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贷款合同(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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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助学贷款贷款合同(六篇)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篇一 抵押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电话: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范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_依据年字号借款合同向债务人_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小写)。如借款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削减贷款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则以借款合同项

2、下实际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商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 三、借款人无论何种缘由未按借款合同商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商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其次条抵押期间 选择1.假如登记机关认可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条所商定的

3、被担保债务偿清为止。 选择2.假如登记机关坚持登记准确的抵押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过肯定期间)。 第三条抵押财产 一、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_万元,有关状况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二、假如抵押财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抵押人有义务在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缘由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削减至缺乏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以限制流通物供应抵押担保的,抵押人应帮助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有效合法成立; 五、假如由

4、于自然灾难、意外大事、侵权行为及其他缘由导致抵押财产灭失或价值明显削减,抵押人应马上实行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马上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四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承受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检查。 二、抵押人应妥当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财产,实行有效措施保障抵押财产的安全、完整,如抵押财产需要修理,抵押人应准时进展,并担当相应费用。 三、抵押人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未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的上述行为无效。 第五条抵押登记 一、在本合同

5、签订后15日内,抵押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全部权或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 二、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三、抵押权人在抵押登记期满而债权未得到完全清偿时,抵押人必需连续办理登记手续。 四、假如抵押财产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将在前述工程、设备或物品建成或到达后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和毁灭 一、抵押人在此确认:如借款人未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违约而由贷款人解除合同

6、或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将抵押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假如实行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应实行拍卖的方法处分抵押物。 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 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支付或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冲抵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抵押权因以下缘由毁灭: (一)主债权毁灭; (二)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因主债权毁灭而毁灭的,抵押权人应将其保存的抵押物全部权证明和保险单正本交还抵押人。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并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7、二、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精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由于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丢失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力量,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五、抵押人应向债权人预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转变;抵押人不因上述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转变而免除担保责任。 六、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进展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应马上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八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

8、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担当抵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大事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承诺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缘由导致本合同项下抵押无效;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阻碍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5.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帮助抵押权人续办抵押登记,致使抵押在主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失效; 6.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该抵押物的

9、保险未落实或因任何缘由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大事或缔约过失的状况下,抵押人负有抵押过失或违约责任,抵押权人有权实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抵押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抵押人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患病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抵押人在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任何债权与抵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九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费、公证费及抵押财产的保险、运输

10、、仓储、保管、估价、修理、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抵押人支付或担当。 第十条权利放弃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对于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抵消的主见。 二、抵押权人赐予抵押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待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担当的任何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

1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纳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抵押人担当,但法院 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自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_公证处、_登记机关、以及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_(公章)抵押人:_(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代表人 或

12、授权签字人:或授权签字人: 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 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 抵押人(甲方):_ 有效证件号码:_ 地址:_ 电话: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抵押权人(乙方):_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 电话:_ 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范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_依据_年_字_号借款合同向债务人_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小写)。

13、如借款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削减贷款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则以借款合同项下实际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商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_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 三、借款人无论何种缘由未按借款合同商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商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其次条?抵押期间 选择1.假如登记

14、机关认可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条所商定的被担保债务偿清为止。 选择2.假如登记机关坚持登记准确的抵押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过肯定期间)。 第三条?抵押财产 一、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_万元,有关状况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二、假如抵押财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抵押人有义务在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 四、以限制流通物供应抵押担保的,抵押人应帮助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有效合法成立; 五、假如由于自然灾难、意外大事、侵权行为及其他缘由导致抵押财产灭失或价值明显削减,抵

15、押人应马上实行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马上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四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承受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检查。 二、抵押人应妥当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财产,实行有效措施保障抵押财产的安全、完整,如抵押财产需要修理,抵押人应准时进展,并担当相应费用。 第五条?抵押登记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人应根据_的有关规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全部权或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 二、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16、。 三、抵押权人在抵押登记期满而债权未得到完全清偿时,抵押人必需连续办理登记手续。 四、假如抵押财产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将在前述工程、设备或物品建成或到达后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和毁灭 一、抵押人在此确认:如借款人未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违约而由贷款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将抵押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假如实行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应实行拍卖的方法处分抵押物。 二、处分抵押财产所

17、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支付或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冲抵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抵押权因以下缘由毁灭: (一)主债权毁灭; (二)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因主债权毁灭而毁灭的,抵押权人应将其保存的抵押物全部权证明和_单正本交还抵押人。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并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精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

18、由于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丢失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力量,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六、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进展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应马上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八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担当抵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大事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承诺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缘由导致本合同项下抵押无效;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

19、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_)阻碍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5.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帮助抵押权人续办抵押登记,致使抵押在主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失效; 6.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该抵押物的_未落实或因任何缘由_公司拒绝赔付。 1.解除与抵押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抵押人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患病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抵押人在抵押权人以及中国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抵押权人以及中国其他机构享有的任何债权与抵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

20、九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费、公证费及抵押财产的_、运输、仓储、保管、估价、修理、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抵押人支付或担当。 第十条?权利放弃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对于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抵消的主见。 二、抵押权人赐予抵押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待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担当的任何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

21、改和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纳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委员会进展_。 与诉讼或_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抵押人担当,但法院判决或_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以下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一、抵押财产清单; 二、抵押财产_单正本; 三、抵押登记证

