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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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egalLogics石开贵石开贵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课程的目的、要求课程的目的、要求n1、有助于提高学生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学研究与法律实物工作的能力;n2、有助于培养学生和法律工作者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n3、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说理能力,驳斥种种逻辑谬误n4、有助于提高学生思维的表现力。正确学习方法n1、牢固地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n2、加强宏观与微观、复杂与简单、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整体思维;n3、高度重视、准确掌握专业术语。第一章第一章绪论绪论教学目的: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重点: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逻辑、思维和语言的概念;法律逻辑学的

2、研究对象及法律逻辑学的性质,明确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从而对法律逻辑学有个初步的了解。1、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2、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第一节第一节逻辑、思维和语言逻辑、思维和语言2、逻辑在现代汉语中含义更广泛(1)指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性;(2)指思维发展的规律性;(3)指某种错误的理论、观点或说法;(4)指符合并正确地运用了思维规律;(5)指研究逻辑这门学问,与逻辑学同义。一、什么是逻辑:1、逻辑在古希腊语中有“语言”、“智慧”、“规律性”等多种含义。3、逻辑学:以逻辑思维形式、思维规律逻辑思维形式、思维规律和思思维方法维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逻辑学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形式逻辑

3、、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数理逻辑。二、什么是思维及其特点1、思维科学是逻辑学的基础科学。2、思维简单说就是想一想。从信息的角度看,思维是人在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信息增殖。思维的特点:(1)间接性间接性;(2)概括性概括性。三、思维与语言的关系:n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n思维是语言的表达内容。第二节第二节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和性质n一、法律逻辑学是以法律和司法实践中的逻辑问题为研究对象,探讨其中的逻辑形式、逻辑方法、逻辑规则或规律等问题的一门学科。二、律逻辑学的性质 1法律逻辑学是介于法学与逻辑学之间的边缘学科。2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应用学科。第三节第三节研究和学习法律

4、逻辑学研究和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的意义第二、研究和学习法律逻辑学适应了高质量的法学研究与法律实物工作的现实需要。第一、研究和学习法律逻辑学顺应了逻辑学的发展趋势。第三、研究和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培养法律专业学生和法律工作者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去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第五、研究和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思维的表现力。第四、研究和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论证者的说理能力,驳斥种种逻辑谬误。第四节第四节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方法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方法1、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结构都相对简单;2、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是构成复杂概念、复杂理论必不可少的要素;3、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在其自身学科中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复

5、多次出现,出现次数越多越基本。一、牢固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一)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三个特征:(二)基本技能基本技能 主要指学习知识和运用知识的 能力和技巧,也就是掌握和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巧1.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思维方法。2.复杂与简单相结合的思维方法。3.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思维方法。二二、必须加强整体思维、必须加强整体思维三、高度重视、准确掌握专业术语(一)专业术语专业术语又叫专业用语,俗称行话。专业术语往往集中体现了该学科的固有特点,反映事物对象的本质属性,是该门学科特有理论的代表、基础,处于重要地位。(二)专业术语分以下两类:1.典型的专业术语:例如

6、:例如:外延、周延性、对当关系、子项相容、中项不周延;2.模糊概念和模糊用语:例如:例如:法律逻辑学的肯定前件式的“肯定”、相容关系的“相容”、变形推理的“变形”等概念。思考题思考题1、逻辑与思维的关系是怎样的?2、法律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3、形式逻辑、辩正逻辑和数理逻辑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4、为什么要学习法律逻辑学及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是什么?第二章第二章概念概念教学目的: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什么是概念及其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明确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掌握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

7、方法。从而对概念这种思维形式的逻辑问题有所了解,掌握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明确什么是概念及其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明确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第一节第一节概念的概述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1、概念是反映事物的范围范围和本质属性本质属性的思思维形式维形式。2、事物属性就是事物的性质和关系,有本本质属性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非本质属性之分。n(1)本质属性就是为组成这类事物的每一个事物所必然具有的,从而使这类事物成为这类事物,并区别与其他类事物的属性。n(2)非本质

