改造后,若有单位工程不能满意验收条件规定技术指标及

39、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签该单位工程的验收报告。 9.6 如乙方违反第9.4条、第9.5条外的其他合同义务且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的,甲方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要求乙方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9.7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9.8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局部的损失要求赔偿。 9.9 假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担当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10 假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

40、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担当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0节不行抗力 10.1 本协议或合同中的不行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掌握范围的任何行为、大事或缘由,包括但不限于: (a) 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难、火灾或劳工纠纷、污染;或 (b) 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制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 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 10.2 假如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行抗力大事的发生,无法或估计

41、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需在知晓不行抗力的有关大事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供应不行抗力大事的细节。 10.3 受影响方必需实行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退或减轻不行抗力大事有关的影响。 10.4 在不行抗力大事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临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向非影响方担当责任。在不行抗力大事完毕后,除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外,受影响方应当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第11节协议解除 11.1 除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并达成书面协议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11.2 如甲方情愿提前买断乙方在剩余合同期限内合同或单位工程

42、中的全部权,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共享期限乙方的合理本钱和合理利润。 11.3 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在合同期限内,本工程的节能效益仅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商定进展计算,甲方不得以协议签订之后新技术进展和技术进步为抗辩理由拒付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共享款或主见解除本合同。 11.4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归还乙方享有全部权的工程财产为由,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共享款或解除合同。 第12节 权利、义务的转让 双方商定,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转让根据以下方式进展: 12.1 甲方在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协议中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43、 12.2 乙方在转让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协议中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第13节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有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假如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恳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13.2 受损害或损害的一方对损害或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依据其过错程度担当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损害一方的责任。 第14节保密条款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4.1 甲方: 14.1.1 保密内容:本工程全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4.1.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全部参加本工程的人员。 14.1.3 保密期限:本合同的合同期限内。 14.1.4 泄密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14.2 乙方: 14.2.1 保密内容:本工程全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4.2.2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全部参加本工程的人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成人自考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