22、明文件; 四、抵押物评估报告; 五、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本合同的附件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选择1.适用于不动产抵押,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及_规定的需要登记抵押才生效的其他财产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意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选择2.适用于动产抵押 本合同自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抵押人、抵押权人、_公证处、_登记机关、以及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公章)_抵押人:(公章)_ 法定代表人法代表人 或授权签字人:_或授权签字人:_ 时间及地点:?_时间及地点:_

23、 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篇三 抵押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电话: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范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_依据 年 字号借款合同向债务人_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小写)。如借款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削减贷款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则以借款合同项下实际发放的

24、贷款本金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商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 三、借款人无论何种缘由未按借款合同商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商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其次条抵押期间 选择1.假如登记机关认可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条所商定的被担保债务偿

25、清为止。 选择2.假如登记机关坚持登记准确的抵押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过肯定期间)。 第三条抵押财产 一、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_万元,有关状况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二、假如抵押财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抵押人有义务在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缘由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削减至缺乏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以限制流通物供应抵押担保的,抵押人应帮助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有效合法成立; 五、假如由于自然灾难、

26、意外大事、侵权行为及其他缘由导致抵押财产灭失或价值明显削减,抵押人应马上实行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马上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四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承受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检查。 二、抵押人应妥当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财产,实行有效措施保障抵押财产的安全、完整,如抵押财产需要修理,抵押人应准时进展,并担当相应费用。 三、抵押人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未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的上述行为无效。 第五条抵押登记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

27、内,抵押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全部权或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 二、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三、抵押权人在抵押登记期满而债权未得到完全清偿时,抵押人必需连续办理登记手续。 四、假如抵押财产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将在前述工程、设备或物品建成或到达后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和毁灭 一、抵押人在此确认:如借款人未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违约而由贷款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前到

28、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将抵押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假如实行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应实行拍卖的方法处分抵押物。 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支付或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冲抵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抵押权因以下缘由毁灭: (一)主债权毁灭; (二)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因主债权毁灭而毁灭的,抵押权人应将其保存的抵押物全部权证明和保险单正本交还抵押人。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并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二、抵押人完全

29、了解主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精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由于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丢失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力量,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五、抵押人应向债权人预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转变;抵押人不因上述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转变而免除担保责任。 六、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进展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应马上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八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抵押

30、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担当抵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大事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承诺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缘由导致本合同项下抵押无效;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阻碍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5.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帮助抵押权人续办抵押登记,致使抵押在主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失效; 6.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该抵押物的保险未落实或

31、因任何缘由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大事或缔约过失的状况下,抵押人负有抵押过失或违约责任,抵押权人有权实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抵押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抵押人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患病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抵押人在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抵押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任何债权与抵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九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费、公证费及抵押财产的保险、运输、仓储、保

32、管、估价、修理、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抵押人支付或担当。 第十条 权利放弃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对于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抵消的主见。 二、抵押权人赐予抵押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待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担当的任何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

33、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纳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抵押人担当,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选择1.适用于不动产抵押,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需要登记抵押才生效的其他财产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意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抵押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34、选择2.适用于动产抵押 本合同自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_公证处、_登记机关、以及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_(公章) 抵押人:_(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代表人 或授权签字人: 或授权签字人: 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 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篇四 中国国家助学贷款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抵押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电话: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

35、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范围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年?字?号借款合同向债务人所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如借款合同双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削减贷款额,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则以借款合同项下实际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商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_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全部应付费用。 三、借款人无

36、论何种缘由未按借款合同商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商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商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其次条?抵押期间 选择1.假如登记机关认可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条所商定的被担保债务偿清为止。 选择2.假如登记机关坚持登记准确的抵押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过肯定期间)。 第三条?抵押财产 一、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万元,有关状况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二、假如抵押财产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

37、,抵押人有义务在抵押财产清单中注明。 四、以限制流通物供应抵押担保的,抵押人应帮助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以确保抵押权有效合法成立; 五、假如由于自然灾难、意外大事、侵权行为及其他缘由导致抵押财产灭失或价值明显削减,抵押人应马上实行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马上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四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承受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检查。 二、抵押人应妥当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财产,实行有效措施保障抵押财产的安全、完整,如抵押财产需要修理,抵押人应准时进展,并担当相应费用。 第

38、五条?抵押登记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人应根据_的有关规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全部权或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 二、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三、抵押权人在抵押登记期满而债权未得到完全清偿时,抵押人必需连续办理登记手续。 四、假如抵押财产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装完毕的机器设备,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将在前述工程、设备或物品建成或到达后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和毁灭 一、抵押人在此确认:如借款人未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履行到期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违约而由贷

39、款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将抵押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假如实行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应实行拍卖的方法处分抵押物。 二、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支付或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冲抵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抵押权因以下缘由毁灭: (一)主债权毁灭; (二)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因主债权毁灭而毁灭的,抵押权人应将其保存的抵押物全部权证明和_单正本交还抵押人。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力量,并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

40、处分权。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精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由于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丢失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力量,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六、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进展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应马上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八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担当抵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大事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承诺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缘由导致本合同项下抵押无效;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转让、以实物形式出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_)阻碍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5.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帮助抵押权人续办抵押登记,致使抵押在主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失效; 6.由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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