8、属性就是不为该类事物的每一个事物所必然具有的,对该类事物不起决定作用的属性。举例:举例:法律、犯罪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二、概念和语词3、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2)在实词中,不同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3)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2、概念没有民族性;而语词具有民族性。1、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映,是语句的思内容,是思维形式;而语词是表达思维对象的声音、符号或笔划,是概念的物质外壳。第二节第二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注:注: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外延体现了逻辑学的特点外延体现了逻辑学的特点。

9、)二、什么是概念的外延外延:就是反映到概念中的事物的数量和范围数量和范围一、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内涵:就是概念中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本质属性。三、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1、了解什么是属概念,什么是种概念?逻辑学把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叫属概念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叫属概念,把反映组成类事物的子类的概念叫种概念反映组成类事物的子类的概念叫种概念。反变关系不是数学中的反比例关系反比例关系,只是一种大致的相反的变化趋势相反的变化趋势。属概念的外延大、内涵少,种概念属概念的外延大、内涵少,种概念的外延小,内涵多的外延小,内涵多。2、所谓反变关系所谓反变关系是指外延越大,内涵越少,外延越小,内涵越多。四、明确概

10、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关系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意义 概念概念是构件科学理论系统和认识事物的内 在必然联系的基础。研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主 要是为了准确了解概念,即“明确概念明确概念”,这 是正确使用概念的前提是正确使用概念的前提。那么在法律工作中只 有明确了有关法律概念,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第三节第三节概念的种类概念的种类以外延外延为标准划分: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1、单独概念,是反映独一无二独一无二的某一特定事物的概念,是所有概念中外延最小外延最小的概念。2、普遍概念,是反映由两个两个或两个以上两个以上的个别事物所组成的一类事物的概念。根据外延数量的多少,普遍概念又可分为有有限的普遍概念限的

11、普遍概念和无限的普遍概念无限的普遍概念。以内涵内涵为标准划分:一、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1、肯定概念,又叫正概念正概念,是反映事物具有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2、否定概念,又叫负概念负概念,是反映事物不具不具有有某种属性的概念。3、运用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反映事物时要注意两点:范围范围和条件条件。n(1)范围又称论域论域,任何一个肯定和否定概念都是相对一定范围来说的。n(2)条件是指事物的属性事物的属性,一定论域中,在条件不同的情况下,对同一事物,我们既可用肯定概念来反映它具有某种属性,又可用否定概念来反映它不具有某种属性。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1、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集合体就是

12、由个别事物组成的整体。注意:注意:集合概念不反映一类事物,而是集合体事物;是否是集合概念还要注意语境注意语境。2、非集合概念,就是不反映集合体的概念。三、实体概念、性质概念和关系概念1、实体概念实体概念,是反映各种具体事物各种具体事物的概念。2、性质概念性质概念,是反映具体事物的各种性质各种性质的概念。3、关系概念关系概念,是反映具体事物之间事物之间的各种关系各种关系的概念。4、分清实体概念、性质概念、关系概念,有助于我们掌握概念的内涵提高抽象思维能力。四、模糊概念四、模糊概念1、模糊概念的界定:我们从动态和静态结合出发,把抽象概念划分为专业性抽象概念和各专业共用的把抽象概念划分为专业性抽象概

13、念和各专业共用的抽象概念抽象概念,即模糊概念模糊概念。(1)专业性抽象概念专业性抽象概念是指在该门学科出现、在其他学科不出现不出现的具有特定涵义的概念和用语。(2)非专业性抽象概念即模糊概念非专业性抽象概念即模糊概念是指在该门学科出现、在其他学科中也出现也出现的一些概念和用语,其所指对象和涵义或部分相同,或者完全不同,也就是说,其外延和内涵或者部分相同或者完全不同。2、模糊概念的类型、模糊概念的类型(1)民族文化差异渗透类民族文化差异渗透类(2)历史沿袭类历史沿袭类(3)学科间借用公用类学科间借用公用类(4)含义扩展,引申类含义扩展,引申类3、模糊概念的特点模糊概念的特点(1)模糊隐含性模糊隐

