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总论201202.ppt

上传人:hyn****60 文档编号:82709822 上传时间:2023-03-26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8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知识产权法总论201202.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知识产权法总论201202.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知识产权法总论201202.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产权法总论201202.ppt(2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主讲教师:肖海Email:联系电话:87045428导言 知识产权法的学科特点和研究方法一、学科特点n n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n n以多学科知识为背景n n以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对象二、研究方法n n学必借术以应用n n术必以学为基本第一编 总 论一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概念n几种知识产权的名称:n智力成果权n知识产权-民法通则n智慧财产权n无体财产权n知的所有权n无形财产权n n信息产权信息产权n n概念:n n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一

2、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概念1 1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列举主义列举主义”和和“概括主义概括主义”两种。两种。“列举主义列举主义”的方法,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方法,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概念。“概括主义概括主义”的方法,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的方法,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抽象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界定,采取列举式可能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界定,采取

3、列举式可能难以包容其全部范围,而采取简要的概括方法较难以包容其全部范围,而采取简要的概括方法较为适宜。为适宜。n列举内容:n知识产权传统上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三个法律领域;n或者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一般结合在一起称之为知识产权。n完全列举保护对象或划分的方法。n 在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项目的权利:n(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n(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n(3)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n(4)科学发现;n(5)工业品外观设计;n(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n(7)禁止不正当竞争;n(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n 切来自

4、知识活动的权利。n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n(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n(2)商标权;n(3)地理标记权;n(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n(5)专利权;n(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n(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n(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n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目前已为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认可。n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分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lit

5、erature property)和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n下定义:n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某些智力活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李明德)n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吴汉东)n n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2 2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概念特征:(1 1)知识产权是区别于传统所有权的另类权利;知识产权是区别于传统所有权的另类权利;(2 2)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等于智力创造成果权;不等于智力创造成果权;(3 3)知识产权是法定之权。)知识产权

6、是法定之权。3.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信息产权 这三类用语描述了非物质财产领域权利范畴的变化,鉴于相关国际公约、国内立法的规定与我国法学界的约定,我们可以继续沿用“知识产权”的概念,但不要拘泥于传统权利体系的狭隘理解。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二、知识产权的性质1.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知识产权协定在其序言中宣示“知识产权为私权”,以私权名义强调了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 “知识产权为私权”是近代社会法律革命与制度变迁的结果。“知识产权为私权”在制度层面上为私人提供了获取财产的新方式。2.2.知识产权的人权定义知识产权的人权定义 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其他主要国际人权公约都赋予以及其他主要国际人权公

7、约都赋予了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的人权意义。它包括两个方面的了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的人权意义。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创造者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内容,首先是创造者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其次是社会公众分享智力创造活动所带来利益的权利,其次是社会公众分享智力创造活动所带来利益的权利;这两项权利联系在一起,都是国际社会承认的基本利;这两项权利联系在一起,都是国际社会承认的基本人权。人权。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法律文件,以不同的立法取向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法律文件,以不同的立法取向对知识产权的人权蕴意做出了说明。对知识产权的人权蕴意做出了说明。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以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以联合

8、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为开端制定为开端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性、地区性人权宪章,使人权成为国际法了一系列国际性、地区性人权宪章,使人权成为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之一,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由此具有了国际的调整对象之一,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由此具有了国际人权意义。人权意义。私权与人权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私权与人权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有法律规定或未经

9、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知识产品。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2)(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3)(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10、,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类所共同使用。n n法定性n n可复制性n n无形性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1 1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2 2知识产品的类别知识产品的类别(1 1)创造性成果:著作、专利)创造性成果:著作、专利 (2 2)经营性标记

11、)经营性标记: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3 3)经营性资信:特许专营、特许交易资格、信用、商誉)经营性资信:特许专营、特许交易资格、信用、商誉、商品化形象等商品化形象等3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1)创造性。(2)非物质性。(3)公开性。五、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五、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对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专有权利,超出这个范围,权利人的权利失去效力,即不得排斥第三人对知识产品的合法使用。2知识产权侵害行为的对象与属性 凡违反法律规定而损害知

12、识产品所有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均为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属于非法事实行为。n n3知识产权侵害赔偿的归责原则n n(1)归责原则是确认不同种类侵权行为所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和规则,它决定着一定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等。n n(2)在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4侵犯知识产权法律救济(1)民事救济措施。(2)刑事救济措施。(3)行政救济措施。六、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六、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 1从体系范围而言,知识产权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

13、成部分。分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2.2.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由下列权利构成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由下列权利构成:(1)(1)文学产权。在立法文件中文学产权指称著作权以及邻文学产权。在立法文件中文学产权指称著作权以及邻接权,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 接权。接权。(2)(2)工业产权。根据工业产权。根据巴黎公约巴黎公约及其相关公约的规定,及其相关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范畴主要指专利权(含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工业产权范畴主要指专利权(含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商号权、地

14、理标志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反不正当竞争权。(3)(3)知识财产专有权。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植物新品种知识财产专有权。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植物新品种权权;二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二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商业秘密权。三是商业秘密权。以上权利即是创造性成果权与经营性标记权。以上权利即是创造性成果权与经营性标记权。(4)(4)商誉权。商誉权。(5)(5)信用权。信用权。(6)(6)商品化(形象)权。商品化(形象)权。以上即是经营性资信权以上即是经营性资信权。七、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1.1.正义与效益是整个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功能目标。正义与效益是整个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目的和

15、功能目标。2.2.从上述价值目标出发,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应当确立以下两从上述价值目标出发,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应当确立以下两个基本法律观:个基本法律观:(1 1)私权神圣)私权神圣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构以下列思想为原则:知识产权制度的建构以下列思想为原则:第一,以私权领域为依归;第一,以私权领域为依归;第二,以权利制度为体系;第二,以权利制度为体系;第三,以权利中心为本位;第三,以权利中心为本位;(2 2)利益衡平)利益衡平 知识产权所强调的利益平衡,实质上是同一定形态的权利知识产权所强调的利益平衡,实质上是同一定形态的权利限制、权利利用制度相联系。主要体现在:限制、权利利用制度相联系。主要体现在:第

16、一,本权与他权;第一,本权与他权;第二,私益与公益。第二,私益与公益。八、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1.1.知识产权法的地位,是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知识产权法的地位,是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它是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处的地位,即它是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是规类于何种法律地位。是规类于何种法律地位。2.2.从世界范围看,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从世界范围看,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主要有以下三种做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做法:(1 1)编入民法典)编入民法典 (2 2)单行立法)单行立法 (3 3)编纂专门法典)编纂专门法典 3.我国民法典是否接纳知识产权制度 主张知识产权“入典”,在民法典做一般规定,但同时保留民事特别法的体例。其理由是:(1)知识产权是私权 (2)知识产权是受民法典保护的权利 (3)知识产权已在我国民事基本法中做出原则性规定 (4)WIPO认为,在民法典中就知识产权问题做出一般规定是可以的,也是有益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生活常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