14、含性。(2)灵活动态性灵活动态性。(3)辩证发展性辩证发展性。(4)交叉渗透性交叉渗透性。4、模糊概念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举例:举例:(1)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第三人”就是模糊概念;(2)注意多音字多音字的在法律文书中 的运用。第四节第四节概念间的关系概念间的关系n逻辑学不研究概念间的所有关系。主要研究相邻概念间的外延关系。我们根据概念间外延相同还是不相同,从总体上把概念间的关系划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相容关系就是指概念间的外延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不相容关系就是指概念间外延完全不相同。一、相容关系(一)同一关系同一关系1同一关系,也叫全同关系全同关系,指外延外延完全相同完全相同的两个概

15、念之间的关系。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叫同同一一概概念念,它们的外延完全重合。2用“S”和“P”分别表示具有同一关系的两个概念,用圆表示外延,具有同一关系的两个概念可用图(1)表示。图(1)SP(二)从属关系从属关系1、真包含关系真包含关系(1)真包含关系,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全部外延相同,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叫真包含关系真包含关系。(2)其中外延大的概念叫属概念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叫种概念种概念。(3)真包含关系就是属概念真包含种概念的关系,又叫属种关系属种关系。2 2、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于关系(1)真包含于关系,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

16、同部分外延相同,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叫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于关系。(2)真包含于关系是种概念对属概念的外延关系,又叫种属关系种属关系,也就是种概念的外延完全完全被属概念的外延所包含。(3)用“S”表示属概念,用“P”表示种概念,用大圆表示属概念的外延,用小圆表示种概念的外延,种属关系可用图(2)表示,属概念“S”真包含种概念“P”,种概念“P”真包含于属概念“S”。属种关系与种属关系统称从属从属关系关系。图(2)Ps(三)交叉关系(三)交叉关系 1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部分外延相同,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就叫交交叉关系叉关系。具有交叉关系的概念叫交叉概念交叉概念。2

17、“S”与“P”分别表示两个交叉概念,用圆表示外延,交叉关系的概念可用图(3)表示。图(3)PS(四)相容并列关系(四)相容并列关系n1、同一属概念下的三个以上三个以上的种概念,它们的外延两两交叉外延两两交叉,并且都真包含与属概念的外延之中,这些种概念的关系就是相容并列关系相容并列关系。n2、具有相容并列关系的概念叫相容并列概念。n3、用“S”、“P”、“Q”表示相容并列关系的概念,用“R”表示它们的属概念,相容并列关系可用图(4)表示SPQR图(4)二、不相容关系(一)(一)全异关系全异关系1、没有相同外延的两个概念,又不真包含与属概念之中,这两个概念就是全全异异关关系系的概念。具有全异关系的

18、概念叫全全异异概概念念。区区别别全全异异概概念念的的依依据据是是外外延延,不不是是内内涵涵。全异概念只在外延上全异,不是说内涵也毫无相同之处。2、用“S”与“P”分别表示两个全异概念,用圆表示外延,全异关系的概念可用图(5)表示。图(5)SP(二)(二)矛盾关系矛盾关系n1、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相同外延完全不相同,且外延之和等于它们邻近属概念的外延,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就叫矛盾关系矛盾关系。具有矛盾关系的概念叫矛盾矛盾概念概念。n2、具具有有矛矛盾盾关关系系的的概概念念一一般般用用肯肯定定概概念和否定概念表述念和否定概念表述。3、用“S”与“P”分别表示两个矛盾概念,用“R”表示它们的属概念,矛盾

19、关系可用图(6)表示。图(6)SPR(三)(三)反对关系反对关系n1、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相同外延完全不相同,且外延之和小于小于它们的属概念的外延,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反对关系。具有反对关系的概念叫反对反对概念概念。n2、用“S”与“P”分别表示两个反对概念,用“R”表示它们的属概念,反对关系可用图(7)表示。图(7)SPR(四)(四)不相容并列关系不相容并列关系n1、一个属概念至少包括三个以上一个属概念至少包括三个以上的概念,各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的概念,各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这些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叫不相容并列关系。n2、具有不相容并列关系的概念叫不相容并列概念。n3、用“S”、“P

20、”、“R”分别表示三个不相容并列概念,用“R”表示它们的属概念,不相容并列概念关系可用图(8)表示。SPQR图(8)第五节第五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2、定义的构成定义的构成:被定义项被定义项:内涵被明确的概念;定义项定义项:用来明确被定义项的概念;定义联项定义联项: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和定义项之间 逻辑联系的概念。一、一、定义(一)什么是定义什么是定义1、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也就是指出 概念反映对象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特有属性,以便把它与其他对 象区别区别开的逻辑方法。(二)定义的种类和方法1、属加种差定义属加种差定义(1)属加种差定义的方法,是用被定义概念被定

21、义概念的属概念属概念与种差种差组成定义概念的定义方法。(2)属加种差定义的一般形式表示为:被定义概念被定义概念=种差种差+属概念属概念具体方法是具体方法是:首先确定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属于哪个类,从而找出被定义概念的属概念;然后找到种差,也就是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与同属其他种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相区别的属性。于是将属概念和种差综合在一起,形成揭示被定义概念内涵的定义概念,最后用定义联项把被定义概念和定义概念联结起来就形成一个完整的定义。n秘密窃取乘人不备,公开夺取制造虚假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骗取采取暴力或胁迫等方式强取非法据有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抢劫罪(3)属加种差定义的种类)属加

22、种差定义的种类:性质定义:以事物的性质作种差的定义。发生定义:以事物产生或形成情况作种差的定义。关系定义:以事物之间的关系作种差的定义。功用定义:以事物的功用作种差的定义。2、语词定义语词定义两者区别:两者区别:规定的语词定义不同于说明的语词定义。前者是用语者对某个语词的意义所作的规定,存在着妥帖与否问题。而后者是对某个语词的既定意义的说明,因而它有真假之别的问题。(2)语词定义有两种:一种是说明的语词定义说明的语词定义,一种是规定的语词定义规定的语词定义。(1)概念:语词定义语词定义就是说明或规定语词意义的定义(三)定义的规则(三)定义的规则1被定义概念的外延与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相等被定义概

23、念的外延与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相等。违反这个规则就要犯“定义过宽定义过宽”或“定定义过窄义过窄”的逻辑错误。例如:例如:刑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定义一般不要用比喻。定义一般不要用比喻。例如:例如:“生命是通过塑造出来的模式化而 进行的新陈代谢。”“贪污犯是侵蚀、破坏社会主义大 厦的蛀虫。”3定义概念一般不能包含被定义概念定义概念一般不能包含被定义概念违背这条规则就要犯“同同语语反反复复”和“循循环定义环定义”的逻辑错误。例如例如:什么是诉讼?诉讼就是打官司。亲属就是有亲属的人。违背这条规则的另一种错误是 “循环定义”。例如例如:“逻辑学就是研究

24、正确思维的科学。正确 思维就是合符逻辑的思维。”但这条规则不适用于语词定义不适用于语词定义。4给肯定概念下定义不能用否定概念给肯定概念下定义不能用否定概念例如:例如:“刑法不是民法”,“故意犯罪就是非过失犯罪”。但是给否定概念下定义通常要用否定概念但是给否定概念下定义通常要用否定概念例如:例如:“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 的父母所生的子女。”“无行为能力的人就是不满十六岁 的未成年人和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 务、不能辨认自已行为的意义和后 果的精神病人。”(四)定义的作用定义的作用1定义是深化认识的重要手段。定义是深化认识的重要手段。2定义是人们学习和运用知识必不可少定义是人们学习和运用知识必不

25、可少的条件。的条件。3我们要正确区分事物和进行实践,离我们要正确区分事物和进行实践,离 不开定义的指导。不开定义的指导。(五)法律定义的意义和特点法律定义的意义和特点1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成果的概括和总结3法律定义在结构上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种差方面种差方面。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定义概念反映的对象必须具备若干种必要条件必须具备若干种必要条件,这些条件缺一便不能构成正确定义。另一种情况是,被定义概念反映的一类对象包括若干种包括若干种 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情况,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这些特征用 “或者或者”联结。2 2法律定义的规定性法律定义的规定性:只有恰当不恰当的问题、谈不到真假问题恰当

26、不恰当的问题、谈不到真假问题二、划分(一)划分的含义划分的含义n1划分划分是指按一定标准一定标准把一个属概念属概念分成若干种概念种概念,明确概念全部外延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n2明确概念明确概念是指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划分则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n3 3.对于属概念,为了明确它的外延,我们采用划分的方法,依照一定标准,把反映类的属概念分成若干种概念即若干小类。4.任何划分都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任何划分都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划分的母项就是被划分的属概念划分的母项就是被划分的属概念,划分的子项就是被划分的属概念的种概念划分的子项就是被划分的属概念的种概念,划分标准划分

27、标准是划分所依据的事物的某一属性。5.5.划分不同于列举划分不同于列举。6.划分不同于举例划分不同于举例。7.划分不同于分解。划分不同于分解。(二)划分的方法(二)划分的方法1根据划分所包含的母项和子项的层次根据划分所包含的母项和子项的层次多少不同,划分可分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两种。多少不同,划分可分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两种。(1)一次划分一次划分,就是只包含母项和子项两个层次的划分。(2)连续划分连续划分,就是包括母项和子项三个以上层次的划分。2 2根据划分出的子项的数量不同,根据划分出的子项的数量不同,划分还划分还可以分为二分法划分和多分法划分。可以分为二分法划分和多分法划分。(1)二分法划分

28、二分法划分,是根据子项有无某一属性,一次将母项划分为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子项的划分。(2)多分法划分多分法划分,是将母项一次划分为三个以上子项的划分。注意:注意:其一,几种划分都是在属种层次的范围进行的;其二,一次划分,二分法划分,多分法划分都只有母项和子项两个层次,从层次角度讲,多分法划分和两分法划分都是一次划分,可看作是一次划分的特殊形式。其三,对同一属概念,可以采用不同标准进行多种划分,这叫复分复分。(三)划分的规则(三)划分的规则1.1.划分后的划分后的念的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的念的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的 外延必须相等。外延必须相等。2.2.每次划分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每次划分必须按同一标准

29、进行。3.3.划分的种概念必须不相容。划分的种概念必须不相容。4.4.划分必须按照属种层次进行划分必须按照属种层次进行 (四)对法律概念进行划分的法律意义和特点(四)对法律概念进行划分的法律意义和特点三、限制和概括(一)概念的限制及概念的限制及对概念进行限制的逻辑要求对概念进行限制的逻辑要求2.限制的逻辑要求限制的逻辑要求(1)限制要准确。限制要准确。(2 2)限制一定要从属概念推演到种概念,增加)限制一定要从属概念推演到种概念,增加概念的内涵,减少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内涵,减少概念的外延。(3 3)该限制的概念一定要限制。)该限制的概念一定要限制。1.1.概概念念的的限限制制是通过增增加加概念

30、的内内涵涵以缩缩小小概念的外外延延,从从属属概概念念推推演演到到它它所所包包含含的的某一种概念的逻辑方法某一种概念的逻辑方法。(二)概念的概括及对概念进行概括的 逻辑要求1什么是概念的概括什么是概念的概括 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内涵以扩大外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内涵以扩大外 延,从种概念推演到它的属概念的逻辑方法。延,从种概念推演到它的属概念的逻辑方法。2 2概括的逻辑要求概括的逻辑要求 (1 1)概括只能从种概念过渡到它的属概念。)概括只能从种概念过渡到它的属概念。(2 2)概括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适当的层次。)概括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适当的层次。(三)概念的概括和限制的应用概念的概括和限制

31、的应用1限制和概括有助于准确使用概念限制和概括有助于准确使用概念2 2正确的限制和概括在对概念下定义时起着正确的限制和概括在对概念下定义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十分重要的作用。3 3概念的限制和概括有认识作用。概念的限制和概括有认识作用。(四)概念的概括和限制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四)概念的概括和限制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思考题思考题1、什么是概念及其作用是什么?2、如何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3、什么是模糊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4、概念的外延间有哪几种关系?矛盾关系与反对关系如何区别?5、什么是定义?定义的规则是什么?6、什么是划分?划分的规定是什么?7、什么是概念的限制和概括?限制和概括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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